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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愛》_42

(2016-08-23 00:43:56)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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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之後,小峰終於找到工作了,一個規模不大的生物製劑公司。上班第一天,經理告訴他,未來他們要到中國去,在那裏開展業務,到時候小峰的中文就派上用場啦。他拍著小峰的肩膀:好好幹吧!那時,小峰心頭一熱,對自己說:好好幹吧。要珍惜這份工作啊!第二天,他第一個來到了公司。下班時,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情格外愉快,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啦。自己有一份工作!他想:這他媽的還不幸福嗎!三個月後的一天,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小峰終於明白了,這就是一份工作啊!和他過去在學校和實驗室不同,那裏是學習,研究,是事業,現在是工作。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和成千上萬的中產階級、上班族一起。小峰想:這能叫幸福嗎?工作是殘酷的!朝九晚五,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工作,掙錢,生活,消費,然後,又發錢了,但生命一天一天消耗掉啦。但,你不得不工作,而這是世界上最殘酷的事情。

而且,小峰覺得在公司裏,一切都非常現實,又非常虛偽。那在實驗室呢?嗯,怎麽說呢?在實驗室裏有時也挺現實的,有時也挺虛偽的,嗯,但是,沒有那麽現實,也沒有那麽假。在實驗室裏,他是一個科學家。

 

*

沈菲是在機場候機時看到山口的郵件的。加州的幹細胞會議結束了,沈菲準備坐飛機回家。在信裏山口說:

“當我發現Oct4和Klf4共同在胎盤細胞表達可以使分化的胎盤細胞逆轉回胚胎幹細胞時,我感到激動萬分。但小島認為現在下結論還為時過早,不應該急於求成,要一步一步把實驗做紮實。田中來實驗室時,小島讓我做報告並和他進行深入探討。田中的思路敏捷,給我了許多有益的建議。

之後,我把所有的實驗重複,確定了這一結果,然後又用了幾個月的時間,補充實驗,完成論文所需的其他內容。昨天晚上,深夜裏我正撰寫論文,這時接到了田中教授發來的一封email。在信中他說,他知道我關於Klf4的工作,他們在實驗中也發現了這個因子。他們的論文已在今天投到《cell》。田中為先我而投出論文表示抱歉。我真心地為田中感到高興。隻是本來我也想把論文投《cell》雜誌,現在可能要選一個影響因子低一些的期刊了。”

信中山口又提到那次在墓地的拍攝,說有如此美麗的女人陪伴他在異國一處荒蕪的墓地裏拍照,他感到幸福。但在寫到荒蕪的墓地時,他有些困惑,難道墓地也有荒蕪和熱鬧的嗎?這真有意思。

幸福,山口用的是“happy”,通常翻譯成快樂。沈菲想英文中幸福應該怎樣表達呢?她隻知道英文的happy,如果隻有簡單的快樂而不用去考慮幸福,這是一種缺憾還是福氣?但當山口站在墓地拍照時應該感到的是幸福而不是快樂。然後,她又想到了“緣”。這個中文應該怎麽翻譯?destiny,fate,fortune,kismet,但好像都是命運。英語中有那麽多描述命運的詞匯,卻沒有一個詞是“緣”。“緣”應該如何翻譯呢?想來想去,卻連用中文應該如何解釋,也想不清了。

 

 

