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庭審的笑話,知道主流媒體和海外民暈為啥罵街
現在隻有沒辦法的小官才用貪汙和受賄這種明顯算犯罪的辦法斂財,有辦法的大官都用私有化侵吞國企、家屬入股私企、家屬或代理人做生意等官方認為合法的辦法搞幾十億甚至百億財富(不算犯罪,還被支持)。薄也不傻,他擔任重要領導職務20多年,如果他愛錢,為什麽不用私有化國企、家屬入股私企、家屬或代理人做生意等官方認為合法的辦法搞幾十億,卻非要用貪汙和受賄這種很容易被追究犯罪的辦法,搞2000多萬的房產和現金?這作案動機明顯不合理,說明他瘋了。為啥他不用私有化國企等辦法合法搞幾十億,卻偏要讓別人給他家屬報銷機票等辦法腐敗?
為啥薄隻是早期在遼寧貪汙受賄,後來到重慶做了更大的官之後就不腐敗了?薄到重慶做了更大官就不貪汙受賄了, 這是否說明大官不喜歡腐敗?薄在重慶唱紅打黑之後就沒貪汙受賄,這是否說明唱紅打黑能反腐敗?
8月23日, 公訴方用穀開來和德某某的大量證詞,來展示他們購買別墅過程中複雜的資金周轉過程和公司關係。這個過程讓我們看到穀開來和他周圍的一群人比較會操作,做生 意本領並不差。穀開來他們也挺會操作的,如果薄支持他們,那麽穀開來等人為啥不通過薄的關係搞房地產、拆遷、私有化國企來合法賺大錢,非要用收別墅賺這種 受賄的辦法來賺小錢?如果薄想腐敗,也知道別墅的事情,他想到別墅的事情對自己有風險,就會停止穀他們收別墅,讓他們用私有化國企和房地產等合法辦法賺大 錢,他為什麽不這樣做呢?這事在邏輯上解釋不通,隻有一種解釋能說通,那就是薄不知道這事情。
法庭的很多指控都都是用穀開來證詞來證明的,如果沒她的證詞,指控就是無稽之談。最高人民法院規定重要證人必須到庭作證,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證言不得作為定案證據。穀開來拒絕到庭,這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為什麽還能采用她的證據呢?如果法庭說“穀開來和他是夫妻關係就可以不到庭作證”,那就是說他們認為“夫妻關係要回避”, 那麽她還有做證的資格嗎?為什麽穀開來一定不能作證呢,能解釋下嗎?她不是被判刑了嗎,怎麽能拒絕法律規定的義務呢?這些所謂證據隻是穀開來和外國人的口 供,能隻用口供嗎?外國人傳過來的資料就能采用嗎?(不行就找外國人充數)。穀有動機為了減刑或者死緩做偽證,她怎麽能作為本案的最重要證人?
薄和律師都說穀開來精神障礙證據不可信。公訴人說:“這些證言均是穀開來入獄以後、受到追究以後所做的,首先她已不存在攝入精神藥物的前提,所以說薄穀開來的證言沒有受到控製力降低的情況。”公訴人也承認穀開來有精神障礙,可是她認為穀開來入獄之後不服治療精神障礙的藥物之後,病就好了,這多可笑?不服藥,病好了?
房子的產權是德某某名下的(他公司的名下),不在穀開來明名下。公訴方說房子別墅是德某某代持穀開來的房子,證據是,穀開來自己說讓他們代持房子,德某某和 薑某也嘴上說自己替穀開來代持(大家記得這個可笑名詞什麽時候用過?)。穀開來讓德某某代持房子,總要有授權書吧,那麽授權書呢?現在沒有授權書,隻是穀 開來嘴說讓德某某代持房子,那如何證明穀開來之前真的讓德某某代持了,不是後來被抓之後之後編造的?(現在穀開來和德某某嘴上承認這種代持關係對公訴方有 利,但沒有授權書,如何證明不是被迫或者別的原因做偽證?)
如果房子是穀開來的,德某某也承認不是自己的,那麽現在這房子是穀開來受賄得到的,應該沒收。為什麽國家不能從德某某裏收回房子呢?德某某不是說那是穀的嗎,交出來不就行了?
