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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公平,見刊《中國報》2018年12月27日C9版頭條

(2021-06-20 06:44:54) 下一個

教育的公平

《韋氏辭典》(Merriam-Webster)不久前選出“Justice”為2018 年的年度詞語。公平不僅是正義(Justice)的同義詞,而且還被視為正義的核心。因此教育的公平,也就是教育正義的核心同義詞。
我們討論教育的公平,並非庸人自擾,而是基於大馬近來出現的關於教育不公平現象的仗義執言。
馬華總秘書周美芬撰文指出,“林冠英卯足全力打壓為國家培養了20萬人才的拉曼大學學院”,卻“批了37億令吉撥款給土著就讀的瑪拉工藝大學”。明眼人看得出來,林財神的做法,明顯違反了教育的公平性。
教育的公平,小而言之,關係的青年學生的受教育權利,大而言之,與國家的未來與希望休戚相關。教育公平是評價一個國家和地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成就和水平的一個基本標準。教育不公平,社會的公平正義就是“滿紙荒唐言”。
對於教育的公平,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給予了大力提倡。該組織1990 年召開了“世界全民教育大會”,發表《世界全民教育宣言:滿足基本學習需求》(World declaration on education for all: Meeting basic learning needs),強調教育是人類的基本權利,也是國家、民族乃至於全人類的共同權利。
世界上許多國家對教育公平,都有不俗的表現與追求。例如美國,曾經在法律上認同“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原則,賦予校園種族隔離行徑的正當性,造成實質的不平等。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做出《布朗裁決》(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規定了黑人學生同白人學生一樣,擁有同等的受教育權利。美國教育的公平行為,從此成為世界的典範。
中國的教育公平,經曆了迂回曲折的發展過程。眾所周知,中國古代通過科舉考試製度,選拔人才,體現了一定的公平性。“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使得許多社會底層民眾,通過教育與讀書,獲得了上升通道,改變了社會地位。
新中國成立後,通過“高考”進入大學讀書,讓貧民子弟由“穿草鞋”變為“穿皮鞋”成為現實。不過隨著“極左”思潮的日益泛濫,在分數麵前,增加了“政審”(政治審查)這一關。那些前朝遺老或者政治鬥爭的失敗者,他們的子女往往因為“政審”不合格,不被大學錄取,或者隻能進入最差的大學讀書。教育的公平性大打折扣。或者說,那時的教育公平隻是“階級內平等”。
改革開放後,中國徹底否定了這種“血統論”影響教育公平的做法,重新恢複了在分數麵前人人平等的“高考”。盡管“政審”仍然是讀大學的考核程序之一,但是近四十年來,幾乎沒有考生因為“政審”出問題而影響升學。教育的公平性得到最大程度的維護。
林財神大幅度削減對拉大的教育撥款,又不準拉大依據通脹指數來漲學費,這不是對個別大學的刁難,而是反映了政府對國家教育公平原則的不遵守,著實令人擔憂。
見刊《中國報》2018年12月27日C9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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