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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菲出生在成都鬧市東邊一片低窪的平房區。早年那裏是錦官城中最熱鬧的駱馬驛站。成都的那些老巷子,都是寬寬窄窄曲曲直直,青磚,墨瓦,白牆,花窗,坑坑窪窪的石板路。很小的時候,她就和小夥伴們在這樣的巷子裏玩兒。跳皮筋,丟沙包,捉迷藏。當穿上媽媽新買的小皮鞋一個人跑上石板路時,巷子裏就會響起一串踢踢踏踏的腳步聲,像一匹紅色的小馬駒兒一溜煙就跑遠了。
成都的時光好慢啊!那裏的大人們好像從來不急著去做事,成天在茶館、公園裏擺龍門。她卻總是在跑、在笑,一笑起來就停不下,笑聲清亮讓人聽了就像嚼了一顆甘甜爽口的脆棗子,她總是愛穿漂亮的花裙子,總是玩的一高興就弄得渾身到處髒兮兮,手髒了在身上抹一抹,流鼻涕了用袖口擦一把;再大一點兒,她開始操著一口瓜瓜響的成都話,把成都街頭巷尾的好吃的都吃了個遍,串串香,鍾水餃,龍抄手,二娘兔頭,青石橋老瓦房的粉腸,還有榮園的辣鱖魚,川菜百菜百味,也不都是辣的,她更喜歡吃成都的甜食:三大炮,蒸蒸糕,泡芙鮮奶,糯米糍粑,尤其是三合泥,炒熟的糯米、黑豆、黑芝麻細細磨成麵兒,和著碾成碎粒的花生仁、核桃仁兒用豬油炒香,再撒上白糖,還放上好多種切成小塊的蜜餞粒兒,挖上一小勺放進嘴裏,美極了,她從小總是吃不夠;然後有一天,她突然不再貪吃甜食了,也不再亂跑,而是開始一步一步斯斯文文端莊地走,張口說話時竟是一口標準悅耳的普通話,有時候還穿花裙子,但更多的時候她喜歡穿素白的裙衫,重要的是,現在她的衣著總是幹淨整齊,頭發不論留長留短都要梳得規規矩矩一絲也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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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暑假,她第一次來到了北京。北京的氣候幹燥,她有些不適應。成都有很多雨,三麵環山,青鬆翠柏。水氣養人,成都的女孩子都漂亮水靈,顧盼生姿。那裏的雨下得很靜,沒有狂風,總是細雨如織籠罩著古城。有時人在屋裏,雨下在外麵;人來到外麵,雨卻無聲無息地停止了。隻有屋簷的黑瓦邊上還在一滴一滴地滴著水,牆角下的青苔濕漉漉的,石板鋪的地麵反著黑亮的光。這雨下得讓人覺得神秘。而北京,幹燥的風,和急驟的雨,她不適應。然而,在回家的火車上,她沒有想家,卻已經開始思念起北京。她想一年以後,她一定還要回來。她要考上北京最好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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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年的那個夏天,他喝下了最後一瓶燕京啤酒,背上行李坐進開往蘭州的火車。他要去蘭州讀研究生。火車還沒開,他就想離開這座城市了。北京,他厭煩透了。他從小在北京長大,學校裏他從來沒有學過普通話。因為他說的就是普通話。從小,他用普通話貧嘴;用普通話罵人;用普通話說笑話;用普通話哄騙小姑娘開心;還經常用普通話朗誦他寫的檢查。對北京他沒有什麽特別的感情,從沒有覺得北京有什麽特別的好。他生長在這裏,但並不覺得這是一種榮幸。為什麽要覺得榮幸呢?想到這兒,他就又會想,那麽是否有必要愛國呢?這時他可就糊塗了。他一直到上大學都覺得自己不是北京人,因為他的父母都是山東人,一輩子說山東話。他隻不過是湊巧被母親生在這裏。而且除了這裏,哪兒也沒有去過。但一上大學外地的同學都說他是北京人,說他有著一種北京人的優越感。他這時才意識到自己隻能是北京人了。山東同學的老鄉會拒絕了他要加入的請求,還是挖苦他說他有著一種北京人的優越感。於是,他的山東人的倔脾氣和北京人的幽默感就表現出來了,對著他的老鄉說:我操你個頭的,優越個屁呀!下崗的都是我們北京人,做官的全是他媽的你們外地人。但在畢業找工作時,他親眼看到了外地同學為留京白天四處亂跑晚上挨聲歎氣,他覺得戶口這東西真惡心。他沒有找工作而是考上了蘭州大學醫學院的研究生。那裏有一個剛從美國回來的導師做基因調控非常牛。暑假裏他想早早離開這座城市,這顆偉大祖國的心髒。不過一杯啤酒下肚,當車門關閉,火車開始啟動時,他卻在嗚咽的汽笛聲中突然感到一陣悲涼。不是舍不得家,而是一下子想起從小讀過的那些描寫離別的詩篇。