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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前,律師Berger跟我說,他前段時間有個類似的Case,罰了$120就沒事了,讓我別擔心。看著他那信心滿滿的樣子,還真是讓人放心。畢竟在美國還沒打過類似的官司,尤其是被City給告了。
法官Henry聽完Berger的解釋後,說好吧,過一個月再來,讓Jack也來,隻要他答應負責修好,就沒事了。因為到這個時候我也幹不了啥,那已經不再是我的房子,總不能跑到別人家去修房吧。
這一個月,我努力想跟Jack聯係上,可是電話沒人接,留言也不回。Berger也給他發信,但始終沒有回音。轉眼又到了開庭時間,跟Henry解釋了情況後,他說那就等下個月吧,法庭也同時給他發傳票,再過一個月開庭。
再開庭時還是這樣,Jack好像人間蒸發了,誰也找不著他。Henry有點火,對Berger有些不客氣,說若下月開庭時再這樣,就罰我$13,500,還有可能進監獄。Berger同誌也有點懵了,跟我商量怎麽辦。現在的問題是找不到Jack,我跟Berger說,我願意把房子拿回來修好。他也覺得這是個好主意。
過一個月又開庭時,Henry聽了我們的想法後,覺得非常好。這幾次開庭時,Berger都努力地向Henry證明我的背景,學位,是一個負責的房東等等。Henry說好吧,法庭再次給Jack發最後通諜,以求讓他出庭。
一個月很快又到了,Jack同誌突然冒出來,出現在法庭上。Henry一見他勃然大怒,基本是吼著說的: You think who you are! 你居然敢不理我的傳票。學理工科的人跟學文的人腦袋還是有區別的,我從來記不住別人說了什麽,就是說不能原版地重複別人說的話,隻能總結一下別人說話的意思。從小跟老媽聊天時,誰誰說過什麽,她都記得一清二楚,讓我佩服不已。現實生活中也能碰到這的能人,但我不行。
但Henry同誌這句話我記得是非常清楚,因為從中也能體會到語言的通性。說成中文也是很給力的一句話:你以為你是誰!每字都可以直譯過來。
Jack解釋一通在外麵開車,收不著傳票一類,Henry根本不聽。你猜怎麽著?當庭就給Jack帶上了手銬,對押著他的警察說:明天同樣時間來簽把房子轉讓的文件。倒黴的Jack更懵了,說:”我的工作怎麽辦?那大卡車還等著開回去呢!”。Henry回答得更幹脆:I don't care your job, 監獄裏呆著去吧。看到這一幕,我也有點傻了,這藐視法庭還真不是開玩笑的,遵紀守法還是根本啊。
第二天,Jack同誌戴著手銬在警察的押送下又回到了法庭,先簽了把房子轉給我的文件($1),然後等著對他的最後處理意見。看樣子Henry同誌的氣也消了,一本正經地對Jack說:你是要做社區免費服務,還是接受罰款? Jack說總在外麵跑,沒法做社區服務。Henry說,那好,就罰你四千吧,在監獄裏再呆兩天就可以回去了。
倒黴的Jack又被押回了監獄,出門前我倆對望了一眼,倆人的眼神裏都寫滿了無奈,怨我?怨他?這都是倆人的大意寫下的悲劇。
從此再也沒見過Jack,這破房子又回到我手上實非本意,Berger也覺得很不好意思,雖然出了好幾次庭,但從來沒跟我提過收費的事情,還真是個好人啊!平常他收一次上庭的費用是$300。這近十年再也沒發生過需要找律師才能擺平的事,聯係也就不多了。上庭是很浪費時間的,每回需要半天時間,但若是坐在那好好地聽聽對每個案件的審理,倒也能學到些東西。
千回百轉,倒黴的房子又回到了手上,啥也別想了,開始修房子吧。
另外,還建議你再找一個更牛的律師,律師很重要。我的律師幫我打和城市的官司就贏了,他是本地房地產第一律師。所以律師好壞很重要。可以谘詢有經驗律師怎麽處理掉這種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