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真是魔性的一年,上周五(2020年9月18日),與癌症搏鬥了大半輩子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終於不敵病魔,撒手人寰,拋下了自己未竟的事業。 RBG2016年的官方正式肖像照(圖片來自維基百科)金斯堡大法官更多時候被人稱為RBG,敬仰她的人甚至效仿大神級饒舌歌手Notorious B.I.G.(臭名昭著的B.I.G.)的藝名,戲稱她為臭名昭著的RBG,隻因她在最高法院保守派當道時,哪怕處於少數,也勇敢捍衛平權,以發表尖銳的異議意見而著稱。有一次,她寫了一份35頁的異議意見書。她是在處於少數時也不放棄,以最大的可能、最大的力量去抗爭,為以後的轉機打基礎。RBG畢生從事的是法律事業,在為弱勢群體爭取自由、民主和平權方麵貢獻卓著,但她最矚目的成就是為女性爭取平等。更難能可貴的是,她一生貫徹始終都是女性平等概念的實踐者,無論是個人生活還是法律專業。RBG與丈夫馬丁(Martin Ginsburg)是在康奈爾大學讀書時,經朋友介紹相識並相愛的。他們的婚姻,用天生一對地配一雙來形容都嫌不夠。為什麽這樣說?因為他們兩個都具備了超時代的男女平等概念,他們的婚姻質量也超出了時代。所謂平等婚姻,不代表必須什麽都平均或等同,而是說,家庭中任何事情都不以性別為考慮因素。當RBG麵臨要不要繼續去法學院深造的選擇時,在那個男人養女人的年代,馬丁告訴她,隻需要追尋自己想要的,有困難總可以想辦法克服。於是,RBG就一步步地去追夢了,而她追夢的每一步都有著馬丁的陪伴、鼓勵和鼎力支持。馬丁曾半開玩笑地說,RBG是喜歡工作,而他不喜歡工作。我認為馬丁的偉大之處在於(我不是開玩笑,這個夠得上偉大),他絲毫沒有那種把自己的意誌加於妻子身上的意識,而是無條件地把妻子的選擇當作自己的選擇,把妻子的事業當作自己的事業。這是愛,更是發自內心的欣賞和毫無保留的信任。而我看見的是馬丁強大的自信。馬丁是這個世界上最充分認識到RBG才能的人,也是最全心全意地提攜妻子事業的人。難怪RBG說,馬丁是她遇見的男孩中唯一一個在乎她是不是有腦子的人。她還說,“我生活中惠受了諸多幸運,但沒有任何事情比得上我與馬丁·金斯堡的婚姻。我沒有足夠的語言來描述我聰明過人、精力充沛、永遠是滿滿愛意的丈夫。”自法學院畢業後就致力於婦女平權的RBG一直在尋找理想的案例。那個年代,受人們觀念限製,爭取女權的條件並不成熟。做稅務律師的馬丁時刻把妻子的事情放在心上,是他發現自己的一個稅務案子屬於男性的權利被剝奪了,而要爭取這個權利的理由和結局就是要求對男女一視同仁,所以這是一個借他山之石攻己之玉的案子,奇妙無比。而最讓我難以忘懷的是,那天,馬丁是邁著華爾茲舞步飄進妻子的書房,給她看自己的重大發現。對他來說,為妻子挖到一個寶,比做好自己的案子更讓他高興。這是RBG的第一個婦女平權案子,他們夫妻合作,攻下了第一個堡壘。隨後,RBG繼續與一群誌同道合的人一起,走上了婦女平權的“不歸路”,最後到達了一個法律專業人士,無論男女,所能達到的最巔峰——坐上了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位置。而最後這一步後麵的推手又是馬丁。RBG曾公開說:“沒有他,我不會得到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位置。這根本就不是秘密。”的確,1993年克林頓有機會提名一位最高法院大法官時,最先想到RBG的就是馬丁,然後他就全力以赴去實現這個目標。