火車飛馳,他看著窗外,看見繁華漸漸變成混亂,窗外的色彩一點點在褪去,變成了灰和土黃的混合,然後是空曠。夜晚來臨時,他睡不著,看到有一段路上,窗外一片漆黑,他扒著窗看,外麵一點光也沒有,連星光都沒有。他不知道,那時火車開到了什麽地方。什麽地方會連星光都沒有呢?他不知道。他從來沒有離開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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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蘭大,他扔下行李就跑了出去。來到街上找到一家小麵館,在一張油膩膩的小桌旁吃了一碗蘭州拉麵,喝了一瓶冰鎮的黃河啤酒。他覺得真香啊!是不是放罌粟殼了?他問店裏的夥計。那個小個精悍的西北漢子告訴他:蘭州拉麵的麵裏放的是戈壁灘上的蓬草燒出來的蓬灰。這樣拉出來的麵條,滑爽透黃,筋道有勁兒,而且還有一種特殊的香味兒。他聽了真高興。又叫了四個烤串兒,再開一瓶啤酒。裏麵拉麵的夥計小臂粗得像車軸,舉起麵團往案板上一摔,震得房頂上直往下掉灰。烤串上來時,夥計對他說:要粉兒外麵到處都是,我們家可沒有。旁邊的一個老人說:這個東西可千萬不能沾啊。那夥計也喜歡小峰。第二天下午,在學校操場上和不認識的孩子踢球,晚上還是烤串兒、拉麵、加上一勺油潑辣子,喝黃河啤酒。他吃完抹抹嘴,對自己說:黃河啤酒就是爽啊!不過其實他心裏還是覺得燕京啤酒更好喝。黃河啤酒的口味不同,他還不太習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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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後,她接到了清華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她從小要做的事情,一定會做成的。在考前她想一接到錄取通知馬上就去北京,恨不得一刻也不停留,但那時家裏不同意,他們舍不得她啊。可是現在,真的考上了,她卻遲遲留在家裏,哪兒也不想去。那一年的夏天,成都不停地在下雨。沒有風的時候細細的雨絲就垂直地落下來;有風的時候,雨在空中變得無依無靠,斜斜地飄呀,任風把雨滴吹散,一滴滴吹向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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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有一天外麵在下雨,她一個人在家裏。到了下午,天更陰鬱了。她這才想要去整理一下這些年上學留下來的東西。從小學一年級到高中三年級,整整11年。那個下午她把自己反鎖在了屋子裏。她從小心細如絲,連一張紙條也沒有隨便丟過。過去的東西都完整地保留下來,現在一看竟然積累了這麽多。她看到了許多的書、筆記、作業本、厚厚的考試和練習的卷子、(它們都是用手工油印的,沈菲還曾幫老師刻過蠟版。紙張的邊緣現在磨得毛乎乎的了,)還有,幾大本相冊。翻開相冊,她看見了自己很小的時候的樣子,最小的一張是滿月照。那時的樣子真滑稽,可她竟然從那堆醜醜的小肉球中,隱隱約約看出了一點現在的模樣。她看著看著都笑了。她發現有的照片竟然已經開始泛出黃色,顯得有些暗淡,好像那照片裏的光正在離她遠去。她簡直不敢相信。感覺自己仿佛正在整理一個死去的人的遺物。後來她又看到那些從前的日記本。她從初一開始寫日記。一隻細尖的鋼筆,永生純藍色的墨水。有時候一天隻寫一兩句話;有時候會密密麻麻寫上好幾頁。現在整整齊齊變成了這麽厚厚的一摞,都在這裏了。她拿起一本輕輕地撫摸,然後閉上眼睛,想回憶起曾經寫出過的話,但什麽也回想不出來。她感覺自己的生命,像一塊冰雪正捧在她的手掌中融化。過去的時光,就這樣悄悄地流走了,她的那些生命,那些美妙年華,全都,沒有了。隻有在這些日記、這些照片、這間她生活過的屋子裏的零零散散的雜物中,還殘存著一些她曾經發出過的一點點的溫存,就像積雪中露出的那一小塊兒地麵。她舍不得它們啊!她記日記的本子都很精美。那些本子的頁邊畫著一些小女孩喜歡的粉紅色的花草、木頭搭成的房子、心形的月亮、和走在彎彎鄉間路上的小女孩。