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網的畢福劍
(2015-04-11 17: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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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有個有一個據說是名人叫畢福劍的家夥用這'老X養的'形容了毛老爺子,讓中國人民亢奮得不得了。所謂的'名人'名得很有限,大概隻限於中國和中國城,而老毛卻是大大地有名而且大大地受人敬仰,不隻限於中國、中國城,還包括文學城裏城外的許多許多中國人。隻要看看有多少帖子在議論,就能知道這事鬧得有多大。
中國的名人咱不了解也不在意,不過這事不免讓人聯想起美國這裏類似的名人囧事。正好在一年之前的這個時候,我們這裏的一位Donald Sterling先生也像畢福劍先生一樣,被自個兒的這張倒黴嘴給害了個慘!其實斯大爺比畢爺還慘,第一他不是拿嘴換飯吃的主兒既不是政客也不是主持,按說他嘴裏吐的是象牙還是狗牙別人也管不著。第二他那話純屬私房話兒不像姓畢的是呼朋喚友嘩眾取寵堂而皇之嚷嚷出來。Sterling說了什麽呢?這位大爺以前有個女朋友,女朋友又有了男朋友,男朋友呢還是黑朋友。斯大爺心裏就有點鬧的慌,跟他這前女朋友說你丫跟誰來往我不管,跟誰睡我都不管,可不許把你的黑朋友往我跟前兒領,俺瞧他們心裏煩。我聽了這話都覺得斯大爺人挺通情達理,要求得也並不過分。人人都有自個兒的好惡,一個稍有寬容的社會應當給人以這個自由,但是每一個庸眾社會都有其特色的一些禁忌。在我們現下美國,不喜歡'黑'可是個大忌,就像在中國說老毛是'老X養的'一樣犯忌諱。
因著'名人'畢先生鬧出來的這檔子破事兒,與眾口紛紜生拉硬扯的什麽'民主'、'專製'、'言論自由'都沒什麽關係。能把這麽一件事鬧得沸沸揚揚隻是庸眾社會的一個表現。
羅素先生曾經說過,一個貴族中人,他因著生就的優越而有權特立獨行信口開河,完全不必在意眾人對他的說三道四。於是他有可能成為社會的推動力,引領大眾向前走。羅素沒有給我們舉個例子出來,我以小人之心揣度他心裏想的是自個兒不過沒好意思直說。羅素確實是個好例子。別的例子也有得是,William Penn,就是那個建立Pennsylvania的主兒,他還在英國的時候改信了貴格,從此見了高官貴人就拒絕脫帽致敬,說是我信諸人平等不跟你們玩那些尊卑有序。Anglosphere的語言服裝平民化,貴格中人的貢獻大大的。英語文化今天能領導世界,絕對有英國貴族一點一滴水滴石穿的功夫在裏麵。而庸眾的典型代表就是居委會的大媽大爺們。她們是貴族的極端反麵,互相扮演著攔路虎絆腳石眼中釘肉中刺的角色,見識少缺教養拙於價值判斷卻勇於評判,嚼舌頭是她們的強項,必要的時候有能力用唾沫互相淹死。庸眾社會裏不是有'人言可畏'這一句箴言嗎?
羅素的話也不能說得太絕對。就算你是個貴族說話辦事也還是要有個度的。庸眾逮著了機會照樣可以判斷到你頭上。1766年七月一號那天,聽聽這日子口兒,又是中國文革二百周年又是中國共產黨生日的,一定沒好事!一個法國貴族Lefebvre de la Barre先生被割去了舌頭砍掉了腦袋然後再燒成了灰!原因就是他對我主基督大不敬來著。和他一起被燒成灰的,還有從他書房裏搜出來的伏爾泰的著作。伏爾泰先生本人心眼活泛,他早就腳底抹油溜到異國他鄉去了。按說到這時候,伏爾泰代表的啟蒙運動早就在法國轟轟加烈烈過了,可他們還是抗不過教會領導的法國庸民大眾。比較起來,中國人民在這方麵實在要開通得多,他們從來不瞎崇拜什麽神什麽聖的。我估計在中國你把'老X養的'和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山神土地爺甚至孔先師孟亞聖造在一個句子裏,沒人會真跟你玩命跟你急。中國人民喜歡瞎崇拜的是人,包括活人和活死人。後者指的是已經死掉但是仍然重於泰山壓在中國人民心頭上的人物,在當下的中國,那當然就是毛老頭子。畢名人對老毛大不敬沒有被人像de la Barre那樣割舌頭砍腦袋,比起二百多年前的法國絕對是大大的進步了。
