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消人壽保險信托: 英文名為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ILIT),這是做遺產規劃中除生前信托外,用的最多的一種信托。被保人(the insured)向這種信托每年贈送(gift)一筆錢,由信托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支付保費,信托擁有這份保險。由於被保人不直接支付保費,也不擁有保險,所以保險理賠日後不記入遺產因而沒有遺產稅。舉例說,張先生今年66歲,張太太64歲,他們居住的房屋目前價值200萬, 還有一出租屋價值100萬,房屋貸款都已全部付清,另有股票、共同基金、退休帳戶300萬,全部資產加起來有600萬,他們有2個小孩都已成年。按照2011年的遺產免稅額計算,如果他們設立A-B信托,將有200萬的遺產免稅額,還有400萬(600萬-200萬)的遺產要交遺產稅,按55%的稅率計算遺產稅為220萬。遺產稅在人去世後9個月付現金給IRS。他們的子女當然可以買房子來付遺產稅,但房市不景氣時很可能賣不出好價錢,就象現在這樣。也可以動用401K等退休帳戶來付遺產稅,但401K、IRA因從未付過稅,所以拿出來時要先付所得稅,先去掉40%(聯邦稅加州稅)。401K本身要計入遺產,要交遺產稅,又去掉50%。而如果他們有人壽保險,這份人壽保險又是由不可撤消人壽保險信托擁有,則他們的子女可以用人壽保險的理賠來付遺產稅。他們付給保險公司的保費15年大概需要總計50萬到60萬(取決於他們的健康狀況),換來200萬有保證的死亡理賠,任何其它方式都不可能有如此大的投入產出效益。有人說我可以拿這筆錢去投資股市,但第一,股市不保證回報率;第二,就算你取得了很高的回報,但股市先要交資本增值稅(15%),再交遺產稅(55%),你的總額要去掉一大半。假設你每年投資$35,000(交保費的錢)於股市,持續15年,每年平均12%的回報,15年後你大概有130萬。兩種稅一扣,你隻剩下大約50萬-60萬,跟你的本差不多($35,000x15=$525,000).所以你折騰半天,做的完全是無用功,正所謂“生了孩子被狼叼去了,白廢半天勁”。
所以對高資產人士來說,付遺產稅最經濟的辦法就是買人壽保險,這恐怕沒有人能否認。但買什麽樣的保險、以及怎麽買卻非常有講究。買錯了保險或者是未嚴格按規則辦事,則有可能前功盡棄。定期保險沒法用來做遺產規劃,因為定期保險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你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駕鶴西歸;Whole Life 現在也很少用來做遺產規劃,因為Whole Life有較多的現金值,太貴;投資型的保險因為與股市掛鉤,沒有guarantee,也不適合拿來作遺產規劃。專門用於遺產規劃的是Survivorship Universal Life (Second-to-die),這種保險現金值較少,所以比較便宜。而且它可以guarantee保到100歲、110歲或120歲。
怎麽做也要嚴格遵守IRS規則。一般是先設立不可撤消人壽保險信托,向IRS申請一個trust number,也叫聯邦稅號(Federal tax ID #);然後trust替你向保險公司申請一個人壽保險。你的保險代理或財務顧問會為你和你的配偶安排體檢。Trust作好後要到銀行開戶,把錢打到這個trust戶頭中,再由這個信托帳戶向保險公司開支票,付保費。需要強調的是你和你的配偶作為被保人不可以作這個保險的所有人,也不可作執行人(trustee)。這個保險的所有人是不可撤消人壽保險信托,執行人可以是你的子女,收益人一般是你的子女。你每年可以以gift(贈與)的形式向這個信托贈送一筆錢,再向trustee(執行人)也是收益人的子女發一封信,通知他/她錢已經打到信托上去了,trustee再向你回一封信表示知道了。30天以後再由信托向保險公司開支票付保費,這就是所謂的Crummey Power,中文很難翻譯。
已經買了的人壽保險也可以轉入這種不可撤消的信托,轉時也要遵循上述規則,隻有轉進信托的保險日後才沒有遺產稅。如果轉時保險上的現金值(cash value)太多,可能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同時還要受3年追溯期(3-year trace back)的限製,就是說如果在轉移後3年以內被保人去世了,這個保險還是要算回他/她的遺產。
3/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