Eviction 日記 (3)
(2014-11-01 22:11:00)
下一個
星期五收到她的response. 說她不付房租是因為我沒有提供inhabitant residence. 現在還沒收到court date. 這個一般多長時間啊? court 會約到這個禮拜嗎?我有幾天有很重要的會,這個時間不知道網上能不能查到。會給你時間選擇嗎?如果不合適能更改嗎?
總結一下:
1) landlord 應該租一個po box, 不要用自己家的地址
2)請professional 公司做,比如那個process 公司告訴我file default 的時候,5天之後file for the person/ people on the contract. 然後10天以後file for other unknown people. 這個自己做就有可能做錯。
3)審查租客的時候當心,尤其是這種改變自己生活方式的人。房租占得比重一下增加這莫多,馬上經濟上就開始出問題
接下來上庭應該要注意些什麽?準備些什麽材料? 我準備把一些重要的郵件打印出來。把事情放到一個log 裏。 把contract 還有pre walk through 的照片以及今天維修的照片,video 都帶上。歡迎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