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光陰似箭、日月如梭,自1998年入行,開始從事保險和財務規劃以來,轉眼已15個年頭。感謝客戶的信任和關照,也感謝許多相識、不相識朋友和讀者的好心介紹,使我能有機會為更多的客戶提供專業服務。客人和朋友我都銘刻在心,不敢稍忘。今天的專欄想談談人壽保險和年金的死亡理賠問題,因為最近處理過好幾起因保險人或年金持有人英年早逝而產生的理賠問題,一般大眾對此比較忌諱,了解很少,但死生由命,來了就要麵對,有所了解總比一無所知好。
理賠的程序 親人過世後,健在者當然是萬分悲痛,而且心亂如麻,因為有太多的事情要處理。辦完最緊迫的事情後,保險和年金的受益人就應盡快與自己的agent聯係,如果agent找不到,或不做這一行了,則應聯係保險公司,索要理賠表格。最好是跟當年賣你保險或年金的agent聯係上,他/她可以幫你打理這一切,可以使理賠程序更快、更順當。遇到問題,agent會幫你提建議、出主意。如果保險公司辦事拖拉,agent可以幫你打電話催促他們。一般來說,理賠程序很簡單,受益人填寫一份理賠表格,選擇理賠方式,簽字,並提供原始的死亡證明。保險公司收到表格後,一般2-3個星期後就會按照你選擇的方式賠錢。如果是人壽保險,如果保險人在買保險的頭兩年內過世,保險公司可能會去調查是否自殺,是否買保險時有重大隱瞞或造假。幾乎所有的人壽保險都有2年內不能自殺的條款,如果2年內自殺,保險公司不會賠錢,但一般會把你這2年付的保費還給你,可能還會給點利息。如果你在買保險時有重大隱瞞或造假,比如明明已查出得了癌症,卻對agent和保險公司說你身體健康,而偏巧保險公司在underwriting時又沒有查出來。然後保險人在2年內過世了,保險公司如果查出你有騙保的證據,保險公司可能會拒賠,這時可能就要打官司。除非證據非常確鑿,保險公司一般不願意打官司而更願意私下和解,因為打官鬧的滿城風雨對保險公司的名聲很不利。如果申請保險時,你不知道自己已得了重大疾病,保險公司也沒有查出來就批給你保險了,然後你2年內過世了,這不算重大隱瞞。 如果是年金 (Annuity),保險公司更不會過問死因,直接賠錢。盡管幾乎所有的年金都有surrender period,5、7年或10來年不等,不到期限把年金裏的錢全部拿出來會有罰款,但如果年金持有人過世,受益人把錢拿出來,保險公司不會有任何罰款。
保險理賠的各種選擇 人過世後,人壽保險的死亡理賠主要有以下幾種options: 第一,一次性理賠 (lump sum), 你保50萬,保險公司賠你50萬。或者是保險公司給你一張支票,你存到自己的銀行裏,或是保險公司在它自己的銀行為你開一個支票賬戶,給你一個支票本。第二,終身收入,比如50萬理賠,你不一次拿出來,保險公司根據受益人的年齡和預期壽命算出一年要給你多少錢。在你有生之年保險公司每年都會給你一筆同樣數目的錢。如果你特別長壽,你賺了;如果你沒有活到預期壽命,你虧了。所以,絕大部分人不會選擇這種理賠方式。第三,終身收入加10年、20年保障。與第二種選擇不同的是,如果你在不到10年或20年內過世了,你的受益人可以接著拿錢,直到滿了10年或20年。當然,你選的保證年越長,你每年拿到的錢也就越少。第四,終身收入加若幹年保障,既可以是single life, 也可以是joint life。Single life 隻管一個人,而joint life 管兩個人,一般是夫妻,也就是終身收入一直要付到兩個人都走了才終止。當然,joint life 拿到的錢一定會少於single life. 第五,每年拿一筆固定數額的錢,比如50萬理賠,你可以告訴保險公司你每年拿5萬,直到50萬拿完。未拿的、留在保險公司的錢,也會產生一點利息。第六,每年隻拿利息,同樣是50萬,你也可以跟保險公司說,我隻拿50萬每年產生的利息,50萬本留給我的後人,這時保險公司就會告訴你利息是多少。每年的利息可能會變化,所以你每年拿到的錢會不一樣,甚至可能有較大的差別。
到底如何拿錢最符合你的利益,這要看你的財務狀況、家庭情況、年齡、身體健康、你的想法等等,很難說那種方式一定最好,所以最好谘詢一個有經驗、信得過的財務規劃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