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海外的華僑華人大都喜歡“抱團”,朋友、老鄉間走得很近。想想也是人之常情,在一個不那麽熟悉的環境裏,擁有共同特質的群體往往更容易獲得彼此的信任。
然 而凡事皆有兩麵。關係近了,的確可以“抱團取暖”,舒緩海外生活的壓力,但一些僅限於熟人間的問題也會隨之而來;萬一處理不好,傷了感情不說,嚴重的甚至 可能為自己招來牢獄之災。下麵小僑(qiaowangzhongguo)就為大家介紹其中最常見的幾種,趕緊看一看,你是不是恰好在為它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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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
買房子付頭款、做生意要周轉,或者趕上這樣那樣的意外;誰都有手頭緊的時候,生活在海外的華僑華人也是如此。
真遇到這種情況怎麽辦?假如是在美國,當地人的第一反應肯定是向銀行借錢。所以美國人手裏有個七、八張信用卡一點也不稀奇。
而中國曆來講究人情味,華僑華人也把這種傳統帶到了國外。向銀行借錢還得交利息,哪兒有找熟人方便;不僅沒那麽多繁瑣的手續,有時候甚至連欠條都不用打,口頭答應一句就行。
人性本善,既然親戚朋友都厚著臉皮求上門了,怎麽能袖手旁觀?都是飄在海外的父老鄉親, 自己再窮也要幫一把!更何況,這個麵子也丟不起,不能讓別人戳脊梁骨說自己不夠意思啊!
於是乎,在一句句“我打個欠條吧”、“不用不用”,“我仨月一定還”、“不急不急,有錢再說”的客氣聲中,少則幾千,多錢數萬的鈔票就這樣借了出去。
然後呢?到了約定還錢的日子,好不容易打通了對方的電話,卻隻聽到這樣的答複:
“實在不好意思啊兄弟,最近還是沒起色,這錢暫時還不了你,再等仨月,之後我一定連本帶息一起還你!”
之後的橋段大家應該能想到。屢次催款而不得,親友間撕破臉,隻能法庭見。這裏暫且不提因為借錢時沒有保留證據而帶來的種種取證難題,假設最後你勝訴了,但對方就是沒錢(也可能是有意轉移了財產),於是法庭約定,每月還100美元。
什麽?當時我借他2萬,豈不得還上十幾年?不行,我找討債公司去。行啊,代理傭金30%……
小僑說幾句:
並不是小僑心理陰暗,總把人心說得這麽險惡。急人所難、互相扶持的確無可厚非,但“防人之心不可無”,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心懷坦蕩光明磊落;萬一遇上“損友”,吃虧的隻能是你自己。因此,不是說絕對不可以借錢,而是要講究一定的方法。
一是要搞清對方借錢的目的。如果是消費,最好哭窮推掉。如果是生意周轉,確定對方有能力、有信用償還,再做考慮。如果對方閃爍言辭,或者隱瞞用途,一定不要借。
二是可以推薦對方選擇更好的借貸渠道,最好找一些有操作經驗的當地朋友,讓“本地人”出麵傳授經驗,絕對比你自己解釋要有用得多。
三是避免傷害感情,直接資助。在親友之間,如果一方真的需要幫助,而自己又有一定的能力,不妨直接向對方贈送一部分(比如對方要求金額的十分之一),說清這是無償贈送,不需償還。
“杯米養恩人,鬥米養仇人”,幫忙並不是越多越好;在別人急需幫助時,小小的恩惠也會產生很大的效果。這樣做,以後大家見麵還是朋友,誰也不會難看。
2
借車
華 僑林先生曾對我們講述過他的一段親身經曆。2014年,一位林先生的朋友到美國旅遊,希望林先生把車借他用幾天。由於是多年的朋友,本以為就是一句話的 事,沒想到林先生卻以汽車故障為由拒絕了。當時,這位朋友很是氣憤,認為林先生太不夠朋友。隨後,他找另一個朋友借到車,按原計劃上路了。
結果,沒過幾天從警方傳來消息,這位旅遊的朋友因酒駕惹出交通意外,將兩人撞成重傷。警方調查後認為,車主要承擔連帶責任,不僅被罰巨款,甚至還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小僑說幾句:
林先生之所以沒有答應朋友借車的請求,是因為他很清楚,在美國,借車就等於“借槍”,一旦駕車人發生意外,車主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美國當地人一般都不會輕易把汽車借給別人。
因此,對於華僑華人來說,碰到熟人借車這種情況,最好直接婉拒,並協助朋友辦理租車手續。美國的租車業務非常發達,連鎖店遍布大中城鎮,非常方便,而且汽車都經過嚴格保養,車況良好,駕駛起來更加順手。
如果不得不借,那麽必須確認兩件事:一是確認借車的人具有駕駛資格,二是確認自己車的車況良好。最重要的一點,一定要簽署租車協議,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借車雙方的相關利益和責任,避免麻煩。
3
借銀行賬戶
張女士最近有點鬱悶。旅居加拿大的她,最近遭到了警方調查,懷疑她涉嫌洗錢。
“我連洗錢是什麽意思都不知道,怎麽可能就涉嫌洗錢了?”鬱悶的張女士向警方求證,結果發現,原來是她在加拿大銀行開設的一個賬戶近期有大筆現金流入,卻未向有關部門申報,因而被警方“盯上了”。
令張女士詫異的是,最近她並沒有進行賬戶操作,那麽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經 過反複回想,張女士突然記起,原來是前些日子,中國的一位朋友要給同樣在加拿大生活的女兒匯款,但女兒的賬戶出現問題不能使用,而這筆錢恰恰是急用。所以 這位朋友希望借張女士的銀行賬戶一用,把錢先打過來然後再想辦法。當時,張女士認為這不過是幫朋友轉個款,舉手之勞而已,就痛快答應了,並沒有往心裏去, 誰知卻惹出了這樣一個麻煩。
小僑說幾句:
無論國內國外,與個人身份有關的信息萬不可隨意 告知他人;即使對方沒有惡意,也可能會引發意料之外的麻煩。張女士的情況雖屬陰錯陽差,並無大礙,但此前不乏海外華人因為借用身份證件給他人使用,導致信 息被盜,最後被不法分子用來開設非法賬戶的先例。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即使最後真相大白,也難以避免時間和精力的巨大損失。轉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