RBG夫妻2009年在白宮參加一個活動(圖片來自維基百科)馬丁動用了他的所有人脈,直到負責挑選候選人的主要人物、白宮律師伯納德·努斯鮑姆(Bernard Nussbaum)那裏。馬丁請他的朋友安排三對夫婦(Ginsburg夫婦與努斯鮑姆夫婦以及馬丁朋友夫婦)一起吃飯,而這頓飯使得努斯鮑姆堅信RBG是最佳人選。待到克林頓與RBG見了麵後做出任命她的決定時,已經到了要去看一場球賽的時候了。克林頓告訴努斯鮑姆,要看完球賽再給RBG打電話。努斯鮑姆不忍心讓RBG苦等,又不能越俎代庖,隻能電話告訴她:“我不知道你平日什麽時候睡覺。不過今天晚上,你不要早早上床。”RBG聽懂了,努斯鮑姆說他聽見電話那邊哭出了聲。克林頓是那天半夜11:33告訴RBG這個決定的。如果說馬丁為了妻子有犧牲的話,那麽他犧牲得心甘情願,因為他敬仰妻子的誌向,珍愛妻子的才能,因為他們有共同的理念、共同的目標。在這個家庭裏,沒有女強人的概念,隻有心心相印的夫妻情。同樣,當馬丁患癌時,RBG也是他的支柱。他們始終是共同的、一體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到了這個份上,已經不再存在平等不平等的概念了。幾乎所有人都知道馬丁燒得一手好菜,負責管家裏的嘴巴。大多數人不知道的是,在婚姻早期,這一對夫妻是最“公平”地分擔家務的:他們一周每人負責做三天菜,剩下一天則取決於當周兩個人工作量的多少,由做得比較少的那位負責。但是RBG就是沒興趣好好學做菜,有了孩子後,因孩子不喜歡吃媽媽做的菜,更因為體恤妻子,馬丁就高高興興地獨自承擔了家庭廚師的角色,他甚至有過從頭到尾把厚厚一本法國菜譜裏的菜一個個做下來的故事,難怪他成了遠近有名的廚藝高手。共同生活56年後,馬丁在臨別之際,給RBG留下了這樣一個手書字條:“我最親愛的露絲,除了(地位)稍稍次於你的(我們的)父母,孩子及他們的孩子,你是我一生中唯一愛過的人。而自從我們在康奈爾初次見麵的那一天起,我就一直欽佩和愛著你。看著你達到法律界的最高境界是一種何樣的享受!”現在的人可能不理解RBG那代女性所處的地位。我們想象不出有人在你要進入大學圖書館時會對你說不,而唯一的原因是你的性別。當時很多男性可以理所當然享受的權利,女性卻是需要“理由”的。但成長於那個時代的RBG,絲毫不被這樣的社會狀況所桎梏。她不僅具備了超時代的平等意識,更具備了爭取平權的能力和智慧。RBG廣為人知的一段話是:“當我有時被問到什麽時候(最高法院的婦女人數)才算夠多,我說,‘九個’。人們會感到震驚。但是沒有人對九個(大法官)全是男人提出過疑問。”她對上麵問題的回答非常巧妙。第一,隻有平等意識深入到骨子裏的人才會懂得,問話的人本身有問題。要知道,提出這樣問題的人並不一定反對女性平等。隻是,很少有人在概念的理解上達到RBG的境界。第二,RBG的智慧之處是,她讓問話的人震驚了,也正是這樣的震驚,讓人們意識到自己概念上的荒唐。RBG爭取女權的策略也是如此。她雖然自己意識超前,卻不會以此標準去要求社會,而是去尋找特別有說服力的案例,打贏這樣的官司,同時也改變人們的觀念。法律界人士說,回頭去看她走過的路,其大局觀讓人佩服:每一步都是精心設計,又步步為營,一環扣一環,不斷提高所爭取權利的層次,真正的有勇有謀。比如,RBG早期的幾個案子都是類似前麵所述那個稅務案件,借為男性爭取權利的機會要求男女平等。這是因為,在那個時候,“女性被歧視了”根本不是一條法庭上會接受的辯護理由。所以,今天婦女的地位是靠一個一個案子去爭辯,一點一點權利去爭取,滴水石穿,聚沙成塔地促使人們觀念上的改變,直至整個社會慢慢接受男女平等的概念。想象得出嗎?RBG進入哈佛法學院後,法學院院長在剛開學時特意召集所有被錄取的女生一起吃了頓飯,而這頓飯的主要目的是要求這些女生說明為什麽她們那麽有價值,居然可以占據一個本該屬於男生的位置。這就是那時的現實:婦女獲得的任何機會,都被認為是對男人權利的剝奪。這就是RBG等先輩們開始爭取女權的起點!RBG還有一句著名的話是,我們不要特權,隻需要你們不再騎在我們的脖子上。我的體會,不管RBG從怎樣的角度,用怎樣的語言來說女權,歸根結底的意思就是女性本來就一點也不比男性差。什麽時候女性不被看成是不同的,什麽時候人們能夠忘記性別了,就是女性平等真正到來的一天。這樣深刻的認識遠超出了當時甚至現在的社會共識。所以,RBG成為一些早期重要女權組織的創建人,成為在法庭上爭取女權的先鋒戰士,最終成為女權運動的泰鬥人物,絕非偶然。
