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屍》恐怖的法醫案件紀實
法醫朱明川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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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朱明川,生於廣西,一介草民。恢複高考後,我考上了原南寧地區衛生學校,畢業後就分配到馬山縣貢川衛生院工作。1986年,我開始在馬山縣公安局從事法醫工作,95年後兼任馬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負責法醫鑒定及主持刑事技術工作。前幾年,公安局隻有我一個法醫,在基層做法醫,接觸高度腐敗屍體是家常便飯,凶案現場也極具震撼力,搞得我一度想逃走。
世事多變,後來有一個案子讓我改變了心態,決定繼續幹下去。
本人現在還在雲南,沒回廣西,先發四個特別案件吧,當故事看就好……別糾結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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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案件之一 羅布泊幹屍案】
嚴格地來講,我算是半路出家的法醫,因為我是從衛生學校畢業的,所以在後來的法醫生涯中,我都積極爭取機會去進修。北京人才濟濟,我去那邊進修過好多次,期間結識了一位老法醫。那位老法醫德高望重,不僅參與偵辦過多起大案,還有機會接觸到一些機密,其中就包括一件科考人員神秘失蹤的奇案。
2012年11月,我又去北京學習,當時才得知那位老法醫去世半年了。老法醫一直很低調,為了尊重這位前輩,他的名字我就不提了。當然,我既然寫了這篇文章,那肯定不會到這裏就結束了。
我曾以小說家的身份寫過幾本書,那些懸疑故事多多少少有誇大的成分,因為涉及機密的話,當事人其實很難有機會記錄下來,有關部門更不可能讓你傳出去。故事越是誇大,越是虛假,不過這一次我要說的故事卻是真實的,甚至能讓一個大謎團得到合理的解釋。
做法醫的人都看透了生死,可當我聽說老法醫去世了,心中很難過,當即決定趁著在北京學習的時候,去拜祭那位老朋友。老法醫火化後,他老伴骨灰放在故宅中,他們家就在雍和宮附近的一座四合院內。我和老法醫言語投機,曾好幾次去他家做過客,他老伴認得我,我一去她就招呼我進屋坐。
當時,老法醫的單位把他的遺物都處理掉了,除了一些撫恤金,他老伴什麽都沒拿到。老法醫參與偵辦過不少要案,有些東西比較敏感,單位這麽做倒是情有可原,我也沒有想太多。他老伴跟我感慨地聊了很久,最後就問我要不要看看老法醫留下的書籍,老法醫寫過幾本專著,書房裏還有成堆的學術資料,對於我來說,那就是絕世珍寶。他老伴一開口,我就立刻點頭,可事情沒有像小說情節那般發展,老法醫留下的書和資料都沒有涉及機密或某件大案,全是一些有關學術性的東西。
經過老法醫老伴的允許,我帶走了一些資料和書籍,因為那些東西需要時間去消化,我不可能當場都記進腦子裏。老法醫的資料都有許多個人注釋,對我而言極其寶貴,他老伴知道我們關係不錯,而且來拜祭的同行寥寥無幾,於是一感動就主動把東西送給我了,還叫我有需要再來找她。
一個月後,在北京的學習就結束了,我把老法醫的資料帶回了廣西,繼續認真地看下去。確實,那些資料雖然珍貴,但根本算不上機密,可就在我看到一半的時候,我發現老法醫在不起眼的一頁角落寫了一個電郵地址和一串像是密碼的數字與字母組合。一開始,我沒有想太多,因為老法醫還寫了一句話:此處注釋太多,書頁空間不夠,內容記在電郵附件中,有興趣可自行查看。
我不是科班出身,知道自己還有許多不足,因此對有關法醫的知識都如饑似渴,一看到還有更詳實的資料,我就立刻打開電腦,登陸了老法醫留下的電子郵箱。老法醫很傳統守舊,一般不用這些數碼科技產品,我當時覺得他既然標注了電郵,那資料一定很重要。就在我打開電子郵箱的那一刻,我整個人都驚呆了,因為那裏存放的是他的辦案日記。
身為同行,我很了解老法醫,如果是普通案子,我們肯定問心無愧地把工作做好了,問題是有時會碰上一些特殊情況,你根本不能公諸於眾,可你良心不安啊,為了不把自己逼瘋,有些人就會把想說的事情用另一種方法說出來。
真的,老法醫留下的辦案日記很震撼,除了羅列各種真實數據外,還有從未公開過的重要案情。我隻看了一個案子就腦袋空白了,沒想到很多謎案的傳聞都是假的,真相往往更為殘酷。
老法醫留下了線索,多少想彌補些遺憾,因為真相不公布,對某些人就太不公平了,所以我就以特殊的方式,給你講一個很特別的故事——
第二具幹屍
我是一名法醫,大家都叫我老鄧。
很多案子都有不能說的秘密,身為法醫,看多了那樣的事,實在是良心不安,我沒有公布真相的勇氣和能力,隻好寫下這些文字,但願有一天那些懸案都能大白於天下。
我第一個要說的案子是羅布泊幹屍案,這個案子有太多的詭異傳聞了,可沒有一個傳聞接近真相。
2006年4月16日,那是我永遠無法忘記的一天,記得那時我接到了有關部門的電話,當時我就吃了一驚,心想一條轟動全國的新聞要出現了。那究竟是什麽新聞呢?為什麽我會這麽描述?
