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話靠得住,母豬會上樹。人類對話語的不放心,由來已久。不自信的人會問:你知道我在說什麽嗎?自信的會反問:你確信你知道你正在說什麽?神叨叨的會說:主啊,饒恕他們,他們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麽。但語言哲學家來了,說:人類確實不知道自己正在說什麽。這下搞大了。前幾句還可能是交流和表達的問題;最後這句直接指向語言自身有問題了。
我們看看維特根斯坦是怎麽說的:
1.1 世界是一切實況之所是。 1.1 世界是事實的總和,而非事物的總和。
1.11 世界為事實所規定,為這些就是一切事實所規定。 1.12 因為事實的總和
...
說實話(這句需要重複三遍),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麽。當年維特根斯坦曾經被周圍人們“看怪物”的眼光壓迫得受不了,就跑到劍橋去找羅素,請他幫助鑒定一下,他到底是不是個白癡:“如果是,我就去開飛艇;如果不是,我就去做哲學家”。羅素就讓他隨便寫篇論文來看看。結果羅素說:說實話,他的論文我一個字都看不懂。但從第一句我就知道他是一個天才。二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讀到《邏輯哲學論》時,和今天一樣不是哲學家,但也是一個富有閱讀經驗的成年人了。說實話,從第一句開始,我就意識到這些我可能一輩子也不會懂了。不過我有豐富的經驗對付讀不懂,還能幹什麽呢?繼續往下讀唄,也許冷不丁會冒出一兩句能懂得。即使到最後什麽也沒冒出來,起碼我讀完了一本書麽,算一個成就。
後來維特根斯坦拿他的論文《邏輯哲學論》到劍橋申請博士學位,答辯主持人是羅素和摩爾,隨便聊了聊之後,羅素提問說,維特根斯坦一會說關於哲學沒有什麽可說的,一會又說能夠有絕對真理,這是矛盾。維特根斯坦拍著他們的肩膀說:“別急,你們永遠也搞不懂這一點的”。結果他順利拿到了博士,理解啊,理解萬歲。語言真是有意思。地球人都知道羅素跟我情況不一樣,但我們麵對同一個東西,有幸共享同一個詞“不懂”。有趣的是,他們說不懂時,感覺是某種程度的痛苦,而我卻為同一個詞享受到絲絲“邪惡的快感”。
光陰虛度,今天來看這幾句話。似曾相識。記憶真是奇怪,凡是能讀懂的,基本全被我忽略過去了。不懂的,倒是零零落落記住了幾句。更奇怪的是,我現在覺得能夠懂一些了。也許是因為這些年間雜雜拉拉看了些二手三手貨的緣故。不過,我為像這樣讀懂而悲哀,因為我懷疑如此這般,其實意味著永遠失去真正理解維特根斯坦的可能了。好吧,算我不知道正在說什麽。來看看為什麽說人話靠不住。
如果要選一句話,作為語言哲學正式出場的號角,則非弗雷格的這一句莫屬:“詞隻有在完整的句子裏才有意義”。先有詞還是先有句子,這是又一個千年“雞和蛋”的問題。甚至,這裏“意義”究竟指什麽,我們都不能確定。但這句話卻“意義”清楚。如果說索緒爾那裏隻是廣泛地說“詞”隻有在語言體係中才有意義的話,弗雷格這句話就很具體了。第一次明確地把語言的精度,或語言的有效性底線定在句子層麵。傳統哲學特別是形而上學去和語詞(哲學上用來表示最小語言單位,我們就用詞代替)較勁,注定是徒勞。語言哲學的大佬們經常一個靠反對另一個而登場,但這根底線,從來沒被撼動過。
