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川普起訴了國會和國家檔案館,試圖阻止披露與他在1月6日國會大廈騷亂中的行動和通信有關的白宮文件。本周二(11月9日)晚上,聯邦法官坦尼婭·楚坎(Tanya S. Chutkan)駁回了川普的要求。楚坎法官認為國會獲取信息的憲法監督權優先於川普的保密權。
這項裁決並不一定意味著國家檔案館會很快向調查1月6日事件的眾議院委員會交出材料。川普肯定會上訴。很可能最終將由最高法院來裁決該案。
周二早些時候,調查委員會又發出了10張新的傳票,加上前一天新發的,現在傳票總數已達35張。但傳票是否真正起作用,是否得到法律意義上的尊重,才是需要關注的焦點。
另一個需要關注的事情就是司法部對川普前高級顧問斯蒂芬·班農(Steve Bannon)的處理。據說現在調查委員會的一個調查重點就是,是不是有人預先知道會有暴力行為。暴亂事件發生的前一天,班農在自己的廣播節目中公開預測第二天會發生嚴重暴力攻擊。而且,據說在讓川普於1月6日從佛羅裏達州返回華盛頓這件事上,班農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川普此行的目的就是協同阻止國會對2020年選舉的認證。
經調查委員會提議,眾議院已於10月21日以229:202投票認定班農的行為構成藐視國會罪。下一步將由司法部接手,決定要不要起訴。這件事至今已經三周了,如果起訴,應該很快就會發生。
如果司法部決定不起訴,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在我看來,那是美國的民主體製還能不能保住的問題了。
說實話,我認為川普及其同僚是不是按照調查委員會的要求交出材料並出席聽證,川普政府是不是必須接受國會的監督,比最後的調查結論更重要。
現任總統不同意,班農也能享受總統行政特權嗎?
對上麵這個問題,簡單的回答是:從法律上來說,兩個答案都有Yes的可能。但此案是不是Yes,沒有人知道。
美國遵循的是判例法(case law),就是以案件判例的形式表現出法律規範,以遵循先例為主要司法審判原則。因為總統行政特權不是寫在憲法裏,而是由過去最高法院的判案賦予的,現在就必須參照曾經有過的案例。班農的情況特殊在,第一,他事發時不是政府雇員。第二,川普現在已經是前總統。
與前總統的情況最相關的是1977年尼克鬆的一個案子,當時尼克鬆已離任。而且這個案子走法律程序的過程中經曆了兩位現任總統福特和卡特,他們都不支持尼克鬆享受該特權。但是最高法院說尼克鬆可以提出享受總統行政特權的要求。一個法庭聲明是這樣寫的:“我們駁回了隻有在任總統才能提出這種要求的論點,並認為法庭也可以聽取作為前總統的上訴人提出這樣的要求。”
但是,有資格享受這個特權,不代表法庭一定會授予。尼克鬆在該案中最後就是被否認了享受特權的權利。盡管這樣,法庭還特別建議,尼克鬆也許能夠在未來阻止他的一些文件的公開。當然,如果尼克鬆真的提出要求,那時候又要視情況而定了。
不過,尼克鬆1977年的這個案子,前任和現任總統都是針對總統行政特權這個大概念說話,並不是針對某個具體政府文件。這次拜登與川普的不同意見是直接涉及國家檔案館的具體文件。曆史上還沒有過這樣的案例。至於班農不是政府雇員的情況,還真沒有過先例。隻能說,這對班農隻會更不利,不可能更有優勢。
這是一個一定會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的案子。所以,班農到底有沒有資格享受總統行政特權,就看最高法院如何判了。
總統行政特權不是萬能的,沒有人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
總統與其部下的交流可以享受特權保護而不必公開是有道理的。這樣可以保證總統及其手下的人敢於直言自己的觀點和建議。再者,行政運作中有些內容需要保密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如果不論青紅皂白凡是與總統的交流就不能公布於眾,那麽如果總統裏通外國呢?換一種說法,總統犯罪也必須遭受懲罰,沒有人能夠淩駕於法律之上。所以,該案涉及的人能不能享受總統行政特權取決於是否有合適的理由。
