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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三個代表”
東方明月
剛聽到“三個代表” 時有點興奮,希望那是共產黨人終於找到了一條正確的路。可是仔細讀後,發現“三個代表” 和共產黨的許多其它口號一樣,隻是一個文字遊戲。原因很簡單:“三個代表”話是很好聽,但是其定義、概念不清,更何況其中最基本的條件也不是今天的共產黨人能做到的。
1.始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
--------什麽是“中國文化”?是孔孟之道?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還是其它東東?聽現在的黨中央的口氣似乎是在搞大雜燴,什麽都想代表。但許多這些東西明明是互相矛盾,不共戴天的。除非是人格分裂的神經病患者,否則誰也不可能同時去代表它們。
--------什麽是“前進方向” ?從字麵上理解,那應該是未來的中國文化,可誰能未卜先知地知道什麽是未來的中國文化呢?如果最後中國文化西方化了,共產黨是否準備代表西方文化?
--------怎麽樣的文化叫“先進文化” ?文化常常由用兩種方法產生:一是象春秋戰國時期一樣通過百家爭鳴的方式,經過優勝劣汰,產生的“先進文化” ;一是象秦漢後的“廢黜百家,獨尊儒術” 那樣由政府主導,通過行政手段產生的“先進文化” 。孰勝孰勝劣那是一目了然的。不過從共產黨提出“三個代表” 四年多來,一點看不出它們想要搞百家爭鳴的樣子,可是如果“三個代表” 所指的“先進文化”是後者,那就不叫代表,而叫選擇了。而由少數人選擇的文化其先進性又如何來確定?恐怕又要“摸石頭過河” 了吧!
2.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利益:
-----------首先,什麽是“人民利益” ?我本人孤聞陋識,從來沒有看見共產黨人真正定義過“人民利益” 。其實,人民利益就是每一個公民的個人合法或正當權益的總和。它們的定義是:1)公民的合法權益。2)法律沒有規定但不妨礙別人正當利益的個人權益。如果允許某些人以國家或集體利益的名義去侵犯張三的個人合法或正當權益,那下一個就可能是李四,到最後必然是任何一個人的合法或正當權益都不可能得到保障。把個人利益和人民利益對立起來的提法本身就是侵犯“人民利益” 。
--------其次,被“廣大人民” 排除在外的少數人利益怎麽辦?把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定義成人民利益純粹是在玩弄文字遊戲。什麽是大多數?且不說在中國不讓全民投票,就是在民主國家也是不可能事事投票的。何況,今天的多數可能是明天的少數,用大多數人民的利益的名義去侵犯少數人利益產生的惡果卻有可能是毀滅性的,當年希特勒就是以大多數德國人民的利益的名義去侵犯猶太人的。可以這麽說,用大多數人民的利益的名義去侵犯少數人利益,其本質上就是法西斯。
--------一但定義明確後,我們就很容易明白了,人民利益是沒有任何個人或團體可以代表的。每個人或團體都隻能代表它們自己的利益。共產黨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的利益” 就必須正名為全民黨,就必須放棄“四項基本原則” 因為每一項原則都隻代表共產黨人的利益。而且要作為全民利益的代表者,共產黨就必須站在中立的立場上,與不同的利益集團保持等距離。包括工人,農民,官員,商人,學者,等等。可是作為終身執政黨,卻是不可能保持中立的,這就和全民利益的代表者存在根本的角色衝突。
3.始終代表先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
-----------什麽是“社會生產力”?人是生產力,知識是生產力,體製也是生產力。現在世界上所有發達國家都是民主體製,這證明了民主體製是先進社會生產力,至少是先進社會生產力之一。但共產黨為什麽還是這麽仇視民主?
--------什麽是才稱得上是“先進” ?是用人均產值還是用技術含量做標準?
--------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什麽?一個法製麵前人人平等的社會是最其基本的要求,直到現在共產黨都沒有遵守法製的習慣,怎麽去代表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
--------人才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的另一個基本要求。而思想、言論自由又是人才成長的必要條件。沒有思想、言論的自由,天才兒童最後也會長成白癡。可共產黨敢開放言論自由嗎?
把“三個代表” 這樣一個定義、概念不清的東西寫進憲法,和同樣定義、概念不清的“四項基本原則” 一起,使中國的憲法變成一個內容相互矛盾,定義模糊不清,沒有對破壞憲法者的懲罰條例,根本沒有可執行性的憲法------舉世無雙!這樣的憲法的唯一用處就是對國內宣傳,而在此同時也向世界公開宣誓了中國政府破壞自己憲法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