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哥:您好,我是你的公務員讀者,今天寫信是向你訴說心中的苦悶,大學畢業工作了五年時間,覺得光賺錢沒多大意思,抱著做大事,為人民服務的理想,靠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公務員。過去十年,由於能力突出和勤懇工作,在同儕中提拔還算快,已經是主事的副處長了。工作也還順利,生活也還順心。
但這些年來,我感覺到社會對公務員的成見越來越大,尤其對我所在稍微掌握了一些權力的機關幹部,幾乎都認定我們是貪汙犯,有時弄得我在外麵都抬不起頭來。您曾經是公務員,也是當今網上比較公正的公知,您一定能理解我的處境和感受吧?我們不是貪汙犯,更不是罪犯,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國家幹部,多少像我一樣的幹部幹死幹活,可還不停地遭到社會的誤解,遭到冷嘲熱諷,甚至被妖魔化,這公平嗎?
記得您在一篇文章裏說過,中國過去三十多年取得的巨大經濟成就,同中國公務員的積極工作分不開。我深以為然。我們的幹部隊伍並不比西方的公職隊伍差,我們中出了不少孔繁森、焦裕祿似的好幹部。我以前的一位上司就抱病工作了一年多,完成了手頭上的項目才回家養病,可能是由於沒有及時治療,很快就去世了。
我常看您的博客,也通過其它途徑了解到不少美國的真實情況,美國有它的優點,值得我們學習,但也有不足的地方,例如就我所知,美國的公務員隊伍辦事效率並不高,美國建國230多年了,公務員隊伍中從來沒有出現過孔繁森與焦裕祿這樣的好幹部、好公仆。難道焦裕祿、孔繁森這樣的好幹部我們不需要嗎?我想任何社會都是需要的,隻不過美國的體製無法培養出孔繁森、焦裕祿,從這一點來說,我們就有自己的優勢,我們的幹部隊伍就應該得到肯定。
但實際情況卻正好相反,請不要妖魔化公務員!請楊老師發表意見、點撥一二,感激不盡。
【楊恒均答複:美國為啥出不了焦裕祿?】
有一位公務員讀者給我來信,抱怨這些年社會上對公務員的冷嘲熱諷,部分民眾偏執地認定稍微掌握了一些公權力的公務員都是“貪汙犯”,對於他這位抱著“為人民服務”考進公務係統的幹部來說,太不公平了。其實,類似這位公務員的來信我經常收到,感觸頗深。這些年,社會輿論與網絡上的公眾意見對貪官汙吏的痛恨有演變到對普通公務人員“歧視”的地步,以致一些公務人員在同民眾打交道時,也仿佛有了“原罪”,動輒得咎,工作越來越難以展開。
這種現象值得重視。雖說“小政府、大社會”是必然趨勢,但如果在目前的體製下,公務員隊伍在民眾眼裏被“異化”,變成社會異數,甚至遭到排斥與歧視,那不僅會打擊公務員的士氣,還會引發部分公務員的消極怠工與某種具有嚴重後果的反彈,實非社會與國家之福。
所以我希望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公務員隊伍純潔性的問題,絕不能妖魔化公務員隊伍。但我更希望公務員隊伍能夠理性地反思發生這種現象的原因,能夠深刻認識到貪汙腐敗不但害了民眾,最終也會危及到他們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應該主動配合這屆政府的反腐,不能有抵觸情緒,或者抱著等到熬過這個風頭的僥幸心理。公務員隊伍應該以當初投入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熱情,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意誌與決心,推動製度層麵、法治層麵的廉政建設,還公務員隊伍以清白。
這位公務員在來信裏說,我們的幹部隊伍並不比西方的公職隊伍差,中國公務員隊伍中出了不少孔繁森、焦裕祿似的好幹部,而美國的體製就無法培養出孔繁森、焦裕祿。他質問,難道焦裕祿、孔繁森這樣的好幹部我們不需要嗎?
