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最近轉帖了王滬寧1991年一本書的一段:《美國反對美國》,令人不禁掩卷遐思。
王滬寧在1991年就搞懂了這樣的問題,美國憲法兩百多年有效,根本原因在於反對派的合法,不但允許,而且根本性的保障美國人反對自己的政府。王滬寧二十多年前就闡述得這樣簡明到位,是很了不起的。俺在那個時候雖然也基本搞懂了王滬寧這裏說明的問題,但俺是在美國大學研究院在美國教授的耳提麵命之下,加上美國環境中耳濡目染浸淫其中體會學懂的。而王滬寧是在中國的書齋裏,在黨國的框架之內自己鑽研出來,並發表出來的。因此王滬寧是國師,俺什麽果實都不是,隻是一個合格的美國公民。
美國憲法幾百年,王滬寧說內容變形式沒變。俺認為是骨架框架本質精神沒變,具體的肌膚血肉發生了變化,變的更健壯根深葉茂,也龐大甚至臃腫了。最明顯的變化是從廢奴到女權到民權,即就是把製定憲法的那一班子人所考慮的他們自身的基本權利和利益保障,向全國全民擴展擴散了——從男人擴展到婦女,從白人擴展到不分膚色種族的平等基本公民權利。最沒有變化的就是對人性的認識,人的靈性與動物野性的並存,人們需要政府管治社會,但是社會更需要管製管治社會者,公民必須限製政府,必須把權利關進籠子。
王滬寧早在二十多年前就認識到了這一點,而他也早就被中國最高權力階層認識賞識。不知道如今他對此是否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他自己如今已經有了國家領導人的權力。他是否認識到有必要把自己和自己一夥關進籠子,而不是一夥子縮進高牆,把民眾關在牆外或者秦城之內?王滬寧從江胡習的謀士智囊,三朝侍奉,如今是否真的成為了江湖戲的導演?他離陳伯達那樣的禦前高參文革組長常委似乎還有一定距離。他離陳伯達的結局是否也隻有一步之遙?
王滬寧最早為中共改革開放集權製造出理論根據,就是新權威主義。從趙紫陽到習近平都喜歡。最喜歡的就是他提出一個新權威主義,卻不用這個術語,因為他知道中共信奉沿用的就是墨索裏尼到蔣委員長到偉大領袖一直宣告的“一個黨,一個領袖, 一個主義”。領袖一代一換,黨和主義曆久彌堅金不換。
王滬寧出書幾乎不加掩飾地讚賞了美國憲法與製度。可是他給主子出的主意卻是反其道而行之。這是否就是用美國反美國?或者刻意把中國打造成一個反麵的美國?
王滬寧高。高乎?危乎?
王滬寧:《美國反對美國》
(摘錄)上海文藝出版社1991年第一版
費城和華盛頓這兩個城市之間有某種曆史性的聯係。費城是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重要地點。1787年,在費城召開會議製定了憲法。這部憲法一直沿用至今,在世界上可稱為最古老的成文憲法。華盛頓是當今首府,是具體、體現憲法的場所。1988年是憲法製定二百周年,政府曾在自由女神下大搞慶祝活動,裏根也到場講話。美國人對自己的憲法最引以為豪。在費城時,我曾去過當年製定憲法的建築物,但由於參觀的人太擁擠,隻在外麵了望了一番。我在安那波裏斯時曾見過當年美國憲法的一份手抄本。幾張黃紙,竟能起這樣大的作用?基礎絕對在這些黃紙之外。
美國的憲法是獨立戰爭的產物。這個演變大約是二十年間的事情:1770-1790。當時的美國有十三個分開的殖民地,歸英國政府管轄。1774年,第一次大陸會議召開,來自十三個殖民地的55名代表在費城開會,討論共同關心的問題。1775年,殖民地與英國之間發生戰爭,即在現麻薩諸塞洲的激戰。1776年,美國政治思想家托馬斯·潘恩發表《常識》一書,要求獨立。1782年,獨立戰爭接近尾聲,在巴黎舉行和談,並簽署了協議。1787年,起草憲法。1788年,足夠數量的州批準憲法草案,憲法生效。1789年,華盛頓當選為美國第一任總統。1791年,在憲法中加入〈〈人權宣言〉〉。這就是當時政治發展的主要裏程碑。從中可以看出,美國憲法產生於要求獨立的鬥爭之中,其基本條文當然也是為了保障某些利益。
憲法的製定者就是本著這種意圖。當時13個州向費城派了55名代表。起草憲法是一件艱巨的工作,但他們在一個夏天就完成了。可能是當時的政治、社會、文化關係還沒有後來那樣發達的緣故。如果換到今天,沒有兩年恐怕無法製定憲法。華盛頓、漢密爾頓、麥迪遜和富蘭克林都參與了此項工作。這些人深受歐洲啟蒙思想家的影響,他們熟知洛克的《政府論》、哈林頓的《大洋國》、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同時,他們也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據說其中20人參加過各州憲法的起草,深通此道。有30人參與過各州立法機關,熟諳官場利弊,也為憲法製定打下了基礎。