羅素自己當然也體會過遭庸民大眾拷問的經曆。他是個英國貴族,美國卻是個庸眾社會。忘了這一點就好比是夫子把家搬到了街道居委會 - 全是輸(書)。他老先生當年跑到紐約執教,不小心說了些對同性戀認可的話,教會的大爺大媽可不吃素,立刻把他告上法庭。法官於是判羅素道德敗壞不適於教授課堂,把他的吃飯家夥給端了。貴族這稱號並能不自動生銀子,他又有一堆前妻現妻的要養活,生生把個好好兒的貴族羅素急成一隻熱鍋上的螞蟻。
由此可見,'因言獲罪'這件事不分國籍不分製度不管有否言論自由,發生的條件隻需要一個'庸眾社會'。在一個庸眾社會裏,所有人都自以為是地認為他有十足權利對他人施以評判,要求所有人都整齊劃一服從一個道德行為規範。庸眾社會的形成要素,其實黑格爾已經給出了精辟的總結,隻是他自己並沒有意識到,那就是他的那個'精神掌握群眾'。'群眾'當然在什麽時候都是有的,而且他們永遠嚴陣以待時刻準備著被利用,'精神'則可以各式各樣有明有暗有實有虛。二百多年前的法國,雖然啟蒙思想的春風已經吹拂過歐洲大陸,教會勢力仍然可以把庸民大眾牢牢掌握在手中,自然具備了庸眾社會的條件。美國則是從來都具備庸眾社會素質的,這個移民國家的起源決定了它難有一個深層的集體無意識賴以依附,而需以一個宗教色彩濃厚的精神代替之。另外,這個比較特殊的社會具有吸收思想的能力卻貧孕育思想的土壤。它的先賢全部受益於歐洲思想的撫育,二十世紀動亂的歐洲又把大批精英推給了它,但在多數時間裏這個國家還是缺少足夠的精英階層,而那是抗衡庸眾的唯一機製。至於中國,那裏從沒有過什麽精英,隻有愚眾與掌握愚眾的統治階層。貧於精神追求的中國人需要被一個較'精神'更為實體的東西來掌握他們。毛在生前把自己塑造成了這個東西(當然也還要靠有'眾星捧日',或者說蠅營狗苟的附庸們,這在中國是永遠不會缺乏的),在他死後也還在繼續承當著這個用途。畢名人事件中的喧囂其實是統治階層所樂見的,證明了'精神'的依然健在,所以也就由庸眾在那裏喧囂著。萬一喧囂變成了正常的討論走向了不利於'精神掌握群眾'的方向,統治階層也可以隨時關掉大家的喉嚨。
當然,今日中國的庸眾社會又是在一個新的層次上麵,也就是現代消費型庸眾社會。中國人民在學習美國糟粕這方麵委實成績優異,已經學得相當有模有樣了。消費主義為庸眾社會引入了一個新的機製,就是這個社會中人還要互相消費和被消費。或者說在這個新型庸眾社會裏,一個人不但可以被唾沫淹死,還可以被錢噎死。名人需要靠消費他的'名'來賺銀子,說話辦事就必須得到消費他的大眾認同,嘩眾取寵說點不著調的話幹點出格的事打知名度可以,惹眾怒可不行。一旦消費大眾決定不消費他了立刻他就會從名人榜上消失。羅素先生在美國庸眾社會吃了癟,回到他的大英帝國還是響當當的一貴族精英。畢名人就沒這個福氣,一旦沒了名他就什麽也不是,連加入庸眾都有難度。Sterling比他稍強一點,斯大爺是先賺足了銀子然後才出的名,出名是因為他掏錢買下了洛杉磯快船隊 - L A Clippers,就是說,斯大爺的名是拿錢換來的,名沒了他還會有錢。不過他也還是得狠狠地掉塊肉。眾所周知的原因,美國籃協可堅決不敢放Sterling一馬,那樣的話會影響多少人的錢袋啊。所以他道歉也沒用,快船隊他是非出手不可的,還被終身逐出NBA。用中國人民熟悉的說法,這就叫作'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萬隻腳'。
有網友說,畢爺都是讓互聯網給害的。但是羅素那年月可沒有互聯網,庸眾也用不著什麽互聯網之類的手段。因為庸眾無所不在無孔不入,不是有一個說法'人民群眾的天羅地網'嗎?所以倒是可以說畢大爺確實是被網給害的,不過這個'網'古今皆同,是由庸眾的眼睛耳朵舌頭和小心眼兒編織而成的。
(看到有人提到Sterling事件,與畢事件比較,結論卻是Sterling罪有應得而畢福劍真理在握。我隻能說,這個結論怪有意思,或者說,怪得很有意思。)
謝謝評論。我重讀了一遍,自己都覺得有點'苦口婆心'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