但是要說“詞”是沒有意義的,實際很難講通。句子是由詞組成的。詞中名詞占壓倒多數。名詞傳統上分為“專名”和“通名”兩類。專名就是人和物的名字,如“老子”,“函穀關”等,是最簡單的詞。“通名”如“人”,“驢”是一類物的名字,“通名”一般形成概念。“通名”有意義較少有爭議。因為概念都有內涵和外延,內涵就是“通名”的意義。最早認為專名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專名一頭是詞,另一頭就是所指對象。外延確定,所以不需要有內涵。專名天然成為分析的起點。可是,就是這個號稱最簡單的東西,讓語言學家和哲學家們繞了進去,至今還沒繞出來。
專名最大的麻煩,就在於“有”還是“沒有”意義。文革中,我們都知道,毛主席就是毛澤東,沒別人能用。這兩個“專名”指向同一個對象。但全國人民都知道,在說“毛主席”還是“毛澤東”,太大不一樣了。明明同指一個對象,這其中不一樣的會是什麽呢?羅素說,麻煩在於“專名”有描述性,很多都是縮略的描述語。比如一提到老子,有人就說老子就是老聃,那個孔子的師傅;另一些人認為老子隻是《道德經》作者,不是老聃;有人認為他是作黑白陰陽魚的畫家,還有人直接就想到太上老君。這下,不單有太多的意義,而且還是分歧的,特別是好像沒有人能夠掌握全部。
既然說到這裏,是不是單獨的詞詞義不定多變,要到句子中加以約束和限製,從而我們才能認定其意義呢?不幸這個認識看來是不著邊際。早期語言哲學的一幫邏輯狂們,做夢都想把語言(句子)表達成一種函式,把概念帶入,就得出一個值(意義)來。專名本來是想作為常項的,如果專名意義不定,這下一邊全是自變元,就沒法得出定值了。羅素和早期的維特根斯坦不信這個邪,總覺得可以做點什麽。
這個專名意義的問題之所以讓人這麽痛苦,在於這裏麵牽涉到一個語言哲學的基本問題:語言和現實之間的關係。早期語言哲學家們,都是不錯的科學家,出色的數學家。在他們看來,外部客觀世界的存在是一個無可動搖的事實。所以他們從來不談論“本體論”。但不談論不代表他們沒有本體論。一方麵,他們明確了語言是一個自足的體係,另一方麵,反映和談論現實世界,是語言的主要用途。語言的世界和現實世界是怎樣聯係和交流的呢?最可能直接發生交流的地方,就在專名。
羅素設想的是,語言世界和現實世界可能沿著一條邊線相接。要找到這條邊線,就需要找到“邏輯原子”,邏輯原子可以理解為這樣一些專名,它們隻指向簡單的事物個體,不再包含任何描述性。他的方法是萊布尼茨式的。“老子”這個專名具有描述性,是因為這個對象不夠單純。要繼續分下去。我們說到老子會浮現他騎在青牛上,那就把他和牛分開;他是周的圖書館長,那就把官服扒掉;虯髯重瞳,拔掉挖掉。。。直道我們能夠放心地說“老子”不引起任何歧義。對象像物品一樣可以一直分到“原子”,我們語言中一一對應會有名稱。這種專名是真正的“邏輯專名”。早期維特根斯坦也是如此想法,所以他說:“實況之所是,即事實,是由原子事實組成的。”
那我們的語言中有這樣的“邏輯專名”嗎?羅素就開始尋找。上窮碧落下黃泉,總算給他逮著一個(兩個),就是“這”(或者還有“那”)。再多就沒有了。可是,很多人指出“這”根本不是個名詞。羅素也因此被同在劍橋任教的斯特勞森好一通奚落:把“這”作為唯一的真正“專名”,是一場邏輯上的災難。其實我覺得斯特勞森還是比較厚道。應該直說是一場“笑話”。因為我想留著災難這個詞,用邏輯去分析通名(概念)時,才會發生“災難”。而麵對那些超級概念:比如“高尚”和“德行”等等,結果就是直接“崩潰”。別指望我會舉個“超級”例子,即使平常說話見到此類詞,我都繞著走。
羅素對這個問題,並沒有像“改造數學”那樣直接去做,知難而退了。後麵人有接著做的,有另辟蹊徑的。卻都沒有什麽進展。但是,正是哲學家們的失敗,告訴了我們一狀真相:我們的語言和客觀世界,是不相連接的。羅素在這裏犯了一個本體論上的糊塗:他認為世界上的個體是一個一個獨立的,語言裏應有名稱一一對應。可實際上,世界之中並沒有扒得比光豬還光的老子,或已經完成剜肉剔骨的哪吒,等我們去命名。客觀世界總是交織在一起,連續並運動的。
