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是萬能的, 但民主背後的理念是萬能的.
這理念是由道德文化塑造的.而信仰是道德文化的根基。
有民主而缺乏其相應的道德文化從而缺乏其理念的國度也成不了大器,充其量隻是為了某個幸福國家服務的工具或破壞某個不幸國家的工具。
人們常尊崇民主與法製,卻容易忽略背後的信仰與道德文化的根基。就像尊崇雞蛋,卻忽略生蛋的雞一樣。法律可以規定政黨之間民主選舉公平競爭,但無論什麽行為,都是由具體的人來操作的。如果沒有信仰和道德的根基,這所謂的民主選舉和公平競爭就有可能演變成為賄選,誹謗,甚至暗殺,政變和內亂的溫床。如果大部分或一部分操作的人有了正確的信仰,能以正直公義的心影響和把握競爭的底線,一個相對健康的民主製度才可以建立起來。
民主製度背後的理念歸根結底是出於對每個個人的尊重。這種尊重包括任何人,甚至我不喜悅的人,和我有不同意見的人,甚至罪犯。也許尊重一個我不喜歡的人或持不同意見的人不難,尊重一個乞丐也可以做到,但什麽樣的信仰能讓我們尊重一個小偷或一個強奸犯呢?注意這裏的尊重並不是不顧法律地給他們自由,而是說把他們當人看待,當和我一樣的人看待。
小時候家裏弟兄姐妹多的人大多都有互相打鬧爭奪的記憶。但由於我知道我的父母愛我們每一個,父母愛我也愛我的兄弟,看我為寶貝也看我的兄弟為寶貝,因著對父母的愛和尊重,我也尊重我的兄弟,看我的兄弟為寶貝。
如今,當我看到一個乞丐或一個我覺得不可愛的人時,我就會聯想到:上帝造了他,象造了我一樣;上帝愛他象愛我一樣;這樣自然地起了尊重之心。他今天的可憐境況是由自己或別人的罪引起的,或許我也在這罪裏有份呢。我和他也許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區別而已。如果不這麽想,很難尊重我不喜歡的人。
法製也代替不了道德。我覺得法國作家雨果在小說《悲慘世界》裏寫到的“最高的法律是良心”很有道理。各國的法律大同小異,但是治安的好壞卻大不一樣,歸根結底是道德和信仰的不同。感覺法律隻管一些和我們八竿子打不著的事, 反而道德是日常生活所必須的。一個老師在學校教你的孩子有多認真?還是上課不認真隻是當你的孩子參加了他的收費補習班才認真?一個修車師傅對不懂車的人有多誠實?一個餐館廚師洗手要多認真?一個醫生對你的健康有多負責?有人撿到你丟失的錢要交到你能找到的管理處嗎?過馬路時或開車時有人讓你一下嗎?你的車在路上拋錨了有路人來幫嗎?在單位搞科研申請經費要賄賂嗎? 拿到經費怎樣使用? 這些小事法律管不了,然而正是這些小事,積少成多,參與了你生活的方方麵麵,漸漸地決定著你的一切,決定著你生活的成本,你做生意的成本,決定著你實現你的理想的成本,決定著你的幸福感,決定著你孩子的未來,決定著一個社會的政治,經濟,決定著一個國家的興衰。
小說《悲慘世界》中描述了一位叫冉的農民在服刑19年後被釋放——為自己饑餓的妹妹和家人偷麵包而判刑5年,屢次越獄加判14年——因自己攜帶的黃色身份證而被旅店多次拒絕。他露宿街頭,內心充滿酸楚,憤怒和要報複社會的苦毒。迪涅的主教米裏哀為他提供休息的地方,晚上,冉偷走主教的銀器。當警察將他逮回來時,主教假裝銀器是自己送給冉的,並把銀燭燈也給了他,就好像是曾經給了冉但冉忘記拿了一樣。警察接受這個解釋,轉身離開。米裏哀告訴冉上帝寬恕了他,並要求他用銀器換來的錢做一個正直的人。冉對米裏哀的教訓冥思苦想,念念不忘。當他碰上小孩佩蒂,出於習慣,冉搶走了他的錢。然而,他立即悔改,並滿城尋找佩蒂。隻是,他的盜竊一事被上報了當局。。。
究竟是法律(警察沙威Javert)還是道德(信仰)使他的命運翻轉了呢? 答案不言而明。這也讓我想起了《警察與讚美詩》中的警察的不光彩角色。
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社會裏, 信仰決定道德文化,道德文化決定政治體製,政治體製決定經濟體製.但人的幸福感並不全部由政治經濟決定,信仰也占很大比重.人的幸福感決定社會穩定. 所以信仰是關鍵.
信錯的不如沒信仰的(完全沒信仰的人極少), 沒信仰的不如信對的.大體如此.那麽誰信對了呢?觀察事實吧,你看人們都想去哪些國家學習或移民?
在回頭看,那些有民主但又不是移民的理想目的地的國家, 大多是缺乏相應的道德文化的國家,也就是缺乏正確信仰的國家.
然而世界是變化的,有信仰的國家可能丟失信仰,沒信仰的國家可以拾起信仰。
中國的基督徒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