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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乘客摳門,還是的士宰人?沒想到這樣結局

(2010-09-07 05:36:16) 下一個
計程車繞路 華女拒付錢被捕
記者孟芳紐約報導
September 06, 2010 06:02 AM | 5333 觀看次數 | 5 5 評論推薦: | 電郵給朋友 | 打印
民眾搭乘計程車被司機繞遠路的事情時有發生,讀者胡小姐近日因拒絕支付高於一般的計程車費,司機最後將她送到警察局處理。她提醒民眾未來如果遇到類似情況時,最好先付車資,之後再向有關單位投訴,以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胡小姐回憶,3日晚上她從南美洲飛抵紐約,大約晚上11時她在甘迺迪國際機場欲搭乘一位印度裔司機駕駛的黃色計程車到法拉盛,上車前胡小姐還特別詢問司機知不知道該怎麼走,司機聽胡小姐報地址後,表示也住那附近,路況很熟,胡小姐便放心上車。該司機還詢問胡小姐知不知道一般到法拉盛要多少錢,經常打車從機場回家的胡小姐說要21元左右。該司機聽後說,那最好打表計費。

胡小姐表示,當走到大學點時,本應右轉上緬街,該司機卻左轉,胡小姐見狀,便質問對方不是路況很熟,怎麼還會走錯,是不是有意繞路。後離家不遠的胡小姐見對方說話凶巴巴,便示意其停車,她要下車想其他方法回家,可對方停車後卻把車門鎖上,當時計程車表顯示為23元,胡小姐便拿出23元現金,表示司機隻要一開門,她就會把錢給他,但司機卻不同意,雙方僵持了大約十分鐘後,司機開車將胡小姐送到附近的109分局門口,向站在那裡的警察報告胡小姐不給他車費。

警察後詢問司機胡小姐欠他多少車費,司機說是30元,警察便叫胡小姐付30元,覺得司機明明繞遠路的胡小姐拒絕付錢,警察便將她逮捕帶回警局,拘留了兩個多小時後釋放,並給了她一張9月 14日出庭的通知單,胡小姐表示,她沒有想到最後會是這樣的結果,認為警方沒有認真聽取她的解釋便將她逮捕非常不公平。

而109分局早前曾多次提醒居民,要遵從警察的執法命令,比如讓下車就下車,如果認為有執法不公,可記下警察的號碼,事後投訴,不要在當時和警方起爭執,抗拒警方命令。

而遇到計程車司機繞路,或是發現行李被偷等現象,乘客最好記下司機的名字,然後致電市府熱線311或上市政府網站www.nyc.gov/html/tlc/html/passenger /sub_consumer_compl.shtml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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