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月品茶夜談

生於美麗的杭州。小時愛在西湖邊上賞月納涼,品茶夜談。好詩詞,小說,和數學。1989年人在北京,那一天,那些人,那些事,從此改變了我。風花雪月隨歲月遠去,政治,曆史成為了我的新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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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連寧:中國最大的貪官是誰?

(2015-07-20 05:38:18) 下一個


   


   我若說是皇帝,你必定倍感訝異:從朱元璋到毛澤東,你感覺皇帝最恨貪官;圍觀的老百姓連續兩千年點讚英明皇帝懲辦貪官的曆史喜劇,早已潛移默化出“吾皇聖明,臣罪當誅”的愛憎分明情結了——豈有此理!你憑什麽敢說皇帝與貪官是一夥兒的,甚至是貪官的總頭目?


   稍安勿躁,你且聽我解釋:你承不承認貪腐的定義是當官發財、以權謀私?你不得不承認吧?沒錯,這8個字足以界定貪官的本質。那麽,你承不承認皇帝作為最大的官,全都發了最大的財,也都利用最大的權,謀取了最大的私呢?


   有點亂,你得捋一捋:朱元璋不是推崇“天下為公”,毛主席不是題寫了“為人民服務”嗎?沒錯,但說歸說,做歸做。你知道誅殺貪官最無情的朱元璋,因其創始私設的“內庫”是國庫之外最大的小金庫,而被譽為“明朝最大的貪汙犯”;也知道毛主席他老人家生前是中國首富,中南海第一會計室到國庫報銷如探囊取物。


   毛老人家生前鐵腕肅貪不留情,狠鬥了全國幹部群眾的私字一閃念,“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大公”(黃宗羲語)之後,早已超越了“工資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動,消費全靠進貢,報銷全部費用”的一般貪官層次。


   毛生前月工資才600元,卻能榜登中國首富,就是他發動文革停發了全國(包括郭、魯、茅、巴)所有稿費與所有資本定息之後,自己坐擁了遠超6百萬元稿酬。等到破四舊的紅衛兵挖地三尺又收繳了全民浮財之後,一花獨放百花殘,一人獨富萬民窮的財富格局,是不是“當驚世界殊”?


   其實你也知道,全球哪個首富,也達不到毛老人家無須數錢甚至不必摸錢的層次——行宮不及72處,女服務員卻不止72人;荔枝有專機快遞,吃剩的芒果,則被全民當成神品供奉——這個奢靡檔次,哪個富豪於今敢比?


   但奢靡≠貪腐,當官發財、以權謀私才是貪腐的準確定義。無論是朱元璋,還是毛澤東,當最大的官=發最大的財,他們都是權力轉化為資本的最高典範;也都是各級官員學習“工資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動;消費全靠進貢,報銷全部費用”的最好榜樣。


   如此看來,你不得不承認皇帝與貪官是一夥兒的,是貪官的總頭目,也是最大的貪官,對不?其實你懂的,盡管“天下為公”“為人民服務”的口號掛在嘴上,但任何王朝政治的本質,都是姓私不姓公,是家天下——譬如毛主席發動文革,就是用夫妻店專了一黨專政的政;他老人家挑選接班人,換來換去,“肥水不落外人田”,終歸還是要老婆孩子接班的。


   問題來了:皇帝為什麽能夠步入“萬物皆備於我”“舉天下以奉一人”的合法貪汙層次?為何能“以我之大私為天下大公”?因為中國的產權製度一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權力私有曆來以財產公有為後盾——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宮廷曆來實行按需分配的共產主義供給製。


   皇帝之所以用不著藏著掖著的左一筆右一筆地貪汙,是因為天下是他老人家的私產——資源財富的全盤國有,必然導致臣民全變奴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你看,中國人不是比洛克更早發現了“財產公有必然導致權力私有”的法則嗎?


   由此可見,皇帝之所以領軍當官發財、以權謀私的最高層次,正是由於堅持了“一大二公”,堅持了政經一體,堅持了一元化權力,堅持了集權壟斷+特權獨占。試想,在集權+特權既是配置社會全部資源的總樞紐+總開關,又是調動社會全部財富的驅動主軸+第一杠杆,也即有權就有一切的曆史慣性之下,皇帝與貪官怎能不沆瀣一氣地穿一條褲子呢?


   也由此可見,堅持公有製不動搖,其實就是堅持集權+特權不動搖,堅持國庫姓私不姓公不動搖,堅持報銷花費“不受限,不問責”,堅持享用國庫=享用自家保險櫃;說到底,也就是堅持當官發財、公權私用不動搖,不是嗎?


   話說至此,你的困惑仍在:難道皇帝並不真恨貪官?難道皇帝大力肅貪是做假?NO!NO!NO!皇帝的確痛恨貪官,肅貪也的確毫不留情,猶如你痛恨保姆偷竊,辭退手腳不幹淨的鍾點工也毫不留情一樣。家國一理也一體,國家不容貪瀆成風,是因為貪官作為“敗家玩意兒”能決定“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陳雲語)。


   為什麽?因為官吏是皇上治理家天下的打工雇員,是皇家的家仆奴婢,也是以權謀私的皇權的二級、三級乃至八級、九級加盟商與代理商。偷吃、瞞報、冒領、私分、設坎、尋租的事兒你不幹,別人卻天天在幹;“臣罪當誅”,“吾皇”不能不“明察”,也就不能不痛恨貪官,不能不下狠手懲治!