她坐在地上,翻開一本日記,一頁一頁地讀起來,讀著讀著,她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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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時一個人正坐在賀蘭山的腳下。西北的風強勁有力,打在他的臉上。遠處是一望無際的荒涼的石頭。他揚起頭看見天空無比高遠,那種高遠讓他想起在高一的一天晚上。他一個人在自己的小屋裏,第一次聽到了勃拉姆斯的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在第一樂章即將結束前,海菲茨在他的那把瓜乃利小提琴上拉出了一段高音樂句。那時他仿佛看到了在高高的雪山頂峰烏雲突然破裂,一道陽光就從無限高遠的藍天之上射了下來。就在那一刻,仿佛一種崇高的東西在他的心間顫動著,讓他幾乎流淚。但是高三以後,他就很少再聽小提琴了。他覺得小提琴太過華麗,有太多的技巧。他又迷戀上了大提琴。那種低沉的音質和似乎有些笨拙的演奏,讓他覺得是一種魅力。有一段時間,他每天都聽巴赫的《無伴奏大提琴組曲》。他喜歡巴赫。喜歡巴赫的所有作品。所有的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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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前,在巴塞羅那的海邊有一間很老的二手音樂書店。有一天,書店裏走進來一個13歲的男孩。他想找一些樂譜,用來做他拉大提琴的練習曲。那時大提琴還不是一種獨奏樂器。那間書店,狹小,光線昏暗,散發著陳腐的舊書味道,和海風吹來的魚藻的腥氣。店裏隻有門口的櫃台前坐著一個老人。男孩走進來的時候,他正在打盹兒。屋子裏很安靜,一排排書架上擺滿發黃的各種樂譜,地上還堆放著許多。小男孩一個人找著。然後,他注意到角落裏的一捆已經破舊褪色的東西。他拿起來打開時,發現這竟是一部完整的巴赫的《大提琴無伴奏組曲》。很長時間裏,從來沒有人聽說過這部作品。但是現在,它躺在一個13歲小男孩的懷中,被打開了。這個小男孩兒的名字叫帕布洛·卡薩爾斯(Pablo Casals)。卡薩爾斯發現了巴赫的《大提琴無伴奏組曲》,同時是他把大提琴變成為一種現代的獨奏樂器。那天他把樂譜帶回家後,開始每天研究、練習。(巴赫的這個樂譜隻記錄了音符,沒有任何感情和速度的標記,也沒有弓法和指法的標記。)12年之後,卡薩爾斯第一次公開演奏了這部作品,那年他25歲;而當他最終為埃米公司灌製唱片,永久地把自己和巴赫的這部作品保留下來時,距離當年那個13歲的男孩子走進一間海邊的舊書店,已經整整過去了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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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了這個故事。他無法想像巴赫的這部樂譜經曆了怎樣的漂泊,在這間海邊的小書店裏又等待了多久。世界這麽大,隻有這一部書,然而有一天,一個13歲的小男孩恰巧走進了這間書店,恰巧看到了它,又恰巧走過去把拾起來打開了。那是一個怎樣的時刻?他無法想像。他無法想像那個男孩子的幸福。從此,他開始收集這部作品的不同版本:卡薩爾斯,富尼埃,詹德隆,斯塔克,馬友友,羅斯特羅波維奇,比爾斯瑪,托特裏埃,麥斯基,哈雷爾,鈴木秀美,圖洛維斯基,還有後來的王健。他開始喜歡馬友友的東方式的靈秀,後來又迷上了斯塔克第五次錄音的醇厚與深沉,再後來他發現質樸無華不太引人注目的詹德隆其實卻非常耐聽。至於卡薩爾斯嘛,在他的時代大提琴的技術還不成熟,他演奏時叼著個煙鬥,邊抽邊拉,力大勢沉,但琴聲枯澀,嘶啞,像鋸木頭,聽多了腦仁兒疼。然而有一天,他的腦仁被卡薩爾斯的琴聲鋸開了。他豁然開朗,這才明白,巴赫的這部作品是卡薩爾斯的初戀,是他的新娘,是他一生摯愛的情人,是屬於他的。他們誰也奪不走。小峰不再熱衷收集了。他想卡薩爾斯和無伴奏組曲的相遇可能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一見鍾情。從此,他相信了世上是有一見鍾情的,那是一種誰也說不清的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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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小做事就有板有眼。