*

小峰已經跳過幾次槽了。有的是因為公司倒閉,有的是因為自己不喜歡,有的是有了更好的機會。現在他已經知道了,出來混最重要的是:第一,take care of yourself!別的都是虛的。不要,too simple too naïve,自己維護好自己的利益吧,不然,你不care你自己,就沒有人care你;第二,對別人可以說sorry,但不要讓別人對你說sorry,因為,沒有用!你的損失,是誰也補償不了的。所以,take care of yourself!再次失去工作時,他已經不會驚慌了。現在,他和沈菲各管各的錢。不要交房貸了,小峰覺得錢經化了。過去小峰的生活是簡樸的,穿著很隨便,一條牛仔褲一直穿到爛,幾乎從來不穿正裝,背個雙肩包,這是一種文化,在實驗室裏大家都這樣。但是現在在外麵做事就不能這樣了,小峰不僅要西服革履,還要講究品位,這也是一種文化,大家也都是這樣的,而品味其實就是品牌。現在小峰用的筆是萬寶龍的大班90周年紀念版18k的玫瑰金,提的是萬寶龍的皮包,係的是萬寶龍的腰帶,手表也是萬寶龍,這就是一種品位啦。萬寶龍最初不是一個奢侈品的牌子,而是做鋼筆起家,一直是鋼筆界的老大,這就是一種文化,說出去比單純的一個時尚品牌更有文化底蘊。你遇到一個用卡地亞的,你就告訴他萬寶龍是做鋼筆的,如果他說卡地亞也有鋼筆,你就告訴他那是萬寶龍給代工的。而萬寶龍又是一個德國的品牌,德國的品牌就又是另一種文化,它和法國的品牌不一樣,和美國的品牌不一樣。(小峰現在基本不會考慮日、韓的品牌。他現在也抵製日貨,不過相機還是用的尼康。)同樣一個完全一模一樣的錢包,打上萬寶龍,卡地亞,或者古奇的標誌,他們就變成了完全不同的錢包了。它們的精神,氣質,和所向世界說出的話是不同的。因此,它們的主人也就不同了。薩達姆喜歡法國製造的卡地亞,而小峰喜歡德國製造的萬寶龍。萬寶龍是低調的,但勃朗峰的積雪標誌又相當炫耀。他最不能容忍的是看見一個男人提著一隻LV的包走在街上,即便這隻LV的包設計的再雄性,雄性得像一隻老虎鞭,隻要這隻老虎鞭上有一個L,L上又印了一個V,那這隻虎鞭就還是LV,而小峰看到了提著LV包的男人就想打他一頓。沈菲過去的生活也是簡樸的,甚至過於節儉,現在也開始喜歡名牌了。小峰以為說不喜歡名牌都是假的。但女人的名牌就太繁複了,小峰搞不懂。女人對品牌的了解能力,說明女人比男人更聰明。小峰隻知道沈菲提的是LV的包。現在,在韓亞龍買菜時,幾乎70%的中國女人,(當然,也可能是亞洲其他國家的女人)提的都是LV的包。但沈菲的LV是在LV的專賣店買的, 825 Dulaney Valley Rd, Towson, MD 21204。要比小峰的貴,而且,沈菲有很多包,是有太多的包啦。有LV,而且還有一個更昂貴更難以理解的BV,小峰甚至問沈菲有沒有AV的包啊?回想起第一次失業,仿佛麵臨世界末日,自己都覺得好笑,小中產階級的誇張和脆弱,總是拿著二十倍的放大鏡欣賞自己的傷口。但這樣小峰也就又想起燕生了。燕生,是你就了我一命,但你現在在哪啊?

