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曆史時,我們往往苦惱於有太多的愛恨情仇糾纏其中。正相反的是,考古挖出來的石頭都是冷冰冰,似乎不能告訴我們古人的思想和感情。即使發現一些畫像和雕像,也沒法確定究竟是為了藝術還是為了巫術,形而上還是為了形而下。事情總有例外。當有一天,石頭發瘋發燙起來,我們就開始理解古人了。
石器從開始,就主要是采用比較堅硬的品種製作。燧石、水晶、石英脈都是最常見的。應為它們硬度高還容易打出鋒利的刃口。一度衡量石器技術水平的標準之一,就是看在單位石頭上,打出的鋒刃長度多寡。到新石器時代,磨製工藝讓可用的石料選材更廣,以至於有用頁岩(硬度很低)製作的石鏟。主要是容易加工,加上耕作黃土特性比較疏鬆,夠用了。總之,一切考慮都是為了使用。直到有一天,我們的祖先迷上了“玉”。什麽是玉?到後來,玉的品種和來源太多,隻得寬泛地定義為“玉,石之美者”。
我國考古出土的年代最早的真玉製品:興隆窪玉玦,距今約8000年。
各種玉石,打磨光亮後,的確要比普通的石頭搶眼一些。但玉石,確實不是做工具的料。中國史前古玉主體,是透閃石和陽起石兩種角閃石類礦物。這類礦物是由於地下岩漿侵入白雲岩或砂岩地層,經高溫作用和離子交換過程形成的。所以化學成分和結構差異較大。即使在同一地點和同一礦坑中,由於和岩漿的接觸關係不一樣,成份和質地都不一樣。這類礦物敲打不出鋒利的邊緣,不能做刮削器。同時硬度也較燧石石英低,不值得做砍砸器。玉石理論上說可以達到摩氏6.0-6.5的硬度,實際上要更低。石英是摩氏硬度7.0的標準比照礦物,我們平時用的鈉玻璃大約是6.5,都比玉石堅硬。不信你可以拿你家的祖傳寶玉在窗玻璃上劃劃試試---當然責任請自負。輝石類的如“翡翠”礦石倒是可以達到6.5。可是當時人根本不用,因為沒法加工。
左邊是石斧石鏟石鉞,右邊是玉斧玉鏟玉鉞。
不適合做工具,但是先人們還是做了,精心地做了。而出土的這些玉器中,不論是工具形狀還是兵器,都沒有實際使用過的痕跡。也是,這麽珍貴的東西,怎麽能拿去砍砸呢?出土玉器以五千年前左右為最盛。那時候沒有金屬工具。主要玉加工工具為“解玉砂”,就是石英砂。要在玉上開個洞,需先鑽個小孔,讓後用獸皮割搓成細弦,沾上解玉砂來回拖拉切割。或者用竹筒做成鑽,同樣沾上解玉砂轉動。這樣的工藝,在一個十五厘米高的玉琮中掏個圓洞,估計就需要一年以上的時間。雕刻打磨,都是慢工出細活。一件玉器,需要的人力勞動量是驚人的。
既然沒用,為何費老鼻子神要把玉琢成工具模樣,古人瘋了不成?是的,他們打了二百五十萬年石頭,終於“形而上”了。玉器是通過誇張性的炫耀來取得精神上的優勢。你我都有一把鏟子,你的石頭鏟子沒有我的玉鏟子美麗貴重,就證明我高你一等。這沒用的石頭,成了身份的象征。成了一種權力證明,資格證書。“禹會諸侯於會稽,執玉帛者萬國。”見到沒?沒有玉,你就沒有資格參加政治協商會,也不配稱個“國”。
這些玉製的工具都很笨重,從幾斤到十幾斤都有。絕對不能掛在身上,會把自己砸傷了的。還得成天舉著別人才能看見,好累。後來就開始出現了專門製作的佩件。在有“國”之前,玉是部落首領和巫師的標誌。對於有身份的人來說,玉就是掛在身上的劍橋牛津大學的畢業證書。紅山文化中有一套佩戴在身上的“學位”體係:其中“本科文憑”玉豬龍出土存量超過一百個,在大小和形製上高度一致,可以看出專業化和標準化的生產水平。
紅山巫師學院畢業證書。從左至右:博士-碩士-本科-高中-初中-小學。