學鋼琴,她經過了嚴格的訓練。開始學琴時她還很小,媽媽說:女孩子會彈琴,長大就更有氣質。但是,那時候她還不知道什麽是氣質,隻知道學琴真辛苦。後來,她喜歡上了彈琴,想成天地彈啊彈啊。但這時候,爸爸又叮囑她:不要光彈琴耽誤了學習。她的學習很好,她也不是非要彈琴,隻是那個年紀她已經感到,人生很多時候很矛盾,就像李斯特的鋼琴曲。她不太敢彈李斯特。她覺得李斯特既複雜又矛盾。他的音樂是無以倫比的技術和毫無技術的混合。有時候,她甚至想彈李斯特就是在用鋼琴彈奏一種寂靜,用華麗渲染孤獨。她辦不到。她不喜歡李斯特。有時在清晨她愛彈一彈《童年即景》。但更多的時候,她在彈巴赫。她喜歡巴赫所有的曲子。巴赫令她崇拜,但同時感到親切。他的音樂裏什麽都有,就像是生命。
但是,她也喜歡一個叫Erik Satie的法國人的幾隻小曲子。 《Gymnopédies》,《Gnossiennes》,《Je te veux》。很多年以後,她才見到了Erik Satie的中文譯名:薩蒂。但是當年那個教她彈鋼琴的古怪的小老頭兒隻說,Erik Satie。而且說的是法文。老頭年輕時從法國留學回來,經常愛說些嘰裏咕嚕的法文,逗得小小的沈菲咯咯地笑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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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歡音樂,熱愛音樂,但並沒有學過樂理,也不會任何樂器,就像他讀書,他了解的名著大部分是讀的書評而不是原著,但他仍然會侃侃而談。他覺得這並沒有什麽。偉大的作品存在於談論而不是閱讀之中,如果一部書隻存在於他的閱讀之中,那麽這部書就太狹小了。偉大的書隻是一個概念,或者隱喻。
大學時,他開始自學吉他。學得並不用心,隻能撥出幾個簡單的和弦,但他覺得這就足夠了。他喜歡的是這種感覺。晚上一個人坐在花園,抱著一把木吉他,撥出幾個簡單的和弦,像抱著自己心愛的女人,並把她撥弄出了聲音。但女人是一件太複雜的樂器。大學裏,他談過一個女朋友,畢業前就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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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青春期,她一直在想世界將會怎樣消失。這樣的想法讓她很孤單,她的朋友不多。她喜歡星期天一個人在鬧市的商店裏逛,看五光十色的商品,試各種式樣的衣服,但並不一定要買。她已經知道美麗對於一個女人意味著什麽。每當走過街上的櫥窗,她的目光就會向著玻璃窗中的自己飄去。她喜歡一個人在川流不息的人海裏走,想像著茫茫人海中自己楚楚動人的美麗,想像著有一個人會看著這美麗在茫茫的人海中消失……
有時在店裏試穿上一條很靚的裙子,站在鏡子前,她能感覺到周圍男人女人們的目光。她也會鍾情地看著自己。在鏡子裏自己是那樣年輕、優美。她真想就這樣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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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學一年級的一天下午,她讀完了麥卡勒斯的《傷心咖啡館之歌》,“八月的下午,路上空空蕩蕩,塵土白的耀眼……”,讀著讀著她哭了。雖然已經上了大學,她還是那樣敏感,喜歡幻想。他也是在大學裏看的這本書,但他不喜歡。他更喜歡王小波、米勒、海明威,他崇拜極了托爾斯泰。有一次,讀餘華的《活著》,他流淚了。到後來又讀到他的《兄弟》,差點兒吐了。他想不通一個寫過《活著》的作家,怎麽會去想寫《兄弟》這樣的書。從此,他再也不看餘華寫的任何東西了。有一天,他看到一篇文章談論赫爾曼·麥爾維爾的《白鯨》。讀完之後,他立刻跑到圖書館,借了這本書。借這本書的人很少。上一次已經是很久以前了。晚上他躺在宿舍雙人床的下鋪,拉上簾子,擰開15瓦的台燈,翻開書,直接跳過了21頁的奇怪的《鯨魚一詞探源》。第一章,第一句話:叫我以實瑪利吧。他一下子被吸引了。但閱讀30分鍾之後,他覺得讀不下去了,又強忍著,讀了10分鍾,期間多次把後麵的書頁翻來翻去,最後把書扔到了一邊。於是,第二天找到了更多的評論文章。看完之後,合上雜誌說了一句話:這是一本偉大的小說。