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位退休廠長的恩怨
一、
大概是兩年多以前,業主們剛剛搬進小區不久,七八個熱心業主湊在一起,找負責小區衛生和保安的物管公司頭頭對話,地點是在售樓部大廳。
40多歲的物管公司郭經理帶一副白框眼鏡,神態自若地坐在對麵,傾聽幾個業主的意見。對話中,一位臉闊身材魁梧的漢子侃侃而談,他的發言給我留下與一般人不太一樣的印象,比如參加座談的人裏,有的隻關心與自己家住房有關的問題,像煙道倒灌等等,而這位漢子談的則是小區一些業主共同關心的問題。他在座談中的發言聲音洪亮,有條有理,一副領導的氣派。會後得知,他姓周,原在某地區一個化工廠當廠長,已經退休五六年,我們叫他老周。
後來小區B5一樓的六家業主擴展屋後的花園,侵占公共用地,老周發現以後,他主動和電視台聯係,親自動員小區一些業主出麵,向電視台記者介紹反應情況,對著話筒和攝像機發表意見,指出這是違規侵占公共物業,然後又找到物管公司郭經理,質問他為什麽不製止這種違規行為?這件事使我進一步認識到,老周很有正義感,他麵對小區裏發生的不良現象敢於站出來說話,這在當前中國社會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去年四月份,我們小區連續發生七八起入室偷盜事件,廣大業主議論紛紛,十分不安,對小區物管工作很有意見。在這種形勢下,大家覺得有必要成立小區業委會,來督促和監督物管公司的工作,於是以老周和我為首,六七個小區熱心業主揭竿而起,又是跑社區中心反映情況,又是召開業主大會,同時學習有關政府文件,諸如《物權法》、《省物業管理條例》,同時也開始注意報上發表的有關小區業主與物管公司如何正確處理存在問題的文章……就這樣,我們緊鑼密鼓開始籌劃成立南苑小區業委會的工作。
當一切準備工作就緒,我們在物管公司會議室召開了第一次業主大會。作為政府的基層組織——長江社區派了一位姓陳的公務員到場視察監督,另外還有駐社區的兩位警官到場,說明在當前體製下,政府對民間組織的出現,是非常注意的。另外,房開公司派了一位潘經理,來觀察小區成立業委會的動向,看挑頭的幾個人是何許人等,物管公司的郭經理自然到場。到會人數大約三四十,對一個有500多戶居住的小區,到會人數可以說寥寥無幾。不過,在中國這樣一個長期一盤散沙的社會,在人們都是各掃門前雪的現實生活中,能有這樣一些業主到會,我認為已經算可以了。
我自動扮演的是主持人的角色,由老周做主題發言。由於老周有準備,並且已經寫好發言稿,他對我們小區物管公司的工作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做了分析,然後對小區建立業委會的必要性等等,也發表了意見,會議開得比較成功。這使我進一步認識到老周不僅熱心公共事務,而且還很有水平。
就是在那次會上,正式宣布成立小區業委會的籌備小組,按法規規定,籌備小組組長由長江服務中心的派員劉全擔任,成員共27人。從籌備小組成立到業委會正式成立,主要是老周,老楊,老張,小於,小曹、大張,還有一位女將胡萍,我們七八個人動手操辦。由我提供一台舊針打機和紙張,老周負責打印選票和各種文書,諸如選舉辦法,選舉規則,議事規則等等,這些文稿都是出自老周的手下。然後,利用周六和周日時間,把桌子擺在小區門口,對路過小區大門口的業主,一個一個征集他們在選票上打勾選舉。
