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Davis一生的前一半基本上就是結婚和離婚;她結了四回婚離了三回,共有兩任前夫,和第一任的時候跟第三任懷了對兒雙胞胎,第二任收養了她和孩子然後變成了第二前任,跟第三任過了兩年過不下去,第二前任又接班成了第四任。這經曆聽起來有些堪比繞口令,但還算是能掰扯清楚的。
但是Kim Davis的傳奇在這之後,經曆完了那前半生的她猛然發現了主,'再生'(Born-Again)了,可喜可賀!私下裏我倒是覺得Davis先生是她的救世主,一而再地為她接班,也衷心希望他不會再而三了。但是基督顯然是更大的主,Davis先生終歸排不到他老人家前麵去。
'再生'的Tim Davis於是成了老上帝的代言人。最高法院的那個裁決之後她和上帝進行了溝通,按照所得到的啟示決定不能給同性戀們簽發結婚證,為一視同仁起見異性結婚的也一起並案處理拒之門外。她是county clerk,說不簽就不簽,誰吵也沒用。人家是上帝的代言人大家也不敢太過放肆,就連法院法官也跟她商量著來:要不您授權給手下的人代簽?您自己就不用費心了可好?Davis女士說這也不成,她將來到上帝麵前一樣交代不過去。法官無可奈何隻好招待她去拘留所暫住上幾日,好讓County Clerk Office有機會重新開張營業簽發結婚證書。
Davis女士的大義淩然得到廣大基督教民的熱烈支持,大家連日裏舉著標語牌喊著口號在拘留所外邊為她的英雄壯舉站腳助威打氣。Davis女士倒是很謙虛,說自己不是英雄隻是在本著良心為大家做事,或者不做事罷了,但也有一點點小自得,說沒俺這Clerk的簽字他們那些結婚證書恐怕還是沒效。肯塔基的州長倒不這麽認為,說她不簽字有管事的簽就有效,因為她是在拒絕履行公務職責。看來她說這話之前沒和上帝溝通過,或者這事歸不著老上帝管。
不知為什麽,Kim Davis讓我聯想起另一個傳奇女人,人稱'萍姐'的鄭翠萍女士。萍姐當年是紐約中國城的一位大姐大,享有'偷渡女皇'、'人蛇之母'這樣的美譽,轟動一時的金色冒險號事件的背後就是這位老姐。萍姐把個偷渡事業搞得是風生水起財源滾滾,2006年FBI終於在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後把她捉拿歸案的時候,積壓在案等待遣返的中國籍非法移民有3.9萬之多,這裏麵萍姐的貢獻絕對最大。直到今天這些人還都仍然滯留在這裏,他們成了最具中國特色的人質問題:這是一些中國國民,卻是中國政府手裏的討價還價籌碼,好比牛二先生伸著脖子威脅楊誌說,有種兒衝這兒砍,不敢砍寶刀就歸俺!遇上了這樣的無賴混混還真能使人一籌莫展。萍姐當年不但自己大把撈錢,還為混混政府做了這麽大一個貢獻,是中國人民心中當之無愧的英雄。
萍姐去年因癌症在德州獄中去世。紐約中國城廣大中國人民群眾自發組織起來為她送葬,百十輛豪車排成長龍,聲勢可謂浩大。萍姐在世時也不否認自己就是個女中豪傑,她曾在法庭上慷慨陳辭,正告法官先生她隻是在憑自己的良心做事,她太愛美國,所以努力幫中國人民偷渡過來好和她一起熱愛美國。法官忍著惡心聽她教育了一個多鍾頭,最後說,你丫那是愛我們美國?狗屁!你就是愛錢!我覺著萍姐當年要是像Kim Davis那樣把上帝搬出來護一護駕,興許法官能溫柔一點兒。
我仍然在琢磨,為什麽會把這兩個女人聯係到一起去呢?她們兩個,一個是紐約Chinatown國民,一個是南美國肯塔基Rowan鄉國民;一個是叢林的代表,一個是上帝的代言,實在是挺南轅北轍的。或許?是因為她們都是在憑自己的'良心'做事情?或許?是因為她們都同屬於我的美國之外的那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