班農的情況究竟怎樣處理才是合法合理,法律專家中也有爭論。但一個共識是非常明確的:不管這樣的情況是否在特權範圍內,如果總統及其手下有犯罪行為,他們的言論就不受總統特權保護。那麽有犯罪嫌疑時,自然是必須查個明白。
我覺得那種堅稱總統特權保護一切言論的說法很好玩,這樣說的人似乎忘記了尼克鬆曾不得不交出錄音帶。既然有尼克鬆必須交出錄音帶的判例,川普至少不能簡單地用總統行政特權來作為拒絕國會所有要求的理由。
就我所讀到的各方麵法律專家對此事的分析,哪怕是比較願意為川普辯護的,也沒有一個敢說總統特權保護一切言論,特別是牽涉到犯罪行為時。
1月6日的國會暴動不僅是犯罪行為,而且是試圖顛覆民主選舉結果的事件,關係到權力的和平移交,關係到民主製度的根基。這件事情不徹查,美國的民主機製將不保。
川普政府對國會監督的抵抗是前所未有的
川普從穆勒調查開始就是拒絕合作,其手段包括拖延,拒絕,用總統特權涵蓋一切。穆勒最後為了不無限期拖延下去,沒有再堅持本來要求的東西就收場了。這可能讓川普嚐到了甜頭,後來在2019年國會試圖彈劾他期間也是完全不配合,並公開強硬地說:"我們正在抵抗所有的傳票。"
當時,白宮律師顧問帕特·西波隆(Pat Cipollone)寫信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表示不允許任何現任和前任政府官員在國會作證,甚至發生當時的司法部長威廉·巴爾(William Barr)沒有出席司法委員會的聽證會,違抗傳票所要求的提供穆勒報告全本及其基本證據。
後來在國會對2020年人口普查中增加公民身份問題的決定進行調查時,川普政府再次故伎重演。
川普政府對國會監督的抵抗是前所未有的。因為前麵每次都得逞了,現在更膽大妄為,把總統行政特權作為保護一切秘密的尚方寶劍。川普正在改變的是美國政治體製中的權力平衡。如果他最終能夠逃脫法律約束,後人就可以效仿。這種行為動搖的是美國民主的根基,任其發展,後果堪憂。
川普自當選後已躲過多次法律懲罰
川普從來就是個一直在與法律糾纏的人。公平地說,他有不少行為是違法的,隻是最後他或者是拖延(川普現在正被幾個官司纏身,都是以前拖延下來的),或者是以財力嚇倒對方,使其不敢訴諸公堂(美國打官司是極其昂貴的事情),或者是以訴訟和解方式逃脫被定罪,比如川普大學和號稱慈善機構的川普基金會的官司。
川普當選總統後依然是無視法律,出格的事情頻繁發生。但是因為他當選時掌控著兩院的共和黨完全沒有原則,不對川普采取任何措施。那段時間,如果不是媒體緊盯著,川普真的要無法無天了。直到2018年民主黨奪下眾議院,才能夠對川普有所製約。也是在此期間,川普經曆了兩次被彈劾。
支持川普的人都說民主黨無原則,一味打擊報複,一旦大權在握就彈劾川普。事實是,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知道共和黨參議院不會依照原則行事定罪川普,根本就不希望把精力浪費在彈劾川普上麵,隻是川普做事出格到忍無可忍的地步,佩洛西迫不得已才啟動彈劾程序。
第一次彈劾是因為川普扣留了美國對烏克蘭的軍事援助及對烏克蘭總統的白宮邀請,以此要挾烏克蘭宣布對他的競選對手拜登進行調查,並要求烏克蘭傳播陰謀論,無中生有地說烏克蘭而非俄羅斯是幹預2016年總統選舉的幕後推手。
我全程聽了這個彈劾的國會聽證會,可以說對川普的這個指控鐵證如山。這樣的事情不彈劾,還如何保證選舉的公平,如何保證民主的根基?
第二次彈劾就是這個1月6日的國會暴亂,其目的是顛覆一個公平、自由的總統選舉結果。還是上麵那句話:這樣的事情不彈劾,還如何保證選舉的公平,如何保證民主的根基?
遺憾的是,兩次彈劾時都是共和黨在參議院占多數。被川普綁架的共和黨完全無視原則,拒絕對川普定罪。
也正是因為參議院共和黨人在5月阻止了組建兩黨獨立委員會來調查1月6日的國會暴亂事件,才不得不成立這個眾議院的調查委員會。
川普能夠一次次躲過製裁,就是因為有一個不講公平正義,不講原則的共和黨保駕他。當初尼克鬆身邊的共和黨人會對他說該辭職了。川普的行為就違法而言,就無道德底線而言,早就遠超過尼克鬆了。從這裏也可以看出今日的共和黨有多爛!
川普的政治遺產遍布全國
川普沒有能推翻2020年的選舉結果,不代表美國的民主機製就安全了。我們隻是幸運地躲過了一劫。試想,如果那些共和黨的州長,州務卿,檢察長和各個層次的選舉官員頂不住川普的壓力,或者為了個人原因,真的試圖推翻選舉結果,我們將會麵臨怎樣的一場憲政危機?
