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聞,我思我想

從大陸來到美國,至今在東西方度過的時日大致各半。願以我所見所聞觸及一下東西方的文化和製度。也許能起一點拋磚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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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海封城悲劇所想到的

(2022-04-12 20:04:07) 下一個

3月底聽說上海疫情變嚴重了。但怎麽也沒想到,幾天之內就發展成一場災難,一場完全人為的災難。

看起來似乎是清零還是不清零的政策分歧,其實,真正的問題是政府的權限有多大,人的基本權利有沒有保障。

 

一,有些基本權利是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讓渡的

我們組成政府,承認合法政府,等於我們讓渡一些個人的權利,放棄部分自由。但這不代表政府想做什麽就可以做什麽。

上海最近出門要通行證我也就不說了,農民春耕居然還需要春耕證?這等於是說任何權利都是隨時可以被剝奪的。

為什麽在西方民主國家,沒有人敢提出清零政策?

其實這背後反映出來的是一個基本概念:有些基本的個人權利是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讓渡的。在這樣的國家,不可能通過一條法律,說家裏有人陽性就可以貼封條,可以強拉去方艙。

很多時候,權利比較集中的話,的確容易辦事。民主的效率真的不高,清零更是不可想象。但是,放棄權利這條路的坡度是非常大的,一不小心,就滑向了萬劫不複的深淵,就會出現農民春耕需要春耕證這樣的事情。

很多時候我們需要問一問,政府有沒有這個權力?

 

二,尋求最低死亡率不一定是一個無可辯駁的理由

很多情況下,當危害不可避免時,人們往往會以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標準做選擇。但是我們同時也必須明白,有時候,我們其實並沒有選擇的資格。

什麽意思呢?讓我們來看看一個經典的哲學道德問題:一輛火車正滑向一個岔道口,兩條岔道分別有一個人和四個人在鐵軌上。現在的情況是火車會壓死四個人。但是,如果你把岔道板一下,讓火車走另一條軌道,就隻會死一個人了。你板還是不板?

估計讀者也都知道,這裏不是一個數字問題,而是一個哲學之問:你有沒有權力決定這幾個人的生死?

用通俗的話來說,這裏就是一個天災和人禍的區別。我們說,天災難免,人禍才是最讓人難以釋懷的。這話背後的意思是,我們接受天災,因為那可以理解成是上帝的作為。但我們對人禍是要追責的。換一句話說,當時的情況,是不是可以允許人來充當上帝的角色?以上麵駛向岔道的火車為例,為了救四個人,你真的有資格判那一個人的死刑嗎?

新冠疫情嚴重時,西方很多國家都發生了醫療擠兌。所謂醫療擠兌的另一種說法就是沒辦法救所有需要救治的人,所以醫院、醫生必須在病人中做選擇。我清楚地記得,當時意大利的一些醫院明確規定了,在無法兩全的情況下,先救年輕人,放棄老年人。美國一些醫院也在醫院接近醫療擠兌的時候開始修訂相關醫生指南,好讓醫生有規可循。這是沒有選擇的選擇。人們可能會質疑規則的優劣,但一般不會質疑規則的必要。在這樣的極端情況下,人們接受醫院不得不做出選擇。

但是,如果還沒到極端情況,政府是不是有權力推出有類似選擇作用的政策呢?比如,把陽性的人集中到幾乎沒有任何治療條件的方艙隔離,目的是保護其餘的人,但陽性的人就自生自滅了?或者,為了盡快消滅疫情,把所有醫院都用來收治陽性病人,停止一切非新冠疫情的醫療活動?

這兩個例子都存在犧牲一個群體而保護其餘人的選擇,可以理解為選擇的原則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另一種說法是選擇最低死亡率。

我不想假裝我有標準答案。很多事情就是沒有標準答案的。我隻是希望所有人在思考這些問題時,在試圖尋找合理、最佳答案時,不要忘記,有時候,哪怕政府,也沒有資格做上帝。有些事情,我們可能隻接受上帝的意誌,而不能讓其他任何人做決定。

而且,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不同的人也會有不同的判斷的。或者是判斷錯誤,或者是以此為借口,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做危害更大的選擇,都是可能的。比如上海采取的不少措施,到底是為了最佳效果還是為了保住那些官員的烏紗帽,難道不是很多人都有疑問嗎?

 

三,不能破了人性的底線,要講理

這一條其實與上麵說的有重複,但還是有必要再從不同角度說一說。

國內做事情一刀切很可怕。比如,這邊封了,那邊封了,有人回不了家了也不管;高速公路上的人,就可以被一張封條封在車裏,死活不管;人眼看要死了,守在醫院門口的也不讓病人進醫院治療......

尤其奇葩的是,外地支援上海方艙建設的人,完成任務後,自己所在省市拒絕他們回去。這還有沒有一點人性?還講不講理?

這都是因為不讓疫情擴散是死命令,在誰手裏出現了漏洞,責任不得了。所以,防疫比一切都重要,也比人命更重要。這就越了底線。

防疫的目的是什麽?不就是為了人們的健康和安全嗎?如果抗疫手段本身對人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更大的損害,那還有多大的意義呢?

