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開朱令案疊加權力惡行的黑洞 倫敦客 2013年5月17日
朱令案有三易:一能接觸鉈的人和進出朱令寢室的人極其有限,經排查易定嫌疑人;二是鉈中毒症狀明顯,確診後易定罪名;三是及時訊問嫌疑人,易獲證據。但誰能料到,這個95年5月就破的小案,竟會變成20年未破的“世紀懸案”?縱觀全案:疑點重重!黑洞深深!必須重啟調查!透過嫌疑人縱橫麵疑點,去捅開嫌疑人顯赫家世權力疊加中央政法委權力強行幹涉本案的黑洞,挖出幕後手令斷查、非法結案的終極黑手!追回朱令父親吳承之代表所有質疑者所要的—20年未來的“真相和公道”!
一、為什麽07年版的披露孫維投毒過程的《報告》仍有說服力?
網上的由真相調查小組曆時一年,對40餘人調查和對上百個問題進行核實澄清的07年版《朱令鉈中毒案真相調查分析報告》(下稱報告)詳盡披露:嫌疑人孫維出於對麗質、品學兼優、有文學古琴鋼琴天賦、國家二級遊泳運動員朱令的妒恨心理,在94年10月至95年3月的6個月期間,利用能接觸鉈的機會,在清華92級化學係物化二班女宿舍114寢室公共架子上的朱令隱形眼鏡小盒裏;在其床架子上的涮洗藍裏的洗發液裏;在窗前桌子上的水杯裏,至少5次投放液狀鉈,致使受害人先出現視力模糊不清、不斷掉發等輕度外用鉈中毒症狀;後在94年12月5日(首次口服鉈中毒)和95年3月5日(第二次口服鉈中毒),出現肚子痛,吃不下飯,大量脫發長發全部脫落及腳發麻延至雙腿,進而全身疼痛的口服鉈中毒嚴重症狀。達到了嫌疑人想讓朱令無法演出不能上課喪失自理慢慢死去的邪惡目的。從作案動機、時間、地點、人員、鉈物、鉈載體物、現場痕跡等長時間多角度全麵排查,到95年5月,警方與同情者已經幾乎一致否認同室金亞、王琪及116室高菲、123室李含琳的作案可能性,鎖定唯一投毒嫌疑人是同室的孫維。案件此時基本告破。
二、為什麽孫維自製5.01假盜竊現場,取走投毒直接物證?
《報告》還披露:就在警方4月28日接到投毒報案到警方(5月7日)立案的前一周,95年4月29日至5月1日勞動節期間,114室發生一樁離奇盜竊案,盜者拿走5種物品裏,竟有3樣(隱形眼鏡盒子、洗頭液和杯子)是鉈載體物,而同室其她3人物品未被翻動和朱令600多元現金及100元飯票未被盜走,那灑在地的散錢明顯不是室內錢,而是盜者在自製假盜竊現場時故意灑落的,想顯示該盜竊案與投毒案無關,欲達到轉移警方視線目的。據孫維後來聲明說:她是聽北大一同學說, 4月28日醫院確診鉈中毒,警方已鎖定同室三人中有一人是凶手。孫聽後做賊心虛,生怕隱形眼鏡、洗發液和杯子上殘留鉈痕跡被查出,所以趕在警方立案搜查寢室前拿走3樣投毒的直接物證。任清華教師的朱令大舅媽陳述道:當時校派出所告訴她114室發生盜竊,但不為錢,許多貴重物品和錢沒丟,給她的朱令物品清單沒有任何與入口有關東西,包括飯盒杯子筷子勺子食品統統沒有,朱的不鏽鋼杯子後來被孫維在床底下找到。此陳述與《報告》披露的5.01假盜竊案情況基本吻合。但僅有一處與貝誌誠 (北大力學係92級學生、朱令高中同學) 06年1月3日的《聲明》內容不一致。該《聲明》說:朱令母親98年曾對他說過,公安局一位離休幹部說,朱令的杯子是在床底下孫維的箱子中翻到的。我們暫且不談是誰翻到,“被孫維在床底下找到”與“在床底下孫維的箱子中翻到”是完全不同的意思表達。顯然,此況很有可能是5.01案發後搜查114室,警方在床底下孫維的箱子中翻到朱令的杯子(因別人無權搜查物品),在聽警方敘案時,朱令大姨媽或《報告》披露者不慎耳誤導致。為什麽在孫維的箱子中翻到了朱令的杯子呢?而這個杯子正是《報告》中披露的投毒載體,是犯罪直接證據之一。
三、為什麽孫維承認投毒,在訊問筆錄上簽字畫押?