這麽說吧,2005年4月11日敦煌市七裏鎮的一支沙漠考察隊在庫姆塔格沙漠西北部發現兩具幹屍,根據研究人員的初步鑒定,他們懷疑其中一具屍骸是某位神秘失蹤的科學家,可由於技術原因,當時他們沒有能完成DNA身份鑒定。之後,那兩具幹屍被運往甘肅省敦煌博物館,可他們對外聲稱隻發現了一具幹屍。
為什麽要那麽說?
其實,這與陰謀論無關,我們的國家是值得信賴的。隻不過,當發現幹屍時,有人將消息傳了出去,於是人們就開始猜測那會不會是多年前失蹤的科學家。可要知道,那位科學家與一些科學技術有關,因為涉及到保密性,以及許多不確定因素,第二具幹屍就順理成章地成了秘密,人們都以為隻發現了一具幹屍。
言歸正傳。
2006年4月16日,我接到了一通電話,有關方麵對我說明了事情的經過,並要求我跟北京的另外一名法醫趕赴敦煌。我深知這任務的重要性,大家都在關心幹屍的身份,可如果鑒定結果證明幹死確實是那位科學家,那麽他的死因就會是最大的懸念,我能將懸念揭曉嗎?
很快,我們趕到敦煌博物館,從幹屍身上取下頭發、骨骼和皮膚帶回北京的實驗室,準備對樣本進行分析。分析完成後,我們就通過渠道找到了那位科學家的親人,希望其能提供DNA樣本,但這過程並不順利。
鑒定過程越是拖得久,大家都結果就越好奇,究竟謎團能不能被法醫解開?
神秘失蹤的科學家
看到這裏,也許你會好奇,為什麽我會把案情描述得如此神秘?那位失蹤多年的科學家是誰呢?
縱觀曆史,但凡參與過機密任務的科學家失蹤,他們必定會成為永恒的謎題,與此有關的民間傳聞更是層出不窮,比神話還要富有想象力。而失蹤的科學家若再度被發現,並且變成了一具屍體時,那麽故事就更吸引人了。
可是,有時候失蹤的人再被找到時,外界並不知情,隻有法醫一定會參與到其中,因為鑒定屍骸的身份少不了法醫,我們的故事就是這麽開始的,現在我就簡單地介紹一下那為科學家有多神秘吧。
那位失蹤的科學家叫龐家墨,專攻農業化學,從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他三次進入羅布泊探險考察。1980年5月,龐家墨帶領一支科考隊深入羅布泊,采集土壤和多種生物標本,可是卻於同年6月17日在羅布泊失蹤了,從此留給後人無限的遐想。
羅布泊位於新疆東南部,那裏原本是一片湖泊,70年代初漸漸幹涸,如今隻剩下戈壁、鹽堿灘、沙漠。羅布泊曾是原子彈實驗基地,60年代中期,龐家墨就曾主動請纓進入羅布泊,尋找研製核武器所需要的重水。不過,我們要說的故事與第三次科考有關,前兩次就一筆帶過好了。
龐家墨的第三次科考源於1979年中日合拍《絲綢之路》,其中有一部分要拍攝羅布泊。當時,由於羅布泊涉及軍事機密,所以便由中方中央電視台擔任拍攝任務,但開拍之前需要中國的科學家們先探路,龐家墨正是其中一員。待考察結束後,龐家墨心想,外國的探險家寫了許多關於羅布泊的書,中國人卻鮮少有人深入,於是他後來就把想法報告了中國科學院新疆分院,分院又報到中科院,中科院又協調軍隊,1980年,一份正式的文件批準了這個計劃。
也許大家又會奇怪,為什麽要報批呢?前麵說到,羅布泊當時涉及軍事機密,如果沒有得到軍隊的特殊通行證,任何人都不能進去。
