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ama這回是鐵了心,一定要拿Zimmerman這個案子說是,生往種族問題上扯。有人說他是糊塗蒙了心,不該以總統的身份攪渾水挑唆。我倒是不這麽看,小子應該是仔細轉過他那個小心眼兒的:八年總統幹完還正年富力強,領袖癮還沒過夠,他給自個兒安排後路呢!
前總統們常常可以借他們的身份幹些大事。按Clinton老兄的說法,美國總統,雖說在世人眼中儼然全世界大統領,幹起事來其實滿多摯肘的,等當上了前總統,反倒能放開手腳成就些事業。他沒提的是,撈錢也當然更容易了。
Obama和他的前任們有點不同。不能否認,他長得不白。Obama要想接著當領袖先得他的黑兄弟們認了他的可。過不了這一關他將來還真難成大氣候。過了這一關,他至少能成就一黑人領袖。為了這,Obama這回必須給兄弟們表了這個態。沒轍,誰讓當領袖這事上癮呢?
種族問題當然是存在的,不可否認。白人的問題主要是曆史的,祖傳的。黑兄弟們的問題更重要是現在的,自身的。祖傳的比較好處理,罵兩句自個兒祖宗就是,反正他們早都死了。自身的問題比較討厭,一般人都不敢正視,於是不但要控訴對方的祖宗,活在今日的子孫也不能放過:都是你們害的!你爺爺!你爹!還有你!想當領袖的主兒,必須順應這個人之常情。現下這些黑人領袖們就都很明戲。Obama小子自然也不能例外。
Cosby老爹卻是個例外,從不諱言黑兄弟們確實有自身的問題。這回他又說得直截了當:我就看不出這個案子裏有種族問題,沒種族什麽事就別生往上扯嘛!這種話沒人愛聽。特別是說這話的是自個兒的老爹,更加分外令人討厭。黑人領袖們都很聰明,他們決不會說這話,但也不去招惹老爹,就當沒聽見:Cosby名聲太大,沒必要和他犯別扭。
當總統的Obama做不到的,演戲的Cosby卻能。為什麽?除了作人要有良心之外,還有一點挺重要:老爹早已功成身就,沒必要為今後鋪路搭橋了。實話實說,要的就是這份尊嚴!
當年英國佬成立廉政公署對付香港社會貪汙腐敗,領銜人物的挑選很有講究,不但要求德高望重,最好還是已近功成身退之士。Sir Jack Carter一炮打響,竟把殖民地人民的千年惡習,牛不喝水強按頭地愣給治過來了!如果今日美利堅仍然在大英帝國治下,Cosby就可以來主管種族問題,黑兄弟們自身的毛病也可以正視一下,改不改得了是另外的問題。當然殖民地是做不回去了,種族問題也就沒有希望。這和中國人自己沒有希望解決貪汙腐敗一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