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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尼拉審判-法庭內外 山下奉文篇 下部

(2016-01-27 18:50:07) 下一個

1945年9月25日,也就是盟軍統帥麥克阿瑟以聯合國軍最高總司令部的名義發布首次戰犯逮捕令的兩周後,身在菲律賓的日軍第十四方麵軍司令山下奉文收到了指控他戰爭犯罪的起訴書,他於10月8日受到審訊,3周後即進行了審判。此時的東京,戰犯抓捕工作還未結束,而千裏之外的馬尼拉法庭已將有“馬來之虎”之稱的日本陸軍大將山下奉文送上被告席。馬尼拉審判是一場極具爭議的審判,但同時它又意義深遠,被普遍認為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大審判的預演。

1
 
陸軍大將淪為階下之囚

山下奉文是日本陸軍中威望極高的名將,後世對他的了解大多因為馬來、新加坡之戰——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時任第25軍司令官的山下奉文率部進攻馬來亞、新加坡,此役山下出奇製勝,擊敗了數倍於己的英奧聯軍,迫使新加坡的英軍統帥帕西瓦爾於1942年2月投降。攻占英國重要的海軍基地新加坡使山下奉文名聲大噪,並成為自太平洋戰爭爆發以來,第二個登上美國《時代周刊》的日本人,不過由於當時美日剛開戰,山下奉文的肖像與上一位登上該刊的山本五十六受到了同樣的待遇,都被畫得猙獰而猥瑣。

二戰中,山下奉文並非隻是橫掃東南亞的“馬來之虎”,早在1937年七七事變時,身任步兵第40旅團長的他就踏上了侵華之路,並於7月28日率部在南苑對中國軍隊發起猛攻,是役國軍第29軍副軍長佟麟閣陣亡。全麵侵華戰爭的起點也是山下奉文的首戰。與戰場上屢戰屢勝相比,山下在軍政界的仕途則要坎坷得多。從學曆上而言,山下奉文與後來居於陸相高位的阿南惟畿同為陸軍士官第18期生,但在考陸軍大學時,阿南第四次才考上,而山下則順利邁上陸軍主流的道路,阿南對山下也向來是“以兄事之”。未料天有不測風雲,1936年“二二六事件”後,日本軍部的“皇道派”勢力被以東條為首的“統製派”全麵打壓,身為“皇道派”軍人的山下奉文官運急轉直下。戰爭後期,日本內部雖一度出現以山下擔任陸相的呼籲,但因其身份的影響,最終未能實現,反而“無黨無派”的阿南惟畿順利登上此位。軍事上的卓越“貢獻”與仕途上的處處遭排擠形成鮮明對比,讓當時和後世的許多日本人對山下充滿同情,這大概也是盟軍對山下的審判曆來頗具爭議的原因之一。

 

日本戰敗前夕,已升任第十四方麵軍司令官的山下奉文正在菲律賓北部呂宋島的碧瑤城指揮部隊與盟軍作戰。早在7月下旬,十四方麵軍的參謀長武藤章與山下奉文就達成協議,即一旦作戰失敗,二人在指揮殘部撤離後就切腹自盡,並指令設立了剖腹場。8月15日,陷入苦戰的山下奉文通過斷斷續續的廣播收聽到天皇宣讀停戰詔書的消息,4天後又收到南方總司令部傳來的停戰令。9月3日,山下奉文在碧瑤正式向西太平洋盟軍武裝部隊副司令兼參謀長的利威少將投降。9月25日,盟軍發布了山下奉文要以戰犯身份被提交審判的通告,曾經橫掃馬來亞的陸軍大將淪為階下之囚。

 

被捕後,山下奉文曾對囚犯教師森田說過“我在那時,甚至想到要自裁”的話,不過,在麵對美國新聞記者提出的“將軍為什麽不剖腹”這樣尖銳的問題時,山下的回答是:“陛下沒有下達讓自決的命令。”當時東京傳來東條英機自殺未遂的消息,山下認為東條這是“想回避責任的不忠行為”。

2
 
審判台上的山下奉文
 

 

“日本帝國陸軍大將山下奉文,由1944年10月9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間,在馬尼拉及菲律賓以及其他各地,身為與美國及其盟國作戰的日軍司令官,對於美國國民及其盟國國民和所屬領地市民,特別是菲律賓市民,任其部下進行野蠻暴行和其他重大犯罪。指揮官忽視了管製部下行動的義務。因此,山下奉文違反了戰爭法規。”這是起訴書上對山下奉文的指控。太平洋戰爭後期,山下奉文控製著所有駐菲律賓日軍的軍事力量,萊特灣之戰後,退入呂宋島山區中的日軍因戰場上的失利而處於狂暴情緒中,並發泄到當地親美的菲律賓民眾身上。成千上萬的菲律賓民眾慘遭屠殺,其中包括“婦女兒童,甚至是幼兒、老人、傳教士、尼姑等”。