玉石是很漂亮,但漂亮絕不是它們成為象征物的主要原因。恐怕還是因為珍稀程度和加工的難度和勞動量決定的。五千年前,我國的玉文化是沿東部海岸從北到南分布,主要是紅山、大汶口和良渚文化。恰恰這些地方玉礦很少。而在多產玉礦的西部玉文化並不發達。在良渚反山遺址12號墓中,出土了700 多塊玉。是所有史前考古中出土玉器最多的。下一次再出土這麽多玉要等到兩千年後的商代婦好墓。反山一次發掘了11座墓,出土近五千件玉。我在網上找不到一張反山12號墓的出土現場全景照片,隻有一張示手繪意圖。可能這墓是70年代挖的,第一個出玉的墓,很意外。當天又下雨。隻好用略遜一籌的23號墓的照片示意一下盛況,想象在這些玉璧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堆玉鉞玉琮等大家夥。
左邊是反山M12出土遺物示意圖,90%都是玉。右圖是M23出土時的照片。
反山12號墓裏是玉鉞玉琮玉璧俱全,體現了集神權、軍權和財權於一身的大權獨攬。還出土了迄今為止最大的“玉琮王”和最精美的帶有Logo(神符)的大玉鉞(見上麵玉鉞圖)。而且,這是所有反山墓中唯一葬器都是真玉(透閃石)的墓,這也是我們知道古人能夠識別“真玉”的證據。其它墓中都雜有一些“彩石玉”。真是等級分明。將這麽多勞力財力投入到沒有實用的玉器製造,明知不是“真玉”,還投入同樣的勞動去雕琢,這已經超出“虛榮心”了。
埋在反山或瑤山這些人工大土堆上的,都是貴族。每個墓裏都陪葬幾百件玉器。在一個人類期望壽命隻有三十歲的時代,這些墓裏埋的玉,需要多少專業工匠,經年累月的勞作?那些大型玉琮玉鉞,一個熟練的工匠一輩子也隻能完成一兩件。將這麽多勞動浪費在玉上,又一起埋到墓裏,好讓後人再從頭浪費起。是何種炫耀和威壓,從而在精神上摧毀別人的平等意識。這種殉葬,其實和人殉是一樣的原理,也為直接用人殉打下了基礎。這些文明的滅絕,也是不該意外的事。有人說是因為古人認為死人用過的東西不祥,不能再用,必須埋掉。但是在黃帝的老家鑄鼎原西坡遺址中,一個四、五歲的小孩墓裏出土了三件玉鉞,是西坡遺址中出土玉鉞最多的墓。顯然不能用這小孩一輩子已經用過了這麽多玉鉞來解釋。
隨著進入青銅時代,玉作為禮器逐漸被金屬器代替。根據二裏頭出土的全套玉製武器的形製,推測夏代玉器主要作為王室儀仗使用。在商代,禮器還是玉銅並重。而且商代對玉的應用,開始滲透到王室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麵。婦好墓出土的玉器品種之多,前所未聞。周代的玉主要作佩件“以別尊卑”,但有更多品種的專門製作的“葬玉”。到兩周,盡管重要禮器已經以青銅為主,但對玉的使用和控製更嚴格。由於記載較多,讓後人能總結出周代的用玉製度。
當年夏禹開會用玉做入場券,現在依然保留。有一件西周銅器衛盉,上麵的銘文記載了一個故事。一個大貴族矩伯,要回王室參加年度祭祖,但沒有按禮製應該貢納的玉器。就接受了“弼馬溫”(周代管理馬匹和皮具的官)裘衛好意進獻的一片玉璋。事後衛發來了賬單,要求償付靠近京畿的八百畝良田。矩伯大怒,這是赤裸裸地訛詐!拒付並怒斥衛。衛當然有困難找政府,上訴。執政官判決下來:黃金有價玉無價,矩伯你就照單付了吧。為了慶祝和紀念這筆橫財,衛就鑄了這7.1公斤的酒器。
衛盉 衛盉銘文拓片 玉璋
當然這還不是最過分的。大家知道那個“傳國玉璽”,有多少陰謀和人頭相牽連?它的前身是和氏璧,據說是秦王願用十五座城相交換的東西。再前身,就是塊石頭:
楚卞和往楚山,見石中有璞玉,抱獻楚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怪其詐,刖其左足。曆王卒,子武王立,和又獻之。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又怪其詐,刖其右足。武王卒,子文王立,和欲獻,恐王見害,乃抱其璞哭三日夜,淚盡繼之以血。。。
