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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周永康是顧順章二世 倫敦客 2014/12/12

(2014-12-12 13:53:25) 下一個

假如周永康是顧順章二世    倫敦客  2014/12/12

 

顧順章,中共早期政治局成員和特科領導人。1931年被叛徒出賣後被捕投蔣叛共,致中共地下黨幾乎全毀及重要領導人被殺,周恩來率紅隊撲殺顧親屬10幾人以示嚴懲,顧後因秘組“新共”,被蔣1935年處決。

 

83載後,中共喉舌抬出顧僵屍疊在周永康身上,何意?近日,人民日報刊文痛斥周是違反黨紀、影響惡劣的腐敗分子,稱同上世紀30年代顧一樣,是“中共的叛徒”。此論一出,引來轟動熱議。

 

周永康夠格稱“中共的叛徒”嗎?果真是“顧順章二世”嗎?

 

大量鐵證鎖定周永康是腐敗分子確鑿無疑,但定周同顧一樣是“中共的叛徒”,難道也確鎖無疑?答案是:不 !不僅有疑,簡直是烏龍笑聞。

 

何謂叛徒?在被捕或喪失自由後,向反對自己的敵方或對立麵組織出賣同事或情報,致使組織損失、同事傷亡或兩者懼傷的人稱叛徒。須具備喪失自由、有向敵方出賣的行為及行為產生後果三個構成要件者為叛徒,缺一則“叛徒”名不成立。

 

拿顧與周相比,兩人共同點:均是中共政治局成員和中共安全及機要部門大頭目,均掌握大量重要或絕密組織情報。

 

不同點是:1、作為的時間、地點的狀態不同。

顧是被國民黨被捕喪失自由後,向中共對立麵敵方組織國民黨出賣同事和機密、直接造成中共重要領導人惲代英和蔡和森被殺,符合叛徒三要件特征;而周是在權力運作或人身完全自由期間,向自己的中共體製部下的薄熙來、王立軍等人泄露高層機密信息及向海外紐約時報(非敵方)等部門泄露機密信息,即使將他自己圖謀政變計劃傳遞給部下或他人,此性質仍屬違反黨紀的泄露黨內機密或違紀分裂黨組織行為;如構成犯罪,也是構成泄露國家機密罪或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作為的時間、地點的狀態與叛徒三特征均不相符。

 

2、被限製人身自由的主體不同。限製顧人身自由的主體是與中共對立麵的敵方組織國民黨;而限製周人身自由的主體是周自己體製內的中共紀檢委,絲毫不存在中共對立麵的敵方組織來限製周人身自由的狀況,故與叛徒三特征也不相符。

 

 3、交代問題的對像不同。顧是向敵方出賣同事和情報,定叛徒性質無疑;而周是在中紀委規定地點、規定時間的“雙規“下向自己體製的政黨組織紀檢委和向國家司法機關交代違紀或犯罪的,絲毫不存在向其對立麵的敵方組織交代問題的狀況。事實上的當今社會,挑戰中共的敵對組織究竟是誰、在何方、何狀況,恐怕連中共自己也不敢承認、不願承認,不想承認,現實既然這樣,那與叛徒三個特征更不相符了。

 

4、產生後果的狀態不同。顧的行為後果致使當時上海等地中共地下黨機構幾乎全毀和多人被殺,後又致使中共重要領導人惲代英、蔡和森被殺,造成中共政治、組織的嚴重損失。這完全是顧對抗中共的敵對行為,是純粹單一層麵的敵我矛盾事件。這一切,是顧個人貪生怕死導致出賣同事、投敵叛變行為,完全由他一人承擔後果,算作咎由自取,與中共當時黨內鬥爭無關連;又由於事件的突發性,故與中共對敵鬥爭政策和策略運作也無因果關連,當屬個人行為。而中共公布周的“六大問題“,是由黨內違紀問題和黨外犯罪問題的非罪與犯罪兩個層麵組成,是違紀的非罪和犯罪的罪行相互交叉疊加,呈現完全不同於顧時代背景的複雜局麵的“六大問題”。因此,既不能把周違反政治、組織、保密紀律的黨內違紀的非罪問題,歸升為刑法的犯罪行為處罰;又不能將泄露國家機密、貪汙、受賄等犯罪行為降低為黨內的違紀問題來處分;而周所謂“政變問題”,當屬黨紀問題還是屬犯罪問題還是屬兩者兼顧問題,至今仍是高層爭議不決的懸題。至於與多個女人“通奸“等問題,當在非罪範圍內處置。正是由於周的問題非罪與犯罪交叉疊加的複雜性,導致其產生的後果與顧產生的後果截然不同。例如,周所作的一切,都是秉承當時江澤民總書記一係列迫害法輪功旨意,直接指揮操作,造成數萬法輪功成員被關、被折磨死、或被活摘器官致死,這不是周一人釀成的慘劇,而是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總策劃、由中央至地方政法委集體釀成的曆史性慘劇;也不是周一人能負得起罪責的,而應該由中共這個世界上負罪最大的邪惡組織,集體謝罪於人民的。這與顧個人投敵叛變行為和個人承擔責任,性質上是根本不同的。又如,周的所謂“政變”問題,他想讓政法委成為“第二黨中央”,企圖借故推倒習近平,讓薄熙來2016當總書記,搞毛的文革式統治,搞新的無產階級繼續革命,周歸根結底還是要傳承中共一黨專政,要死心塌地撐中共到死,這與中共黨章、總綱不違背、不矛盾的,完全是“換湯不換藥”、“換人不換製”,即東山中共搞獨裁,西山中共也搞獨裁,中共姓獨裁,名專製!所以,周不管是違反黨紀犯錯還是觸犯刑法犯罪,都是在一個統一的中共大體製內,或是權力爭鬥或是黨派紛爭或是觀點分歧的內訌行為,並不是如顧投敵叛變與中共誓不兩立的敵我矛盾性質。所以,中共今天把昔日自己大頭目周,冠之“中共的叛徒”,是“顧順章二世”,實際上是根本沒有的、不存在的東西!此論不僅成笑話,事實也真正冤枉了周永康。

