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月品茶夜談

生於美麗的杭州。小時愛在西湖邊上賞月納涼,品茶夜談。好詩詞,小說,和數學。1989年人在北京,那一天,那些人,那些事,從此改變了我。風花雪月隨歲月遠去,政治,曆史成為了我的新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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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嬰事件隻是個體事件,後麵的才是最可怕的!

(2013-08-20 04:43:28) 下一個
南周晚報: @陳懷瑜
 
 
河南林州警察郭增喜,酗酒後與人去娛樂場所,看到街上一對夫妻帶著7個月大的女嬰,竟上前搶過女嬰高舉重摔,致其當場昏死。而該民警僅被關禁閉15天。(8月17日《法製晚報》)

  “上帝欲使人滅亡,必先使其瘋狂”——— 林州警察郭增喜是夠瘋狂了。身為警察,酗酒後去娛樂場所,竟然跟幾名警察打賭:人家帶的嬰兒是真是假?還去親力親為摔在地上進行試驗。郭警官慘無人性之舉,若不是他本人瘋了,就是其轄下的人民傻了——— 徹底傻眼了。

  這還不夠可怕的嗎?還真不夠。不信,看接下來,上上下下圍繞此案的戲碼,還有著更可怕的戲中戲、謎中謎。

  其一,這樣的案件,難道不比“人咬狗”還具新聞性嗎?可事發之後,當地媒體竟一言不發,直如沒發生過似的——— 媒體是誰的“看門狗”?摔嬰兒的郭警官的嗎?當地警局的,還是當地政府的?——— 隻不是人民的?

  其二,當《法製晚報》記者采訪當地公安局民警、副局長和政委時,竟然都是一問三不知。其中楊政委竟然會說:“有郭增喜這麽個人嗎?我不知道,他摔誰家孩子了?”———“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有這樣的領導,郭增喜這樣的兵會少嗎?

  其三,案發後,郭僅被內部紀律處分——— 關禁閉15天。請問作為執法機關的公安局,還有比你們更懂刑法的嗎?你們的郭警官真的一點未觸犯法律嗎?如果你們是故意包庇,知不知道還有一條包庇罪?難道你們不應該同時被追究責任嗎?

  其四,如此惡劣的案件,竟然隻在當地政府的內部消息裏通報,而對郭增喜本人無任何法律上的措施。敢問當地政府,沒有一個人懂法嗎?你們平時大談特談的建立“法治社會”,建於嘴上,還是建於別處?這樣的官官相衛,讓受傷、受害的嬰兒安於何處?

  其五,被害者家庭,竟然在案發後搬離原住地。是人家主動搬離的嗎?還是誰在給予壓力,或同時許下好處,讓其躲避風頭,以免消息泄露?這不是“和諧”,是和稀泥,但這樣隻會將正義和法製稀釋和塗抹掉。

  其六,《法製晚報》開始介入報道後,形形色色的人打電話、花錢消災,要求不報道,請問這些人都是誰,都受誰指使?有關部門敢一查到底嗎?

  其七,涉案的郭警官從案發後,就不見了蹤影。誰讓他離開警察崗位?誰讓他不見了人影?其意圖是什麽?郭警官所在的警局能回答嗎?

  當然,正義不會就此湮滅,正義終會來到,透露消息給媒體的人、《法製晚報》及終於在當地公開場合第一次提及和披露此事的當地人大領導等,他們的良知並未泯滅,正義仍在人心。如果如此令人發指的案件,竟然就此銷聲匿跡,那將是法治中國的無盡恥辱。如果,如此殘酷的惡行都得不到法律的製裁,那麽,誰能保證這樣的事,下一次,不會輪到自己的頭上呢?

  事實上,這比嬰兒被摔本身更可怕——— 如此令人震驚的案件,都能被當地上上下下“和諧”掉,那還有什麽不能無聲無息讓人、令事消失的呢?這,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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