因為中國社會一直是臣民社會,而不是公民社會,從建國以來的許多選舉都是走過場,所以,小區裏這種業委會的選舉,也自然是在互不了解的情況下進行。雖然如此,按法規規定,參選人數必須超過小區居住戶數的一半以上,選舉方為有效。就是說,我們必須征集250位以上業主打勾簽字,才符合法規要求。因此,選舉雖然是走過場,但工作量卻相當大,很辛苦。可是我們一夥人熱情高,有幹勁,忙到八九月份,業委會的選舉基本完成。在這個過程中,老周雖然經常和大家爭論,有時甚至爭得雙方很不愉快,可是爭歸爭,工作卻沒受影響。
二
選票統計出來以後,在15個候選人中以票數多少為準,產生13名委員。在13名委員裏,年紀最大的是72歲,就是我,最小的是29歲。其中退休人員不到一半,多數人是在職。委員產生以後,就要考慮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選。
在業委會成立過程中,我覺得業委會主任的職務,由老周來擔任最合適。首先他對公共事務熱心,有正義感,有幹勁,肯鑽研有關的法規和政策,手能寫,嘴能講;其次從他的經曆來說,他的基本情況表格中填寫的是:1963年工學院化工專業畢業,從技術員到車間主任,到副廠長、廠長,多年搞企業管理,而且還榮獲過國家民委頒發的“優秀廠長”的榮譽稱號。我在他家,他曾滿臉喜悅地把那塊銅質獎牌抱給我過目。我問為什麽由民委來頒發?他說他是少數民族。第三,他比我年輕7歲,身體也好,家庭也沒有任何負擔。為了小區第一屆業委會的工作能夠順利開展,選一個能幹的主任,至為重要。為此,我曾經兩次登上他家居住的9樓,動員他出來挑起業委會主任這個擔子。沒想到,他聽了我的想法以後,卻一口拒絕。
我以為他是客氣,就問:如果大家都選你怎麽辦?他說,你們選上我,我也不當,我要馬上寫辭職報告。看他的態度如此堅決,我就有些不明白——為什麽開始他那麽積極主動,而現在卻如此這般?他拒絕主任這個職務的真實思想是什麽?莫非他想如諸葛亮那樣讓大家三顧茅廬求他出山?還是覺得在建立業委會過程中,和幾個核心人物都進行過爭吵,怕大家不投他的票?……總之,我對他的真實想法猜不透,隻覺得自己頭腦太簡單。
就在這個時期,有四個業委會委員來我家給我做工作,他們是老楊、老張、小顏和胡女士,他們希望我來出任業委會主任這個職務。老楊是退休司機,一輩子在監獄係統開車;老張是省水利係統退休職工,會開車,會上網;小顏是鐵路局調度室職工,還在職;胡女士是科研單位退休工程師。他們在和老周相處一段時間以後,都認為老周為人太霸道,不適合。
我說,我的確不太合適,理由是:一,我家庭有困難,老伴偏癱需要我照顧;二,我已經70歲出頭,年紀太大,應該由年紀稍輕點的人來幹。同時我做他們的工作,建議他們還是選老周。不錯,老周在前一段與大家一起工作中,常常愛和人爭論,而且爭論起來太認真,太動感情,有時就弄得彼此不太愉快。不過,這些爭論都是工作方麵的不同意見,如票箱究竟是當眾開啟,還是有兩三個人就可以開啟?業委會建立以後,是立刻炒掉物管公司,還是看一看和等一等?……諸如此類。顯然,老周有些愛爭強好勝,在爭論中聲音大,氣勢足,有點咄咄逼人的味道,使對方有點受不了。我想,這可能和他長期在國企中搞管理有關,特別是當了廠長以後,他愛講的一句話就是:“是我說了算?還是你說了算?”,不免養成土皇帝的作風。這種性格和作風肯定不好,但我想,給他做做工作,隻要他注意點,問題也不大。另外我又說,一般能幹的人,都有個性,我們對這些人要采取包容的態度。但大家不同意我的意見,並且說我的家庭困難,他們盡量幫助我解決。
就這樣,在社區派員監督下,選舉時到會13個委員,我得了12票,老周得了9票,陰差陽錯,我就勉為其難地當了小區業委會主任。