我得承認,他說的美國公務員隊伍沒有出現一個孔繁森、焦裕祿是事實,美國雖然也出現過戰鬥英雄和優秀的“國家幹部”,但絕沒有出現帶病工作到生命最後一刻的,也沒有整天要“為人民服務”的“公仆”。他的質問也讓我快速回顧了一下過去十幾年在美國、澳洲等西方國家裏同公務員打交道時的種種場景……
我還真有些困惑了!原來我上百次同西方公務員打交道的過程中,幾乎沒有發現一個西方公務員是對我(或者其它旁邊的當地人)“笑臉相迎”、“熱情服務”的,他們絕大多數抱持著一種公事公辦的態度,上班準時,該下班了,也絕對不會因為你來晚了而加班,按規定能辦的事絕不會刁難你,不能辦的事,你陪笑、送禮都沒用。很難想像美國或者澳洲的公務員隊伍會出現一個連自己的命都不要,一心一意要為人民謀福利的焦裕祿。
相比而言,這些年感受到中國的公務員的“服務態度”這些年有了很大的變化,有些服務更人性化,甚至對來辦事的國民像一些商業機構對待“顧客上帝”一樣開展了“笑臉相迎”的活動……但奇怪的是,西方人對自己的公務員係統基本滿意,對相對消極和低調的公務員隊伍也沒有太多抱怨。而中國呢?正如這位來信的公務員所說,“(公眾)幾乎都認定我們是貪汙犯”,“弄得我抬不起頭來”,為什麽會這樣?從製度與大道理層麵我寫過很多文章了,下麵隻想就自己的在海內外的感受簡單談一下。
美國和澳洲在製度設置之初,就意識到行政係統力量可能過於強大,於是就設置了可以製約行政權的立法權(國會)與司法權(法院),加上一切權力都置於法律(尤其是《憲法》)之下,公務員成了一種“職業”,而不是充滿理想的“為人民服務”的理想,他們既沒有權力去貪汙腐敗、中飽私囊,也沒有必要去迎合民眾,他們隻不過選擇了一種“職業”----同社會上五花八門的職業不同的是,公務員原則上是受雇於全體國民的。所以,國民有權對他們挑三撿四,進行批評(尤其是針對整體),但隻要公務員“遵紀守法”、“依法行政”,“雇主”也不能動不動就對他們吹胡子瞪眼睛,動不動就說“我養著你”,還真把人家當成了“奴仆”似的。
中國由於沒有這種權力製約,加上唯一可以對公務員進行監督的媒體與公民發言平台又是置於公務員的管轄之下,這就讓他們擁有了“原罪”。於是就要為人民服務,就要廢寢忘食、死而後已地為人民工作。其實,你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行了,有必要那麽拚命嗎?在做人方麵,你遵紀守法,在工作方麵,你依法行政,就是民眾的要求。
公務員帶病“為人民服務”的事在西方幾乎從來沒有發生,是因為這樣做原則上是“違法”的,也是不人道,令人生疑的,按照各國公務員條例,國民雇傭的公務員都應該在工作期間隨時保持自己身體與心理健康,可你得了憂鬱症還堅持“為民做主”,你得了癌症還不趕快治病,莫非你認為自己生病了也比其它健康的人更能服務民眾?你這是對自己更是對民眾的不負責任啊!
因此在西方那種公務員體製下,沒有人希望出現焦裕祿和孔繁森似的好幹部,也根本無法出。在中國不同,誰都希望有更多的孔繁森與焦裕祿,清正廉潔,為民做事。中國也確實出了不少這類幹部,可是,出了孔繁森與焦裕祿的公務員隊伍並沒有得到大眾更多的尊重,為什麽?其實很簡單,如果出了一個孔繁森的同時,就出現了好多個王寶森,出了一個焦裕祿後,就出現了一大堆劉誌軍、王力軍,恐怕就成了大問題。
有人也許會問,這兩者有必然的聯係嗎?能不能一個王寶森都不出,個個都是孔繁森呢?這很難!沒有法治、製度的保障與限製,不給控製的人性往往會走向兩個極端,一邊是極端自私----出現的貪汙犯一個比一個更駭人聽聞,家裏都藏到上億現金了;一邊是極端無私,得了癌症還堅持工作,好象少了他一位,十四億人民都要餓肚子似的。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發現很多時候,那些私心越重的人,越是表現出大公無私;工作能力越強的人,貪汙起來也更離譜;工作積極賣命,“愛民如子”的“父母官”,卻正是那些把民眾當兒子甚至孫子一樣任意打造,甚至想打就打、想罵就罵的暴君,還美其名曰“都是為你好”……
西方公務員係統出不了孔繁森與焦裕祿確實算是一大缺陷,但這些年下來,正是這樣的文官製度才能成功地阻止了大麵積貪汙腐敗案件的發生。我們出了個焦裕祿還有孔繁森,但這些年來,並沒有更多這樣的幹部出現,反而前赴後繼湧現了季建業、劉誌軍、李春城、蔣潔敏、劉鐵男等等層出不窮的貪官汙吏,這些人早就徹底抵消了民眾對孔繁森等好幹部的“感激”與期待。如果有得選擇,大多數普通百姓恐怕寧肯不要孔繁森,也不希望出現這麽多貪官汙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