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砸與反砸 -- 兼答林子丹小姐
(2005-09-04 05:52:19)
下一個
在說砸與反砸之前,先說一下我為什麽碼<<致命的溫柔>>,因為我的目的不在林小姐說的“無非兩種”當中。
碼這篇,隻是一種抒懷,有這麽一個故事,這麽一段情感曆程,現在已成過去,想把它碼出來,博我的TARGET讀者一笑。天天貼在原創,是因為每天還有一些人在看。我沒有什麽最低點擊率的要求,就算沒有一個人看,我還照碼不誤,因為我知道我的TARGET讀者會看:)
林小姐威脅說“我壓根不點你的貼,還告訴我網友們也這麽幹,就把你晾到那兒”。
這個聽上去象小女孩吵架一樣,很不好意思的說:)
我早已說了:碼字看字兩相情願,晾與被晾順其自然。
碼字的不要把碼字當作是對網人的一種恩惠,看字的也不必把看別人的字當作是對碼家的一種恩惠。一旦當作恩惠了,氣勢就不一樣了,說話就有自己是大恩人的口氣了:我看你的字,是瞧得起你,我說你兩句你還不聽?
這不都是兩相情願的事嗎,就如愛情一樣,你不愛他,不理他就是了。你愛了他,就不要把那當作一種恩惠。你當作一種恩惠,動輒說他應該知恩圖報,那就不平等了,愛情就不存在了。
有了這個前提,我想那些把看我的字當作在施恩於我的人,就不用再看我的字了。你也可以號召其他人不看我的字,你甚至可以號召我的TARGET讀者不看我的字。別人我沒話說,對我的TARGET讀者,我要說:GG,不看是你的損失:)
現在來談砸。
讀者為什麽砸,我不想談,因為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的東西我盡可能避免談,免得出洋相。實在要談,我一定會加一些限定詞,比如“可能”,“也許”,“就我所知”,“依我之愚見”等等,給自己留條後路。中國人講究“話不要說滿”“話不要說絕”,其實是一種最聰明的做法。
隻說說砸的方式。
一種是對故事人物的評價,這反映出讀者很投入,真正地關心人物命運。在評價故事人物的同時,我們在思考,在學習,在引以為戒。這可能是故事所能起到的最好的作用。對這類批評,我一向是歡迎的,有回貼為證。
另一 種是對故事中的FACTS的評價,比如說明州究竟有沒有大藥廠之類。其實這類評價已經無關緊要了,有還是沒有都不重要,因為是故事,故事是允許虛構的。當然讀者一定要砸,也未嚐不可,但應該先自己調查一下,沒時間調查就說得謙虛中肯一點,比如“據我所知,明州沒有大藥廠”。這樣就不會讓自己陷入一個尷尬的境地。
還有一種評價就是對寫作手法的評價,這個其實是應該用在那些稱得上文學的網文上的。在網上碼字的人,有一些是準備出版的,那麽對他們的文做一些文學評論是有好處的,可以幫助他們提高,以利出版。對那些隻在網上貼貼故事抒抒懷的人,真的是犯不上那麽認真。她羅唆,你就跳過;她不切題,你就不看;她平鋪直敘,你就不點開。犯得上對她的夢言囈語作文學式的評論嗎?文如其人,她就是個羅唆的人,你說了她羅唆,她保證改,但她明天照樣羅唆。
而且認為一段文字羅唆不羅唆完全是因人而異的,你認為羅唆的地方,別的人正在看得過癮;你認為寫得好的地方,別人正在痛罵,所謂眾口難調。所以碼手隻能是你說你的, 我碼我的。
更重要的是,網絡小說是連載的,一天一點,你說她遠離主題,可她還沒寫完,連她自己都不知道主題向何處行,評了又有什麽用呢?所以有關文章詳略是否得當,是否緊扣主題這一類的批評,最好留到連載結束後再做。
比如林小姐的<<兩顆心相距有多遠>>,剛開始的時候,我以為是講一對男女的兩顆心,所以看了幾集就覺得怎麽還沒扯到這對男女身上去?等到林小姐寫了編後語,才知道不是特指某一對男女的,而是泛指很多兩顆心的,就慶幸自己沒在文章完結之前就亂說一氣。