在製定憲法時,遇到一個曆史條件值得注意,這就是它是延續同一種製度,隻是組織形式不同罷了。美國獨立戰爭時,英國已完成“光榮革命”一百年,英國統治者已非傳統封建貴族。因此對美國來說,基本上是仿照英國的政治原則設立一套新的體製。也就是說,被統治者想學統治者的樣子生活。而不少國家的革命麵臨的問題是改變政治原則,這要困難得多,因為沒有人知道新的原則的實踐,一片空白,如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法國資產階級革命、俄國革命和中國革命。當然,在英法俄中等國,因為舊製度的影響太大,所以也給建立一個新製度造成了困難。
出於自身的經曆,美國人在製定憲法時,首要關心的問題是政府的權威和個人的自由。
英國人對殖民地的分而治之也給政製的形成創造了條件。這種分離使一州無法指配另一州,政治事務必須協商,製定憲法的都有各州作為後盾,有很大的討價還價的砝碼。各州都不想讓某一州超過自己的權力。因而會注意在憲法中產生一種機製,防範有一州獲得這樣的權力。肯尼思·普萊維特(Kenneth Prewitt)和錫尼·沃巴(Sidney Verba)在他們的著作《美國政府導論》中指出,憲法反映了一種哲學觀點。他們引了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的一段話:
人類的欲望、激情、偏見和自愛從不會被仁愛和知識所征服……“對自由的熱愛紮根於人的靈魂之中”。那麽它也在一頭狼的靈魂之中羅。我懷疑一個人比另一個人更有理性、更寬容、更善交往……因此,我們不應僅僅依靠人們靈魂中的對自由的熱愛。必須準備好某些政治體製,以幫助自由之愛反抗它的敵人。
普萊維特和沃巴的解釋是:沒有政治限製,人是不可信任的。因此憲法反映出的人性觀是悲觀主義的,而非樂觀主義的。這是西方文化與東方文化的一大差別。也許這也可以從某種角度解釋東西方政治發展的差異。
本著這些想法,憲法確定了以下三大基本原則:
●實行代議製,包括廢除貴族頭銜,開放官職,定期選舉,代議政治;
●分權治理(分權包括縱向和橫向兩個方麵,縱向指的是聯邦製,各州保留較大的權力。在當時這是唯一可行的方案。橫向指通常所說的“三權分立”)
●有限政府,即規定政府不能做什麽,如不得幹涉宗教、言論、寫作、集會等方麵的權利。同時規定“法治而非人治”原則(Government of laws,not of men)由於這樣的原則的要求,憲法確定了法院係統。
絕對不能認為製定憲法的人想到了所有勞苦大眾,在為他們製定憲法。當時製定憲法的人想到的首先是維持他們的利益,這是一個新生的統治集團。憲法精神的大眾化那是很久以後的事了。直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美國黑人還在為爭取自身權利浴血奮戰。直到今天,黑人還在奮戰,雖然不常常浴血。
一個舉世矚目的問題是:為什麽憲法能延續二百年,而其他國家沒有這樣的記錄。普萊維特和沃巴提供了一種解釋:(1)憲法是一份政治文件,1780年存在的政治衝突今天依然存在,隻不過形式各異,如中央與地方的關係;(2)憲法保障的代議製、分權和有限政府在當時有足夠的吸引力,今天也依然如故。
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憲法自身的變化。如果憲法二百年中一成不變,很難想象它能維持到今天。憲法的變化特點是內容變,形式不變。憲法變化體現在很多方麵,如憲法條文的普遍性,最高法院對憲法的新解釋,憲法沒有列舉的權利,憲法修正案等。關鍵是憲法變的依據和程序還是出於這部憲法,而不是其他。世上沒有一成不變的東西。今天美國人對憲法的解釋早已大大異於二百年前,但大家寧願說這就是二百年前的東西。因為今人說的話要叫人聽從不容易,古人說的話要容易一些,有時要容易得多。
關鍵的問題是,實際上沒有人有力量改變這部憲法,維持它並解釋它是唯一的出路。也許這是一條通則,如果還有某種力量可以改變憲法和政治製度,那這個社會在政治上和社會管理上就沒有達到穩態。
哈哈, 屈指一算, 已經有65個年頭了吧。
王滬寧這個中共三朝智囊,實際上不止三朝。新權威主義是西方在七十年代研究東亞四小龍的成果,王滬寧介紹之後用馬列主義鄧小平的話包裝,很得趙紫陽青睞。江澤民接過來,讓王滬寧再包裝,王用赫魯曉夫的全民黨全民國家提法更新成了“三個代表”,居然進了黨章憲法。不知道這個研究美國憲法頗有見地的王滬寧看見中國憲法裏塞進了他的創作,是何感想。後來又給胡錦濤炮製“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加八榮八恥”,接著給習近平造了席夢思“中國夢”。王郎才盡不怕,就怕他步陳伯達後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