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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風如刀
本帖僅考慮政治原因而被處死的女囚,其他刑事犯罪被處極刑者不在此列。老夫無意表達任何立場和觀點,僅就所能搜集到的事實說話——
一, 晚清時代
代表人物:秋瑾。其生平事跡人所共知,不贅述。按所涉罪名以及當時律例,判處極刑並無不當。被捕之後未受任何刑訊逼供,甚至備受禮遇,處死之前還能與監斬官平等溝通,就死刑的具體執行表達訴求。雖然斬首方式十分殘酷,亦不人道,在其特定的曆史條件下,死囚的尊嚴卻得到足夠的尊重,有史可查。
二, 民國時代
代表人物:陳鐵軍,江竹筠。前者以刑場上的婚禮而聞名天下,至少說明,當局尊重其訴求,允許其刑場公開演講,並在臨刑之前與同案死囚完成婚禮,高呼口號,英勇就義。後者便是家喻戶曉的江姐,據稱臨刑前還在獄中繡紅旗,且在獄中積極組織和參與地下工作。行刑時與獄友一一告別,並與戰友攜手走上刑場。
三, 幸福時代
代表人物:林昭,張誌新,李九蓮,鍾海源,等等。其中,以張誌新和林昭最為有名,一個在獄中屢被強奸,臨刑之前還被割斷喉管;另外一個執行的細節不詳,但是家屬被上門索要一枚子彈費,五分錢。李九蓮和鍾海源幾乎事涉同案,先後處死。有割喉管之記載,未見辟謠;亦有被摘取器官之傳言,未經證實。而後者在行刑之後還被暴屍荒野,無人收屍,導致雙乳被割。可以確定的是,她們絕對不能也無法高呼口號,更不能從容就義。
以上羅列並非嚴謹的學術探討,也無意做任何結論。但相關材料以及事實經過,或從官方公開的信息,或從民間的調查記載,均有據可查。老夫閑來無事,留作備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