從此,經常對別人談論《白鯨》,談它的偉大之處,但從不說自己是硬著頭皮才看完了,一個開頭。那一次閱讀的確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在他整個青春時代自找的諸多痛苦中最微不足道的之一。那時他年輕,有著一股子狠勁頭兒,不怕孤獨,不怕沒滋沒味,也不怕痛苦。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可能他會害怕孤獨,害怕痛苦和衰老,他會沒有時間了。那時,他喜歡的是凱撒的名言:我來,我看,我征服。VENI-VIDI-VICI。這句話就貼在他的20歲的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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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挪威森林》是他倆幾乎同時買下的。那天,他在蘭大外的一個小書店裏無意間買下了一本;而她是特地去中關村的另一個小書店買下了同一批印刷的另一本。但是他是在她看第二遍時才開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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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倆都喜歡這部小說。他倆都喜歡這部小說的開篇;喜歡主人公和綠子走在草地上談論那口井;他倆都喜歡小說的結尾,喜歡那種旋轉的暈暈的感覺。他倆還不約而同地喜歡小說裏的一個細節,那是主人公回想起和木月騎摩托車遠行的記憶裏的一個片段:“秋風在耳邊呼嘯而過,我雙手死死摟住木月的夾克抬頭望天,恍惚覺得自己整個身體都要被卷上天空似的。”他看到這裏想起很久以前看過的一部電影,那是侯孝賢的《最好的時光》。電影寫了一個三生三世的愛情故事。裏麵有一個鏡頭就是這樣的:張震騎著一輛重型摩托,舒淇坐在後麵緊緊抱住他,貼在他身的上。在高速路,他們一路飛馳,身邊的光變成影然後連成一片,化成噴氣機噴出的強勁的氣流。他們一身黑色緊身皮衣。張震一直目視前方,不知道背後的舒淇一直在向後看。他那時想她在看什麽?他也不知道。而她沒有看過《最好的時光》。她讀到這裏時,想到了他。幻想中他正騎著一台鈴木帶著她在高速路上飛馳!她就是那樣死死地抱住他,好像他就是一台機車,她死死地抱住了這台機車,好像機車更可靠,好像她就要和機車一起融化在氣流裏。車開到極速,耳邊所有的聲音都變成毫無意義的轟鳴,她想到了夏天死亡的鳴蟬,而風把她的長發拉直了,她趴在他的背上一直向後看,但不知道自己想看到什麽,轉彎時,他們傾斜得就快要貼到地上了,就要失控,就要飛出去了,也就是說,就要一起,死掉了……她想,她真應該和他一起死掉,如果那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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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三年級的暑假,她第一次出國,和媽媽來到了紐約。在那裏她用英語和美國人交流,既有些緊張又很過癮。媽媽一直跟在她的身邊,好像不放心似的,這讓她心裏有了一點點小小的遺憾。她愛媽媽,但好想能一個人走在一座陌生的城市裏,尤其是紐約而不是巴黎。如果那樣,她現在就可以一個人站在時代廣場上,一動也不動,任無數的陌生人從她身邊走過,那種感覺有多麽美妙。站在時代廣場想到這些時,她抬起了頭看見了對麵高樓上巨大的林肯轎車的廣告。晚上她和媽媽在百老匯看《歌劇魅影》。就在演出開始不久演員唱起“Little Lotte”時,媽媽睡著了,她卻完完全全被吸引住。當演員唱到“All I Ask of You”的時候,她感動得淚水在眼圈裏打轉,扭頭看媽媽才發現媽媽睡著了。和她跑了一天,媽媽現在累了。但她一點兒也不累。在回來的航班上,晚餐時她擅自向空姐要了一杯紅酒。媽媽小聲對她說:可不要喝醉了。她吐了吐舌頭。喝著紅酒,她想畢業後一定要來美國在紐約讀研究生。這麽多年了,她想做的事情一定會做成。