公訴方認為“穀開來要掩蓋房產屬於自己這個事實”, 穀開來自己也承認要掩蓋房子屬於自己這個事實,也就是說穀開來很想證明房子不是自己的。隻要穀開來不說房子是自己讓德某某代持的,那麽從法律上根本無法證 明房子是穀開來的,那她為什麽非說房子是德某某替自己代持,證明房子是自己的?不是說她想掩蓋嗎?她瘋了還是有別的原因?
房子產權明明是德某某的,穀說那房子是自己讓德某某代持的,德某某也承認,沒授權書,公訴方就認定是穀的房子。按照公訴方的邏輯,那麽如果有個人說薄熙來的 財產是自己的,隻是讓薄代持了,薄熙來自己也承認,然後就可以認定財產不是薄熙來的?證明房子是誰的,到底以房產證等法律承認的產權證明為依據,還是以嘴 說代持關係為依據?公訴人代持房產的邏輯,就等於說房產是誰的不以房產證為依據,隻要雙方都承認是代持關係,那就可以認定。那以後貪官都找來人說房子是替 人代持的,那如何認定?如果授權書、口頭代持關係成立,那我們是以口頭代持關係或者代持授權書為依據,還是以房產證為依據來證明房子屬於誰?難道房產證不 是最高級的產權證明文件?
從穀開來的證詞裏看出她很怕房子被人侵吞。穀開來讓德某某替她代持房子,按照正常道理她應該和德某某簽訂授權書,防止德某某以後不承認,可是為什麽穀開來不 跟德某某簽授權書防備他侵吞?穀和薄熙來的近親和朋友之中有不少做生意的,他們可以合法的擁有這房產,如果穀開來怕房子被別人侵吞,為啥不讓她們這些有條 件的近親和好友代持,非要讓德某某和薑某某代持?如果代持關係成立,那德某某不承認房子是穀開來的,那法國法庭會判決房子屬於誰的?
徐明8月22日出庭證明薄沒跟他談過房產的事情,今天出示的徐明筆錄上證明薄跟他談過房地產的事情,讓他保密。這自打臉的證據如何解釋?
穀開來證詞裏描述了她和徐明在穀開來家裏討論別墅,薄熙來回家之後當著徐明的麵和她討論別墅裝修的問題。穀開來證詞裏說自己不願意牽涉到薄,那她當著徐明麵跟薄熙來討論這事,不是故意讓人知道薄支持收別墅嗎?薄應該故意掩蓋自己知道這事,他為啥要當著徐明麵跟穀開來討論別墅的的事情?
徐明的部分證詞裏表達的意思是,他到商務部,薄對他說了感謝的話,感謝他給穀和瓜瓜帶來了穩定的生活來源。薄為啥把他專門叫道商務部,故意跟他說這話,故意暴露自己知道此事?
還有庭審過程辯護律師指出證人唐某證詞矛盾,公訴人認為唐某記錯了,然後讓他更改了證詞,之後又被駁倒。證詞都是簽名保證都是真的,如果可以以“記錯了”為由更改證詞,這算不算作偽證?難道可以這樣不停的更改證詞?
大篇幅的談穀開來和德某某他們如何操作沒任何意義,因為關鍵是必須證明薄熙來知道此事。他們故意大談穀開來的操作過程是因為他們很難證明薄熙來知道,他們丟 臉了,為了找回麵子就盡量回避證明證明薄知道,用穀開來如何操作轉移視線,讓人們從穀開來的操作產生薄受賄的聯想,給自己遮醜。
花了一年多時間,動用了那麽多人力,隻搞出這些邏輯不通的所謂證據?這不是故意讓人看到他是清官?
公訴方的說法是,搞別墅是為了讓薄瓜瓜有穩定生活來源。薄擔任重要領導職務20多年,後來還是中央政治局委員,按照官煤的說法是“大老虎”,那麽他這個大老虎的家屬不能在國內發大財,要靠在國外出租房屋生活?
