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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憤怒'什麽?

(2015-06-28 06:36:41) 下一個
“如果我是一個立法者,我也許會根據社會政策來考慮此觀點。但是作為一個法官,我認為多數法官的觀點是不合憲的。”
(‘不合憲’不合原意,參見後麵評論。‘I would certainly’又是怎麽成了‘也許’?MD這什麽翻譯!)

通過隱藏在冗長的反對意見長篇大論中的這一句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巧妙地傳達了他對同性婚姻的人文主義態度。對多數法官的判決,羅伯茨先生反對的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而隻是司法不該越界進入立法的權限之內。四個表示反對的大法官裏,他的態度最無'憤怒'的成份。

羅伯茨先生的這個立場,自然也可以被用來駁斥前兩天他自己關於ObamaCare的判決。好在保守人士們實在沒有他那麽狡猾,一時還沒能醒過味來,也沒有意識到他是在暗示立法者們對社會的不負責。這一點他在對ObamaCare的判決中也是有表達的:如果最高法院把它打回立法機構,今天的立法者們保證不會去試圖改善它,而隻會銷毀它。Shame on them!

保守人士們可以被劃分成兩類: 理性保守派,和感性保守派。我把羅伯茨先生歸在理性派一邊,與他們討論是有益的。但是理性派今天是不多見了,越來越成為孤立的一小撮。這很可惜!

感性保守派包括了廣大教會人士和廣大中國人民群眾,後者更可以被進一步劃分為'無原則保守'或是'糊裏糊塗保守',因為他們隻會向後看傳統而無向前瞻望的能力。感性派人多勢眾,可惜他們當大法官都不是很夠資格,更加無法體會首席大法官長篇大論的個中三昧。

羅伯茨先生的觀點當然有些道理,但也很可以拿來討論。比如說,按他的說法,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和 Roe v Wade兩例判決也就可疑。有人辯解說,Brown那時平等受教育的路還太長太崎嶇確實需要高法推一推,而今天同性婚姻基本上已經快要水到渠成高法還摻和就沒必要。這樣說就好像我們的最高法院是在解決一些婆媳間的關係問題。好在首席大法官本人不會也不必參與這樣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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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橫流滄海 回複 悄悄話
美國法律不鼓勵男女結婚,鼓勵同性結婚
ilovefriday 回複 悄悄話 philasian 發表評論於 2015-06-28 22:47:53
ravic那就請你滾出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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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的評論不合你意,你就叫人家滾出美國?你算老幾啊!你個攪屎棍!
philasian 回複 悄悄話 ravic那就請你滾出美國。
舌尖上的世界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沈成涵' 的評論 :

謝謝認真讀帖!確實,在我的詞匯裏,'廣大'、'中國'、'人民'、'群眾',全部都有負麵的意思。把它們湊在一起用,無疑是用心險惡的。知道你對此從來反感。嗬嗬!
沈成涵 回複 悄悄話 同性可以有愛情!
同性可以成為伴侶!
同性可以組成家庭!
但是同性構不成夫妻,不應算是婚姻!
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最受衝擊和傷害的是“婚姻”本身。“婚姻”由此完全變成了隻跟財產和金錢有關係的合同。這最終將導致“婚姻”的消亡,就像李某某說的,今後將隻剩下性伴侶關係了!
沈成涵 回複 悄悄話 “廣大中國人民群眾”

