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一下,本人不懂槍法憲法,所寫的純粹個人盲人摸象。
中國和美國相比, 從國體,憲政到民眾的意識形態, 天差地別。 持槍問題槍文化的比較非常複雜, 城裏自有高人評述。 在下不表。
就歐洲來說, 政體和意識形態與美國比較相近, 但是他們有強大的工會, 涉及各行各業, 有全民的免費醫療和免費養老, 有強大的法律, 弱者的基本權利得到了保護, 所以他們能夠survive 禁槍。 記得去歐洲出差, 曾經多次遇到罷工, 法國同事說他們的工作基本就是不可能被裁退的了, 但學生們還不滿意, 還要遊行,要爭取更多的權力。。。
美國的槍文化其實是滲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 並不是隻有表麵上的槍殺和搶劫案中。 在美國,不管你有沒有搶,甚至可能你從來也沒有摸過槍,但是你的行為舉止,別人怎麽待你都受到槍文化無形的影響。
美國工作的人都要年終考核,華人不少在美國呆了20,30年,到今天也終於輪到給別人寫考核了。手中有了生殺大權,請問我們對平時看不順眼的, 或不服氣的, 敢不敢趕盡殺絕,甚至公報私仇地的給差評。絕對不敢吧。請問為什麽?反過來講,如果我是被考核的一方,假如今年我剛入行,或者業績有瑕疵的,載了跟鬥的,和周圍老美格格不入的,和老板不對付的,有一點我大可放心,我的老板隻會中規中矩的給我考核,絕對不敢使絆子把我逼上絕路。
美國企業一般都是“hire at will”, 所以法律上講公司可以隨時隨地讓你回家。但事實上除非你有特別明顯的失誤,或讓公司有重大的經濟損失。一般公司不敢隻裁你一人, 一般等到的行業衰退或經費短缺,批量裁員時才有動作, 還要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年齡, 性別, 甚至performance 提都不敢提, 老板還會主動給你推薦信, 公司的保險還提供心理谘詢, 以求將對你的小心靈的傷害,減到最低。 記得以前曾經有印度同事工作表現遠在及格線之下,可是公司根本就不敢讓他回家,隻是把他從重要崗位換下,一直等到後來集體裁員。就是現在有的公司因為不景氣想拿工資高的個別人開刀,但是遲遲不敢動手,HR絞盡腦汁的想辦法,準備什麽樣的package,用什麽樣的說辭才能安全辭退?怕告隻是一個方麵, 上法庭隻是公司賠錢, 霸道老板沒有任何損失。 關鍵是擁槍法這個緊箍咒,叫我們每個人都要小心翼翼,不為所欲為了,趁火打劫,落井下石把人逼上絕路。
還有就是大家講了許多的家庭安全,沒有擁槍法,我們一夜之間就要裝上鐵門鐵窗, 生活在籠子裏了。 因為我們從體格上不是別人的對手, 除非任人宰割, 或者同歸於盡。
現在雖然我們有的人可能並沒有搶,甚至也不曾練習過,但是隻要有持槍法的存在,讓強勢的一方或食物鏈的上端有了顧忌,不能趕盡殺絕,不能公報私仇,不能欺壓弱小,而要盡量的做到公平。
可能我們是紅脖州,持槍率比較高。槍文化已經是深入本地人的骨髓了。正視現實的話就知道禁槍是不可能的。去年黑五我家人去商店看見年輕的父親給七八歲的兒子買步槍,槍比小男孩還要高。家人問了店員,才知道原來有專門給小孩的槍,但子彈完全是真的,不過這槍每次隻能發一顆子彈。 真是歎為觀止,要不是親眼所見,真是令人難以相信。你說這孩子長大,他不去買把真槍?