徐明在大連搞的足球項目本身是扔錢做廣告,是王健林自願轉讓給他的(以前萬達不出名,做了幾年出名了,目的達到了就不願意扔錢了)足球提升了大連形象,有利於大連公共利益。他根本不用因此給薄行賄,他也沒因此賺錢,所以說因此受賄不成立。剩下的項目有的是賠錢的,有的根本沒批,說因為這些項目行賄,也不能成立。薄熙來如果腐敗,完全可以通過私有化下崗、拆遷、房地產、賣地、公司上市等方麵勾結徐明發大財、害百姓,薄熙來沒搞這些危害百姓的產業發大財,(他不傻,難道不懂用這些項目發財?)他搞得項目都促進大連發展,根本沒有給徐明帶來什麽利益,所以庭審審出一個清官。
極右勢力想讓薄在法庭上接受指控服軟來達到立威、羞辱紅色思想、讓薄的支持者喪氣的目的。薄明白自己不能出庭就無法讓人看清真相,他利用官方想用他在法庭服 軟羞辱紅色的心理,假裝答應服軟,官方上當不精心準備,結果開庭之後薄一下翻過來讓官方措手不及陷入被動,這等於薄把審判變成自己發表宣言的地方,他告訴 大家,自己履行了自己在記者招待會上的誓言,自己無愧於支持他的群眾,自己是真正無所畏懼的革命的共產黨員;這等於薄用智慧扒光了他們,讓大家看到某些人 的NC程度。他們不僅沒達到羞辱紅色目的,反而被薄羞辱了一番,自然是惱羞成怒,於是以主流官媒和海外民獨輪網站合流,潑婦罵街一般說薄“無賴、狡辯、最後的瘋狂”。 這說明他們已經徹底的拔掉偽裝,暴露了流氓本色,他們讓大家知道民獨輪和黨內某些勢力是一家,他們不過是假反對派。(表麵上說反,其實隻是反以前的紅色, 支持現在極右政策,通過罵紅色達到幫助黨內極右勢力合法化腐敗財富的目的)。其實極右勢力就是想要過程,可是他們在過程中丟人了。
薄的做法說明他不顧個人生死,想到了自己對支持者的責任,把自己的理念看得高於生命。薄代表一種理念,如果服軟就等於羞辱了支持者的理念、幫助極右勢力反人 民,服軟就等於隻顧個人,忘記了他所代表的理念和支持者,他明白這些,於是他不顧生死利用開庭的機會做了宣誓,給支持者打氣,履行了自己在記者招待會的諾言,在全世界麵前扒光了極右勢力,讓極右勢力的陰謀破產。
老木匠評論日期:2013-08-23 16:55:45
從 視頻上看,穀開來竟然無視筆錄內容笑對檢方,可能已經神經病,檢方是決不會讓她出庭與薄對質的。現在檢方的最有力武器就是穀的證詞,如果薄穀在庭上對質, 必然揭露真相,這是檢方最為恐懼的。因此薄必須堅持穀出庭對質,退一步說也要求在中立自然環境下和有第三方公證的情況下與穀視頻對質。
老木匠評論日期:2013-08-23 16:41:12
是什麽樣的人在什麽樣的情況下能在被審訊情況下輕鬆自然地發笑?答案可能是:神經病人吃過藥之後。
老張評論日期:2013-08-23 16:36:36
薄,穀,王,三人的案件,互相關聯,詭異的是互不出庭做證.如果他們做證無效,法庭就不應該采信.如果三人大話可以采信但不讓三人同時到庭,顯然是因為這樣做會對檢方不利.
老張評論日期:2013-08-23 16:25:40
看完錄像,覺得穀開來對自己的證詞會帶來的後果絲毫不介意.一個沒受過教育的農婦,在這個時候也不會這麽無所謂吧.
之見評論日期:2013-08-23 15:05:05
開 審之前,官方雇用的網上推手到處散布消息,說薄熙來堅決反對穀開來出庭作證,否則就不與法庭合作,如今謊言不攻自破。於是乎官方就立即改口,又說是穀開來 堅決拒絕出庭了。按照中國現今的司法製度,穀開來一個在押罪犯、薄熙來案的同案犯與關鍵證人,有什麽理由拒絕出庭?法庭的謊話也編得太離奇了,這樣的審 判,談什麽公信力?顯然,是法庭不允許穀開來出庭。一種可能是怕薄熙來、穀開來、徐明三人見麵,集體翻供、當庭說出實情,無法收場。另一種可能就是穀開來 本人早就沒有能力出庭,人是否還活著都很難說。審判穀開來時很多人就懷疑出庭的不是穀開來本人,而是替身。果真如此,這一次與薄熙來對質,替身一出場不就 露餡兒了嗎?倒薄的手段太黑!
van68評論日期:2013-08-23 14:35:04
作為一名多年從事律師工作的資深名律師,穀開來竟然不知道看完筆錄無誤後,才能簽字按手印?隻能說明穀開來確實成了中共當局玩弄於手掌之中的一個盲從工具,喪失了正常思維和基本判斷力,隻剩下一個軀殼,頭腦已經死亡。
path2light評論日期:2013-08-22 21:12:34薄熙來在法庭表現從容冷靜, 與證人的爭辯有理有節. 不畏強權, 不爬泰山壓頂, 具有真正共產黨人的性格與魄力.