為一塊石頭,至於嗎?卞和為什麽不自己留著玩或琢開來?還是身份問題。按周製,平民私自加工和擁有玉是要掉腦袋的。後來的所謂君子無故玉不離身,是因為有玉就是君子還是有身份才能戴玉,搞反了。禮崩樂壞之後平民也能戴玉,儒家就立刻趕時髦裝土豪,為此還編出一套“玉德”理論。從此玉的神話一直流傳,到今天我們除了維持一些如玉的成份和硬度等秘密外,最大的含糊其辭就是玉的儲量。
透閃石和陽起石,地質上的可開采儲量,相對於人類需求來說是無限的。世界各地,特別是中南美洲有大量的礦床,開出來為地球上每戶人家做馬桶鋪地磚什麽的,綽綽有餘。但誰都不去開發,因為真沒什麽實用價值。一旦大批開采,價格就會賤如糞土。為了維持這個“珍稀”的傳說,中國人搞出了種種花樣。比如,一定要是某個“老坑”的才好。或者是山上的礦不算,一定要零碎掉下來的,還要在河裏滾了幾百裏的才算。等等。
中國人對玉的狂熱,被利益階層小心地維護著,不讓大眾降溫。地質學界不發表儲藏消息,忙著賣礦石。考古學界發無數論文,胡猜什麽玉料來源的千古之謎,也不把樣品送到實驗室裏去做化學分析。1960年岫岩玉礦發現一塊重260噸的大玉石(後來又出了一塊6萬噸的,但都是蛇紋石,一種最軟的玉),時任總理的周恩來親自指示:“這是稀世國寶,不可多得。一定要保護好玉石王。。。”。到二十一世紀,溫家寶總理的太太,還壟斷著這些把石頭當作寶貝賣的國家生意。
啥,石器時代已經都過去啦?俺們咋不知道咧。。。。。。俄也沒聽說。
人類,用了近三百萬年石頭,今天還在用得好好地。為什麽在我們這片土地上,到了這個漫長的“石器時代”的末期,對“玉”這一種無用的石頭品種發了狂呢?而且一瘋八千年!正式因為這種現象,考古學界有一種呼聲,要在中國的石器文化和青銅文化之間,加上一個“玉器文化”時期。看來我們要反思的是“文化”。
文化是什麽呢?我們的祖先,打獵動物來吃,不算有文化。但打獵之前,先要把動物的圖形畫在洞壁上,圍著又唱又跳拿箭頭去戳,那就是有文化了。燒個泥巴做容器,未必有文化。但是在陶器上畫畫壓上印紋,就算文化了。追上女人就摁倒,不算文化。媒妁聘禮,坐花轎拜天地,就算文化了。所以,文化就是並不參與實際生產過程的,與基本生存無關的,多餘出來的東西。如果要顯得文化,那就一定要找沒有用處的東西。玉正是石頭中不適合作工具的無用之物。老子說:當其無,有其用。玉正是因為沒有實際用途,才有文化上的用處。
人類走出非洲,基因中並不帶著“玉”的堿基對。八千年相對於人類曆史雖短,但對於文明的曆史來說,太長了。文化並不能遺傳,它隨著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可為什麽我們對這種石頭的狂熱八千年都沒有變?人類一開始文化,石頭就瘋掉了!若石頭不會發瘋,那就是人瘋掉了。我們究竟從祖先那裏繼承了什麽?DNA也變異了,文化也無數變了,貴族都消亡了,隻有這一股瘋狂勁沒有變。至今我們還在自欺或欺人,認為擁有和佩戴一塊無用的石頭,就真的成了“貴族”,或起碼在“道德”上就高人一等?看來證明我們是共同祖先的後代,不依靠基因,也不需看文化,證據卻是這種一脈相承的“瘋狂”。
三百萬年過去,彈指一揮間。曆史學家告訴我們,石器時代,已經結束了,而且剛剛發生在幾千年前。人類號稱有哺乳動物中最好的記憶力,可當我們去回想這段往事時,卻一片迷茫。仿佛根本沒有存在過,也沒覺得變化過。考古遺址也不能告訴我們,迷玉歲月,究竟是石器時代裏最後的輝煌,還是最後的瘋狂。我們不是依然在用石頭,同樣對“玉”崇拜麽?要說變化,也許我們會覺得今天比古人“文化”多了,還有了科學,應該比五千年前更理智。可我前幾天(7月16日)還看到一條新聞:《玉石質量下滑價格反漲:多為槍手高價攔標》。誰說我們現在不發瘋?誰說的:人類必然會瘋癲到這種地步,即不瘋癲也隻是另一種形式的瘋癲。
(下)
拜現代炒作手段之賜,對於玉的瘋狂是更上層樓了。有一玉手鐲,說是飄藍花老坑冰種翡翠,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