她那時還不知道命運總是在一定的時候才會讓人們了解到他的難以捉摸的怪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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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來到曼哈頓第53街紐約當代藝術館(MoMA,Museum of Modern Art),媽媽說她不進去了,看不懂也沒意思。這倒正合了她的心意。於是她一個人走進了展館,沒有往裏走卻徑直來到服務台問梵•高的《星夜》在哪?服務員禮貌地告訴她,她很幸運。《星夜》今天展出,在四樓。她這才知道並不是每天都能看到梵•高的《星夜》的。MoMA,就像是一場夢。在一個牆角的白牆上她看到了一幅幻燈,純黑色的背景上隻有兩、三枝白色的蘆葦,那蘆葦顯得特別的潔白,好像在搖曳,但回憶時,又似乎一動不動。她在那裏站了很久,可能就是想看到它們動一下,但又好像它們一直在動,而她是在等那些蘆葦靜止住。那時,MoMA就消失了。有一間房子裏打著各種奇怪的燈光,你進去就看見自己的影子混到了作品裏。還有一個錄像,田野上站著上身赤裸留長發的男人,正在轉一隻鐵蒺藜圍成的圓圈。圓圈上帶尖的鐵刺兒紮進肉裏,漸漸的他的腰腹部出現了一個血淋淋的圓。但那個男人麵無表情一直在轉著。錄像沒有聲音,周而複始在播放。看這個作品的人大都看兩眼就皺著眉頭趕快離開,仿佛鐵刺兒是紮在了自己的肉裏。但她卻專注地看了很久。那天她還看到了安迪·沃霍爾的《金色的瑪麗蓮夢露》,畢加索的表情一點也不快樂的《快樂的女人》,杜尚的就叫《自行車輪子》的一個自行車輪子,還有莫奈的《睡蓮》,在達利的《記憶的永恒》前,她感覺自己不行了,好像她的身體是被熱氣蒸熟的麥芽糖軟軟地要塌下來了。她還看到一張用點堆積出來的人的頭像;一麵疲憊的美國國旗;有一片白色吸引了她,走近看時那是畫在一個白色的正方形上的另一個白色的正方形,介紹上寫:Kazimir Malevich,《Suprematist Composition,White on White》。這幅畫給了她一種異常純潔的感情。有許許多多的畫、照片、裝置、錄像,都是她一生中第一次遇到的,似乎無窮無盡,在光怪陸離的空間裏,她漸漸變得迷迷糊糊的。就這樣,最後她來到了梵·高的那幅《星夜》前。12歲時的一天,她在一本畫冊中第一次看到了它,然後,很多個夜晚她都夢到過這樣的星空。以至於後來,她就漸漸搞不清自己是在夢中看到了這幅畫,還是在一本畫冊裏發現了自己的夢。現在她終於站在了自己的夢的麵前。100年前,一個荷蘭的男人在法國畫下了她的夢,然後,那個男人自殺了。現在她從北京來到紐約,離它如此之近,她都能看清畫麵上的那些短促的筆觸、微微凸起的彩色的小點。是啊,從12歲見到它之後,她就一直夢想著這一天,現在她來了。但當她看到它時,她哭了。因為,她從來沒有想到,這幅畫竟然這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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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回到北京時,他正坐在維珍飛往倫敦的航班上。研究生畢業了,他要去英國倫敦攻讀博士。在飛機上他想起很多事情。大學畢業最後的那些日子,留言,合影,喝酒,一次次大醉,然後嘔吐,當送別同宿舍第一個離開的室友時,小夥子們坐在火車站的站台上哭了;研究生畢業時,沒有人再要留言了,他們合影,確認已經留下了聯係地址,手機,電子郵箱,一次次叮囑保持聯係,還是喝了很多酒,高談闊論說著他們的雄心壯誌,有人想做官,有人想發財,有人想取得學術上的突破,然後是苟富貴無相忘,然後是傷感,越來越多的牢騷,最後還是女人。但他沒有醉。他覺得很多事情都變了,有些東西他已經永遠地失去了。喝完酒回來,一個人坐在學校的操場上。那時,他真想有一個女孩,此刻就坐在他的身邊。因為,大西北的夜晚,月亮是那麽的明亮,美的令人心碎。
他想著就在不久前父母把他一直送到機場的那一幕。在機場大廳,他突然覺得的父母已經老了,周圍盡是一些年輕人。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知識分子。當他出生的時候,爸爸已經45歲了。時光快得殘忍。分別之際,爸爸還像他小的時候那樣鼓勵他:要努力,幹出點成績來!而媽媽則不停地嘮叨:別太累了,照顧好自己,別讓家裏擔心。然後又說:要盡快找個女朋友,你已經不小了。爸爸這時插話:早點要個孩子!媽媽在旁邊說:你爸成天就想抱個孫子呢。過關時,他最後轉過身,父母還遠遠地站在人群中。他揮揮手轉身走了,知道爸爸媽媽仍然在看著他。