1980年5月2日,科考隊從烏魯木齊出發,直奔新疆軍區馬蘭基地。科考隊幾乎所有的東西都在馬蘭基地準備。軍隊專用的午餐肉罐頭、酸辣茭白罐頭、榨菜、大米、掛麵、麵粉等等全部從部隊上買。沒有部隊的幫助,科考隊無法在羅布泊裏活動。馬蘭基地還為科考隊配備了一部電台。這部電台由4名戰士負責,在一個代號為“720”的地方,放下3名戰士建立一個電報接轉點,另一位名叫馬大山的戰士則背著發報設備,跟隨科考隊。
然而,深入羅布泊一個多月後,龐家墨留下了一張“我去找水”的紙條後就失蹤了,當時軍方派出了飛機、汽車、數千人地攤式地搜索,可一直沒有找到龐家墨。在這二十年中,許多傳言開始出現,或說龐家墨被外星人接走了,或說龐家墨叛逃蘇聯,或說與某項秘密工程有關,所以人間蒸發了,甚至還有傳言龐家墨的失蹤跟一種複製技術有關。
事實真是如此嗎?
我對那些傳說並不陌生,亦曾好奇真相究竟是怎樣的,直到我見到了那具幹屍,采集了樣本,深埋的答案才漸漸被我挖出來。
身份之謎
我要如何鑒定幹屍是不是龐家墨呢?
若是在以前,我恐怕無法完成任務,可隨著DAN鑒定技術的發展,法醫已經能夠通過DNA比對,得出死者是誰的答案了。
那麽什麽是DAN呢?
DNA即脫氧核糖核酸,它主宰了人的一切特征,人所有的遺傳信息都儲存在DNA裏,DNA存在於人體各部分的細胞裏。親屬之間會有相似性,就是取決於DNA,可DNA與指紋一樣,盡管親屬之間的DNA相似,但都有獨特性,世界上幾乎沒有兩個人擁有一樣的DNA。即使人與人之間的99.9%的DNA都相同,但剩下的0.1%差異可能不同,組成DNA的物質是堿基,0.1%的差異意味著有300萬個堿基是獨特的,在微觀世界裏,如此數量的堿基足夠區別身份了。
在這個年代,大家對DNA技術已經有所耳聞,我就不贅述了,讓我們繼續回到故事當中來。
首先,我要跟大家解釋,為什麽既要取下幹屍的頭發,又去采集幹屍的骨骼與皮膚,難道隻要一樣不行嗎?答案是當然不行了。如果那具幹屍真是龐家墨,那麽幹屍在沙漠環境種就待了26年。屍體那樣地常年暴露,細胞核中DNA有可能已經受到損傷,而毛發中可以提取線粒體,線粒體也含有少量的DNA,由於線粒體DNA是環狀的,與線狀的核DNA相比,它更加不容易破壞。
說了頭發和皮膚,那麽骨骼呢?
法醫在處理死亡時間較長的屍體時,通常都會采取骨骼來進行DNA鑒定,不過死亡時間過長的話,骨骼中的DNA會降解,細菌也會破壞它,那麽DNA的提取就會很困難了,這跟影視劇的裏的法醫不一樣,不是屍體上的什麽東西都能做DNA鑒定的。有時骨骼鑒定還會失敗,無法得出結果,而且結果不是幾分鍾就能出來的。
在我拿到幹屍的樣本後,所有的實驗室數據不到一個月就完成了,接下來就等龐家墨的親屬配合,隻要他們提供樣本,結果很快就能得出了。
不過,龐家墨的兒女起初並不配合,他們認定幹屍不是父親,而且有關部門隱瞞了第二具幹屍的事,這讓他們覺得不被尊重。在一些人的勸導下,龐家墨的兒女才願意提供DNA樣本,供法醫做比對。因為當時龐家墨失蹤,外界傳聞他帶走了一本很珍貴的科學考察日記,叛逃他國,可他兒女並不那麽認為,如今有機會為父親正名,他們才決定配合法醫的鑒定工作。
那麽,問題來了,第二具幹屍是不是龐家墨?
