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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胎記你的疤

(2018-07-25 06:22:13) 下一個

政治對手互相撕逼,本來司空見慣,不值得大驚小怪。然而拿家庭出身與血統來揭短,就顯得小家子氣。這種曝光“胎記”的做法,在中國已經絕跡了30年,想不到在我國還有市場,實在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應該禁而止之。

血統論是一種以祖先長輩的血統和身份,來決定個人的前途命運和發展方向的政治思想。在中國文化大革命的紅色恐怖年代,血統論這一腐朽思想被發揚到了極致。

北京人遇羅克,從小學到高中畢業品學兼優。1957年父母被打成“右派”後,他考了三次大學,成績優異,卻不被錄取,隻因出身不好,屬於右派“黑五類”,政治血統不純。遇羅克不服,寫下著名的《出身論》一文,批判血統主義,控訴血統論(中國民間把血統論概括為“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該文被廣為傳播,影響巨大。結果,遇羅克被控反革命罪而被處死。

著名的印度電影《流浪者》中也明顯地闡釋了一個關於血統論的主題:片中主人公的父親是一位法官,他固執地認為:法官的兒子一定是好人,賊的孩子一定是壞人。

血統論固不可取,家庭出身也不應該成為正常人的“胎記”而被說三道四。這話說來容易,但是在中國,曾經的“家庭出身”衍生過無數的家庭悲劇。

共產黨執政中國後,對全國人口進行分類,劃定“階級成分”。在農村,如果家裏曾經擁有土地,家庭成員依靠地租收入或雇傭農工耕種,這一家人的階級成分就是“地主”。地主屬於被打倒的階級,財產被充公,地主子女禁止領軍餉,禁止吃皇糧,人身遭迫害,精神受摧殘。1956年後,中國開始將城市人口也定出各種不同的成分,具有階級成分後,所有這個家庭的成員都具有特定的“家庭出身”。

文化大革命中,家庭出身成為被批鬥的區分標準和衡量人品質好壞的主要依據。假如某人的祖父是地主,即使他自己“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表現再標青,也會被人當作“地主崽子”而受到政治歧視乃至人身傷害。

直到1980年代中期以後,“階級成分”或“家庭出身”欄目在政府的調查統計報表中逐漸消失。換言之,家庭出身與血統論到此基本結束。從此以後,一個人,不管他是不是地主、資產階級的後代,隻要他有本事,能考上大學就讀大學,能做官就做官。這是中國的進步。

在我國,阿末紮希指責馬哈迪擁有印裔血統,馬家軍說阿末紮希的父母來自印尼,都不是土著馬來人。諸如此類,完全是重蹈中國文革的覆轍,是可笑而可悲的鬥爭手法。我的胎記你的疤,念這樣的緊箍咒,有何道德可言?

其實,一國公民,無論他祖籍何方,父母是誰,血統如何,都不應成為他本人為國效勞並享受國民待遇的絆腳石。政治人物總拿家庭出身與血統說事,既會撕裂種族團結,也會挑起國內矛盾,為君子所不齒,貽笑柄於大方,滑天下之大稽。

見刊《中國報》2017年8月10日C13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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