老美同事當中,好像沒有不去打獵的?如果跟他們相熟的話,就知道差不多是人人有槍或者打槍。他們會告訴你哪裏去加工鹿肉香腸,哪裏去處理野豬。當然他們是不會輕易跟你說這個話題的。曾經有個同事,不到30的工程師,在辦公室裏看著還挺文靜的,我知道他媽媽是大學的數學教授。結果有次去國外出差,才發覺是個槍迷,大學畢業5年,買了8支高檔槍。每天下班上網就是研究槍,跑車和名表。還說出門,經常車裏放把槍。當時我真嚇了一跳,回想起曾經遇到的路怒,一身汗。後來同事們都警告說,千萬不能湊熱鬧,碰見路怒趕緊服軟撤退,絕對不能頂得上,搞不好他拔出槍來。
美國是個弱肉強食的資本主義社會, 雖然法律健全, 但是並沒有強大的福利係統和工會撐腰,持槍權在客觀上給了弱者一個平等的機會,給了強者一個有所顧忌,無所不在的緊箍咒, 。擁槍在美國的普及和熱愛程度,使得禁槍不現實,也不可能,更別說修改憲法的複雜性和可行性了。如果真正到了那一天, 國家分裂, 血流成河不是沒有可能的。 現在用禁槍來進行黨派之爭,更是別有用心,吃人血饅頭。
我的兩分錢而已。
每次槍戰都令人心痛不已,特別是孩子們的鮮血和生命更讓人痛不欲生。各級當局和製法人員如果能夠摒棄黨派之爭,和政治之爭,可以做的其實不少。列如有網友提出加強中學警衛, 對持槍殺人犯恢複死刑,買槍加強背景調查 ,甚至增加心理健康評估,如何更合理控製自動型槍支,加強對有危險傾向心理疾病的人的治療,跟踵和控製等等。。。
捫心自問,我們普通人可以做的也很多,積極關心時政參與有關社區法規和投票,關愛家人尤其是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讓他們知道我們不變的愛,知道人生沒有什麽過不去的難關,除了愛家人孩子之外,我們可以力所能及的為朋友為社區服務,帶給別人溫暖。如果每個人能很好愛護自己的家人孩子朋友,這世界上就少許多心理扭曲的人。當然最後即使不買槍,也要會打槍,還要教會孩子打槍。我們不是生活在烏托邦裏,這個是美國生活的現實隻能積極麵對。
RIP 佛羅裏達州帕克蘭市中學的17位亡靈。
希望你們的血沒有白流, 我們大家努力,會有一個更好的法規和體係和社會, 將來有更多的學生老師的生命得到保護!
後記,有關高中和槍文化,分享一個也可能是孤立的經驗。每年學年結束時,我們高中有頒獎典禮(不是畢業典禮),是獎勵一年下來四個年級的學生成就:各門課成績最好的,學區裏得學課大獎的,獎學金的,和前十名畢業生,都會排著隊上去領獎。每個獎都是匆匆忙忙,一晃而過,唯一的例外是去上軍校的畢業生。記得5年前女兒高一時,最亮眼的是一個去西點軍校學政治學的男孩,西點專門派了一個將軍來講話並頒發30萬美元的獎學金,全場起立鼓掌,風光無限。還有幾個分別去了海軍和空軍學院,都上台被一一仔細介紹和頒獎。後來發現這是慣例,我見證了整整四年,每年唯一能因為考上大學而上台領獎的隻有軍校,一律全場起立鼓掌。而其他學校,哪怕頂級藤校,根本不會因此請你上台。雖然到了畢業典禮,會介紹前十名,順便一句他們要去的大學。所以有的學生不是前十,悄無聲息地去了哈弗斯坦福之類。而所有去軍校的學生都是被敲鑼打鼓風風光光地送走。這個我們從小在中國長大的人很難想象。Anyway 好像反映了這樣的價值觀:萬般皆下品,唯有槍杆子高。
其實是, 因為我老家上海, 根本分不清翹舌不翹舌。 This is actually killing me. 所以打中文非常痛苦, 語音也有一半機器聽歪了。
當初我以為 “zhi" 是子, ”yan“ 到是燕。 現在隻好將錯就錯了。
嗯,漢語拚音 zhi=直,智,隻,yan=言, 不是嗎?
