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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的農地三權分置政策將嚴重禍亂中國

(2016-11-03 22:35:15) 下一個

農地三權分置政策是為什麽而製定?

2016-11-04  來源:紅歌會網  作者:深山野叟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30日發布了《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很快有專家表示,農村土地經營權的獨立運行,可以更大範圍地優化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務農勞動力的勞動生產率。農業部部長韓長賦也介紹,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實行農戶承包經營,土地集體所有權與農戶承包經營權實現了“兩權分置”。而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目前大量勞動力離開農村,農民出現了分化,承包農戶不經營自己承包地的情況越來越多。農業部的農村經濟體製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也認為,“經營權在更大範圍的優化配置,相對集中土地使用,不僅僅使土地利用效率得到提升,更能明顯提升務農勞動力的勞動生產率,從而提高農業效率和競爭力,既解決了原承包農戶的財產權益保護問題,又能解決農業現代化的持續發展基礎和增長動力問題。”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表示,現在全國人大正在抓緊對《農村土地承包法》進行修改,這次修法主要針對中央對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和完善做出的一係列大政方針,就是說,三權分置已經在立法了!而且,全國三分之一的土地已經流轉,全國2.3億戶承包土地的農民中,6600萬戶或多或少地流轉了土地。而自去年8月份國務院正式啟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以來,目前已經有近300個縣級行政區開展了相關試點。意見還提出,要“積極開展土地承包權有償退出、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業產業化經營等試點”,還要“研究健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抵押貸款和農村土地承包權退出等方麵的具體辦法”。

  簡單理一下:三權分置,就是農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承包權是農戶的,經營權本來是附著在承包權上的,現在要把經營權分離出來,就叫三權分置。

  前兩權沒錯,可第三權就有不同的文章可做了:經營權被分離出來後,既可以集中起來仍然實行集體經營,形成集體農場或公司;也可以讓資本家來接盤,形成私人農場或公司。

  張紅宇說,“經營權在更大範圍的優化配置,相對集中土地使用,不僅僅使土地利用效率得到提升,更能明顯提升務農勞動力的勞動生產率,從而提高農業效率和競爭力,既解決了原承包農戶的財產權益保護問題,又能解決農業現代化的持續發展基礎和增長動力問題。”就是經營權分離出來後,可以優化配置,集約經營,提高效率,這也沒錯——單家獨戶經營絕對是低效的,而且因進城打工而荒廢的土地也不少,瀕臨破產的三農亟待尋找出路!但是,從《意見》看,不是向著集體化經營而分置經營權的,而是向著私人經營而分置經營權的,全國已經分置了經營權的、即已經流轉了6600多萬戶農戶的土地,就是向著私人經營而分置經營權的,即國家政府推進的是農地經營私有化。

  農田這東西,以前集體與集體之間有地界,現在包產戶與包產戶之間有地界,私人資本把若幹戶的土地租到了手,隻要集中起來了,就有了經營權,他必然要按他的經營思路進行農地連片、重修田間道路和水渠、還要建農機庫、建曬場、建糧食加工廠,可能還會建深加工廠,要是法律沒有規定,他還可能建其他工廠、工業園、商品房、遊樂園,或者做土地生意,總之他有了經營權就一定會按他的思路去經營,那麽,這些土地,集體和農戶都還各有一權,如果資本家虧本不幹了,被麵目全非了的若幹戶農戶的土地怎麽來追索回來?這幾年已流轉經營的土地,虧本棄租的、爛尾工程的、打一槍換個地方的、騙取國家補貼的,還少了嗎?為啥不下去看看? 如果農戶的經營權是有償出讓給資本家,那集體也還有一份權屬呀,是不是又搞成由集體來賣地 (這些年村社幹部就是集體!),然後給農戶分點兒小頭? 最後還不是就像國企工人大下崗一樣,一次性給點小錢就三權歸一了——全是經營者私人的了? 所以,有理由認為,國務院所推行的農地三權分置,就是重新取了個概念名兒,變了個花樣兒,為了方便私人資本收購農地鋪平道路。

  這樣幹,真是為了中國農業的發展而學習美國式大農業嗎? 難道你們竟會不知道美式農業已經弊端重重開始走向末路了嗎? 你們會不知道美國對農業的補貼有多高? 你們會不知道美國一二三產業的就業比例嗎? 你們會不知道(為了房地產去庫存和再推高房地產)把中國的大多數農民趕進城後,就算資本家能把農地給打理好了,可城裏能給那麽多農民提供就業嗎?多數農民都有技能在城裏就業嗎? 你們能夠給進城農民與城裏人同等的福利嗎? 就算願意給又哪來那麽多財政收入? 以你們全都是人中龍鳳、全是人類精英的特高水平,會不知道資本家經營隻會追逐利潤而很快就會引發農產品危機嗎? 你們想過沒有,偌大一個國家,經濟沒有宏觀計劃,就不能宏觀調控,任由自由市場規律發揮作用,就算沒有特權掠奪國資民財,中國經濟走向盈缺失控而導致危機不斷了,難道也去武裝掠奪其他國家而走上帝國主義道路成為世界公敵?

  所以說,農地三權分置的前兩權分置是很好的,比如,村集體本身有一權,被農戶看成產權、看作生命的承包權,就可以折合成股份,國家給以引導和扶持,每一個村的農戶都以地入股,以村組成集體性質的股份製農工貿公司,以公司化運作、企業化管理和市場化營銷的方式,進行符合現代農業的綜合經營,農戶的承包權和經營權變成了股份,也就沒有丟失產權,農民就有恒產,具體推行時可參照南街村 、劉莊村等集體綜合經營非常成功的典型,走集體化的集約大農業路子,三農領域就會迸發出驚人的經濟活力,中國很多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都能迎刃而解。可是,如果是把經營權引導到私人資本去經營,就必然如上一段所說,中國隻會走上不歸路!

  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國家怎麽治理,似乎沒必要再交學費了; 中國的三農走什麽道路最好,南街村、劉莊村、崖口村、大寨村、華西村、興十四村、周家莊公社等等一直堅持集體經營的農村,早就為中國的三農完成了不同類型的試點! 可是,中國的三農明明有現成的金光大道你們不走,你們的農地三權分置政策到底是為了什麽而製定? 既然是為國家為人民而執政,出台國策大政,為什麽不事先廣泛征求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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