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本性圖象論,也有這個問題,就是從某種程度上,認為“語言和世界對應”,隱含一種被動的反映。在這點上就背離了索緒爾德構造說。後期的維特根斯坦改變了想法,認為“語言的功能是對世界的反應而不是反映”。語言是人類依據對客觀世界的經驗,主動構造出來的試圖理解世界的一個人工體係。語言就是世界的邏輯形式(雖然分析起來不怎麽合乎邏輯)。語言固然摹畫世界,但其的出發點,不是去摹畫事物,而是摹畫事實之間的邏輯關係。世界是整體的,並不都像一個人一頭驢似的可以自然區分。而我們的命名,是跟據需要在很大的隨意程度上將事物區分開來。正是為了摹畫“孔子曾向老子問道”的事態,我們需要“老子”和“孔子”的名字,否則我們就盡可讓他們淹沒在無數的無名古人中。世界上有無數山峰並沒有名字,為了表達“華山在恒山的北邊”這個關係,我們需要從群山之中命名這兩座山。這才是我們理解:“詞隻有在完整的句子裏才有意義”一語的正確渠道。
盡管早期維特根斯坦還持有語言圖象論,但他的直覺是準確的:“世界是事實的總和,而非事物的總和。”就是因為他直覺到了語言不和事物直接聯係。他這裏所說的世界,是我們所思想和言說的世界,不是指外部客觀世界。語言隻能理解已經編織入語言體係的一些經驗事實,不能去探索實際事物。同樣,語言隻能在自身結構中理解事實,不可能無限精細分析下去。好像雪之所以是雪,全依賴雪花的結構。再分下去就不是雪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個好比喻。
維特根斯坦把他的書寫成一句一句格言模樣,與其說是本書,不如說隻是個目錄。他不準備告訴我們什麽,隻是給了些路標,希望讀者能按圖把他的思維過程再走一遍。這個任務,除了他自己世界上沒有第二個人能做到。他有他的哲學問題,而我沒有任何“問題”,除了閑得慌。所以我按我的理解總結如下:
我所說的想的世界,是語言的,也是對象(物)的。但哲學的世界隻能是語言的。對象本沒有任何“意義”,語言構造出名稱和概念,賦予了意義。意義就是邏輯關係,而邏輯關係是用語句來表達的。我們能談論的隻能是意義,但“名稱”誤導了我們,讓我們錯覺是在直接談論對象(事物)。
絕對同感!
謝謝果園,下一篇請你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謝謝yfz的點評。下麵是想說哲學的局限性。語言日常使用並沒有多少局限性。科學和一些人文學科(比如經濟)也離開日常語言越來越遠了。剩下哲學還在使用日常語言作思辨。如果用語言去支撐本體論,應該是非常局限的。
當然,我不想讓什麽思辨或哲學影響我一生,我寧願被酒啊茶啊等毀了一身,也更實在有意思一些。
問題是語言的局限就等於是哲學的局限嗎?或者說,哲學隻能是思辨的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如果認為哲學屬於思辨,那麽大多數這樣的人最後很可能成為“不可知論”的追隨者。最後認為哲學本身沒意義。維特根斯坦顯然比他們高明點,僅僅把思辨的東西當作路標。
佛陀告訴弟子們,他的話隻是指向月亮的手指。維特根斯坦僅知道手指是路標,不知道指向哪裏。哲學的本質是什麽?是整體論,或者本體論。這樣通達哲學本質的途徑就不可能是思辨與邏輯。那麽通達哲學本質的途徑是什麽呢?這是一個人生課題。這個答案也影響每個人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