怎麽也讀不出 “子” 字呀!
從前還讀成 “紫煙”過。
"直言” 吧?:一)
都該配眼鏡了!
謝謝你又回來。 說老實話, 熱鬧時, 我溜出去串門都沒敢放聲:)
給上軍校的鼓掌,不是因為軍校比藤校風光,而是美國人敬佩軍人為國服務的精神。中國軍人說捍衛祖國,美國軍人說serve the country, 不同的出發點。
在地球的另一端, 有人沒有話語權, 沒有投票權, 沒有集會的自由,沒有透明的新聞,封閉的網路, 法律形同虛設, 憲法製定和法院判案是暗箱操作, 少數人占盡資源欺壓弱者, 手無束雞之力的民眾連買刀的自由也沒有, 所有公共場所視頻監控, 連過年看個節目都被分分鍾洗腦。 對不起, 請你告訴我, 這是一個現代文明社會? excuse me?
哪一個更是黑社會的叢林法則?
還是回到正題更加constructive, 大家多想想有什麽辦法製定詳細的法規去預防和打擊持槍的犯罪分子, 關愛家人教育好孩子。
其實,槍並不可怕,彈和槍一般是分家的,還有各種型號,要知道怎麽裝,還要瞄準,所以走火誤傷不是一件容易的是。 現在誰家沒有十幾把尖刀,拿起就可傷人,比槍簡單直接多了。 可正常人沒有這麽幹的。 槍也一樣。 對正常人不是問題。 關鍵是對瘋子壞人怎麽辦。
請問大家知道有關 開車打電話發短信, 有多少法規嗎? 都是這麽一條一條定出來的。 隻要我們大家有誠意, 可以坐下來,平心靜氣的討論, 就會有辦法的。
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 婚姻中男女雙方忠實於對方, 並不是“靠一紙婚書的威懾力”,婚姻是男女雙方自願用來製約自己的, 因為知道喜新厭舊,移情別戀是人之常情,沒有婚姻的製約, freestyle sleep around 隻是早晚而已,最受到傷害的是無助弱小的孩子, 我們都知道沒有愛成長起來的下一代是多麽可怕, 除非人類打算自我毀滅。 婚姻中男女,並不是害怕“一紙婚書的威懾力”, 而是自願用”一紙婚書“ 來約束自己。
同樣,民間擁槍並不是“威懾” 政府, “威懾”公司和老板, 但是對政府, 對公司對老板起到了製約作用。
回複“o-tree”, 一般人擁槍隻是愛好, 所以20多杆槍沒有什麽可奇怪的, 就像女人有100多雙鞋, 上百個名牌包一樣的道理。 但是為了防身,隻要買一把就夠了。
法官判罪是建立在證據和陪審團的審判基礎上的,而且依據法律條例, 所以法官和罪犯間沒有什麽個人恩怨。 公司裁員比較tricky, 不管是誰定的,但宣布還是頂頭上司, 如果被裁的人走投無路的話,很有可能走極端或遷怒老板。公司怕告,老板怕槍, 兩方麵合起來就隻好努力善待被裁的人。
傑弗遜的“鮮血澆灌論”邏輯上看是捍衛自由的最無奈、最極端選擇而已。如果一個人已經準備好為了安全可以順從獨裁政權的統治、“自由自在地做奴隸”(如傑弗遜語),那麽自然不需要任何自衛能力,比如擁有槍支。
可以說是人各有誌吧!隻是以旁觀者的角度看來,如果在國會禁槍或控槍聽證會上對議員或對全美國大眾這樣闡述的話,恐怕被代表的禁槍或控槍一派會立即崩潰,就別想再推動這禁槍或控槍法案了!Seriously!
