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回國,在家鄉論壇,有一個發言。稿子被國內某雜誌用了,要給我一點潤筆。沒幾個錢,別眼紅!
問題來了。前天,雜誌社送我一伊妹兒,要我提供一個銀行賬號。於是,興高采烈地,我轉告國內的老妹,要她給一個賬號。老妹給了母親的賬號,我也就轉給雜誌社了事。
故事還沒完,第二季更精彩。今早收到雜誌社回複:“我們財務審核比較嚴格,因此收款賬戶戶名必須為作者。如果為他人,還需要作者出具證明,同意由其他人代為接收。是否方便提供您本人的國內賬號呢?給您添麻煩了!”
添麻煩倒沒有,我抑鬱了。想我在國內,也扛了19年活,沒有功勞,也有個操勞。現如今,落得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要擱解放初,還能劃一貧雇農。現如今,貧雇農又不吃香了,人家土豪胡漢三,又回來了。天可憐見,在國內搞得一文不名,你說我哪有什麽賬號?別說沒有,就是有,也不能吱聲不是。這稅務衙門都是瘋子,還怕不惦記你?
本來星期五麽,一大早,就失落了。這一老天,還怎麽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