找到工作後第一次拿到薪水,小峰請沈菲周二出來吃牛排。牛排每周二特價。但沈菲說周二特別忙,她說她很替小峰高興,但沒有必要出來吃飯。可是小峰堅持要吃飯,而且要吃周二的特價牛排,最後沈菲還是來了。牛排上來時旁邊還配了一塊土豆泥。土豆!小峰看見了,幾乎失聲叫出來,感覺自己都快要哭了。沒有動牛排,先吃上了一口土豆泥。然後,他給沈菲講起了土豆。說:1492年哥倫布重新發現美洲,被視為現代世界史的起點。但很少有人意識到在這一事件中,對世界影響最大的其實是土豆。如果沒有土豆,人類現代史將重新改寫。這一推論是基於,歐洲的農業條件非常差,一直以低產的小麥和燕麥為主食。在曆史上,饑荒不斷,人口增長緩慢。以法國為例,從16到19世紀,全國範圍內的大饑荒就有40餘次,平均不到10年便經曆一次.沒有充足的糧食來源,就不會有剩餘人口,農業革命,工業革命和海外擴張便很難實現。然而土豆的出現改變了這一切。土豆大約8000年前生長在南美洲安第斯山區的秘魯和智利一帶。1000年後,美洲的一支印第安部落在一次大遷徙中發現了它。土豆可以在各種貧瘠的地區生長,產量高,是小麥大麥的3到4倍,植物的85%可被使用。更重要的是,隻有50天的成熟期。不過,剛進入歐洲,土豆是作為花卉而非食物被種植的。因為《聖經》中沒有提及土豆。那時,小麥被認為是高貴的,積極向上,代表著美德。而土豆是陰暗向下的,代表著醜陋、邪惡。法國甚至修改法律禁止農民種植土豆,因為擔心土豆與魔鬼有關。然而,正是進入17世紀,歐洲開始大麵積種植土豆後,出現人口快速增長,隨後在17至19世紀間,歐洲完成了農業革命,工業革命,向海外大規模擴張。

小峰講完,沈菲聽後什麽也沒有說,卻把自己盤子裏的土豆泥都給了小峰。小峰說你現在是不是對我說的什麽都不感興趣啊?沈菲說,沒有啊。你講的很好。她解釋說土豆熱量太高了。然後,她又把牛排切下1/3也給了小峰。小峰於是一邊吃著牛排一邊又說了起來,也不管沈菲願不願意聽了。他說,《聖經》中也沒有提到過紅薯,紅薯也是塊莖,和土豆一起傳到歐洲,但奇怪的是歐洲人立刻就開始食用起紅薯來了。所以,看來不隻是人的命運各不相同,就是土豆和紅薯的命運也不同。但是,土豆最後勝出了。因為,紅薯吃多了會反胃酸,而土豆不會。可是,土豆最初傳到歐洲是被王室當成花卉種植的,據說土豆花非常豔麗。可是為什麽現在沒有人種植土豆花了?這說明,一旦人們把它作為食物了,人們也就不再把它做花卉欣賞了。所以,作為花卉不僅要美,而且要沒用。

被打劫之後有一段時間,小峰一想到紐約就心有餘悸。可奇怪的是,當度過了心理不適期,小峰又特別地想回到那裏。隻要一閑下來,他就想往紐約跑,一個人開車使勁跑上兩個小時就到了,有時還會在那裏住上一夜,總是住同一家在法拉盛的華人旅館,那裏有兩個免費車位。後來小峰覺得自己閉著眼都能開到那家旅館了。但是,自己為什麽總想去紐約呢?難道是想在紐約的街頭會遇到燕生嗎?的確,小峰一直有一種感覺燕生就在紐約,而有一天他一定會再次遇到他的。現在,燕生的那輛馬自達破爛不堪,扔在巴爾的摩的街上風吹雨淋,像丟棄在路邊的一本書。但這是真正的原因嗎?或許總想來紐約是因為熟悉。這個經曆過911的城市,而當時自己就在這裏,在這裏他讀書工作生活過,這是一座自己熟悉的城市。可是,北京呢?北京自己更熟悉,還有蘭州和倫敦,自己都曾經在這些城市學習過生活過。這些城市自己都永遠不能忘記,可並沒有總想回去看看啊!於是,他想起了在倫敦和沈菲的一次談話,談話中他們談到了倫敦。沈菲說有時一座城市就像情人,可有的城市永遠不會成為情人,有的,永遠陌生,哪怕你在那裏生活一輩子,你也不能走進她,了解她,她永遠是一個陌生人,你走在她的街上,像走在她的心裏,但你和她永遠相隔無窮遠。所以,真正的原因可能不是因為紐約是一個自己熟悉的城市,而恰恰相反,紐約是一座陌生的城市,一座冷酷的城市,在這裏你永遠是一個陌生人。所以,他渴望在這樣的一座城市的街上有一天遇到了一個他一直尋找的知心的朋友。那樣,他就會覺得這個世界不是特別冷。就這樣有一天,小峰在紐約的街頭真的又看見燕生了,他正在一座小教堂前和兩個妙齡女孩兒說笑,那兩個女孩子都穿著白紗短裙,留著一樣的短發,臉上的笑容像瓷娃娃,一般的高矮,一般的胖瘦,小峰連忙向他們走過去,但這時兩個女孩子卻帶著燕生轉身往教堂裏走,在他們轉身的一瞬間,小峰看見女孩背上長著一對潔白的翅膀,他看見翅膀上的羽毛,有一根已經折斷。他驀然停住,那兩個女孩子就和燕生消失在了教堂莊嚴大門後麵的黑暗裏。然後,那扇門,關閉了;又有一天,他來到了MOMA,他順著樓梯走上4樓,他想再看一看梵•高的《星夜》,但是,掛著星夜的地方是空的,可小峰依然記得自己第一次站在這裏看著梵•高的星空流下眼淚的情景,依然記得那片空白的地方曾經有過一個多麽波瀾壯闊的夜晚。