據網友《沙流水隨》和”新浪微博”田南帆披露:1997年4月2日,北京公安14處以協助了解情況名義,通過清華派出所將孫維帶入審訊室,3小時後,孫坦白了投毒事實,但隱瞞了部分細節,最後在承認投毒的訊問筆錄上簽字畫押。後來,局辦來電話,接上級命令,必須放人,於是,孫被刑拘,在辦好取保候審手續後,由父兄接回,曆時僅8小時。這個過程與孫05、06、13年在天涯社區的聲明相印證,聲明稱:97年4月2日被訊問時,她承認是唯一能接觸到鉈的學生。據李慕成(清華大學派出所所長)透露:清華大學出具的材料說孫維是唯一接觸鉈的學生。因此,孫的白底黑字的“4.2”供認成了本案關鍵的直接證據之一;而清華的材料成了間接證據之一。2013年5月8日,“平安北京”網上的當年辦案警方怎麽可以籠統聲稱“關鍵的直接證據滅失,致使案件無法破案”呢?
四、為什麽孫維否認翻閱鉈中毒書籍?
在朱令口服鉈中毒前,孫曾翻閱大量鉈中毒書籍。在訊問她時,她開始否認,說從未看過任何鉈書籍,表示對鉈中毒一無所知。當警察拿出留有她指紋的書頁證據時,孫愣住了,承認翻閱過鉈中毒書。書上指紋,成了孫投毒犯罪間接證據鏈中的重要證據。
五、為什麽孫維要改名、改生日、辦假結婚去美國?
成人沒有特殊理由是不能改名的,如果孫維自證清白, 更沒必要改名,隻有故意撇開案件,讓媒體或知情者淡忘她的嫌疑,欲達到再次逃避法律追究 , 才會改名、改生日。然而,就在1997年4月2日第一次訊問後不久,孫維和其哥哥都改了名,孫維改名孫釋顏。網民披露孫改了生日和使用年輕時的照片辦理新身份證,並有兩張名字和號碼都不同的身份證,。據稱2006年,孫用改的新名通過假結婚申請去了美國定居。孫的改名、改生日和假結婚出國,加大了人們對她投毒作案的懷疑。也新添了對孫動用顯赫家世權力疏通公安機關改換名字的懷疑。
六、為什麽孫維聲明一直稱“投毒案”為“中毒案”,自證清白,賊喊捉賊?
05年12月30日,孫維在天涯社區網站貼出《孫維的聲明—駁斥朱令鉈中毒案件引發的謠言》一文,再為自己辯解,聲稱自己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者,是清白的。但一直稱“投毒案”為“中毒案”,引來支持、反對和中間跟帖長達十幾頁。據當年在網上替朱令求救的貝誌誠披露:孫維在天涯社區發帖前,曾動員她的網絡水軍,組成團隊為其辯解。當受到更大質疑後,孫的團隊更抱團了,被大家指責是孫與團隊搞“攻守同盟”。06年1月3日,貝誌誠在同一網站貼出《關於朱令案件的幾點說明》,內容反駁孫維清白,稱公安局一位離休幹部說,朱令的杯子是在床底下孫維的箱子中翻到的,直指她就是凶手。同月13日,孫再次發布聲明,要求公安機關重新偵查此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在賊喊捉賊,蒙蔽不知情者同情她。
七、為什麽孫維接受鳳凰衛視專訪,被問及朱案時答非所問、含糊其辭?
據知情者披露:在05、06年孫維發布自證清白聲明後,鳳凰衛視為了解朱令案,邀請孫來做專訪,孫在采訪中興致地談她感興趣事,可以詳細說出某天的天氣,但一涉及關鍵的朱令案時,其態度變得陌生起來,要麽回避,要麽答非所問、含糊其辭,連同情他的現場記者也高度懷疑她就是凶手。孫對鳳凰的人說:要播出這套節目,就要刪去案件內容。後達不成協議而中斷該節目。這表明:其越不願談及朱令案就越引起人們懷疑,越證明10多年人們懷疑她是凶手有道理。
八、為什麽要追查9.17複函中的這位“中央領導同誌”?