有人可能要問,你為什麽沒有像老周那樣堅決拒絕?的確,在這個問題上,我的態度不像他那樣堅決。這一方麵和我的性格有關,就是我輕易不願意拒絕別人的好意;另一方麵,如果我再像老周那樣拒絕,又有誰出來幹才合適呢?在找不到更恰當的人選之前,我就同意試著挑起了主任這副擔子。
另外,從我的思想深處來說,自從八九年“六四”事件以後,我在絕望和痛苦中,漸漸認識到,中國的專製社會不會像蘇東那樣迅速土崩瓦解;民主社會的到來,需要中國人一點一滴地去爭取。業委會雖然是在政府嚴格控製下產生,但它畢竟是個民間組織,他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小區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有了業委會,就可以對小區的物管公司形成製約,使物管公司的頭頭在經營理念上發生變化,由高高在上地管小區廣大業主,而轉變為受聘為廣大業主服務和行使物業管理職責。其次,對房開商的種種違法和違規行為,也可以形成製約。再其次,對政府的一些有關部門如城建局,也可以形成既依靠又監督的關係。
總之,業委會應該是一個小區業主自治性質的組織。因此,按我的理解,業委會的建立和運作,如果真正按有關文件執行,應該說是一種由臣民社會向公民社會過渡的社會實踐。所以,我想把自己腦子裏那些民主理念在現實生活中去實踐一下,體驗一下,同時參加業委會的工作也會使我的老年生活內容更豐富一些。
三
應該說,業委會成立以後,我和老周的配合還是比較默契的。不管是和物管公司的兩個經理對話,還是和房開商的座談,老周仍然像成立業委會時期那樣,積極準備對話提綱,在對話和座談時,當仁不讓地出頭露麵,充當首席談判代表的角色。
在業主入住小區的時候,每個業主都得到一份印製精美的《前期物業管理合同》,這份合同的最後一條是:一旦小區業委會成立,小區業主和前期物管公司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這自然是依照《物權法》裏的有關規定寫進去的。因為從許多小區來看,房開商在開發小區住宅用房的同時,還修建了不少商業用的門麵和地下停車場之類的物業,因此,房開商都是要選派自己信得過的物業公司來管理,這樣物管公司的頭頭就會對房開商言聽計從,按房開商的意誌辦事;而往往不能站在小區廣大業主的立場來為業主考慮問題。所以,在製度設計即法規製定上肯定已經考慮這一點。
我們小區的前期物管公司,恰恰就是房開公司的一個附屬公司。這個物管公司的營業執照裏的注冊資金是房開商投的,正副經理則是原來在房開商手下的工作人員。後來知道,物管公司的郭經理就是南苑項目處的羅總的同母異父兄長。所以,幾年來,小區的兩個經理對業主都是一副大總管的樣子就不奇怪了。
再者,從郭經理的經曆來看,他原來就是在一家國營柴油機廠工作,上個世紀末,黃河區的許多國企不景氣,大量國企改製或倒閉,昆柴也不例外。恰在這時,郭的胞弟羅俊浩搞商品房開發,就把自己正在困境中的胞兄郭惠國拉進房開公司,待遇是每月薪金上萬。而南苑小區建好以後,就把他的胞兄郭惠國派到小區任物管公司經理,月薪則減了一半。所以,郭經理對小區的物管工作並不安心,幾次要求回房開公司。這也可能是小區物管工作半死不活,以致連續發生六七起入室盜竊案件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副經理小劉稍微有些能力,但他心態也有問題,他對某些個別業主的居高臨下的態度,以及出口傷人的言辭,一直耿耿於懷,提起來就非常氣憤。