不過傑斐遜擔心專製的思想比一般人走的還要遠。麵對馬薩諸塞的謝司起義,在巴黎當公使的傑斐遜聲稱:“我寧願有危險的自由也不願自由自在地做奴隸。……造反是對於政府的健康必不可少的良藥。”“自由之樹必須經常用愛國者和暴君的鮮血來澆灌。”震驚全美的謝司起義,在傑斐遜看來,是曆史上最體麵的一次叛亂,“糾正辦法是使他們認清事實,赦免他們並使他們安定下來”。事態的發展也正如傑斐遜所願。馬薩諸塞議會赦免了除謝司外的所有起義者之後,第二年又赦免了謝司。在這件事上,美國徹底放棄了用殺人來維持秩序的古老方法。
不知道一個由獨裁政權掌管的美國,還會不會有那麽多的前天朝上國子民要千方百計留在這裏?
獨裁者在天安門殺人,我可以不去天安門。神經病在音樂會屠殺,在購物中心殺人,讓人無處藏身。
子燕,悄悄告訴你,我這個江洋大盜是徒有虛名。我最見不得刀啊槍啊的,想想都怕。。
獨裁者完全可能以“法律”的形式施行暴政,所以不能盲目相信有了法律便一切安全,還是要時刻保持自己的獨立自由和自衛能力。
如果抽象地談“法律”,您可以相信抓捕喊“X市長滾”網民的權力者會給您一個“合法”的解釋地。而在美國,這樣的“法”不會存在,這樣的“解釋”也不會被美國人接受。
但是如果那個政府連公民的和平示威、口頭和文字抗議都要用暴力鎮壓的話,那麽人民的武力反抗就是正義的。
假設某一天美國政府設置法律,禁止言論自由,禁止公民反對政府、比如“誰喊川普下台就要坐牢”,美國人民就該忍受了嗎?
依本人估計,誰要提出這樣的法案,就會首先成為所有美國人的敵人;即使在某種不可思議的情況下該法案在議會通過,美國人民也會竭力抗爭。在這樣的抗爭裏,如果語言跟和平手段說服不了當權者的話,美國人民就不得不拿起槍來。
我理解你的意思是”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裏的美國人、”,是指美國人持槍,因此敢喊希拉滾蛋,不怕被警察逮起來?
我的邏輯是:警察不逮人,是因為喊的話不違法,不是因為怕持槍人。如果喊與Hate Crime有關的口號,即使持槍,警察也會逮。
在美國反對政客,示威遊行,喊某某政客滾蛋,需要揣著槍?
揣著槍去喊“N”滾,跟政治抗議、反對某個政客、甚至反對某個法律是一回事?
美國體製形成於美國曆史之中,而從世界範圍看來,美國的建國先賢們(如傑弗遜)還是世界上曾經有過的最優秀、最有遠見的一群。
有信心改變他們製定的原則和法律沒有問題,鼓勵嚐試。但是民眾手無寸鐵、官府如狼似虎的現實例子比比皆是,不可不察!
是要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裏的美國人、美國文化才造就了今天的美國。不管是本地白左、白右,外來黃川粉、黃稀飯,哪個需要害怕高呼“川普下台”、“希拉滾蛋”被警察逮起來?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1229/16/11166563_717440334.shtml
人類文明的標誌就是脫離人人自危,人人自衛的動物狀態,建立一個和平共處的社會環境. 政府和警察不是100%可信,但是他們是美國社會現今狀態下賴於保護個人安全的機製。我對這個機製的信心遠遠超過我對持槍鄰居的信心。如果我遇上危險,我會打911而不是求救於有槍的朋友。我們要持續不斷的完善和優化這個機製,而不是放棄這個機製,回到人人持槍自衛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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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Yangtsz網友家裏有沒有滅火器?多半是有的(沒有的話也該去買)。 那麽你為什麽要生活在火災的恐怖中呢?
