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是我三叔家的孩子,從小長得眉清目秀,唇紅齒白。難得大了之後也沒有長歪,所以上中學後就有一堆女孩在後麵跟著。不知道是沒被家長發現還是眼光比較高,中學時代沒聽說和哪個女生關係比較親密。甚至大學裏,也沒有什麽要好得可以領回家的女同學。工作後,開始了一段辦公室戀情。我三嬸見過這個女孩子,長得小巧玲瓏,不算很漂亮。女孩家裏條件不錯,父母好像是經商的,有房子若幹套,車子若幹輛。這段感情兩年之後因為堂弟的放棄而告終。堂弟給出的理由是女孩脾氣太大,太作。
那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堂弟都是獨來獨往。親戚朋友介紹的,他似乎很抵觸,百般推脫。三叔覺得這中間有點問題,讓我去打探一下。果然,堂弟在和前任分手後不久,就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了一個女孩。女孩比堂弟小了六歲,職業高中學的會計,畢業後就沒上過班。女孩的父母很早就離婚了,女孩跟著媽媽長大。重要的是女孩的爸爸曾經是三叔的同事,當初因為犯了錯誤被單位開除了,這事在當時還曾轟動一時。這個世界也真是小啊。堂弟說家裏肯定不會同意這段感情的,所以他也一直不敢和家裏說。我問他我該怎麽回複他父母,他說他不會和那個女孩結婚的,給他點時間,他會處理好的。
三叔三嬸聽了我的轉述之後,一臉的愁雲。叔叔說要分開就早點分,不要耽誤了自己,也耽誤了別人。堂弟表示同意。自此之後,堂弟和那個女孩開始了長達五年的分手生活。大致的程序是分開兩個星期,又在一起兩個月,然後再分。到最後,所有人都受不了了。於是,堂弟終於牽著女孩的手回家了。
女孩長得很甜美,眼大膚白,身材勻稱。難得的是性格很好,總是微笑著。據說也很勤快,家裏的活都不用堂弟插手的。我叔叔在見了真人之後,隻說了一句:怪不得分不開呢!
接下來就開始籌備結婚了。堂弟剛畢業的時候,家裏給他買過一套二手房,麵積不大,勉強能算是兩室一廳。後來又買了一套新房,三室一廳,都是我叔叔嬸嬸掏的錢,沒有貸款。叔叔嬸嬸原本是打算把三室一廳的房子給堂弟結婚用的,不曾想,堂弟私自把新房抵押了出去,做什麽期貨。結果是錢沒見著,房子也沒了。如今要結婚,叔叔嬸嬸的意思是現在房子那麽貴,他們暫時拿不出那麽多錢再買一套。先把那套舊的當婚房,女孩的名字可以加在房產證上,以後有了錢再買。女孩有點不太高興,不過也沒說什麽。
這些年,女孩一直沒有工作,所有的開銷都是堂弟負責的。堂弟覺得既然要結婚了,以後還會有孩子,那麽女孩還是出去找一份工作,兩個人一起賺錢養家比較好。女孩同意了,也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公司做前台。公司離住的地方很遠,工資也不高。女孩上了幾天之後就不想去了,堂弟說上班都這樣。女孩說她不喜歡上班,願意待在家裏。堂弟說我也不是富二代,工資也不是太高,養不起一個家。女孩最後還是去上班了,但是諸如此類的爭吵不斷。三個月後,女孩搬走了,說是需要冷靜冷靜。堂弟徹底傻了,以前總是堂弟提出要分手,女孩一次次來求他複合。女孩時不時地流露出要結婚的年頭,堂弟總是左顧右盼地搪塞。如今,結婚請柬都發出去了,新娘卻不見了。工作辭了,手機號換了。那個女孩徹底從堂弟的生活中消失了。在堂弟的戀愛史中,可能從來隻有他甩別人的經驗。所以堂弟閉門思過了一個多月,心中還是無法釋懷。
三嬸有點嘟嘟囔囔,認為這幾年的相處,都是堂弟花的錢。三叔說,女孩也付出了感情和青春。說到底,一段感情,不管是誰離開的誰,受傷的總是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