據朱令父母稱: 2007年9月17日,公安部辦公廳在對政協委員有關提案的複函中寫道:“1997年10月23日,時任政法委書記的強衛同誌組織召開北京法檢公”三長會議“。會議認為,,此案關係社會穩定,需妥善處理。1998年1月,市公安局將辦理情況逐級上報中央領導同誌,根據中央領導同誌批示,經強衛同誌批準,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處結辦此案,並妥善答履了當事人家屬”。對此,朱令父親表示詫異,時至今日,公安部門並未告知朱家此案已結案。大量披露的內容在挑戰這份公安部複函:此案從95年5月7日北京公安14處立案到97年4月2日嫌疑人首次受訊,整整700天!什麽天案,要經過700天的反複偵查取證,最後還是在朱令父母緊催下才與嫌疑人過招呢??據此,98年8月25日警方內定結案!從97年4月2日受訊到98年8月25日結案,又是整整500天!這個本應95年5月就破案的小案在曆經看不見的1200天博弈或一邊倒後,真相和公道被虐殺在權力幹涉案子的深深黑洞裏!這個黑洞就是嫌疑人顯赫家世權力疊加中央政法委的手令斷查、非法結案的黑洞!複函中的手令批示、非法結案的“中央領導同誌”是誰?!他是不是這個權力黑洞的終極黑手?!
九、為什麽孫維存在一個疊加的權力背景?
孫維存在顯赫家世權力疊加中央政法委權力背景:
孫維爺爺---孫越崎(1893/10/16---1995/12/9),1950年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曆任民革河北省主委、中央常委、中央副主席、中央監委主席、中央名譽主席。曾在孫科任行政院長時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資源委員會委員長;何應欽內閣時任經濟部長。1949年初違背蔣介石命令將資委會所屬上千家國營工礦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數十萬職工、3萬多技術管理人員,留在大陸。孫是中國現代能源工業創辦人和奠基人之一,有“煤油大王”之稱。據知情者稱:江澤民與孫私交甚密,1991年10月,江邀孫到中南海共進晚餐。孫車子一到,江親自迎接,走時,江又親自送孫上車;92年10月16日,孫百歲華誕,江派統戰部長丁關根送上孫江二人合照以示祝賀,孫將它掛在客廳,逢人就講。北京作家馬鎮著書寫到:92年3月孫百歲華誕前夕,江委托丁關根詢問孫“愛吃什麽菜,能吃什麽菜”,並主動宴請孫,孫為此感激涕零。網上稱:孫家與薄一波家關係源遠流長,薄1949年任中央財委副主任,協助陳雲負責全國經濟的組織工作,,孫是薄的左膀右臂;97年9月建成“越崎中學”和“孫越崎紀念館”,薄專門為紀念館撰寫前言。為何江澤民對孫如此敬重厚愛?海外評論人士周曉輝表示:江澤民父親江世俊曾任汪精衛南京偽政府官員,江澤民自己曾在漢奸大學上過學,並參加過日本特務培訓班,身為國民黨部長級高管的孫越崎,多少是知道江世俊的一些底細的。江為了堵住孫的嘴,主動向其示好也並不出人意料。事實很清楚:1998年時任北京政法委書記強衛的頂頭上司和對口管理者就是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而羅幹的頂頭上司就是當時的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江鑒於與孫維家世權力的甚密關係,完全可以指揮羅幹以中央政法委書記名義手令批示斷查及濫用權力非法結案。可以說,公安部複函中的這位“中央領導同誌”,正是多數網民意料之中的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嫌疑人堂叔---孫孚淩,曆任北京副市長、全國政協副主席,嫌疑人94年作案至 98年結案時,其堂叔的政協副主席仍在位;姑姑---孫叔涵,冶金部教授級專家;姑父—朱丕榮,副部長;父親-孫大武,民革中央委員,國家地震局下屬北京太陽電子技術公司法人代表,與受害人住進的協和醫院有長期醫療器械經營業務。朱令父親與孫大武同地震局不同部門。95年至96年期間,地震局一位老人對媒體說:凶手是誰已不是疑問,無須追問了,當時,孫大武找到中央領導,後國家地震局被通知“擺平兩家”。那麽,孫大武找到的這個領導,是不是就是多數網民意料之中的羅幹?
十、為什麽李慕成95年回答破案“隻剩一層窗戶紙了”,但後來卻不了了之?
據朱令父母分別接受媒體時說:95年4月28日報案到6月清華放假,偵破小組告訴,他們正在努力工作,10月份,李慕成他們回答:“做的都做了,現在隻剩下一層窗戶紙了”;
到96年,李又告知“有對象”,“上麵批準後,開始短兵相接“;同年2月,14處領導表示難度很大,但仍在努力中;到97年2月化學係薛芳渝教授告訴,校方配合警方作有效偵破活動,以後就沒有下文了。為什麽會出現案子越查越難、越查越慢、越查越不了了之的三怪情況呢?從“隻剩下一層窗戶紙“到不了了之,隻能表明正不壓邪,從北京的政法委上至中央政法委的權力黑洞當時正在加快形成中。
十一、為什麽王補死前將案件分析手稿不交給領導,要交給朱令父親?