再糾正你一個對擁槍權利的誤解。 擁槍權不是強製“回到人人持槍自衛”。 你可以選擇不持槍,選擇遇難時打911. 作為擁槍派,我尊重你的選擇。請問你是否尊重我的擁槍權利,不要禁我的槍。我的選擇是萬一匪徒夜入家門時打1911而不是911, 因為我知道警察最快也得5分鍾,而罪犯作惡隻需幾秒。
槍迷球迷, 你多買一把, 別人少買一把, 你這不是想要剝奪別人的擁槍權吧?
別人少買一把, 對你有什麽好處? 換句話說, 別人多買一把, 對你有什麽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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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讓你自我感覺很好,是不是?
人是極不可靠的。今天槍迷神經正常可以安安靜靜地擁有二十多條槍(為什麽要這麽多槍?這勁頭與吸毒上癮或者沉迷電腦遊戲有點象),明天就可能因一件事意氣難平,順手拿槍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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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你能認識到“人是極不可靠的”。 然而禁槍派無一例外是把個人和家人的安全托付給政府和警察。 那麽你為什麽能這麽放心政府和帶槍警察不會“意氣難平”濫用職權?你知不知道最高法院判定警察沒有保護你人身安全的責任?
你不願意信任自己是你的自由。沒有必要讓別人也不信任自己吧。
美國不禁槍,甚至宣稱用槍來互相製約,真是離文明社會很遠,離動物社會太近。
“我有二十多把槍,多買一把就可能讓社會上某些人少一把。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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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這位是舍身救大家呀! 你怎麽不想想, 你多買一把, 造槍的賣槍的多掙了錢, 再多造一把呢?
擁槍的都是頭腦簡單單線思維不假, 永遠理解不了辯證思維多線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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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控槍派學習點槍械知識。AR15的殺傷力並不大,有些州甚至禁止用AR15和0.223小口徑彈打獵,因為可能打不死變成虐待動物。買槍已經有嚴格的背景調查。至於限製買槍數量有什麽用,殺人隻用得著一把槍,你如果想清楚點,應該鼓勵有槍的人多買。我有二十多把槍,多買一把就可能讓社會上某些人少一把。是不是?
已經流落社會的3億槍, 確實難辦, 但如果有決心製定一些法律, 也總有解決辦法。年輕的一代, 對所謂的擁槍權興趣越來越小,抱殘守缺,固執僵化, 把200多年的教條當聖旨的都是年齡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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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聾 發表評論於 2018-02-20 11:09:07
回複 'o-tree' 的評論 :
“靠槍的威懾力” 也是閻大神的說辭。劍走偏鋒,我認為是想歪歪了,(解讀到岐路上了)。
問題沒那麽複雜:就是3億條槍流落社會了!既成事實!
怎麽解決,才真正複雜!
靠槍的威懾力說話, 就是黑社會的叢林法則, 和現代法製文明社會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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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誤解擁槍權。擁槍並不是靠槍的威懾力說話。我隨身有一把槍在腰上,但我從來沒有“威懾”任何人,也不打算“威懾”誰。恰恰相反,擁槍是避免叢林社會可能的“威懾”之最有效工具。如果槍被禁了,那麽誰拳頭大誰占優,那豈不更是“叢林社會”?