在做DNA比對時,我和別的法醫也很緊張,很多領導都打電話來詢問結果,有的還親自到場監督鑒定工作。那一刻,我有種莫名的預感,迷霧並沒有完全揭開,在幹屍的背後,還涉及更大的謎團。
經過仔細鑒定,我們最後得出結論,幹屍的確是龐家墨。這個結果出來後,沒有一個人鬆了一口氣,大家反而更好奇和緊張了,包括我在內,誰都想知道龐家墨為什麽會失蹤,他的死因又是什麽呢?
說實話,在鑒定身份的過程中,我研究了龐家墨的失蹤案,排除掉超現實的猜想,隻從法醫學的角度來思考,此案就有諸多不合邏輯的疑點,但要找到答案,聽到屍體26年後留下的“遺言”,我們還得了解龐家墨失蹤當天的具體情況。
就這樣,真相離我越來越近,可誰都沒有猜對答案。
不合常理的屍蠟
龐家墨在羅布泊失蹤,事隔25年,屍體才被人發現。在這25年裏,大家最關心的就是龐家墨的歸宿和死因,既然屍體已經確定身份了,那麽死因就成為了大家最關心的事了。
關於龐家墨的死因,外界的觀點早已兩極化,一種是龐家墨的死因涉及超自然現象,比如能自行複製的玉佩,或者遇到了外星人之類的事,另一種就是龐家墨單獨外出尋水,迷路後渴死。
實際上,早在鑒定幹屍身份的時候,我就已經有眉目了,龐家墨不可能是缺水而死,或者餓死的。這即是說,理性派的觀點是錯誤的,龐家墨的死因沒有那麽簡單。幹法醫的人都是理性派,我們否定了理性派的觀點,那麽是要支持超自然現象派嗎?當然也不是了,案子比我們想象得要複雜得多。
我能判定龐家墨不是自然死亡,是因為幹屍身上有屍蠟,而幹屍有屍蠟則非常罕見,這一點最為蹊蹺。
在法醫學上,除了氧氣以外的營養物質全部得不到補給,這稱之為完全饑餓,因此導致的死亡叫饑餓死。在饑餓死的案件中,最典型的特征就是皮膚幹燥,血液減少,內髒體積減少,脂肪消失。要是有人聲稱,一個老人是被餓死的,可是脂肪卻很多,那就值得懷疑了。
那麽,龐家墨如果真是外出尋水,迷路後沒有了水和食物的補給,最後就會發生完全饑餓,而在羅布泊那種極度幹燥的地域,他的脂肪一定會完全消失,尤其是幹屍在沙漠中待了25年的情況下。
而屍蠟呢?屍蠟多見於浸在水中的屍體,或者埋在潮濕多鈣和鎂的泥土裏的屍體。在那樣的環境下,屍體皮下脂肪會分解出脂肪酸和甘油,脂肪酸和蛋白質分解產物中的氨結合後會形成脂肪酸銨,脂肪酸銨再和水中的鈣、鎂結合形成灰白色蠟狀物質,那就是屍蠟了。
這即是說,屍體沒有脂肪,那就沒有屍蠟。龐家墨的死因若是饑餓死,那他的脂肪就已經完全消失了,就算還有一些脂肪,也不可能在羅布泊的極度幹燥環境內形成屍蠟。基於屍蠟的發現,我就懷疑龐家墨不是自然死亡,他在羅布泊的遭遇仍是一個謎,根本不像外界猜測的那樣。
龐家墨不是自然死亡?那他就是非正常死亡了?
