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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教孩子--學習筆記 (10)

(2013-11-05 19:55:49) 下一個
管教糾正孩子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聖經也講到: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父母殷勤教導,實在讓孩子以後的日子少很多的挫折和失敗。但管教不是易事,方法不當很可能事得其反。那麽,管教要怎樣才合適呢?

首先,要分清事情的實質。孩子是不成熟,技術太差而犯錯呢,還是故意搗亂?比如孩子洗碗把碗砸了,做飯燒糊了,等等,和欺負弟弟,讓弟弟大哭,是很不同的事情。孩子不成熟而犯錯,要教導,如果剛開始,甚至要鼓勵。通常,最好的教孩子從無心之錯中學習成長的辦法是相關的後果。讓孩子自己承受後果是重要的功課。這個說來容易做來難。譬如,孩子剛開車就撞個坑,你能讓孩子自己修車嗎?其實可以,但孩子很忙,要很多活動,沒有時間掙錢去修車。是嗎?什麽更重要就是個人的判斷了。但不讓孩子承受後果,卻可以把孩子推向災難。曾有個朋友,對孩子保護的很好,有什麽事都幫忙擺平,直到有一次,她再也擺不平了。孩子在高速超速30邁,轉彎時自己飛了出去,再也回不來了。到出事時,孩子自己開車已經4年了。這些年,很難相信這是她第一次開超速。跟她聊多了,才發現其實她的兩個孩子無視的不隻交規,幾次和警察近距離接觸,她找過幾次律師了。有一次要找律師,又問大家意見,幾乎所有人都勸她不要找,讓孩子吃幾天苦,她還是沒聽。

常見的後果有幾種:財產,個人的責任,個人的特別的權益。損壞財產很常見,一般的後果或者是失去這件東西,或者要賠償別人。不要讓孩子輕易溜掉,變成父母的問題。孩子沒有足夠的錢,要讓他工作去掙了錢賠上。自己的東西壞了,如果心愛,想再換一個,要孩子自己工作掙錢買。不然,就隻能認栽沒有了。個人的責任也非常常見。孩子該做的家務,自己的功課,對別人的承諾,都要孩子自己負責。如果忽略了,就要他額外的時間補上。如果屢犯,要考慮加懲罰性的事物,比如做額外的工作。個人的特別的權益也是要有負責人的態度才能維持。比如放學可以去同學家玩到6點,如果幾次超時或者惹了麻煩,這個權益就沒有了。

對於青少年,培養責任基本是最後的機會了。要讓他們可以對自己負責,以後對家人負責,時間已經不多了。離開家以後,社會對他們還會有很多的管教,主要的方法就是承擔後果。這當中不再有家裏的溫情和父母的蔭庇,常常父母也做不了什麽了,所以在此之前讓孩子習慣想到後果,習慣承擔後果,以後的路會少很多的碰壁甚至災難。

下周休息。回來學習如何應對故意挑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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