任何事情都會意想不到的情況,一個社會要有特殊情況特殊對待這樣的態度,而且要讓這樣的態度成為常態。要維持一個講理的社會。而講理和死命令是不相容的,所以,我們必須擁抱講理,摒棄死命令。不能做個官就以為自己有資格下死命令。

美國疫情嚴重的時候也曾對居民有一些行動限製,比如不能在室內與家庭以外人員聚會;在室外與外人交流也要保持社交距離等。不知道別的地方如何,媒體報道華盛頓特區警察的“內部指示”是,隻是勸告,不要強行執法。

新澤西州有一陣子搞晚上宵禁。說實話,也看不出有什麽意思,估計就是讓人有個約束,不到萬不得已就不出門吧。剛開始時宵禁從晚上8點開始,我就總是趕在宵禁前出去散個步。一天,在離宵禁時間還有半個多小時時,一輛警車在幾步路外停下,車裏警察問我人在外麵有什麽事?我說散步呢。又問,知不知道馬上宵禁了?我說知道,會按時趕回去。警車就開走了。

我當時心裏罵了一句:8點宵禁很不方便啊。也許真有人反映了,沒幾天就改成晚上9點宵禁了。不過,就是9點之後,外麵車也不少,沒見警察攔。

這次西方國家中,巴黎可能是控製最嚴厲的一個城市,因為真的是提出了足不出戶的要求。但這個足不出戶隻是不允許出去玩,如果要去看醫生,要去購物或是有正當理由的出行,都是可以的。怎麽控製呢?政府要求每一個出門的人,在出門之前自己寫個條子,注明家庭地址,出門的理由,需要去的地方和離開家的時間。街上的警察可以要求看你這張條子,而根據條子的內容可以判斷出你在這個時間走在這個地方是不是合理。當然,這也隻是勸告式的執法方式,靠的是一個人的羞愧感。

這就是很人性的管理。相信絕大多數人希望生活在一個有底線、講道理的社會中。

 

四,提倡正常思維,維持正常秩序

說實話,這次上海的很多措施除了一個蠢字不知道還能說什麽。

就說食物供應吧。即便封城了,人還是要吃喝是不是?怎麽會想到把超市和菜市場全部關掉呢?除非你不再提供任何食物。隻要你提供食物,就會有人員流動和接觸,就等於換一批人,換一個場合,來做超市和菜市場的事情。那麽,關閉超市和菜市場又有什麽意義呢?其實隻需要對超市的運作做一些調整,比如限製店內人數,做一些特別的通風或消毒等。

放棄已經存在的一個有效係統很容易,短時間內建立起一個同樣有效的係統來取代卻很難很難,甚至不可能。所以這樣的決定必然是一個災難的結局。

類似的事情很多。比如停止醫院的正常運作,停止接急診等,都是騷操作。

不要隨便破壞、停止一個正常的係統。建設總是比破壞要難得多。

 

五,讓法治成為常態

說起來這個話題大了,似乎也是一個不可解的題目。

是的,我們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但是,小事情上一點點去做,會有潛移默化的效果。

很多人都說,上海是全國法律觀念最強的城市。同樣的國情,為什麽上海會不同呢?難道不是說明了,在不改革製度構架的情況下,我們還是可以做些努力,得到一些不同的結果嗎?

我舉一個例子:為了防止居民擅自外出,有的小區把大門鎖起來了。有的還再加一道鐵門或鐵欄杆。結果,遇上火警,消防車無法進入小區。

如果法律規定,任何情況下,小區都要隨時能夠保證消防車暢通呢?

我不知道上海是不是有這樣的規定。如果沒有,那應該做這件事。如果已經有了,那就要執行,不能因為疫情破了規矩。

如果我們在很多類似小事上都認真去做,自然就會強化人們的法律意識,就會打造出一個比較重視法律的環境。有了這樣的意識和環境,很多事情都會發生變化。

 


這次封城,上海人鬧得厲害。但如果上海人也乖乖地承受權力被剝奪,中國還有什麽指望呢?如果上海人的抗爭能夠幫助全國走出一條比較合理的抗疫之路,那麽上海人的代價才沒有白付。

昨天讀到一文,其中一段說出了我的心裏話:“從理智上,我希望上海能再多扛一些;但是,從良知上,我卻又希望上海盡快能從這場亂局中解脫出來。”

為上海祈禱,為上海祝福!

 

P.S. 抗疫最可怕的就是醫療擠兌。所以,一切的努力都是為了避免走到那一步。但是,現在上海的情況是,因為疫情會發生醫療擠兌的潛在可能都沒有看見,卻是人為造成了各種各樣其它方麵的擠兌,包括居民沒吃沒喝,方艙內部不能保證最基本的生活要求,基層人員,包括誌願者不眠不休也無法滿足居民的要求,正常醫療沒有,甚至連常用藥都買不到。任何事情,一旦發生擠兌就必然是災難性結局。還有,為防止有人用退燒藥隱瞞新冠病毒感染,從2020年開始的退燒藥限供,更是可以看出根本就沒把人當人。

再加幾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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