一點點美國曆史:謝司起義,在美國長大的小孩都在課堂裏學過吧。
領導人
丹尼爾·謝司(Daniel Shays,1747年-1825年),或譯丹尼爾·謝伊斯,美國起義者、軍事家。馬薩諸塞州人,是美國獨立戰爭時的軍官,戰功卓著。戰後曾任一些政府職務,但馬薩諸塞州的經濟危機開始後,他和一些其他農民被迫背負債務,又被政府錯誤的政策壓迫。1786年,他領導農民策動了謝司起義,1787年攻占軍火庫,起義被鎮壓,他逃到佛蒙特州,後被逮捕判處死刑。他請求州長約翰·漢考克特赦他,州長同意後他去紐約,1825年在紐約逝世。在他的生活中,他絕不容許他人描繪他的肖像,因此他的真實相貌仍然不明。
起義原因
美國獨立戰爭結束後,積極參加戰爭的農民不僅沒有改善生活,反而更處於困境,各種稅收紛紛而來,馬薩諸塞州的稅收竟多達農民收入的1/3。欠債欠稅的農民被迫起義。
失敗原因
由於起義軍缺乏鬥爭經驗,相信敵人的和談騙局,1787年1月25日,起義軍被鎮壓,謝司和其他13名戰友被缺席審判判處死刑。
後來新英格蘭及其他地區人民紛紛起義和抗議,改判為終身監禁。
而謝司則得到州長漢考克的特赦,移居紐約,同時在之後的日子裏每月獲得200美元的獨立戰爭退休年金。他一直活到了1825年,享年78歲。
曆史意義
謝司起義對美國曆史的影響比較大,美國建國後一直是鬆散的各州自治,有13年沒有國家領導人。謝司起義促使華盛頓複出,擔任美國首任總統,並修改憲法,建立強有力的聯邦政府。沒有謝司起義,今日的美國可能更像鬆散的歐盟。
“靠槍的威懾力” 也是閻大神的說辭。劍走偏鋒,我認為是想歪歪了,(解讀到岐路上了)。
問題沒那麽複雜:就是3億條槍流落社會了!既成事實!
怎麽解決,才真正複雜!
健全的社會要靠健全的法製, 而不是誰有槍, 誰的槍更厲害,那是黑社會的叢林法則, 並不真正幫助弱者。
不過話說回來,民間的槍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威懾力。讓強勢者不得輕舉妄動。這就夠了。
染缸哪裏都是,我們自己挑一個熏吧。
另外我今天是鼓足了勇氣,前來拋磚引玉的。謝謝你的鼓勵。
FBI有過數據,在一年內的上千起好人也擁槍的槍擊案裏,隻有一起是自衛成功的,其他都是被壞人占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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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數據絕對是fake news。事實上良民跟劫匪槍戰絕大多數都是好人得勝。原因其實很簡單,需要出來搶劫的都是低端人口,槍法都很糟糕也沒錢買子彈練槍。有能耐的是去販毒而不是去搶劫。更重要的是劫匪都是找軟柿子捏,根本不打算槍戰,一見對方有槍99%是逃之夭夭。
一個正常的社會, 公正要靠完善的法律來保證, 而不是由誰的槍厲害, 誰敢打槍決定。 這跟黑社會有什麽區別?
FBI有過數據,在一年內的上千起好人也擁槍的槍擊案裏,隻有一起是自衛成功的,其他都是被壞人占上風。因為雙方的trigger心理是不同的,壞人可以毫無顧忌地開槍,而好人總是有顧忌,尤其是從來沒有殺過人的人,而子彈早出槍膛半秒鍾結果就不同。
槍支在我屬於娛樂玩具,但從來沒想著自衛的事情(不能說沒這個功能),我們這裏CCW隨便給,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受不了那十幾個小時的上課。
禁止進攻性武器,與擁槍並不矛盾。這些沒有收藏價值(軍用步槍的改裝版都是粗糙的),不能有效打獵(口徑太小),無法練習精度射擊(加200刀可以買同樣5.56的狙擊步槍,更有fun),除了在野地裏對著幾十米外的地方亂打幾槍外(除非你覺得這是fun),就是個殺人效率相對高的功能(但也打不過SWAT)。
”表現遠在及格線之下,可是公司根本就不敢讓他回家,隻是把他從重要崗位換下“ ---這是槍威懾力的優勢還是劣勢? 公司損失誰補? 這樣的公司還能有競爭力? 每家公司都這樣, 美國不走下坡路才怪。
槍對於持槍者來說是一筆財產。雖然命案發生,但大多數人認為那是小概率事件,不會落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