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2天比爾蓋茨夫婦宣布離婚的消息迅即成為全球媒體的頭號新聞,一個曾經雄霸世界首富榜多年,如今依然是世界第四最富有的男人,前不久還秀出夫妻恩愛模樣的夫妻突然宣布離婚,結束27年的婚姻生活,不能不受到無數人的關注,各種八卦消息也是滿天飛,吃瓜群眾看得的是不亦樂乎。作為財務規劃人士,本人無意於各種猜測和謠言,隻是從財務規劃角度談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以及資產保障問題。需要聲明的是本人不是律師也不是會計師,本文不是要提高任何法律或稅務意見,隻是從財務規劃角度談談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離婚的原因:根據法庭文件,離婚是由蓋茨妻子梅琳達(Melinda Gates)提出來的,理由是“兩人認為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已經無法讓彼此繼續提升”,而且這段婚姻“無法挽回地破裂了”。不得不說蓋茨夫妻離婚的理由不僅很高大上,而且很“勵誌”,很“哲學”,連不能讓對方、讓彼此繼續進步都成了離婚的理由。
網上有很多關於他們離婚理由的猜想,其中有一條是說因為逃稅、避稅,這完全是無稽之談,毫無道理。首先,他們夫妻的身家大概有1300億美元,目前的遺產免稅額是每人約1100萬美元(當然以後可能會變化),是他們身家的九牛一毛,不管他們是維持婚姻還是分手、分家,對他們的稅務都沒有什麽影響。其次,他們事先已經明確表示百年後隻會留給三個小孩每人1000萬美元的財產,其餘的全部財產都會捐給慈善、捐給社會。第三,到目前為止,蓋茨已經捐了455億美元給慈善事業,其中大頭是捐給以他們夫妻倆名字命名的基金會(有意思的是股神巴菲特的慈善基金也是捐給他們這個基金的),這個資產從法律上講早就不屬於他們的個人資產,與他們是否離婚沒有關係。
美國很多富豪都設立了家族或私人基金會,如福特基金會、勒克非勒基金會等,生前或死後把財產捐給基金會,捐給基金會的財產不用交遺產稅,但一旦捐出去了你就放棄了所有權,也不能拿回來,所謂不可撤銷(irrevocable)。捐到家族基金會的財產不能用於家族私用,而且每年必須把基金會的財產的5%捐給公共慈善,如教會、醫院、學校等。蓋茨基金會目前資產約500億美元,這些年每年捐給全球的公益事業約50億美元。
離婚了如何分財產?從提交給法庭的文件中可以看出,比爾蓋茨夫婦並沒有簽署《婚前協議》(Prenuptial agreement),他們居住在華盛頓州,所以他們的財產分割受華盛頓州法律的管轄,而華州是community property 州(共有財產州),法律上講這個州的居民一旦離婚,夫妻倆婚後財產基本上就是對半分,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前獲得的財產,或者簽有婚前協議的財產,夫妻倆可以各自保留,不用拿來分。
美國有50個州,其中9個是共有財產州,包括Arizona、California、Idaho、Louisiana、Nevada、New Mexico、Texas、Washington 和Wisconsin。按照法律規定,這些州的居民一旦離婚,其婚姻期間獲得的財產都是對半分,不管這些財產主要是誰創造的,也不論夫妻倆的職業和年齡。當然如果是婚前帶來的財產,簽了婚前協議,則不用拿來分。法庭文件顯示,蓋茨夫婦結婚時並沒有簽《婚前協議》,也就是說他們夫妻倆1300億美元的財產,比爾的太太梅琳達可以分到一半。蓋茨夫婦的財產盡管少於亞馬孫創始人貝佐士,但其財產構成比貝佐士複雜的多。貝佐士財產主要是亞馬孫的股票,而蓋茨的財產除了微軟股票外,還有房地產、別的公司的投資股份、古董和藝術品收藏,豪車、私人飛機,單他們那座鄰水豪宅就價值1.3億美元。此外,出乎一般人預料的是比爾蓋茨夫婦還是美國最大的私人農地(farm land)持有者,夫妻名下一共有2420萬英畝農地,遍布全美19個州,根據法庭文件,梅琳達已經要求法庭根據華州法律來分割財產,有消息說蓋茨夫婦在離婚前就已經達成了分割財產的協議,後續我們就能知道細節。
除了9個共有財產州外,其它41個州都是common law property 州,包括東北部的這些州如NJ、NY、PA、CT,在這些州離婚就不是按平均分配,而是按公平原則(Equitable or fair)來分配夫妻婚後財產。離婚財產的分割就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婚姻時間的長短、夫妻的年齡、身體健康狀況、家庭財產有多少是各自創造的、夫妻各自的賺錢能力、是否需要撫養子女、誰來撫養子女等等。在公平分配州,不管財產在誰的名下,隻要是婚後產生的財產,包括你的退休計劃、pension都要拿出來計算,再根據公平原則進行分配。(範琦勇原創,2021年5月5日,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