----嗬嗬!這也是感性激進人士的口吻!
樂樂柔板 回複 悄悄話 異族,不是一族。更正
樂樂柔板 回複 悄悄話 美國以前禁止一族通婚。後來不也是廢除了嗎。
TheEarth 回複 悄悄話 我讀到的我個人認為最有力的反問如下:
To those who blandly assume that it is a matter of choice, please ask yourself: Did you choose your sexuality? If you did, how? And if you didn't, why do you think I did?
(對那些輕易認為這是個選擇的問題的人,請問問你自己:你是選擇了自己的性傾向的嗎?如果是,是如何做選擇的?如果不是,為什麽你認為我是選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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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是何時何地的問題。當人類第一次開始睜眼看世界和聽世界的時候,他的大腦就開始學習。這個學習過程是你再沒有個人以後可喚起的記憶的時候就開始了。這就是為什麽很多人不記得小時候吃奶的場景(當然有些人吃得的確太長了),人類遠就表明6歲之後開始忘卻小時候的很多記憶。這也許是人類選擇了丹妮並回答不了。最有力的證據是你忘記了怎麽來的但你記得肯定見過或經曆過。
---辯論的最好方法是反問。不是因為回答不了你就錯了。因很多問題你不是專家(答案就在那裏你不知道)另一種是人類還未明白。在一種就是人類明白但不能重複。像你的性取向。或田肯定會對一些人性取向有影響。中國國的玩弄男優,就是社鋒導致一些雙性性行為。這是以證明的。另一種人類對男性的強奸是一種悔辱,進而加強地對麵的性行為改變。但早年記憶形成忘卻習慣等等絕對是對性行為是有影響的。
總之動物研究說沒有影響就同性了,那是人類自覺如此。很有趣的軼事研究是對雞鴨觀察。雞要是鴨孵化並撫養大的,它幾乎不找雞配對。
海尾歸 回複 悄悄話 其實保守是典型的"easy way out"(譯為避重就輕吧),其實當今當世往後看比往前容易.但文明是很難達到今天的水平的.更不會因為許多人保守而停滯不前的.當年的大多數還反對地球是圓球呢.現在你去問一下教會,還記得不?
noexit 回複 悄悄話 接著就是三人婚,甚至多人婚要合法化!因為,不是還有人號稱雙性戀人嗎?我愛男人,也愛女人,我們都是真愛啊,真心愛啊,為什麽我們的愛不受保護?為什麽我們不能和你們一樣平等的享受婚姻帶來的利益和權利,blah,blah.......

法官和律師們該竊喜了:又有事兒幹,有新途徑賺錢了!
舌尖上的世界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各位評論!

我在《第八天上 - 創始續記》裏替老上帝傳了個話:他老人家造這個東西本是為動物個體間能更容易相處。沒想到人類不領情,好心作了驢肝肺,老頭子也挺委屈。
溪邊愚人 回複 悄悄話 在西方文明社會,有一些權利是公認與生俱來的。美國憲法更是明文規定人生來就有一定的同等權利,如選舉權等。與生俱來的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

不是所有的權利都是與生俱來的。要被歸入這類權利,必須是取決於人無法選擇的因素,如膚色,性別等等。所以法律規定黑人、白人是天生平等的;男性、女性是天生平等的。種族歧視、性別歧視都是違法的。

如果什麽東西是個人選擇的結果,做選擇的個人就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這種選擇是不能作為與生俱來的權利被保護的。

要問同性婚姻該不該定為合法,追問下去,就是說同性戀是與生俱來的還是個人的後天選擇。沒有人能提供讓絕大多數人信服的科學依據,所以就一直爭論不休。下麵是我近幾年從書報上讀到的信息。不是做科學論文,不想花太多時間再去查出處,僅供讀者作為思考問題時的參考。若哪位想認真對待,可以自己做功課。

有生物學家說,同性戀現象不是隻限於人類,動物中並不偶見。這可作為排斥受社會、環境影響的證據。換一句話說,這不是個人的選擇,因為我們不認為動物有被如此影響的可能。

我讀到的我個人認為最有力的反問如下:
To those who blandly assume that it is a matter of choice, please ask yourself: Did you choose your sexuality? If you did, how? And if you didn't, why do you think I did?
(對那些輕易認為這是個選擇的問題的人,請問問你自己:你是選擇了自己的性傾向的嗎?如果是,是如何做選擇的?如果不是,為什麽你認為我是選擇的呢?)

真的,人們對同性戀不接受,往往是因為把異性戀看成是天經地義的事(也就是說沒有經曆過一個選擇過程)。沒想到,對同性戀者,這也同樣是天經地義的。人啊,有時缺乏的就是那麽一點點理解!

