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12)
2013 (100)
2016 (1)
2017 (13)
國人讚美食,總以“色、香、味”來衡量。殊不知,這三項標準的先後次序完全符合物理學原理。
“色”是視覺感受,其原理是光的傳遞。“香”是嗅覺感受,是食物分子被鼻子的嗅覺感受器捕捉。而味覺,是具體的食物和舌頭接觸後才能產生的感覺。
光的傳遞速度遠高於分子擴散的速度,使得“色”成為最遠距離內對食物的第一感受。“香”味的感受隻能在第二時間內實現。當味覺需要實體的接觸才能實現時,這一感覺就不得不最後體會到了。
於是,一個似乎隻是在文字上描述的關於食物的感覺,其次序,竟暗合現代物理原理。巧合也罷,先知亦可,冥冥之中,又有誰能完全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