莽民評論日期:2013-08-2218:47:13
三百人,查了五百天,真是要把薄熙來至於死地啊。共產黨成了什麽了?這個黨真的是要完啊。薄熙來一條好漢。曆史為證明他是為民的英雄,而陷害他是一群貪官小人。無論這個法庭給薄熙來什麽判決,薄熙來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更加高大了。這就是當年國民黨審共產黨的一個重演嘛。薄熙來是清白的,如果法庭真的秉公執 法,而不是秉共執法,那就應該判薄熙來無罪,還他一個清白。薄熙來一定知道,人民是支持他,了解他,相信他的。她喪失了自由,但獲得了人心。以前,他還隻 是得到了大連,重慶的和中國的人心。庭審後,他會得到世界的人心。我為中國有薄熙來和當年的共產黨有了一個薄熙來而驕傲。不然,這個民族不更完了麽?
van68評論日期:2013-08-22 17:55:02
中共當局,動用300人,全球範圍調查,曆時500多天,耗費億元,就調查了這樣的結果!想給薄熙來臉上抹屎,結果全扣中共自己頭上了
me4you評論日期:2013-08-22 14:07:22
今夜難眠的是輪子偶像溫家寶及家人吧。徐明關在那裏做什麽?告訴你,就是在等起訴溫家寶家人的時候。
新見評論日期:2013-08-22 20:06:56
薄熙來好樣的。人能幹而且聰明。事到如今,做英雄與做狗熊的下場沒什麽不同。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索性昂首挺胸麵對審判,死也死出個樣來!相信胡溫習李 現在比薄更惶恐。習李這些年要是經濟搞好了還算罷了,要是經濟倒退社會動蕩,那民眾的不滿必然要從呼喚薄熙來上發泄出來。那時看他們如何收場!胡溫和習李 真是傻呀!麵對岌岌可危的政局,黨內”團結一心“還未必能搞定,卻偏偏要樹起一個強敵。以後有他們的好日子過了。
凱文評論日期:2013-08-22 20:01:51
請人民網注意黨的喉舌作用,做依法治國的表率,別在這裏刷潑婦似的罵街,用人治取代法製。這非常不公平!薄熙來有替自己辯解的權利,這是法律賦予一個公民的 基本的權利。在法庭審理調查期間,利用輿論工具,侮辱人格,亂扣屎盆,隨便定性,隻能幹擾法律的公平性,擾亂視聽。這才是文革餘毒肆虐的表現。
cccc評論日期:2013-08-22 19:57:05
庭內在嚴肅審案,庭外人民網尋釁滋事。
yxqd評論日期:2013-08-22 19:55:24
一句話就露出了黨媒是法盲: 黨媒說," 薄穀開來在受審時已經坦白了。"。難道一個人可以替另一人坦白認罪嘛?如果穀開來坦白她受賄有罪,怎麽要算到薄的頭上?我黨的法律有蛛聯罪嘛?既然當時穀開來承認犯受賄罪,怎麽判刑時沒這項罪?
baybay評論日期:2013-08-22 19:47:07
人民網表現太低級
老張評論日期:2013-08-22 19:39:59
人民網氣極敗壞了.你人民網/檢察院說誰有罪就有罪,還要法院幹嘛?把法庭直接搬到人民網不就結了麽.
van68評論日期:2013-08-22 19:24:31
黨媒代替法院行使職能了?法院宣判,也必須等審理完結,才能給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黨媒倒急不可耐的定罪量刑了。 黨媒行文一副潑婦罵街,惡棍恐嚇威脅之勢!!!
c625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2:17:18
看了新的庭審內容,除了口供之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薄熙來有罪。如果是美國法律,薄熙來隻要證明薄穀開來的證詞不可信,就可以無罪釋放了。首先,薄穀開來是死緩,必須受中共擺布,否則就是死刑。其次,為了保護薄瓜瓜,薄穀開來被迫指控丈夫。第三,薄穀開來吸毒,並有犯罪記錄
所以辯護律師可以質疑她的話的可信度。
fantai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2:07:56
找一個被下過毒,吸過毒的,神經有病的瘋婆子來作證?偽共跟這個瘋婆子一樣的瘋了?