 

山下奉文被捕之後,預測死刑的人不在少數。10月8日,盟軍軍事法庭在馬尼拉市的高級專員官邸對山下奉文舉行了第一次公審。審判官席設在中央,左右是檢察官、辯護團席,山下就夾在辯護人當中的席位,此外還設有300人的旁聽席。這一天,山下穿著燙熨過的軍服,胸前佩戴上勳章勳略,皮靴也擦得鋥亮,試圖“給人一種偉大的印象”。等進行完審判前的必要過程後,山下奉文提出讓參謀長武藤章、參謀副長宇都宮為助理辯護人的申請,盡管法庭同意了申請,但首席檢察官羅伯特·科爾少校還是尖銳地說:“檢察官不承認提出的兩人為參謀長、參謀副長。山下擁有參謀長或者參謀副長的時代已結束了。

 

正式的審判在10月29日舉行,截止至公審的前兩天,控訴山下奉文的訴因竟多達123項。事實上,山下的罪狀的確不應隻限於1944年10月至1945年8月這10個月,就以東南亞地區而言,1942年2月14日,山下奉文進攻新加坡時為了“使市民產生恐怖心理”,下令炮轟城市,不少炮彈落到居民區,炸死很多平民。當然,最駭人聽聞的還是發生於1945年初,美軍在強攻馬尼拉期間,日軍對馬尼拉進行了瘋狂的破壞和屠殺,據統計,大約有3/4建築被毀,12.5萬菲律賓人慘遭殺戮,其中最惡劣的是日軍在聖保羅大學一次殺害994名菲律賓兒童。雖然在屠殺發生前山下奉文曾下令馬尼拉為不設防城市(因日本海軍拒絕接受命令而繼續抵抗),但在整個屠殺過程中,他幾乎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在宣讀指控山下的陳述時,首席檢察官羅伯特·科爾甚至憤怒地斥責他是“人民的公敵”。

 

審判開始後,不斷有受害人出庭作證。據日本曆史學者兒島襄在其著作《馬來之虎—山下奉文》中所記載,審判山下的過程中,“一個接一個的證人,有做母親的,敘述了親眼看見日本兵當麵刺殺了她的孩子;有的出示少女背上刺刀的傷疤;有的詳細談及日本兵對婦女的暴行;一個男人出示了差一點被砍掉腦袋而在頸上留下的疤痕”,法庭僅是記錄證人們所講述的日軍暴行,就用了2900多頁紙。

 

法庭也給山下奉文辯護的機會。開庭前,盟軍西太平洋的指揮官威廉·斯泰爾就指定了6位律師為山下辯護。從11月28日起的3天時間裏,山下都站在為自己辯護的證言台上,但過程很簡短,因為他幾乎沒有辯護。談及日軍暴行,山下說:“我並不知情,但我不會說我沒有責任。”並表示“我要不負責,誰來負責?”

或許是以退為進,又或是性格使然,總之山下這種將罪責全部承擔的態度竟然引起控方部分人的同情,預測他會被判死刑的人也急劇減少。不過,也有人認為必須堅決追究戰爭責任,嚴懲山下,據原參謀副長宇都宮回憶,曾經在新加坡被山下打敗的英軍參謀瓦爾德上校說:“如果(山下)在馬尼拉法庭宣告無罪,英方準備馬上把當事人要過去,在新加坡召開軍法會議判以死刑,請做好思想準備吧!”

3
 
史無前例的審判
 

 

1945年12月5日,美、英、澳三國特派員12人對山下奉文是否有罪的問題進行不記名投票,結果出人預料,12人全部投了“無罪”,山下案眼看就要出現大反轉。宣判到來之前,法官進行秘密投票,這次投票的結果將決定對山下的量刑。12月7日下午2時,審判官宣布開庭並宣讀判決理由書。對於山下案的複雜問題,判決理由書中這樣陳述:“……由於部下一人犯了殘殺或強奸罪,便把指揮官看成殺人犯、強奸犯是不合理的。但……發現了這樣的犯罪行為,指揮官沒有做出有效的努力加以取締,那指揮官……對部隊的不法行為就必須負責……”

 

隨後,山下等來了法庭對他的最終判決,“……秘密投票的結果,由於審判官的三分之二以上統一,本法庭同意起訴書指控的情形判為有罪,宣告判處絞刑。”據說讀完判決書後,右耳聽力較差的山下沒聽清楚,便詢問坐在他左側的濱本翻譯。濱本告訴他:“是上吊啊!”山下聽後點點頭,默然無語。

 

 

山下奉文的辯護人全部是米國軍人

進入法庭前要經過嚴格的檢查

 

 

1946年2月23日淩晨2時50分,山下奉文被帶往絞刑台上執行死刑。處刑記錄記載:上午3時2分至上午3時23分氣絕,時年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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