 

假如把周永康稱為“中共的叛徒”,是“顧順章二世”,將會如何?

 

首先,周的“六大問題”不是中國司法機關宣布的,而是中共隸屬的中紀委宣布的,習近平等於向全世界宣布:中國的依法治國不是司法介入,而是黨法先入,名為“依法治國”,實是“以黨治國”,黨比法大,黨定法律,法歸黨管 共產黨打周永康這隻大老虎就是最好反“富”和依“黨”治國!

 

其次,假如周是“叛徒”、是“顧順章二世”,那麽,以習近平為首的第18屆新黨中央,所設對立麵的假想敵對方,即周所“投入”的敵方陣營是誰?在哪裏?呈何狀態?

 

可能一:周交代全部罪行,揭發矛頭最終指向頂頭上司江澤民,稱他大的犯罪,都是聽江犯的。難道江澤民真成了習近平的假想敵?

 

可能二:以周為頭的政法委10年來,關押和折磨致死、活摘法輪功成員器官致死數萬人,致使美國國會根據“追查國際”等部門報告,先後以2002年第188號、2010年第605號和期待通過的2014年第281號決議案,嚴厲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活摘法輪功成員器官的滔天大罪。這是中共宣布周的“六大問題”以外隨機可歸入“還發現周有其他犯罪”問題之例的,可惜,這令中共難堪尷尬的核心敏感問題,目前或者永遠不會公布於眾的。難道美國國會的參眾兩院真得成了習近平的假想敵?

 

可能三:周泄露機密信息給薄熙來,王立軍又被知情的薄熙來一記耳光搧醒,而後製造震驚中外的王立軍叛逃美領館事件,讓活摘法輪功成員器官真相徹底曝光;此外,2013年被臨沂政法委逼得走投無路的陳光誠逃入北京美使館,後美使館幫助陳安全進入美國。禍根都源於周 ,難道美國駐華大使館和駱家輝大使真得成了習近平的假想敵?

 

可能四:是周違反中共政治、組織和保密紀律,精心謀劃“政變”計劃和新任名單,讓薄熙來、穀開來、徐才厚、王立軍、李東升、孔慶東、司馬南、趙本山、宋祖英等人2016年政變上台。難道上述這些人也都真得成了習近平的假想敵?

 

可能五:上至周為首的中央政法委下至各級政法委的10年,在全國各市縣橫行霸道,壓製言論、關押異己、打壓截訪、暴力拆遷,草菅人命,製造多起冤假錯案,已造就數千萬天怨人怒的上訪大軍和數千個抗暴力、抗侵權、反汙染、反不公團體和自發集體。難道他們也都真得成了習近平的假想敵?

 

可能六:周的犯罪發跡和深陷早已引起國內良知學者、記者、律師等知識分子的挑戰和揭露。著名律師浦誌強2013年在國內三個知名網站實名舉報周永康“禍國殃民”;另外,浦曾會晤過美國駐華的駱家輝大使,談論政治人權事宜;他因研討六四而家庭聚會及其他事由被拘留至今,正待起訴。我曾於今年5月發文呼籲無條件釋放浦。難道浦誌強揭發周永康和會晤駱大使的行動與周罪行一點關係都沒有嗎?為什麽浦誌強的辦案人員欲將浦的罪名引向“勾結境外敵對組織”?難道浦誌強真得成了習近平的假想敵 ? 不然,習近平為何要關他?

 

 

如果習近平對上述統統否認,或70-80%否認,豈不表明這個新黨中央並沒設上述6 個方麵的假想敵嗎?即便浦誌強除外,還剩五個假想敵,難道這五個方麵也不複存在嗎?

 

如果事實上、客觀上、整體上,以習近平為首的第18屆新中共在反腐鬥爭,處理周永康違紀和犯罪案件上,確實不設或不願設其對立麵的假想敵,既然,沒有假想敵或真正的敵對方,那麽,周永康又怎樣“投入”所謂的中共敵對方陣營,進而脫變成為“中共的叛徒”,成為“顧順章二世”呢?

 

這是一個沒有投入敵對陣營的莫名其妙的“中共的叛徒”!這是一位沒有顧順章“遺傳基因”的不複存在的“顧順章二世”!

 

更清楚了,這是中共喉舌—人民日報的媚共們不聽習近平的話,未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在未摸清周案來龍去脈時就匆匆信口雌黃,鬧出的一出曇花一現的烏龍劇—《顧順章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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