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提拔”是製度癌瘤的凸現
雲在山
2013年8月22日,繼陳希同、陳良宇之後,薄熙來又被押上法律的審判台, 成為近十數年來, 交付法院審理的第三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在現代中國,中共的政治局委員和國務院副總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等,是被籠統稱為“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官,是中國官場權力結構金字塔上最靠近塔尖的大人物,端的十分了得!(借用《水滸傳》中常用語)
這裏,首先得說說當前中國官場的升遷“路線圖” 。由於中國官員的使用提拔根本無須考慮民眾是否認可(即無須民主選舉)這一因素, 因此, 為了得到升遷, 許多欲攫取更多更大權力的齷齪之人, 便利用製度上的痼疾以達到個人卑鄙目的。有人總結在中國官場得到升遷有這麽幾條捷徑:
一曰:上有“天線”,下有“地線”。所謂上有“天線”, 即上頭有人眷顧提攜;下有“地線”,則是下麵有人吹捧力薦。這中間有的可能一開始即“天線”“地線” 貫通, 譬如某些“官二代”早已被列入官員後備名單,隻要時機一到,便走馬上任。有的則可能本無“地線”,但上麵有人“打招呼” ,於是下麵應聲而動,將之重點“培養”,“天地之線” 一旦 連接上,此人的官運亨通當然不在話下。還有的是政治交易的產物,大官甲與乙通過各自的下級,將對方需要提攜升遷之人,先安排在各自下級的權力範圍之內,然後“戴帽”培養,這樣便可神不知鬼不覺地“造就可靠的接班人” 。
二曰:跑官買官,極力巴結。中國官場就是商場。金錢如水銀瀉地,隨處都有滲透的縫隙。為了得到升遷,有的人以金錢開路,極力逢迎巴結上司,以及上司的配偶親眷甚至身邊的人,有的則如同家奴,諂諛取容,舔痔吮瘡,千方百計獲得上司的歡心,以求得日後的青雲直上。
三曰:同流合汙,抱團腐敗。腐敗經年,今日中國的官場已如一大染缸。潔身自好者在其中立足尚難,更遑論升遷提拔。而唯獨同流合汙,抱團腐敗,才有可能站穩腳跟,伺機發展。近日上海市高等法院法官集體嫖娼一案的出現,實可證此一論點。試設想,4名涉案法官中,如有一人不肯同流合汙,肯定會被另外3人從此視為異類攻訐排擠,在腐敗透頂的官場中,此人絕不可能站得住腳,還談什麽今後的發達?!
好了,言歸正傳。我們先來看看陳希同政治局委員。陳委員1983年4月被任命為北京市市長,後任北京市委書記、市長。1988年,被提拔兼任國務委員。1992年10月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可是,其犯罪指控書上說,1990年起,陳即指使、縱容副市長王寶森(後畏罪自殺)先後動用財政資金3521萬元,在北京市八大處公園等地修建豪華別墅供自己與情婦享樂。從1991年7月起,陳在對外交往中接受貴重禮物22件,總價值人民幣55萬餘元,由自己個人非法占有。可是,1992年10月,他居然還當上了中央政治局委員!
再來看看陳良宇政治局委員。這位陳委員先後任上海市黃浦區區長,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其犯罪指控書上說,陳良宇早在黃浦區長任上即濫用職權,收受賄賂,直至升任政治局委員後,仍以權謀私,道德敗壞,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等等。
既然這樣,為什麽他還能在仕途上順風順水?
最後來看看薄熙來政治局委員。據中紀委宣布,此人早在大連市任職期間,就犯有受賄、貪汙、濫用職權諸罪,並與多名婦女淫亂,至家庭破裂,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可是,此人卻在以後連任遼寧省長、商務部長、重慶直轄市市委書記並進入政治局,如此扶搖直上,實在令人費解!
現有證據告訴人們:以上“二陳”與薄某人實際上均為“帶病提拔”,而這種“帶病提拔”,就凸現出中共現行官員任職製度的晚期癌瘤。從“二陳”與薄某人身上可以看出,在中國要想做官、做大官,首先要有個“好”關係,即“朝中有人”,據說“二陳”即各有“天線” 。或者“好”爸爸,如薄某人;至於人品、能力、群眾基礎等等,隻是考核幹部時這麽說說、走走過場而已。由於沒有真正的民主選舉,群眾監督幾乎為零。而由於所謂“黨管新聞”,將媒體輿論納入黨的控製之下,對黨的官員的輿論監督實際上也幾無作用。如果此人是黨要他垮台的,垮台之時輿論當然會應聲起哄。如果此人黨未表態,甚至還有黨的大官為之鼓吹,雖則其臭名昭著,輿論不僅不會揭其醜行,還可能大唱讚美之歌!薄某人便是生動的例證。當年薄某人在重慶盡施淫威,濫用職權,大興極左妖風,卻有那麽多媒體人為之抬轎吹捧,今日想來,不知這些抬轎者吹捧者當何以麵對世人,說不定,還是這些人現在又在扮演著批判薄的角色哩!
薄熙來垮台前夕曾假惺惺地說自己“用人失察”。驕橫跋扈的薄某人顯得何其誠懇!其實,此乃製度使然,非個人之力所能為,薄某人大可不必如此作秀。不過,倘若有人認可薄某人的說法,人們必定要問,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的屢屢升遷至進入政治局,又應當追究誰的“用人失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