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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族主義的五種邏輯謬誤:個人主義的謬誤 Individualistic Fallacy

(2014-03-20 00:09:29) 下一個
譯文4: 21世紀美國的種族主義
......(此處對原文有略)

種族主義的五種邏輯謬誤

美國人對於種族主義的認識有許多局限和被誤導的思維方式。我們歸納出五種對於種族主義的謬誤性思維----邏輯的錯誤,在許多公共辯論中,可以見到許多人在推導或思考時犯了事實上或邏輯上的錯誤,這些錯誤是一個人在思考種族主義時該避免的。

1.    個人主義的謬誤 (Individualistic Fallacy)。這裏,種族主義被假定為是屬於想法、偏見這個範疇。種族主義隻是一個“種族主義個人”令人惡心的想法。有這樣想法的人就把世界分成了兩類人:一種是該為種族主義感到內疚的,就是種族主義者,一種是清白無辜的,就是非種族主義者。這種觀念的錯誤之處在於它以種族主義是否有明顯企圖來作為劃分標準。“我是一個故意表現出種族主義的人嗎?”,如果回答是“不”,那就以為自己可以被歸類到“非種族主義者”這一類去。

這種關於種族主義的概念分類顯然不會有效果。因為它沒有考慮到種族主義是織進了我們的學校、政治製度與機構(原文是“political institutions”----特注)、勞動力市場、鄰裏的絲絲縷縷的結構中。把種族主義局限為僅僅是個體的偏見,就忽略了種族主義的係統性本質;就會隻在個體而不是機構或製度中去尋找種族主義的痕跡。把某些人貼上“種族主義者”的標簽會把我們的注意力從施行種族不平等的社會環境中轉移,轉移到帶有偏差的個體身上去。它也讓怪罪別人種族主義的人把自己擺脫了與種族主義的幹係,“他是個種族主義者,而我不是”----這就把種族主義當成了不正常和奇怪的東西,然而美國人有種族主義取向可是相當正常的 (原文是whereas American racism is quite normal)。

況且,有沒有明顯的企圖不是種族主義的一個前提條件。種族主義經常是習慣性的,不是有意為之,它很普通,禮貌,不清楚,而且帶著好意。種族主義不僅僅是存在於我們有意識的思想和行動中;它也充盈在我們的氣質和習慣中,充盈在我們都鑲嵌於其中的社會製度與機構中。


翻譯自:Matthew Desmond and Mustafa Emirbayer. 2010. Racial Domination, Racial Progress: The Sociology of Race in America. New York: McGraw Hill. Pg. 26-47.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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