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2)
2023 (1)
國外住久了,總會以為遵紀守法是最起碼不過的道理,
這種“最起碼”的事情,一旦換個環境,就不是“最起碼”的事情了,
甚至不遵紀守法才是正常的,你信嗎?
說說最近遇到的事情。
都說中國進步了,我們客觀的看,也不得不承認。但是,我覺得在重要的地方,
我認為幾乎是原地踏步。
所謂“重要的地方”,我覺得不隻是經濟上去了多少,高樓大廈造了多少。
5年前,筆者應邀出席國內的一個國際會議,在會上發表了一篇學術論文,
不得不敬佩的是,配合會議,會議期間出版了論文集,如此高效率,印刷也很精致,
準備的很充分,這對關注會議的人來說有很多利點。
主辦方除了支付出席會議的一些費用外,還支付了作者的論文稿費。
老實說,辦的非常“體麵”。
為這篇論文,筆者花了不少時間查找有關資料。
問題是後來。
事隔數年,無意間最近筆者在網上發現該論文出現在國內一些雜誌上,有的是全文刊出
有的是一部分,就是說要全文下載必須給網站支付費用。
看文章中的圖版十分清晰,估計稿子都來自當年的那個主辦方。
這些我不認識的雜誌從未和我聯係過,不知他們在未經作者許可下
怎麽會如此明目張膽刊登別人的文章?
別人的論文別人是通過辛勤勞動的,看到這種好無法製觀念的行為,
隻能讓你感覺到,不光是政府,國民也一樣,這個國家從上到下都是目無法律
誰有權勢誰就狠。
網站也好,雜誌社也好,都是受過教育有文化有知識的人,不是文盲,也不可能是
不懂這些簡單的法律常識。
難道,隻有當你自己的權宜受到侵害時才想到法律嗎?
就算是主辦方覺得有權給別的刊物,那也得征得作者同意吧?
至少通個氣。
你當初隻是支付了稿費沒有買下論文版權啊!
中國人,你什麽時候學會尊重別人?
(按)昨天因故隻寫了一半,因為沒有草稿功能隻好按「發表」,影響閱讀,致歉!
謝謝留言,這些人的做法,感覺就如土匪搶劫。你找他們他們也是不了了之,有時懶得再去和他們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