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公民起訴團 ” 致最高法、最高檢控告追責函
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 郵編:100745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依據(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等過時文件,取消千千萬萬勞動者的“視同繳費工齡”,致其晚年因“工齡歸零”而無法享受自己勞動積累的養老金與醫保待遇,陷於“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絕境。為此,國內外千人聯名於2017年12月6日、2018年1月2日,兩次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寄發了《千人聯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其公開在全國推行“工齡歸零”政策的現行法律授權與法規依據,以及對全國人大代表關於廢止“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的條件限製的第5356號建議後續辦理等相關事項信息。這些請求事項,都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範圍內的事項。
但人社部卻荒唐地以“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為由,對上述千人聯署要求的政府信息公開予以拒絕,嚴重侵犯了公民知情權和勞動者的養老社保權益。2018年2月22日,牟傳珩、薑福禎、張霄旭、劉景明等發起人,千裏迢迢,自費赴京,與北京何德普一同,代表海內外《千人聯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簽名人,直接向北京第二中級法院起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經辦人衛華法官接收了訴狀及所有證件與證據,並出具了《收取立案訴訟材料清單》。
之後,“千人公民起訴團”代表與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經辦人衛華法官多次通電話,要求給出是否立案結論,但她每次都以“等待合議”為借口急扣電話。現本案已拖延了近三個月了,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始終沒有給出立不立案的決定或裁定,致使本案無法上訴,永無結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麵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要求,變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製,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 規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麵憑證,並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由此可見,隻要原告的起訴符合立案的形式要件,就必須先於立案,並不涉及任何實體審理。如此簡單的程序問題,“要等待”近三個月的“合議”,仍不給出是否立案文書,已明顯違反立案時限的程序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對立案工作中存在的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幹擾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等違法違紀情形,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投訴之日起十五日內,查明事實,並將情況反饋當事人。發現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此,“千人公民起訴團”代表從3月22日起,開始通過北京訴訟熱線12368連接北京高級法院,再三投訴北京第二中級法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違法不作為。但我們每次投訴後,都回複說,幾個工作日就會有結果,“請耐心等待回複”。 最近的兩次投訴信息回複如下:
牟傳行,您好!您在北京法院12368平台的,標題為“牟傳行(公眾)(13698698102)於2018-04-11 14:41:47進行投訴。”已被分轉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衛華辦理,並將於7個工作日內給您答複,請您耐心等待回複結果【北京法院】
牟傳行,您好!您在北京法院12368平台的,標題為“牟傳行(公眾)(13698698102)於2018-04-23 09:49:38進行投訴。”已被分轉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衛華辦理,並將於5個工作日內給您答複,請您耐心等待回複結果【北京法院】
事實證明,所謂“耐心等待回複”全是忽悠,本案至今沒有任何結果。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對原告符合立案全部形式要件,而且是法院必須受理的不服政府信息公開起訴一拖再拖,現已超過了法定立案時限的十幾倍,卻至今不決定、不立案,屬於嚴重執法違法;北京高級法院訴訟熱線一再受理投訴,卻不督辦、不追究,更係嚴重的司法不作為。中國首都北京代表全國執法最高水準,其兩級法院都視法律為兒戲,玩忽職守,嚴重侵害“千人公民起訴團”訴權,堪為今年全國“兩會”後公然蔑視習近平“依法治國”第一案,力證了當今中國的法治現狀之惡劣的事實。
由於我們這些“工齡歸零受害群體”的知情權與訴權被實質性剝奪而不能上訴,且向受訴法院和其上級法院投訴也都毫無結果情況下,不得不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公民控告,請求你們履行法律監督責任,責成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即糾正違法不立案,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依法依紀追究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北京高級法院玩忽職守,違法不作為相關人員的責任。
控告人(“千人公民起訴團”代表):
何德普:電話15611560460
牟傳珩:電話13698698102
薑福禎:電話13573820148
張霄旭:電話1 8661637606
劉景明:電話18561756572
(本信同時抄呈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8年5月15日
