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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明月
1949年9月,新中國成立,通過大憲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也就是新政府對全國人民的承諾,相當於香港基本法。《共同綱領》第十二條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第十三條規定:“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全體會議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既然規定各級人大都要“用普選方法產生”,當然是“一人一票”的直接選舉而非間接選舉,否則就沒有必要特指“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60多年過去了,選舉法曆經五次修改。但除基層人大采用直接選舉外,其他各級人大一直由間接選舉產生,“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兌現遙遙無期。
大陸基層人大的普選和民主沒有任何相似之處,候選人是黨指定的,他們不會告訴選民他們的政綱,連他們的基本信息都無從查找。即使如此,這些人大代表也隻能做橡皮圖章。
中央的香港普選方案和大陸基層人大的普選方法一脈相承,昨天的大陸人民接受了政府的出爾反爾,所以中共政府可以堂而皇之的說大陸人民素質差,不能搞民主。前車之鑒,如果今天香港人民不說話,明天的香港政府就會告訴香港人民:你們是豬,有飯吃還不滿意?
也是沒有人當大爺的孫子。而不是脖子上騎著官老爺的孫子。
2。當你以為你的選票能解決什麽問題?最多4年一次去投個票而已
選票能解決所有問題那是神話,事實證明選票能解決部分問題,比如沒有一個民主國家的行政開支是教育經費的好幾倍......
正如樓主所言,共產黨曆來食言。港人隻要稍有讓步,將來的日子就會不堪想象。昨日大陸,近日香港,此言可畏啊!
港人好樣的!願港人如願!
除國防外交外,一切事物由香港人民自己決定,中央政府不得插手。
香港 People are speaking!
The Government must be listening!
Democracy is working!
香港 People are great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