但他已經無法再走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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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時,他也要了一杯紅酒。當飛機離開中國飛向倫敦的時候,他想博士畢業之後,他要去美國。那樣他就有機會一個人開車橫穿美國,黃石、大峽穀、還有中西部的小鎮。他想在黃石看日落。這幾年一放假他就一個人打起背包去西部那些荒涼的地方。曾經無數次看到大西北的落日。在黃昏,那裏的太陽是巨大而渾圓地落下去的,有時風吹動白草,有時沒有風也沒有草,隻有一片黃沙,時間仿佛蒸發了。在一些夜晚的夢裏,他曾經看見火紅火紅的太陽,極大極冷,就從天空中垂直地墜落下去。他想,那太陽就要熄滅了,它正在變成一顆碩大而空洞的紅巨星。他還想去底特律,看看底特律的衰敗。在一篇文章中他讀到:100年前底特律是世界汽車中心和音樂之都。城市因連接聖克萊爾湖和伊利湖的底特律河而得名,它源自法語“Rivière du Détroit”,River of the Strait,海峽之河。那時,它被稱為“美國的巴黎”。人們從紐約、從芝加哥、從波士頓、從加州趕往底特律。在當時,底特律就意味著財富、繁華和工作。而現在,這個城市徹底地敗落了。繁華散盡。走在底特律市區的街上,應該有一種暴風驟雨後的寧靜吧。那裏的落日是值得一看的。還要開車去看看加州和拉斯維加斯,對,還有紐約。有那麽多耳熟能詳的名字:布朗克斯、布魯克林、曼哈頓、皇後區、斯丹登島、還有長島。他想要到第五大道走一走,去看看世貿大廈、帝國大廈、克萊斯勒大廈、洛克菲勒中心、中央車站、聯合國總部,當然還有時代廣場、百老匯、自由女神像、布魯克林大橋、和中央公園,還要去紐約的博物館。紐約有那麽多博物館。古根海姆現代藝術博物館,愛麗絲島移民博物館,美國移動影像博物館,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紐約曆史學會……。大都會藝術博物館裏有那麽多好東西,一輩子也看不完。當然了,當然了,還要去紐約當代藝術館。那裏有那麽多現代藝術家的作品:塞尚、馬奈、莫奈、馬蒂斯、畢加索、達利、馬列維奇、杜尚、蒙德裏安、波洛克、辛迪、霍普、沃霍爾,而最重要的是,那裏還有一幅,梵·高的《星夜》。那是他最喜歡的一幅畫。有多少次在夢裏曾經看到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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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之後,她大學畢業了。陰差陽錯,這一次她沒有去美國,而是坐著維珍公司的班機飛向了倫敦。為什麽是倫敦,不是紐約或者巴黎?對呀,巴黎好啊!那裏是所有女孩子的夢想之地,浪漫之城。所有浪漫的故事都應該發生在巴黎,但是她來到了倫敦。那裏的英語正規而刻板,就像英國人,像英國人的日常生活。那裏是狄更斯筆下的陰鬱潮濕的霧都,從海上吹來的風裏帶著氯化鈉的分子。有誰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麽?又有誰能理解過去都已經發生過的事情?她仍然想去美國。她想研究生畢業之後,自己還是要去紐約的。到了倫敦,她就早早睡下。無論如何,這裏有很多地方可以去逛的。她是一個喜歡漫遊在大都市裏的小女孩。她的漫遊,缺乏目的,有些任性,像是一種迷失。而倫敦無疑是正確的地方。因為,倫敦就是一座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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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一隻小馬駒似的在成都的街巷裏跑時,他已經騎著自行車在北京的市區從東城到西城;初中時她第一次對著鏡子,偷偷地塗媽媽的口紅;那時候他已經在生日收到了爸爸送給他的剃須刀;當她開始仔細端詳鏡子發現了自己的美麗和這美麗對於女人的意義時,他在高中開始不愛洗澡不愛換衣服,他要做一個男人了;後來她來了北京,他去了蘭州;在大學第一個暑假裏她應該回成都但她沒有回成都,而是一個人徜徉在人流如織的王府井,就在那裏下午兩點整時在熙熙攘攘的嘈雜聲中,她突然聽到了從百貨大樓的頂樓上傳來了用大鍾敲出的一支樂曲,鍾聲悠揚,恍如隔世;而那個夏天他應該回北京卻去了成都,他吃到了成都街頭的