沈菲和小峰仍然住在這棟大房子裏。沈菲已經不滿意這裏了,她開始想買第二處房子啦,更大的。小峰則更喜歡這棟漂亮的大房子了,這裏院子裏種著玫瑰、天竺和大片成簇的稚菊,但對於再買第二處房產,他認為,是應該考慮的。但是,生活正越來越像一杯白開水。

在這棟房子裏,有一天沈菲發現小峰頭上有一根白頭發,位置醒目,她讓小峰坐好,拿來一把小鑷子要為小峰拔掉那根白頭發。小峰奪過鑷子看了看,問沈菲這是做什麽用的?沈菲從他手裏又拿回鑷子,沒有理他,而是開始悉心撥弄起他的頭發。小峰的頭發很硬但富於彈性,又粗又黑。把那一根白發拔下來後,她拿在眼前仔細看了看,又交給小峰,小峰接過來一看,果然是一根白發,通體雪白,挺粗的,觸目驚心。他讓沈菲再找找把白發全都拔下來。沈菲一撥弄竟然又發現好幾根,她拔了一根就找下一根,後來,小峰沒耐心了,說算了吧,要起身,但沈菲按住了他,繼續找,把小峰的白發拔完後,又讓小峰替她拔,小峰說你沒有,你還年輕著呢,又要走,但沈菲已經坐在了小峰的位子上,一把拉住他說,快點兒,別討厭,小峰於是隻好替沈菲拔,隻拔下3根白頭發,還有2根沒有告訴她。那拔下的頭發也是通體雪白,很長,小峰看了感覺同樣是觸目驚心,心裏不舒服。現在,沈菲很忙,幾乎每個周六都不休息,到了周日卻哪兒也不想去。偶爾兩個人會開車去大西洋城,在海裏泡泡水,但很多時候懶得下水,兩人就躺在沙灘上曬太陽,支著遮陽傘,周圍是穿著泳裝的裸露的男男女女,跑來跑去,兩個人誰也沒有什麽話,沈菲把手放在腹部,一直閉著眼,小峰把一隻胳膊搭在眼上,仿佛陽光太刺眼了,過一會再換另一隻,沈菲不久就睡著了;或者兩人去賭場玩老虎機,有時玩一個下午,剛開始是兩個人一起玩,如果贏了錢兩人就會非常興奮,後來各玩各的,有時一個人玩,另一個人不想玩了,就坐在一旁看,贏了輸了都無所謂;但做的最多的是開車出去購物,買的最多的是衣服,各種各樣的衣服,穿上一段時間再扔掉;有一次,兩個人在一個大的mall裏看了一場電影,沈菲看時很快就睡著了,小峰一直吃著爆米花,喝可樂,可樂喝完時,他才發現沈菲睡著了,電影很無聊,但這時小峰忽然想起在蘭大讀研究生時,他交過一個女朋友,兩人曾經經常到火車站附近的錄像廳看通宵錄像,開始是拉著手一起看錄像,然後就親吻,最後小峰就把手伸進女孩子的褲子裏,摸她,一直摸得非常濕,女友在他撫摸時身體一直在輕輕地扭動,嘴裏發出極輕微的呻吟聲,那呻吟的聲音混雜在錄像的嘈雜的聲音裏,幾乎分辨不出,但小峰聽得非常清楚,而且刺激,顯然女友在極力壓抑著自己的聲音,那時她一直閉著眼,現在回想什麽,小峰一直睜著眼,偶爾一邊摸一邊扭頭看一會兒錄像裏正在播放的電影。錄像是循環播放的,一直放到第二天。錄像廳裏非常暗,隻有前麵的屏幕是亮的,但忽明忽暗。那天,小峰數了數手中的白發,一共8個根。他歎了口氣,用河南口音說,我老了,無所謂,然後用另一隻手拍拍沈菲,對沈菲說,你們還年輕。最後又忽然用普通話悲憤地說:這都是生活所迫啊!沈菲沒有回答,那時依然在撥弄著小峰的頭發。白發拔完後,小峰一照鏡子,感覺又年輕了。以後,白發一長出來,他就讓沈菲拔掉。直到後來太多了,也隻好算了。聽任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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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頭發,《聖經》中有一段著名的記載:

“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馬太福音1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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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一直在研究命運的問題,一直想要了解、預知和把握命運。從古至今,人們通過觀察星相、觀看麵相和手相來預測命運;中世紀的歐洲還曾有人研究過手骨和顱骨的形狀;現在的日本有人通過血液分析來進行預測,但這些都是偽科學,都沒有能夠真正地發現預測命運的準確的科學的方法。是什麽在決定著人的命運?命運是極其神秘的,但並不是不可知的,比如,成功的秘密就在於頭發,通過觀察頭發的分布模式可以準確預知一個人是否能夠成功。成功的人隻可能有兩種頭發分布的模式:謝頂的,和不謝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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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所有的哺乳動物,全身都遍布著奇形怪狀的毛發。有少數退化了,它們要麽生活在地下,要麽生活在水下,比如裸鼠,或者鯨魚;還有一些超大型動物,為了散熱而毛發退化,(體型越大,體表麵積與體重之比越小,散熱越難,)比如大象、河馬。人類的皮膚幾乎完全赤裸,這是一個非常特別的現象。

人類與黑猩猩的基因僅有1.6%的差異,這些變化了的基因,數量最多的不是控製大腦發育,而是控製人類皮膚的特化。除了毛發幾乎褪盡,毛質變得纖細,人類還分布有數量極其眾多的小汗腺。哺乳動物的皮膚上有三種腺體:皮脂腺,大汗腺和小汗腺。大多數哺乳動物以皮脂腺和大汗腺為主要汗腺體,它們位於毛囊基部附近,分泌的汗液在毛發上形成一層油性物質,散熱降溫的作用有限;而人類擁有200萬——500萬個小汗腺,每天能分泌多達12升的水性汗液。小汗腺並非聚集在毛囊附近,而是遍布全身皮膚之下。但是為什麽人類會保留頭發、腋毛和陰毛,仍然是一個謎。人類90%的熱量通過大腦散發,保留頭發可能有助於人類度過寒冷的時期,同時有效散熱可以允許高度產熱的大腦變得更大、更強勁。所以人類最早的頭發可能都是高度卷曲的。卷發散熱效率高於直發。

