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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主要媒體為什麽害怕薄熙來翻供?

(2013-08-22 22:17:37) 下一個

中國官方主要媒體為什麽害怕薄熙來翻供?

2013-8-23 12:13|原作者: 馬力


在昨天濟南中級法院審理薄熙來行賄貪汙和濫用職權案時出現了被告人當庭翻供的情況。這本來並不奇怪,也沒有什麽值得驚慌之處。因為給嫌疑人定罪靠的是證 據, 尤其是物證,而不是單方麵的證詞,更不是在壓力下提供的自供詞。然而不可思議的是中國官方主要媒體氣急敗壞地掀起了一股文革之風,一致聲討博熙來,以官方 輿論代替法律對博熙來進行文革式的批判和審判。國新辦的“中國網”發表了《無賴與狡辯:虛偽最後的瘋狂》。央視網也刊發了《聽風者:從薄熙來案首日庭審 看反腐鬥爭之複雜艱巨》。人民網更是對博熙來進行赤裸裸的恐嚇:《薄熙來若蔑視事實翻供會翻倒自己》。
 
所有這些都不是一個法治國家正常的表現。這些媒體嚴重地傷害了社會主義中國的形象!除了以官方意誌代替法律外,這些反常的官媒審判還暴露了起訴方沒有可靠的證據,尤其是物證,而靠的主要 是所謂的證詞,還主要是刑事犯罪人或嫌疑人的證詞。這些證詞完全可能是在壓力下形成的,作為一種特殊的行賄物換取證人獲得減刑的機會。否則起訴方不致如此 惱羞成怒。
 
行賄貪汙和濫用職權罪與謀殺等罪行不同,不可能瞬時作案,而因此應該留有不少的物證。但是從第一天的庭審來看,檢方寥寥可數的物證之一,法國的房地產卻不 在博熙來或其家人的名下。把它說成是賄物的根據隻是“答應今後送給博熙來家人”的所謂證詞。這簡直是在拿法治當兒戲。而穀開來轉帳的賄款卻沒有銀行記錄可 以佐證。這樣的指控除了羞辱公訴人自己還能說明什麽。
 
更嚴重的是這些媒體文章暴露了中國司法中的一些案件 是靠被告人在拘押期間的認罪供詞來定罪的。遠的不說,穀開來的殺人罪就是這樣判決的。在威脅和壓力下要被告認罪很容易。中外都有許多這樣的冤案。中國今天還在樂此不疲,並為被告人在公開場合有機會說成真相而火冒三丈,實在是太落後於現代文明了。中國司法界本應從中汲取經驗教訓,改變靠逼供定罪的老手段,而不是暴跳如雷打擊報複翻供者。
 
真切地希望中國司法部門反躬自省,為實現公正合理的法治社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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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
評論
Blue.Crab 回複 悄悄話 I think you may underestimat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t is much more sophisticated than what we think. Wait for things playing out before making our judgement.
JIalin 回複 悄悄話 中央媒體推定有罪公信力何在?

昨日審薄,今看鳳凰網刊有人民網文章:薄熙來犯罪證據確鑿 翻供會翻倒自己;光明網文章:薄熙來詭計多端、飛 揚跋扈、兩麵三刀;央視網文章:薄熙來麵對法庭毫無 敬畏之心、毫無悔改之意。所有文章一致認定薄有罪而不應行使自己的人權,陳述,自辯,都被認為狡辯。其用詞霸道、流氣、無賴!試問這就是中央媒體的水平?執筆者應該感到臉紅!出謀者居心不良。中央媒體公開大膽推定薄熙來有罪,公信力何在?



附摘錄:

人民網:薄熙來犯罪證據確鑿 翻供會翻倒自己

“麵對嚴肅指控時的“記不清了”、“違心承認”等各種狡辯、耍滑頭,都隻能再次證明他“人品極差”,絲毫不能有助於他逃脫法律的懲罰。”

光明網:薄熙來詭計多端、飛 揚跋扈、兩麵三刀

“對於人證,薄熙來好似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仿佛謀私、弄權、貪財全是他人背著他所做,自己毫不知情,以此證明自己沒有受賄。如此論調完全是滑天下之大稽。”

“薄熙來犯案的“高明”之處在於,或許,在他拿起一筆筆不義之財的時候,“深謀遠慮”的考慮到東窗事發如何後自保其身,因此他巧妙的設計了一係列通道,力圖避免自己犯罪利益的直接接觸。然而,白紙黑字、鐵證如山,薄熙來的自保在物證下瞬間塌陷,讓他的詭辯蒼白無力、讓人發笑。“

央視網:薄熙來麵對法庭毫無 敬畏之心、毫無悔改之意

“作為一個守法良民,沒想到一個腐敗分子站在被告席上能夠如此淡定,一個犯罪分子麵對自己的種種罪行能夠如此詭辯,經此一審,不得不對我國反腐敗形勢的嚴峻性、鬥爭的複雜性有了更深的認識。”

“反腐說易行難,對於腐敗分子,在罪行暴露的那一刻,從心理上就已經豁出去了,有的撕破臉,有的就使勁演,總之就是做最後的掙紮。打擊腐敗要花百倍千倍的努力,不僅要收集他們的罪證,還要揭穿他們的假麵,與他們鬥智鬥勇。我們老百姓也得擦亮雙眼,對於腐敗分子我們是深惡痛絕的,我們絕不能做腐敗分子利用輿論械鬥之劍,絕不能為腐敗分子的表演買單,要用群眾的力量讓腐敗之人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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