麻辣燙,然後在三星堆看見了那些神秘的青銅器,造型奇異的人、黃金麵具、神樹、神鳥和各種帶著咒語的法器,震驚得目瞪口呆,晚上他夢見自己來到遠古的部落,那裏的男人長的都像那些青銅雕像,他們的眼睛凸出呈圓柱狀,像是眼窩裏插進了兩個啤酒瓶,在他們身後站著一個幹枯的男人,帶著神秘的麵具,那麵具是用純金打造的,他身體瘦長兩腿極細,但雙手巨大有力,握著一隻青銅的太陽輪,在他麵前的祭壇上躺著一個女孩子,他想她就要用於祭祀而死掉了;在那個暑假,有一天她走在北京的大街上,天突然暗了下來,接著刮起大風卷起鋪天蓋地的黃色的沙塵,她想起了很久以前聽到的一個新聞:國家考古隊去西域考察,有一天一個男人自己走出去,然後刮起風沙,人們就再也沒有找到那個男人,在那天晚上,她也做了一個夢:夢裏她來到了蘭州,走在蘭州的街頭突然所有的行人都停住站在原地,然後向她轉過身來,她看見了一張張陌生的臉孔毫無表情一起向著她的身後望去,她停住腳步,正在想是否也要回頭去看看自己的身後,就在這時從遠處天邊刮起了一陣昏黑的風,天空隨著變暗,然後大風卷著漫天的沙塵吹過來,漸漸把城市一層一層地掩蓋了,那些行人站在街頭都變成了柱子一樣的化石,每一個人的眼睛都沒有瞳孔,在風沙迷漫中她看見那個失蹤的男人從遠方向著自己走來了,現在,他和她是這座城市裏唯一的生者;在那個夏天結束的時候他回到了蘭大,她繼續在清華;然後她去了紐約,他回到了北京;等她從紐約飛回北京時,他從北京飛向了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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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她也來到了倫敦,睡在倫敦王爾德街的一座公寓的小房間裏,而他還在實驗室工作。已經很晚,實驗室隻剩下他一個人,在他辦公桌上的電腦裏這時正播放著巴赫的《大提琴無伴奏組曲》,那時,他們還相距著幾公裏。直到兩個月後,在學校中國學生舉辦的一次迎新晚會上,他和她終於相遇。那年,他27歲,她22歲,他們因為偶然坐在了一起,相隔不超過50厘米。她安靜地坐著,他不時地輕聲咳嗽,他們都有些緊張,都注意到了對方,但他們不知道彼此走過的路,他們都覺得此時他們相隔的十分遙遠。那一刻,他們
一見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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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名字叫顧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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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看。
爭取
能
看
完
那個龐勒維猜想沒看明白。人與人之間的相遇和錯過,之間的振蕩?
懷著夢想的男孩女孩們。吳敏,夏雨,沈菲,顧小鋒,相遇和錯過好多回,我己暈了。孤獨的是誰。。。
沒見過這樣說故事的。有意思。
其實寫文革是最容易讓人流淚了。你隨便找些文革的回憶錄來改改,就能讓人感動流淚。但是,這是不夠的,遠遠不夠的。我覺得應該有一些,更有力量,更讓人感慨和沉思的東西。一部好的小說有時讓人落淚,但不是為了讓人痛哭流涕。
如果你看我的小說痛哭流涕,我就痛哭流涕。、、、、、、
很高興你開始看《失去愛》,這是一部不太同於尋常的小說。前麵中間和後麵都不太一樣。希望你能看完。
餘華其實和張藝謀有些像,都是有很重匠心的藝術家,一個勁的想打動觀眾,讓觀眾嘩嘩流淚。但張華麗,餘輕靈,所以,餘的匠心更不意察覺。但一旦他想一種大氣的小說,如兄弟,就顯得力不從心了。
同意你的觀點,兄弟的淚,是荒誕的眼淚。
但我覺得(兄弟)很好:一把荒唐淚。
我在《巴爾的摩下午5點30分》寫過:
有時候,大徹大悟也是一種無奈。
這麽想的人應該比較快樂,少煩惱。 學習了。
上帝也不知道。
沒有擁有的都是不值得擁有的。
在那個年紀應該有些高大上的東西吧。
於是所有的相遇都是極其偶然的浪漫。而所有的錯過都因為我們無從知道而無可惋惜。這樣想,人生就隻剩下心滿意足了。:)
這一章對於我這種缺乏藝術細胞的人來說相當高大上。景仰一下。
繼續期待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