海外控告人 :(簽名) 李新紀 電郵:xinjli@hotmail.com
2018年5月25日
“千人公民起訴團 ” 致最高法、最高檢控告追責函
最高人民檢察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依據(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等過時文件,取消千千萬萬勞動者的“視同繳費工齡”,致其晚年因“工齡歸零”而無法享受自己勞動積累的養老金與醫保待遇,陷於“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絕境。為此,國內外千人聯名於2017年12月6日、2018年1月2日,兩次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寄發了《千人聯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其公開在全國推行“工齡歸零”政策的現行法律授權與法規依據,以及對全國人大代表關於廢止“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的條件限製的第5356號建議後續辦理等相關事項信息。這些請求事項,都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範圍內的事項。
但人社部卻荒唐地以“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為由,對上述千人聯署要求的政府信息公開予以拒絕,嚴重侵犯了公民知情權和勞動者的養老社保權益。2018年2月22日,牟傳珩、薑福禎、張霄旭、劉景明等發起人,千裏迢迢,自費赴京,與北京何德普一同,代表海內外《千人聯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簽名人,直接向北京第二中級法院起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經辦人衛華法官接收了訴狀及所有證件與證據,並出具了《收取立案訴訟材料清單》。
之後,“千人公民起訴團”代表與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經辦人衛華法官多次通電話,要求給出是否立案結論,但她每次都以“等待合議”為借口急扣電話。現本案已拖延了近三個月了,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案庭始終沒有給出立不立案的決定或裁定,致使本案無法上訴,永無結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麵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要求,變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製,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 規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麵憑證,並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由此可見,隻要原告的起訴符合立案的形式要件,就必須先於立案,並不涉及任何實體審理。如此簡單的程序問題,“要等待”近三個月的“合議”,仍不給出是否立案文書,已明顯違反立案時限的程序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對立案工作中存在的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幹擾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等違法違紀情形,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投訴之日起十五日內,查明事實,並將情況反饋當事人。發現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此,“千人公民起訴團”代表從3月22日起,開始通過北京訴訟熱線12368連接北京高級法院,再三投訴北京第二中級法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違法不作為。但我們每次投訴後,都回複說,幾個工作日就會有結果,“請耐心等待回複”。 最近的兩次投訴信息回複如下:
牟傳行,您好!您在北京法院12368平台的,標題為“牟傳行(公眾)(13698698102)於2018-04-11 14:41:47進行投訴。”已被分轉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衛華辦理,並將於7個工作日內給您答複,請您耐心等待回複結果【北京法院】
牟傳行,您好!您在北京法院12368平台的,標題為“牟傳行(公眾)(13698698102)於2018-04-23 09:49:38進行投訴。”已被分轉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衛華辦理,並將於5個工作日內給您答複,請您耐心等待回複結果【北京法院】
事實證明,所謂“耐心等待回複”全是忽悠,本案至今沒有任何結果。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對原告符合立案全部形式要件,而且是法院必須受理的不服政府信息公開起訴一拖再拖,現已超過了法定立案時限的十幾倍,卻至今不決定、不立案,屬於嚴重執法違法;北京高級法院訴訟熱線一再受理投訴,卻不督辦、不追究,更係嚴重的司法不作為。中國首都北京代表全國執法最高水準,其兩級法院都視法律為兒戲,玩忽職守,嚴重侵害“千人公民起訴團”訴權,堪為今年全國“兩會”後公然蔑視習近平“依法治國”第一案,力證了當今中國的法治現狀之惡劣的事實。
由於我們這些“工齡歸零受害群體”的知情權與訴權被實質性剝奪而不能上訴,且向受訴法院和其上級法院投訴也都毫無結果情況下,不得不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公民控告,請求你們履行法律監督責任,責成北京第二中級法院立即糾正違法不立案,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依法依紀追究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北京高級法院玩忽職守,違法不作為相關人員的責任。
控告人(“千人公民起訴團”代表):
何德普:電話15611560460
牟傳珩:電話13698698102
薑福禎:電話13573820148
張霄旭:電話1 8661637606
劉景明:電話18561756572
(本信同時抄呈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8年5月15日
海外控告人 :(簽名) 李新紀 電郵:xinjli@hotmail.com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