其實左撇子不也是類似的現象嗎?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9896/201506/26808.html
silverbug 回複 悄悄話 講得有趣。 理性保守派多數在學院裏吧。 我知道的幾個感性保守派都有點茶黨的傾向。
Yangtsz 回複 悄悄話 有人顯然是很困惑 合法不是提倡 異性戀中也有不健康不正常們 比如精神病人 比如罪犯 他們都有合法結婚的權利
NotALawyer2 回複 悄悄話 同性戀應該是進化過程裏的返祖現象,不然古今中外,各種文化不管怎麽歧視怎麽懲罰都沒有停止過。
那些編造出處女懷孕,死人複活的故事的人才是更有病。
靈小抓 回複 悄悄話 You guys do realize that this is NOT mandatory, you don't have to have sex with the same sex, it is just an option OK? LOL!
靈小抓 回複 悄悄話 noexit, 果然人是不存在的,連美國民意超過50%支持少於40%反對,各州法律37個州支持14個反對都不知道,還奢談“民意”。
舌尖上的世界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靈小抓' 的評論 :

是啊,所以我稱他是個'圓滑的人道主義者',孔夫子所說的'狂狷'之人,懂得中庸的。
舌尖上的世界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jiangbin' 的評論 :

當立法機構義無返顧充當起社會絆腳石的角色時,繞一下也未嚐不可吧。隻是要小心不要繞到坑裏去,這也是不隻一個反方大法官的憂慮。但歸根到底,錯在立法機構的庸眾代表們。
4peace 回複 悄悄話 同性運動再怎麽折騰,也永遠改變不了如今地球上的每一個人都是一位母親和一位父親所生的事實。無論你使用什麽樣的生育方式。
noexit 回複 悄悄話 我不歧視同性戀,但是百分之零點幾的人的性取向問題和百分之99點幾的不同,這本身就是說明他們是異於常人,可是打著平等的旗號非要說自己正常。這5個法官不是強奸民意是什麽?一件裁剪得體的衣服和一件裁剪不整做出來擰巴的衣服,客人選哪件呢?哪件能賣個好價錢呢?當你挑好的那件的時候,是不是就歧視了那件擰巴的衣服了?當有一個人獨具慧眼喜歡擰巴的衣服的時候,那我們就慶幸他們正好配上了。但是,擰巴就是擰巴,彎的就是彎的,它就是有偏差的。其實在美的同同們極力要求合法,除了自己自卑外,還有各種利益分配。社會福利分配的因素在其中。
舌尖上的世界 回複 悄悄話 前天讀到John Roberts的反對意見,對這句話的印象非常深刻。今天看到那篇的翻譯就直接找到這句話貼了上來。剛才再讀,就覺得譯得有問題。原話是這樣:

“If I were a legislator, I would certainly consider that view as a matter of social policy. But as a judge, I find the majority’s position indefensible as a matter of constitutional law.”

'不合憲'顯然是錯誤的翻譯。
靈小抓 回複 悄悄話 在他認為更重要的事上另人措不及防一把。然後在他認為無關緊要的事上給保守主義揉揉屁股安慰一下。結果一下子保守主義被打蒙了,還沒反應過來的第二天肯尼迪大法官變成了出頭鳥,讓醫保合法的羅伯茨躲後麵偷樂了。
jiangbin 回複 悄悄話 博主好文。
這是拿法律當擋箭牌啊!!!選擇性執法!!!哈哈
舌尖上的世界 回複 悄悄話 這是今天讀到一篇博文後的感想。因為博主不開放評論,就把隨感寫在這裏。我在《中國人為什麽敵視同性戀》中曾經寫道,最高法院也不妨推諉一下把事情推回各州去,再過幾年自然水到渠成。羅伯茨先生確實不想沾這個包兒,但是多數不這樣認為。
ravic 回複 悄悄話 l同性戀和黑人是一回事嗎?同性戀是病,有病得治,而不是強迫人們接受你們是正常的。更何況同性戀裏混進了大量變態,大行淫亂之市,還要在下一代身上動手,強迫孩子們接受他們的價值觀。等著喬吧,上帝會懲罰美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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