   官員已有養尊處優的大宅豪車與奴仆伺候,本身是皇權用來收買人賣身投靠,作為治理家天下盡忠效命的犒勞。清官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屬於誠信履約的加盟商與代理商。但無奈“做人不老實,做事不踏實”是中國人的特質,也就導致法不製眾,貪官總是多過清官。


   官吏為什麽不願循規蹈矩,總熱衷於巧取豪奪?其實,因為雇主率先垂範,榜樣立在那裏——仆人對主人必然有樣學樣:皇帝能夠以私充公,私事公辦,官員也就能夠以公攜私,公事私辦——在集權+特權的食物鏈上,你吃肥肉,我啃骨頭;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同一條食物鏈上分肥分贓用的是同一把刀,實行的都是“以權謀私,當官發財”的同一條法則。


   承認了皇帝是最大的貪官,你仍舊質疑我的答案:你堅稱皇帝與貪官是合謀同夥,想告訴讀者什麽?你這一問,正中下懷,總算問到了正題,快要結束這篇文章了:


   此文的正解如下:中國兩千年官治、官有、官享的集權+特權製度,早已使“中國的官僚體製變成了一個合法的、有組織的貪汙集體”(費正清語)。驅動與保持這個集體貪汙機製的基本法則,就是以權謀私,就是”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你敢說不是?


   韋伯認為這種“中國式政治資本主義”機製本質,就是“百業皆難富,唯有官發財”。其中區別,僅僅在於皇帝的當官發財是合法合規地貪汙,是大道無形,大貪不汙——皇帝安享納稅人的無限供養是不受限、不問責的;而各級官吏的偷吃、瞞報、冒領、私分、設坎、尋租的巧取豪奪,則因其代理人性質而被皇權設限、設規(如八條規定)並問責、追責——隻是這種問責絕不允許來自納稅人,隻能來自皇上;也即官員隻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


   主子為什麽懲治仆從?家長為什麽懲治家丁?因為官吏既是朝廷的心腹爪牙,又是朝廷的心腹大患——貪官撩撥民憤,貪腐成風所激起的民怨民變,會壞了治大國如烹小鮮的大局;因此,小不忍則亂大謀,肅貪下手不狠不行;也因此,反貪肅貪,曆來是朝廷平撫民怨、維穩保權的要務!


   由此可見,貪腐與反貪用的,其實是同一把刀,同一把馬桶刷子。肅貪為什麽成了“守著糞坑打蒼蠅”?反腐為什麽成了一把越刷越髒的馬桶刷子?因為集權+特權既是貪腐的利器,又是肅貪的工具,貪腐與反貪是在同一口醬缸裏攪渾水的。


   這口醬缸就是人治(幹部訓政)製度。其核心構件,也即吏治(幹部訓政)製度的堅硬內核不是別的,就是集權+特權本身——這玩意兒你敲不碎也打不爛,除非扔掉不用。財產公開、媒體與公眾監督、司法獨立、分權製衡等真正的肅貪路徑,這些法治取代人治的反腐利器,大多被拋置一邊,沒人敢拿起來用。


   西諺曰:鴨子從來不承認自己是鴨子,但它的叫聲與走路的姿勢,證明鴨子就是鴨子——打虎拍蠅,拍打出中國社會權大法小、官貴民賤的專製傳統,也拍打出儒家文化內親外疏,肥水不落外人田的特權獨占、食利自肥的食物鏈,更拍打出一個以血親、姻親、朋黨、密友為軸心的利益分肥法則。


   更拍打出中國兩千年文明史上的那條主線——“百代皆行秦政製”。中國人始終堅守挖貪官、揪壞蛋的千古不變規則——老百姓滿懷一心盼著比自己混得好的人倒黴遭殃的幸災樂禍心願,兩千年來兵不厭詐,樂此不疲地圍觀“皇上聖明,臣罪當誅”的歡樂喜劇。


   本文的正解,你可以理解為一句勸世良言:人家官家內部主人懲戒仆人的喜劇,跟老百姓其實關係不大。一部被魯迅看作老百姓坐不穩奴隸與坐穩了奴隸交替的專製主義吃人史,是不是也是一部各級官吏當奴才被懲處或逃避被懲處的絞肉機曆史呢?


   當年陪同鄧小平視察深圳的老幹部,如今麵對習總書記也直言不諱:“不改革誰都沒好下場!”中國人一貫的隻反貪官不反皇帝,是不是可以看做是隻辦貪官不改製度的另類版本呢?


   我們常說製度不好,好人也會做壞事,好製度也能防止壞人做壞事。也就是說,隻辦貪官不改製度是治標不治本的。難道習慣了曆史死循環裏打轉轉的中國人,真的喜歡養虎為患後再不斷打虎,永做自娛自樂的看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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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x-003 回複 悄悄話 毛澤東的錢花在哪裏了?是他本人享受了還是他的子女繼承了?他去世的時候,穿的是破睡衣,一屋子全是書,他的子女當年和北京城的老百姓一樣自己拖著板車去拉冬貯的大白菜,現在還住在一間非常普通的房子裏麵。錢在哪裏?誰貪誰不貪,老百姓心裏最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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