有一種說法,RBG是從中間派甚至中間偏保守,慢慢轉向自由派的。我認為,與其說是RBG在變,還不如說是大環境在變。她的理念從來如此,但她是那種在判案上既引領時代卻又不超越時代的人。比如說,對羅訴韋德案,她就認為走太前了會造成反彈,發生反作用。後來的確是有反作用,但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很難說,至少學界未必有共識,RBG本人後來也對自己的說辭有部分糾正。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RBG遵循一個潛規則:法官的判案應該反映出時代的信息。她曾在一篇文章裏這樣說:“法官的確讀報紙,而且被影響。但就如尊貴的憲法學教授保羅·弗洛因德(Paul Freund)曾經說過的,影響他們的不是今天的天氣,而是那個時代的氣候。”
有能力、有智慧,沒有超人的付出也難以達到RBG這樣的巔峰。RBG當時在法學院裏的成績出類拔萃,然而她卻很難找到一個接受她實習的法官。第一個出於同情接受RBG的法官這樣對她說:我們試一試。我已經有一個男性候選人等在那裏。如果你不行,他馬上就換你。這得頂著多大的壓力去做這份工?RBG在哈佛法學院讀書期間一個超常付出的故事,也是一個傳奇。哈佛法學院的課業分量之重是出了名的,RBG這一對新婚夫婦還遭遇了一個危機:在RBG攻讀法學院的第二年,馬丁被診斷出睾丸癌,而且前景不令人樂觀。RBG除了要應付自己的課程,帶著一個幼兒,照顧一個患癌的丈夫,還要把丈夫同學的課堂筆記打出來,幫助因病缺課的他補習。這個故事太感人,以至於都傳走了樣,說成RBG還代替馬丁去聽課了。其實人們看見的還隻是表麵的內容。幾十年後RBG談起那段經曆時說,當時在她頭腦中占據首位的問題是,如果馬丁走了,作為那個年代的一個女性,她將怎樣獨立撫養孩子。記得我聽見這段話時,心中一顫。還有一件事也是讓我感慨萬千。1999年,RBG被診斷出患有結腸癌。她做了手術治療和隨後的化療、放療。在此過程中,她一天也沒有缺席出庭。怎麽做到的?她總是選擇周五做化療,等到周一時已經有足夠的精神去上班了。而這個方法是第一個女性大法官Sandra Day O'Connor教給她的,O'Connor也是這樣對付自己的癌症治療,一天也沒耽誤出庭。想一想,得癌是多大的事,請幾天病假是不是天經地義?但是,這兩位美國第一和第二位最高法院女性大法官,硬是做到了不誤一天工。她們知道,女性依然非常受歧視,隻有付出比男性更多的努力,做出更多的犧牲,才可能爭取到同等的地位。在真正平等之前,你必須以更高的標準證明你行,證明你不比男人差。沒有RBG這樣的前人栽樹,哪裏會有我們的後人乘涼?RBG走了。雖然女性還沒有獲得與男性完全同等的待遇,她已經為女性爭取到了非常大的空間。接下來的路需要我們繼續走,她未竟的事業需要我們去完成。
本文作者授權原創首發於“加拿大和美國必讀”公眾號。
過去的規則是,被提名人需獲得100名參議員中的60票。
2013年,民主黨人首先改變了參議院的規則變成了50票,但不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
2017年,參院共和黨修改遊規則,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60票,也變成了5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