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關閉 加班當心坐牢
作者:洛杉磯埃米麗
聯邦官員和雇員們請注意,政府關閉期間可千萬不要學雷鋒,自願免費加班加點為人民服務,為國做貢獻!否則輕者可能會受到行政紀律處分,停職停薪或免職;貢獻大的,重則可能受到罰款,監禁,或兩者兼而有之。
聽上去好像在開玩笑,其實不然。當政府關閉時,聯邦政府官員便生活在不安之中,因為如果他們做出了錯誤的選擇,這部19世紀的法律可以讓其“好心遭惡報”,而被解雇,懲罰,甚至被監禁。更嚴厲的是,這項法律規定,該官員或雇員工作機關的首長,知道後必須立刻向總統和國會報告。
在187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一個“反超支法” (Anti-Deficiency Act)。當時有陸軍將領在預算批下之前產生信貸關係,然後給國會打欠條。按該法規定,明令禁止在聯邦政府關門時,其官員或雇員為政府做出誌願服務,隻有在涉及人身安全或保護財產時除外。明知故範者,可處有期徒刑兩年,或罰款5000美元。這裏規範的是非必要雇員,必要雇員即從事“涉及人身安全或保護財產”者不在此限。
所謂“涉及人身安全或保護財產”,這意味著機場和郵政服務是開放的,社會安全支票可以照常獲取,稅務必須照交。聯邦監獄和法院、國家的安全功能部門,包括軍方和中央情報局正常運作。但是,聯邦的一些教育和工商部門、國家公園和博物館關閉,不過不涉及財政預算的聯邦部門除外,比如一些靠其它收費經營的部門。
這部法律的初衷是防患於未然,它看上去像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麵禁止政府在得到國會撥款之前承擔任何金錢債務,為政府免了責。另一麵也限製了國家政府的財權控製權。對於這種債務來說可能大可能小。比如說大到在這個時候以國防為由去訂購大批艦隻,等預算下來之後再報銷;或小到雇員的加班費。總之無論大小,在國會沒有撥款之前,禁止政府部門承擔任何金錢債務。
一位白宮官員說,他已告知他的員工,不要去檢查他們的工作電子郵件,或用手機電腦通過公家帳號上網。你不能從聯邦機構的Twitter帳戶登陸,更不能進入辦公室處理一些逾期文書。換句話說,你必須呆在家裏。
有網友擔心我們的日常生活是否受聯邦政府關門的影響。這影響微乎其微,請朋友們放心。學校都在正常上課。一般市民日常生活能夠接觸到的聯邦政府機構似乎就是郵局,而它包括在 “涉及人身安全或保護財產”類別裏,所以照常開門。還有國稅局,不影響交稅。換句話說,日常生活中接觸到的多為地方政府,它們照常開門,想關都關不了。
其實對外國旅遊者來講,隻要不去國家公園,如深山老林或首府華盛頓等地,民間經營的好玩的地方多的是。何況就算紐約的自由女神,平時去的遊客也並非100%登上去。比如在洛杉磯,迪斯尼樂園、環球影城、好萊塢星光大道、格裏菲斯天文台、杭庭頓圖書館植物園等等有的是,這些都開著呢,夠人玩的了。還有許多非國家公園比比皆是。
說到加班為什麽連聯邦政府都如此敏感呢?美國的法律一環扣一環,無論你是在政府還是民間,隻要是工薪族,你的工資和加班費是受法律保護的。一天正常工作8小時,超出之後雇主每小時必須多付0.5倍超時工作。按馬上要實施的新法,8至10小時之間超出的兩小時要付1.5倍薪資。再多超出,即10小時以上,要付2倍的薪資。
所以平時在民間企業,即使你願意自願免費加班加點為老板做貢獻,對老板而言存在額外的責任和風險,所以這種自願加班的行為是不可行的。
19世紀的國會(借自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