不過,客觀一點講,這位郭經理表麵並不令人討厭,他文質彬彬,帶副眼鏡,像個知識分子,隻是因為長期在國企中工作,國有企業是培養庸人和懶人的場所,他郭慧國自然也沾染上國企幹部那些壞習氣,諸如遊手好閑,敷衍推諉,不幹實事,一旦有個一官半職還愛擺架子。郭經理在我們小區就是這樣一個人物。他偶爾在小區露麵,業主向他反映什麽問題,他作出一副領導傾聽群眾意見的樣子,一般也不反駁,可是聽了要麽推,要麽拖,所以老周說他是“不作為”。
麵對這樣一個物管公司的經理和副經理,業委會該如何辦?有人主張幹脆炒掉更換新物管公司。但經過慎重考慮,還是先采取對話的方式,彼此經過交流溝通,然後再做決策。
和物管公司兩個經理對話時,每次老周都寫好提綱,在我的開場白之後,他做主題發言,指出小區物管公司完全是沿襲國有企業那套經營方式,經理和會計幾乎無所事事,把業主的訴求當成耳旁風,這樣怎麽能搞好小區的物業管理?怎麽能保證小區的安全?今年發生的多起入室偷盜事件,能說是偶然的嗎?……老周畢竟是當過廠長,那氣勢,那口才,還有政策水平,使兩個談判對手不得不肅然恭聽。我作為會議主持人,自然也和老周配合,並且能從理論高度對所討論的問題進行一些分析概括。比如物管公司兩個經理之所以對小區存在的一些問題表現十分麻木,遲遲不解決,關鍵在於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有問題。
經過與物管公司郭經理和劉經理的多次接觸,大家覺得這兩個經理對我們業委會采取的是不合作的態度,因為他們有房開商做靠山,覺得我們對他們物管公司無可奈何。根據《前期物管合同》和有關政策法規,我們準備重新聘請其它物管公司來小區服務。為此,業委會幾個委員在附近,對一些物管公司進行了調研和考察,發現確實有些物管公司從經營理念到經營方式比較先進,如青雲祥物管公司,該公司一共管理16個小區,人力資源比較充足,經營理念比較新,管理經驗比較豐富,總經理姓周,學的是法律專業,能夠從法律角度來處理與房開商和業主之間的關係。經過幾次座談了解,業委會的同誌一致認為聘請青雲祥物管公司來我們小區服務,比較合適。
就在這種形勢下,房開商在和我們座談對話中,提到郭經理在南苑小區四五年來,連年虧損,達到近200萬(實際上就是地下停車場收的費沒有按比例上交),準備換人。業委會的委員們根據有關法規,準備按程序采取招標的方式選擇一家物管公司來我們小區工作,當然郭經理的恒慶物管公司也有投標的權力。經過協商,正在我們取得南苑項目處的劉總和羅總的同意時,沒想到,項目處的上級房開公司老總林農突然提出:隻同意換經理,不同意我們所選的青雲物管公司來我們小區,並且他指定一位姓莫的經理來代替原來的郭經理。否則的話,地下停車場就不交給青雲公司來經營。在中國社會,長官意誌是不能違背的,房開公司南苑項目處的羅總、劉總對公司老總林農也隻能服從。林農的做法也進一步說明房開商為了維護他們的利益,是不會輕易讓小區廣大業主按政府文件精神選擇自己滿意的物管公司的。
由於春節臨近,換物管公司的操作程序也比較麻煩,業委會隻好向房開公司的法人代表林農讓步。
不過,經過一番較量,把官氣十足而又庸庸碌碌的郭經理撤換了,把大家印象不佳的物管會計也撤了;業委會爭取到自己應有的辦公室;爭取到業委會應有的公共物業收費的每月2000提成;在消防部門的支持下,趕走了B2棟地下停車場對環境構成威脅的印製工廠……。所有這些,初步顯示出業委會在小區維護業主權益的主導作用,這使留下的李副經理對業委會的態度也發生一些微妙的變化——過去的那種應付和不合作的態度逐漸有所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