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節選11 無為暴政
農民們由於饑餓乏力,個個都骨瘦如柴,走路都搖搖晃晃,甚至青年人走路都須帶拐杖,無法下田勞動;即使被幹部用棍棒驅趕下田,農民兩腿也深陷淤泥中而無力拔出,隻好在田塊四周播種、插秧,消極應付,於是田塊中央長滿了稗草。
上行下效。為了從農民口中奪糧,縣裏逼公社,公社逼大隊。本來素質不高的農村幹部就采取種種手段摧殘農民。一份調查報告稱:該公社嚴重強迫命令的幹部35 人。他們對農民打罵捆吊來完成征糧任務。被他們捆綁吊打的達2049 人,致傷14 人,致死5 人,被逼自殺1 人。
1960 年11 月,縣委在一份調查報告中說:“少數幹部任意體罰群眾,捆綁吊打,尅扣夥食,罰跪、罰凍、罰曬太陽。有的私設監牢、小勞改隊。有的還采取用石頭砸手指、鋼針紮手、剪刀剪耳朵、火棍燙鼻梁、針縫嘴巴等等令人發指的刑罰。”下麵是這個材料中列舉的具體事例:
1、新河公社公路大隊第二小隊婦女熊德蘭,因饑餓難忍,偷了一點蠶豆,被指導員宋某發現,當場狠打了一頓,晚上開辯論會,隨後把她調到另一生產組勞改,因羞憤自殺而死。
2、湯溝公社薑橋生產隊農民龔維經,患浮腫病,生產隊長江某叫他參加勞動,他因體軟無力未去,隊長一天不給他飯吃,第二天被迫下田,死在田邊。
3、姚溝公社共產黨員李某捆打14 人,1960 年利5 月,在第7 隊,把偷吃蠶豆的女社員葉玉英的嘴巴用針線縫上。
4、紅旗公社花疃生產隊黨支部書記張某,全生產隊47 戶人家,除他自己家外,其餘46 戶都被他扣過飯,並摔碎社員的打飯盆10 個、小飯桶一個和一些其它打飯用具。社員蔡大喜有病,把田溝整理得粗糙了一些,就遭張某毒打他一頓,回家上吊而死。春季栽早稻時天氣很冷,浮腫病人張本勝、張成年不能下田,生產隊長張某硬要他們下田,張本勝上午下田,下午死去。
5、羊山公社阮井生產隊長任某捆打社員19 人,其中被迫外逃15 人,死1 人。社員周可法有病,1960 年4 月的一天,他牽牛跌進水裏,任某硬說周可法不想下田勞動,故意把衣服跌濕。周不服回了嘴,任某當即打了他兩個耳光,並且扣飯,周當天中午上吊而死。
6、陡溝公社官圩大隊隊長蔣某,1960 年前後,共捆打社員24 次,打傷致死2 人。1959 年10月的一天,蔣召開會議,因下雨,徐村有7 名社員遲到,蔣即打每人一大棍,到會場還給5人罰跪。社員許以民因妻子被罰跪不服,說:“你就搞我們貧下中農”,蔣某即抓住許以民,施用“人搭橋”的刑罰。即把人腳放在一個桌子上,手扒在另一桌子上,全身懸空,然後將兩張桌子同時向兩邊拉開,使人跌下。許以民摔傷後幾天就死去。
7、《無為縣三級整風運動開展情況》中寫道:全縣強迫命令和違法亂紀的1554 人。石澗公社陳閘大隊第6 生產隊隊長江某從1958 年3 月到1960 年3 月,共捆打吊過社員164 人次,其中被打傷9 人,致死4 人。
8、新河公社馬城大隊石碑生產隊隊長傅某,1960 年上半年不到100 天的時間,就打了35人、達153 人次。女社員倪華的小孩偷了5 斤稻,傅將倪華吊起來打,將納鞋底的大針燒紅,在她的鼻梁上烙了一個“十”字火印,並責令婦女隊長將倪華的頭發剪光,以示偷竊。社員陳文明因病不能參加勞動,被傅一頓毒打,傷重致死。
9、赫店公社蘇塘大隊汪塘生產隊黨支部書記丁某,1960 年3 月,小飼養員丁玉因偷吃蠶豆被他捉住,丁竟用剪刀在丁玉臉上剪掉了一塊肉,當時血淋不止,第二天頭部腫大,加上挨餓,半月後死亡。
10、1959 年春節剛過幾天,襄安公社青龍大隊宣村生產隊長宣某就要社員下地幹活,有三位社員遲到,宣隊長開口就罵:“你媽的弄x,你們想吃不想吃飯?今天你們三人就給我站在池塘裏,不要你們幹活!”三人還未來得及說明情況,宣隊長就一個耳光,說:“你們不想幹活還有理由?你們不站到池塘裏,就別想拿到飯票子!”三人為了中午吃到那碗稀飯,雖然穿著棉褲棉鞋,隻得站到水塘裏去,水漫膝蓋,凍得三人滿臉青紫,渾身發抖。
11、大江公社官鎮大隊黨支部書記郭某、小組長張某,人稱他們是“活閻王”,1959 年冬,57歲的社員陳長河,因患浮腫病不能勞動,被扣飯一天多,陳餓得沒辦法,便向張某磕頭要飯吃,張諷刺地說:“你臉上有肉,不吃沒關係。”孫連氣帶餓,當場昏倒在地,醒後爬到食堂就死了。
12、無為縣南鄉有一小孩,因饑餓難耐,大白天爬到生產隊田邊偷食田中稻種,被生產隊長發現,衝上前去,一鍬鏟下去,將偷食小孩的右手四指齊刷刷鏟斷。
查閱1957 年到1961 年無為的氣象資料,無論從月降水量、最長連續降水日數和最長連續無降水日數看,還是從暴雨日數和暴雨連續日數看,不存在旱澇災害。在這樣基本風調雨順的情況下,餓死了30 萬人。
家裏餓死了人不敢聲張,不去報告,讓死者仍躺在床上,用被子蓋得嚴嚴實實、平平整整的。別人問起,就說生病不能起床。家裏活著的人照樣到食堂給他領回一份浪打浪的稀飯或代食品,以保全活人的生命。餓死的人雖然是骨瘦如柴,屍體幹癟,春夏氣溫雖高還可保存一段時間,冒領死人的飯的天數就多一些。但存放久了,引起幹部的懷疑,上門檢查,揭開被子一看,常常是屍體上的眼珠被老鼠吃掉了,臉、耳、鼻、腳趾被老鼠咬得露出了骨頭。
(楊繼繩《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第三章 《安徽不安》第二節《無為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