純銅II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2:06:19威逼利誘嫌疑犯的妻子,做不利於嫌疑人的證言,偽共太TMD的惡毒了,簡直不是人類。
純銅II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1:55:00就是誘供:畫外音說:你講講曾經交代的徐明給你和薄熙來買法國別墅那件事好嗎?
這不是誘供嗎?
開來笑,多諷刺啊!開著錄像機能刑訊逼供、誘供嘛?
純銅II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1:45:30看了錄像,覺得今天的偽共已經墮落到這麽無恥的地步。誘供,栽贓手段極其下流,偽共已經徹底的無可救藥了。
說一聲 發表評論於2013-08-22 21:43:43
偽共是個大笑話,厚顏無恥,它們的存在就是貪腐,欺壓人。早就喪盡天良。
完了沒 發表評論於2013-08-22 21:41:37
假法警被識破,照片都不給了,中共這嬌弱的病軀哪個大師有轍給治治?您不作假弄虛,不整那沒用的勞什子玩意兒不成活?
完了沒 發表評論於2013-08-22 21:17:30
無能的中共,事情做不漂亮,不提高能力千方百計做完美了,就隻知道封鎖,越封鎖越落後,關鍵時刻丟大人現大眼。沒有百姓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的政黨,隻能全麵退化。好在吃嘛嘛香,雖然幹嘛嘛不靈。
Guofengtangzhu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1:15:12
中國共貪黨, 十個官員十個貪。一個科級,處級官都可能貪幾千萬元。薄算是清廉的了。怎麽審,怎麽判。真是大笑話,a big joke.
luguoluguo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42:35 好在曆史是人民寫的,這個案子不管怎麽審,公道自在人心。誰是秦檜,誰是商鞅,誰是買辦,誰搞文革,不是一個報紙說了算,曆史自有公斷。
清水靜流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40:12
那些所謂追求西方民主的,口口聲聲普社,法製的人們,薄熙來為老百姓分蛋糕錯在哪了?麵對現在正在進行的黑審,還要落井下石,製薄於死地而後快,是何居心?
farmKings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38:01
“審或不審,功都在那裏,不多不少;判或不判,冤都在那裏,不信不疑;造謠或是抹黑,成功模式擺在那裏,不服不行;你安康或是悲痛,人民都在這裏,不離不棄。”!!!
dfw-sun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36:28
OMG, Bo is unexpectly becoming a hero by standing up to the system. The Chinese goverment is a big joke in front of the world. 100% Agree!
mxu12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34:27
如果隻是起訴書所指控的這點屁事,那薄熙來就真的算是個"清官"了!"
Exactly. It looks like people are starting to like this fearless, courageous guy.
清水靜流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26:08
還有那些昧著良心的禦用文人,拿了27億大老虎的錢的人,亡中國之心不死的人,被薄熙來打黑打著的人,睜眼說瞎話,為這世紀最黑暗的黑審叫好,落井下石,良心何在。
地球客旅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23:50
為什麽避重就輕? 如果隻是起訴書所指控的這點屁事,那薄熙來就真的算是個"清官"了!
清水靜流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19:38:01
平心而論,薄熙來肯定不具備其他大老虎的客觀貪腐條件。至少他老婆名義上關閉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不在商界,而他兒子還沒入社會,更沒入商界。 看看其他大老虎,老婆,兒子,女兒,女婿,那個不是把持一方。貪的滿腸子都是油。為了自己不被清算,硬生生將一個為民做事的好官置於死地。真是太卑鄙了。 中國也太黑暗了。
Fargo_me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12:56
沒有這樣玩法吧
不懂貓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10:26
這還是"公審"嗎?
基本算好人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20:02:44
請注意,我們看到的庭審記錄和實際情況是會有差距的。
今天,希望不要把有差距的也搞沒了。。。
farmKings 發表評論於 2013-08-22 19:59:35
徐明17個“沒有”之後薄案如何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