法醫都是很謹慎的人,我自然不敢妄下結論,因為龐家墨也可能是被流沙掩埋,提前結束了生命,這樣一來,屍體就會有脂肪,屍蠟也能形成了。
真是如此嗎?答案是否定的。
在烈風、強光、高溫的條件下,屍體會迅速脫水,變成幹屍。羅布泊、敦煌沙漠等地區的幹屍不隻一具,古今都有,幹屍會存在是氣候異常幹燥的結果。幹屍皆呈幹癟狀,體瘦如柴,皮層收縮,緊貼骨架,這是由屍體脫水所致。一般來說,在細菌微生物還沒有產生以前,屍體即已完全脫水,細菌微生物就失去了生存的條件,幹屍就很可能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屍蠟較幹屍少見,但也會形成屍蠟,其蠟化的變化一般僅見於皮膚及皮下脂肪,因為屍體在蠟化過程中,腐敗大都仍在進行,局部形成屍蠟後,屍體其他組織,尤其是內髒,則大多已毀壞。專家認為,這是因為環境雖然幹燥,但由於屍體一部分已幹化,其水分就足以供屍體的另一部分形成屍蠟,關於幹屍屍蠟的事,國外還曾報道過幾起。
幹屍的形成過程能夠有效地保留某些個人特征和暴力作用的痕跡(如損傷和索溝等),因此具有一定的法醫學意義。
我檢查過幹屍,它身上有很明顯的暴力作用痕跡,這就是為什麽我判定龐家墨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饑餓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原因了。讓我震驚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跡太觸目驚心了,是我那麽多年法醫生涯中罕見的。
究竟龐家墨在羅布泊遇到了什麽事,幹屍身上有著怎樣驚人的暴力作用痕跡呢?是誰犯下的罪惡?最重要的是,殺人的動機是什麽?
為了讓案情明朗,我還是先簡述案情,從因講到果,這樣大家才會理解凶手的殺人動機。
可疑的腳印
基本上,法醫隻管做屍檢,凶手是誰,怎麽偵破案件跟我們沒多大的關係。不過,這案子很特別,絕不可能公開地由執法部門偵辦,因此我能接觸的線索就比較多,比如詳細地了解了龐家墨當年在羅布泊失蹤的具體情況:
1980年5月8日,龐家墨帶領一支綜合科考隊進入新疆羅布泊考察,科考隊自北而南,比原計劃提前20天成功地縱貫羅布泊湖底。原定任務完成後,龐家墨建議充分利用原計劃的科考時間,繼續東進科考,可是科考後期,科考隊剩下的汽油和水都隻能維持2天了,他們在庫木庫都克附近紮營後,一麵通過電台向當地駐軍求援,一麵依靠自己力量找水。6月17日上午,龐家墨留下“我向東去找井龐17/6 10:30”的紙條後,獨自一人走向沙漠深處,自此再未回到營地。
龐家墨失蹤不久,科考隊員曾開著越野車往東找人,開出一公裏多,他們就發現了一行腳印,並認定那是龐家墨的腳印。於是,科考隊員沿著腳印繼續尋找,在六公裏左右外的沙包上,依然清楚地看見龐家墨的腳印,可卻一直找不到人。到了深夜2點,科考隊員仍沒找到龐家墨,於是不得不把他失蹤的消息用電報報告駐軍,並請駐軍立即轉告中國科學院新疆分院。
第二天(6月18日),9點56分,“4641”號直-5型直升機從720基地起飛,直升機上裝載了250公斤的水,這麽做一方麵是為了找人,另一方麵是為科考隊運送補給。當日12時05分,直升機在羅布泊以東發現了科考隊的宿營地,後來直升機搜索了40分鍾左右,無所發現又返回了科考隊宿營地。
第三次(6月19日),科考隊驅車外出找人,在疏勒河故道中發現一行向東的腳印。經過鑒定,腳印是皮鞋鞋印,大小正好與龐家墨的一樣,龐家墨出走時,正是穿著一雙翻毛皮鞋。科考隊沿著腳印追蹤到一個一米多高的土丘,並找到被撕成兩半的糖紙。糖紙是米黃色,印著“椰子奶糖青島食品廠”字樣,而龐家墨曾買過那樣的糖。接著,科考隊在土丘上找到一個明顯的人坐過的痕跡,可人還是沒見著。
腳印、糖果紙、坐印是尋找龐家墨時發現的關鍵線索,可此後進行一次又一次的搜索,再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如今,除了龐家墨,科考隊的9名隊員仍在人世,如果算上背著發報設備的戰士馬大山,那就是10個人還活著。羅布泊就像是偵探小說中出現的孤島環境,若有人殺害了龐家墨,那凶手肯定就是10個人的某個人。要知道,當年要進入羅布泊,你沒有軍方的特殊通行證的話,根本不可能走進去。
過去的科考隊員都很偉大,工作環境也很艱苦,我不想瞎猜疑,可縱觀案情,有一個疑點最為明顯,那就是腳印、坐印。
龐家墨失蹤時,軍方曾4次大麵積、大規模地在天空與地麵進行搜索,但屍體仍無蹤影,這說明屍體極可能被風沙掩蓋了。在羅布泊,風沙大是很常見的事,有時候帳篷都會被掀起來。屍體若被風沙掩蓋了,龐家墨的腳印應該完全消失才對,甚至糖紙也會被吹飛,畢竟要蓋住一個人,周圍的風沙就應該很大,那要蓋住腳印就更容易了。龐家墨失蹤後的第二天、第三天,科考隊還能找到腳印,這在常起風沙的羅布泊來說,不太可能。更可疑的是,在找人的過程中,隻有科考隊的人見過腳印。
當時大家為了找人,誰都沒有生疑,可若在第一次搜索未果的情況下將科考隊隔離審查,那麽疑點就能被發現了。其實,有相關部門肯定也有過懷疑,隻是事隔太久,現場又被人為破壞、風沙破壞,懸案就是隻能永遠是懸案了。
那麽,科考隊為什麽要撒謊?凶手真的在他們之間嗎?