朱令父親對媒體說:他手裏有北京公安局科研處前處長王補臨死前交給他的對案件分析的手稿。他暫時不想公開。但他坦言,王告訴他投毒應具備的幾個條件:在95年2月20至3月3日間,能接觸到朱令的飲食、起居、並能偷偷投毒;熟知朱令活動規律、生活習慣;掌握投毒的時機和場合;懂得鉈鹽的毒性、毒理;能接觸到鉈鹽;有作案動機;有異常表現,顯然,符合這一條件的正是孫維。為什麽王臨死前將此手稿交給朱令父親而不交給領導?說明王早已不相信領導,知道領導是聽政法委的,是聽上麵強衛和羅幹的,不會盡職的,給了也無用。他讓受害者家屬明白嫌疑人的特征,能夠配合破案,最終查出凶手。
十二、為什麽李樹森06年說“調查工作中有一定結論”,證明5.08警方聲明在撒謊?
李樹森(北京公安局14處朱令案專案組刑警)06年曾對采訪記者說:“這件事的調查工作中有一定結論,從個人來講,我不願意回答,從公安機關的紀律來說,我不宜發表意見,,這件事很敏感,過去那麽長時間了-----”,李回答案卷材料時說:”這個東西是動不了的,材料都在,全都在”。顯然,李說的“一定結論”應該是鎖定孫維是唯一投毒嫌疑人的結論,由於上麵有手令斷查,所以“不願回答”。李說的這件事“很敏感”,應該指高層政法委經過博弈或一邊倒後,作出濫用權力非法結案的決定,引發基層不滿但隻能屈從的無奈話。說到的“材料全在”,恰恰表明此案不是無證據的冤假錯案,而是有存在可以定嫌疑人犯罪的證據,誰也否認不了的意思。這顯然與”平安北京”的5.08聲明稱”專案組始終堅持依法公正辦案,未收到任何幹擾”的調子截然不同 , 兩者相比 , 不正證明北京警方在撒謊嗎?
縱上所述,9.17複函撬開了嫌疑人顯赫家世權力疊加中央政法委權力黑洞的裂縫!朱令案的所有經辦人,如李樹森、王補、李慕成等人是中央政法委下至北京政法委手令斷查、非法結案犯罪的直接證人!朱令父母及旁親、真相調查小組(團隊)、貝誌誠及學生質疑者、地震局一老人、薛芳渝教授及老師質疑者以及所有同情支持呼籲重啟調查朱令案和網上簽名美國政府遣返孫維的朋友們,都是江澤民、羅幹、強衛同夥上述犯罪的間接證人!朱令20年懸案讓所有質疑者質疑的不是孫維一個人,而是對江澤民縱容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及同夥無法無天、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觸犯第399條國家刑法的質疑!此條法律懲罰的正是“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不使他受追究”的江羅及其同夥!總之,本人與所有質疑者堅信:捅開疊加權力惡行黑洞、揭開真相之謎之日,就是朱令案重啟調查、重見光明之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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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不破天理不容
此案不破天理不容!
民心不服!
遲早有一天還是會成為個導火線!
1.鳳凰衛視在采訪她時(簽了保密協議?為什麽),她說漏了嘴“我怎麽知道瓶子裏的是什麽”,也就是說她不知道瓶子裏是什麽,才放到人家飯碗和水杯的。
2.投毒需要一瞬間時機,也就是朱令將要吃飯前,將要喝水前的間隙時間,否則她會看一看或涮洗一下,隻能是宿舍內部人員。不可能是門沒鎖,其他宿舍人進來所為,最後一個離開宿舍的人也擔心自己的財物損失,大家都有體會。
3,隻有本地人才有這麽大的膽子連放兩次毒,一個外地學生北漂敢幹這麽大的麻煩事麽?一個外地學生,按中國國情,早就被屈打成招了,也不可能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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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中國從來就沒有成為一個法製社會,因為多數中國人的思維方式與守法行為格格不入。多數中國人老想走捷徑。他們不明白這樣一個事實:即成就來自於與努力工作和犧牲。
多數中國人傾向於索取而不給予。他們需要明白一個道理:生活的真蒂不在於你索取多少而在於你能給予社會和你的人類同胞多少。
大多數中國人從來就沒有學到過什麽是體麵和尊敬的生活意義。
請刪了。先謝!
此案不破天理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