無法保留人類皮膚變化的直接證據,但結合各種信息可以推斷:人類始祖(比如南方古猿),可能和現代的猿類更類似;160萬年前的匠人或許最早開始具有裸露的皮膚和密布全身的小汗腺。裸露的皮膚和密布全身的小汗腺意味著什麽?意味著,人可以擁有更大的大腦。南方古猿的腦容量為400立方厘米,與黑猩猩相當,匠人則增加了一倍,100萬年以後,智人達到1200立方厘米,接近現代人的腦容量。還意味著什麽?160萬年前的匠人,身體比例和體型已接近現代人,踝、膝、髖關節發生了重大變化,這意味著,人類可以在炎熱的非洲大地長途地自由奔跑了!

2007年,美國哈佛大學的丹尼爾·E·利伯曼(Daniel E. Lieberman)和猶他大學的丹尼斯·M·布蘭博(Dennis M. Bramble)在《運動醫學》(Sports Medicine)上發表論文指出,人類的散熱係統非常高級,以至於在酷暑天舉行的馬拉鬆比賽中,一個人可以戰勝一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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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在美國時,小西剛剛完成胚胎幹細胞的cDNA文庫測序,發現了大量的功能未知基因。在接下來的幾年裏,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員紛紛利用這一資源尋找鑒定功能重要的新基因。在這股熱潮中,田中每天瘋狂地工作,一點兒也不擔心會累掉了頭發或者累白了頭發,因為在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田中就謝頂啦!他先發現了一個胚胎幹細胞特異的原癌基因,eRas,發表了一篇《Nature》,又鑒定出一個胚胎幹細胞中重要的轉錄因子Nanog,發表了一篇《cell》。在美國他的工作成績斐然,已經光彩照人了。但是離開美國之後,田中卻越來越焦慮。三年來並沒有很好的結果,隻發表了一些一般水平的論文,關鍵是還沒有找到新的增長點。田中把實驗室裏最能幹的一名博士生甲木安排去做逆轉實驗。田中給了甲木一個列有100個轉錄因子的單子。這項工作是在秘密的狀態下進行的,田中對外麵的同行從來不提此事,在組裏也沒有說過。他並不確定分化細胞是否可以最終通過外源表達轉錄因子而逆轉回幹細胞的狀態,但他十分肯定如果成功他將載入曆史。田中從小胸懷大誌,並且向來就敢於冒險,什麽呢?因為他還是個孩子時就謝頂啦!在他的驅動下,實驗室的學生都在近乎瘋狂地工作著。此時,田中的頭腦很清楚,他現在有九名博士,即使逆轉項目失敗,他還有八個博士有結果,而且下一步他還準備再列出一個另外一百個因子的單子,再派一個、兩個、三個學生來做。既便如此,也談不上孤注一擲,他們都失敗了,他還有五名學生,可以出成果,既然這樣,那他為什麽不賭一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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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從開始到現在 回複 悄悄話 補看到這裏,小峰和沈菲的婚姻就是搭夥過日子。一個肉體出過軌,另一個蠢蠢欲動精神出軌。與其說是失去愛,更確切的說是失去愛的能力。
回複 悄悄話 我看見一對年輕的情侶在親吻

我看見一對年輕的情侶,
在花園隱秘的角落親吻。
我假裝賞花,但實際上,
一直在偷窺,那兩個年輕人。
他們真年輕啊!在花叢中,
長久的親吻。暮色沉沉。
傍晚,他們把手伸進了
彼此的衣服裏,像一對盲人,
相互摸索著對方的身體。
後來,那個男孩子撩起了
女孩子的上衣,
開始吮吸她的乳頭。
那麽優美的乳房!
我看見光陰從他們的身旁流走。

死亡,像愛,像生命。它們是
我們的身體的一部分。

後來,他倆發現了我。
他們非常生氣,他們罵了我。
一個老流氓!
然後,
走了。



20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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