真相
在這裏,我就要說明幹屍身上的暴力作用痕跡是怎樣的了——幹屍頭部有3處鈍器傷、四肢11處銳器傷、胸、腹、背部有27處銳器傷。若非人已經死了,屍體成了幹屍,那麽凶案現場一定極其血腥恐怖。
龐家墨的傷口不是動物撕咬造成的,而羅布泊環境特殊,唯一有機會犯案的人就是科考隊中的某個人了。
是誰呢?科考隊又為何一起撒謊找到了腳印、坐印、糖紙?
很快地,我上報了這些發現,有關部門很重視,當年限於客觀條件,沒能查明真相,現在有機會了,他們就馬上安排我與當年跟龐家墨一起進入羅布泊的那10個人見麵,聽取案情陳述。
一開始,我便跟他們簡述了幹屍的屍檢結果,以及對案情的分析,他們一聽就慌張了。這個過程是完全保密的,氣氛非常嚴肅,科考隊的隊員心理壓力大,經過長時間的辯解後,他們知道瞞不住了,這才講出了驚天真相。
根據那10個人的陳述,我得知龐家墨生前患有兩種癌症,身體虛弱,脾氣壞,為人很固執,跟隊員相處也不好。那時,科考隊的補給已經不夠了,龐家墨執意繼續深入羅布泊,這是要把大家帶入死亡的境地。科考隊的隊員認為,你患了絕症,活不下去了,可我們還有活路,犯不著跟你尋死。
在當時,科考隊想向軍方求援,可龐家墨卻說,用直升機運水,太貴了。直升機飛行一小時,就要花兩千多元(注:這是當時的價格),從附近駐軍基地飛到這裏,來回要好幾個小時,運一趟水得花費國家上萬元資金,我們能不能自力更生,就近找水呢?可是,羅布泊的水比鬼還飄忽不定,今天這個水井有水,明天可能就幹掉了。自然而然,他們按圖索驥,沒有找到水井,其中一個搞水文地質的隊員分析,那一片地方不可能有水,科考隊自此陷入了絕境。
在那樣的環境中,人性往往會受到考驗,人與人的關係也會變得很微妙。龐家墨的脾氣不好,跟隊員常吵架,他不要命的冒險行為早已導致他跟隊員積怨很深了。就在1980年6月16日(龐家墨失蹤前一天),科考隊在宿營地西麵百米處發現了龐家墨,當時他全身是血,人已經死了。
誰殺了龐家墨?
