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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孩子可以不跳樓的

(2017-03-12 15:07:43) 下一個

              有一則新聞報道,說是浙江杭州有一位小學四年級的男生,因為有一個星期沒做作業了,班主任讓男孩去辦公室給家長打個電話。這個年僅十歲的男孩,便從學校教學樓的四樓跳下。萬幸的是,孩子被緊急送往醫生救治,沒有生命危險,但雙腳骨折。從這個小男孩的事件看來,他已經焦慮一段時間了,否則他不會連續一個星期都不做作業。他還有回避性的行為,有心事也不跟老師講,也不講給別人聽。也就是說,他沒有能力表達自己的情感,維持與他人親密的關係。他覺得沒有誰可以信任。於是,他把所有的心事都悶在心裏。選擇跳樓的做法,顯明他不愛惜自己,不認同自己,甚至痛恨自己;同時,更說明他有傷害自我、毀滅自我的行為。在心理學的概念裏麵,這種情況屬於“分裂型性格”。

       如果一個人不知道愛惜自己,甚至做出傷害自己,毀滅自己的行為,那這個人往往就有“分裂型性格”。最近美國華人媒體和華人圈裏,熱議一位叫做署名為“陽光”的女留學生事件。根據網上的報道,這位四十歲的女士真名叫歐陽黎,出國前在一所大學教書,後來到加拿大和美國留學。她通過網絡與俄亥俄大學(Ohio University)醫學院華人教授結識並相戀,而且還搬到俄州與之同居,沒想到兩人訂婚幾個月後感情生變。“陽光”女士拒絕搬離前男友的住宅,最後遭對方家暴,期間曾因饑餓導致暈眩送醫,最後更被趕出公寓。後來她作為“非俄大學生、員工”使用俄大研究大樓,又不聽校警勸阻,被警察銬上手銬逮捕,接著被警方以“刑事擅入罪”(criminal trespassing)提出控訴,坐監三十天,因此被原就讀的密蘇裏大學開除學籍。為了與前男友打官司,她花光了家人從中國給她寄來的兩萬美金,住到一家教會的避難所裏,接著又普天蓋地把自己的經曆發到北美的網站上,呼籲大家給她捐款,也向國內她原來教過的學生伸手要錢,支援她繼續打官司。盡管大家極力相勸,也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但是歐陽女士依然一意孤行,堅持要向俄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這兩個例子裏的人,不論是大人還是孩子,都屬於“分裂型性格”。他們都有相同的症狀。首先,他們都不愛惜自己。小男孩選擇跳樓,這是毀滅自己的行為;而已經成人的歐陽女士則選擇把自己餓昏,被送往醫院救治。第二,他們兩個都沒有能力表達自己的情感,並且與人保持親密的關係。小男孩渴望媽媽陪伴自己,以極端的方式和行為告訴媽媽,他渴望媽媽的陪伴。歐陽女士在跟男友幸福生活了一段時間時候,就被分手;而且最後還弄到被人家轟走。她跟兩所大學的關係都搞砸了,一個學校開除了她,另一個學校把她送到監獄,還背上一個“刑事犯罪”的名聲。在美國,這個名聲可是不好背的。她跟網友的關係也搞不好。絕大多數人起初同情她,但她是撞到南牆也不回頭,結果大家也對她失望了。第三,他們都有慢性焦慮。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他們的極端行為也不是一下子爆發的,而是慢慢積攢起來的焦慮促使他們做事不計後果。

      “分裂型性格”的人,思考問題的方式也是相似的。也就是說,他們的認知方式相似。即他們想的,和他們感受的兩者分開了。換句話說,他們的抽象思維與情感總是分家的。所以他們不知道如何跟身邊的世界相處。再通俗一點說,他們的“社交智力”很低。小男孩在這方麵還有進步的空間,他知道在老師要他打電話給家長的時候,亂了方寸,不知道如何辦是好,也不知道如何求助。但是畢竟在最後被救治以後,看到媽媽在身邊,他還是說出來他的心裏話:“媽媽別走。”可是歐陽女士就一樣了。她與周圍世界的關係完全是一塌糊塗。

              總之,不論他們如何呈現自己的外在行為,他們的內心都有一個口號:“我沒有存在的必要。”他們持有的信念是:這個世界誰都靠不住。適者生存。逼急了老子什麽事都幹得出來!結果,有的人幹出破罐子破摔的事情,也有人幹了殺人放火等極端行為。

              不愛惜自己、沒有為人處世的能力、不能表達自己的情感,覺得世界上沒有可以信任的人,往往走向極端等,都是“分裂型性格”的特征。這類人實際上糾結的是他們在世上的生存問題。他們是生活的失敗者。這種人多了,社會也不會安定了。所不同的是,那個小男孩尚有機會重新朔造自己;隻要他的媽媽明白自殘行為的原因----明白“分裂型性格”是如何造就的,隻要她現在開始好好愛她的兒子,這個孩子仍有機會健康成長發展。不然等這個孩子下一次跳樓,就不一定有上次獲救的運氣;或者等到像歐陽女士那樣長大了,把生活搞成一團糟的時候才追悔莫及,往往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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