更何況,川普的政治遺產有深遠的影響。
先看一個事實:共和黨掌控的州,已經紛紛推出新的選舉法,不擇手段地限製合法公民的選舉權。尤其令人擔憂的是,佐治亞等州的新選舉法賦予州選舉委員會新的權力,可以罷免和替代地方選舉官員。
選舉的最大獨立單位是郡,不是州。郡一級的選舉運作都已經有一套成熟的機製,特別是每一步都必須在兩黨的共同參與,相互監督下進行。現在州選舉委員會有權力幹預、替代郡選舉人員的任命,等於把選舉政治化了。這個非常危險。
還有就是很多州給予選舉觀察員更大的權力。不知情的人不知道整個選舉過程都是在兩黨的共同監督下進行的,包括所有工作人員都是分別由兩黨自己招聘,然後所有事情都是在雙方人員在場時做。觀察員是一種“額外”的監督,必須在不妨礙工作人員的情況下觀察。如果給予觀察員太大的權力,會影響正常的選舉工作。
不是已經承認2020年的選舉是公平、自由的嗎?為什麽還要繼續推出嚴苛的投票條件呢?美國現在的選舉法中已經有相當多的不公平成份。讓這個趨勢繼續下去,到了一個不可逆的點,我們就連糾正的機會也沒有了。
現在已經發生了各個層次大大小小的選舉官員紛紛辭職,因為無法承受這個工作越來越惡劣的環境和不合理的壓力,甚至生命威脅。在俄亥俄州西南部的14個郡,每四個選舉主任或副審計長中就有一個離職。賓夕法尼亞州67個郡中有21名主任或副主任已經或即將離開選舉崗位。
再看看最高法院,川普在一任中就任命了三個極端保守的大法官,徹底改變了高院的平衡。不久前,就是這個最高法院,連續兩次閉著眼睛讓德州一個明顯是違憲的禁墮胎法生效。現在高院的5個極端保守派大法官,硬是把也是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在多個判案中生生逼成了“自由派”——他不想眼看著自己主場的法庭墮落成政治工具,至少不能成為那麽明顯的政治工具。
高院要真正推翻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有一定難度。但是,不斷地一點點削弱婦女的墮胎權,使得墮胎的難度逐漸加大直至幾乎不可能卻是可以做到的。這也是保守派正在努力的方向。
其實,民主機製也是這樣的。要一下子推翻,除了暴力手段,幾乎不可能。但是,一點點侵蝕卻是可以做到的。
美國的民主機製不是萬無一失的
每當有人說,真不知道如果川普連任的話,美國的民主體製是不是還能保住時,我總會想起2019年秋在德國參觀達豪(Dachau)集中營時一個講解員的話。
那個講解員是位學者,在集中營做講解員隻是做義工。他長期致力於研究德國在希特勒時期為什麽會從一個民主國家變成獨裁統治。想來他應該是一個學術上資格不一般的人,因為在我們去之前不久他剛招待了當時的美國副總統彭斯。
那天,那個講解員總結說,德國會發生製度變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那時候德國的民主製度還太年輕,太脆弱。他還特別談到,美國的川普就是希特勒這樣的人物,但是美國的民主製度已經比較成熟了,這是今天美國與當年德國一個非常大的區別。
他的話讓我思考了很多。我一直認為這次參觀達豪集中營最大的收獲就是更深刻地領悟到,一個民主製度如果不去維護、改進,是可能被摧毀的。
當年的德國不是一天之內變色的。民主的成分是一點點被剝離,去除,以至最後消失殆盡的。希特勒第一任其實不是民選的,但他那時的確有足夠的民意支持。隻是等到他徹底失去民意時民主機製已經不複存在,德國人民已經沒有機會用選票說話了。
美國的民主機製並不那麽萬無一失。川普及他的同僚抗拒國會傳票就是一個非常危險的開始。很多人預估2022年共和黨會拿下參議院或眾議院,甚至兩個都拿下,所以現在眾議院調查委員會的時間很緊,必須在2022年中選前完成。因為換了黨派,國會暴亂就不會再追查了。
如果真是那樣的話,美國的民主還能保住嗎?
參考資料
https://www.nytimes.com/2021/11/09/us/politics/trump-january-6-committee.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1/10/19/us/politics/trump-executive-privilege.html
https://www.americanoversight.org/investigation/donald-trumps-obstruction-of-congressional-oversight
https://www.nytimes.com/2021/11/08/us/politics/jan-6-subpoenas-eastman-flynn-trump.html
本文原創首發於“加拿大和美國必讀“公眾號”細說美國“專欄
班農當時已經離職多時,隻是吃瓜群眾一枚,國會這幫鳥孫有啥權力傳召他?無非想給他貼個川總標簽羞辱一番。可惜事與願違,這麽一鬧,反而成就了班農頂天立地的形象。
先看一個事實:共和黨掌控的州,已經紛紛推出新的選舉法,不擇手段地限製合法公民的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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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事實是從哪裏看到的?如果一個人不出示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怎麽知道他們是合法公民?
又見此人出來胡說八道,信口開河!
選舉舞弊一個叫 William Barr 的人查了(By the way:他是川普任命的司法部長)。查的結果是根本沒啥"選舉舞弊",都是川粉自己編的,隻有川粉才信之不疑。
媒體封殺了誰了?川普才上了CBS,又上了NBC受訪問,三不五時就上主流媒體,此人是看不見麽?
誰勾結中共了?有人滿口瞎扯扭曲事實,不代表別人就得浪費時間在這些瞎扯上。
打砸搶奸?川粉群試圖叛國,損害民主,一月六日不但殺了人而且放了炸彈凖備進攻國會武裝叛變,現在不正在查嗎?
就是有這種人無視法紀,傷害美國,而且四處散布錯假謠言 misinformation。
這種人得好好的給 law and order 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