科考隊沒有一個人承認,盡管他們知道,肯定是隊伍中的一個人或者幾個人幹的,但他們都選擇了沉默。因為龐家墨不同意向軍方求援,要自行在羅布泊找水,科考隊不可能活下去了,而且水跟食物也不夠分配了,死了一個人,減少了消耗,科考隊才能爭取多活一點兒時間。
事發後,科考隊掙紮了一晚上,最後決定隱瞞真相,編造一個謊言來欺騙世人。於是,他們埋掉了屍體,假說見到了腳印等等,這也就是為什麽隻有科考隊見過腳印的原因。事實上,科考隊當時也覺得這個謊言太拙劣了,因為紙條說“往東”走,東是一個大方向,他們所到之處居然能見到腳印,這實在是太巧了。
至於紙條,那確實是龐家墨寫的,這點在後來公開的新聞中都有提及,但也都提到了重要的一點:在確定日期上,龐家墨似乎猶豫了一下,最後將16改成了17。其實,科考隊為了拖延時間及圓謊,是他們把16改成了17罷了。
一個謊言誕生,那就誕生更多的謊言,科考隊沒有辦法,隻好硬頭皮演下去。同時,他們在問自己,隊伍中的哪一個人是凶手呢?龐家墨身上有那麽多傷,血濺了滿地,行凶的人身上肯定會染上血跡才對。即使臉上、手上的血跡能抹去,衣服上的血跡在羅布泊中不可能馬上洗幹淨,真要找凶手的話,科考隊百分百能當場揪出來,但他們沒有那麽做。
我聽完了陳述,心情很複雜,誰對誰錯,太難判斷了。殺人,固然不對,可是不顧全隊人的安危,這又與殺人何異?在羅布泊那樣的絕境中,補給不夠了,是會死人的,要不是在失蹤案發生後,科考隊發出電報求援,他們都不會得到那250公斤的水。
這樣的案情其實破綻很多,隻是沒有人會懷疑科考隊,因此外界對龐家墨的失蹤猜疑不斷,案情也越來越神秘。
事實上,隻要理性看待此案,便會發現以下的疑點了:
1.羅布泊風沙那麽大,屍體都不見了,腳印在龐家墨失蹤第二天、第三天還能看見;
2.龐家墨身患絕症,體力不好,在沒有水與食物的情況下,迷路後也不我可能走出太遠,為了方便別人找到他,他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應該會留下明顯的標記,不會一直亂轉;
3.科考隊攜帶了槍支,龐家墨失蹤後,有關部門檢查過槍彈,子彈少了,後來的解釋是科考隊獵殺了野駱駝。為了製作野駱駝的標本,當時他們對野駱駝剝皮取肉,隻留下了骨頭。這樣一來,大家的衣服都有血,子彈的用途也被合理解釋了,可野駱駝的骨頭標本沒有火器傷,可以說是完好無損。也許子彈沒有打傷骨頭,但真要打死野駱駝,子彈進入野駱駝體內後形成的破壞力,很難不傷及骨頭;
4.恨一個人入骨,要將他殺死,捅幾刀不解氣,捅十刀總該夠了吧?為什麽龐家墨身上有那麽多暴力作用痕跡?不怕血跡濺到身上嗎?
綜合案情,我懷疑科考隊員還是說了假話,子彈的用途不一定是射殺野駱駝(當時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獵殺珍惜動物)。龐家墨失蹤,這是必然的,因為屍體能看出死因。如今屍體找到了,暴力作用痕跡卻那麽多,尤其是頭部的鈍器傷,很像是有人要砸碎頭骨才甘心。這樣一來,龐家墨頭部如果有槍傷(事隔多年,射擊殘留物已經檢測不出來了),頭骨也很難鑒定出來了,而法醫的注意力也可能會集中在四肢與其他部位的銳器傷上。
案子進行到這裏,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我在寫好報告以後,便沒有再接觸到相關信息,連經手過的幹屍、資料等都被收上去了,如同做了一個夢。若非大自然的力量,龐家墨的屍體不會被風沙卷起來,也不會被人再度發現,死亡之海的秘密就不會曝光。
在這裏,若真要我指出真凶是誰,我隻能說,那是集體做案,10個人都是凶手。理由就是他們互相維護,而單人犯案的話,在那樣的環境下不可能不被發現,龐家墨也有呼救的能力,他被襲擊了,總會發出聲音,宿營地的人一定會察覺。
然而,事情已經過去許多年,不需要再追究下去,有時保密也是對受害者的一種尊重。
尾聲
看到老鄧寫下的案子,我非常驚訝,這跟外界猜測的完全不一樣,如果我是當事人,可能也會選擇不公開,至少在這幾十年裏,不要影響了死者的名譽。
說實話,這件“幹屍案”很像有英國偵探小說女王阿加莎克裏斯蒂寫過的《東方快車謀殺案》,故事中一樣是所有人一起犯案,最後雖然大偵探波洛知道了真相,但還是並放過了那12個人,選擇了沉默。
不過,老鄧選擇沉默,我想不是為了保護凶手,而是為了保護死者,我能體會他的矛盾。因為要還死者一個公道,那就會破壞他的名譽,這樣做是死者想要的嗎?
誰也不會知道了。
(特別案件之1羅布泊幹屍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