不管是砸的,還是反砸的,都要允許別人再砸回來,不能別人一反駁,就說別人在吵架,說別人態度不好。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不是砸家齊放,樓主禁聲。
既然要砸,就要爭取砸得有道理。如果砸得有漏洞,就要允許別人反駁。不能指望一磚就把別人砸啞,砸啞了的就是好同學,砸不啞的就是不謙虛。
砸磚的也好,反砸的也好,說話都要中肯,不要偏激,避免犯邏輯錯誤。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說無名文中的“我”是北美女人的典型代表。
這就是個典型的邏輯上的謬誤(FALLACY),叫做以偏概全。北美女人種種色色,一個人絕不可能代表所有北美女性。
這樣的邏輯錯誤,完全是一種常識了,就算自己看不出來,別人一指,就應該明白了,輕鬆地說一句,我以偏概全了,我改成“是我所見到的北美女人的典型代表”,就沒事了。但林小姐偏不,偏要扯到別處去,樓梯就越搭越長了。說到最後,居然說出那就是她的DEFAULT,要我好好記住,這就不是辯論了,我就沒興趣再回答了。
所以真正不讓人砸的是林小姐這樣的人,對自己太SURE,說話就不中肯,比較偏激絕對。
QUOTE 林小姐一段:
“比如有的貼字的想形容一個男的泛情,今天愛這個明天愛那個,就用了“朝三暮四”這個成語,還用“沾花惹草”來加重語氣。看字的眼明心亮,當場就說應該是“朝秦暮楚”和“拈花惹草”。”
其實“朝三暮四”和“朝秦暮楚”,都可以表達“善變”“用情不專”的意思,這個在字典上查查就知道了。“拈花惹草”可能比較正統一些,但“沾花惹草”也用得很廣,這個在網上搜搜就知道了。
語言是活的,合不合語法,用詞對不對,往往是個約定俗成的問題。比如葉公好龍的“葉”,從前是讀“SHE”的,但大家都讀“YE”,現在“YE”也是正確讀法了。沾花惹草有很多人用,已經是約定俗成,不算錯誤了。
但林小姐不知道這些,也不查一下,就“眼明心亮”地批評樓主錯了。樓主可能沒有反駁,表現出樓主有涵養,但林小姐的錯誤理解也就沒有得到糾正,林小姐隻到今天發貼,還以為自己是眼明心亮的。這就真的應了她那句:“你寫錯了我就在這兒看笑話不言聲兒”。
我讚成黃顏的做法,既然是半個學術之爭,就不必因為顧及自己的形像而不敢辯論,也不必怕失去讀者而不敢辯論。道理不辯不明,我隻是解釋,我不罵人,不發脾氣,也不攻擊對方,為什麽我不能反砸?就因為你看了我的貼,是我的恩人,我就該讓你的謬誤流傳?
我反砸,並不等於說我叫人住嘴,你可以再反砸。
看看林小姐的經典段落:
“可是有人聽見批評就反感:你說這坐著唱歌無法談共鳴,我偏說坐著就是共鳴得更好,下一回我出錢組個合唱團專門坐著唱。你是專家嗎?不是的話給我閉上嘴!你說我的人物不real,你井底的蛤蟆見過多大的天,real的人都叫你見完了?你沒見過的就不real了?也給我閉上嘴!”
這是批評嗎?這是對事實的歪曲。我沒有叫誰閉嘴。
第一砸是林小姐的:
“不過,坐著唱歌是沒法用共鳴的,因為氣息不通,這個描寫有失誤。”
我的回答是:
“你是不是科班出身?是就信你的,不是就信CAROL爸爸的:) ”
---我沒叫她閉嘴, 我隻是在問她,而且是笑著問她,因為我不懂唱歌,我不敢裝懂。
第二砸是NEXTDOOR的: “Jason sounds too unreal. ”
我的回貼是:
“你是這個壇子裏為數不多的一類: 隻要是自己沒見過的,一律不相信有存在的可能,並且以極其肯定的口氣說出來:)) 到更多的地方去走一走,去認識更多的人和事,你的世界不是整個世界:)”
--- 我也沒叫她閉嘴,而且我用幾個笑臉告訴她,隻是說笑。
對照林小姐的引用,可以看出林小姐的又一個致命傷:MISQUOTE,為避免偏激,我就不用TWIST這個詞了。
順便說一句,今天幾個匿名批評林小姐的貼子,她肯定要安在我頭上的,正如她以前把我批評她的兩個帖子安在黃顏身上並罵得他“狗血淋頭”一樣。黃顏一味忍讓,不跟她計較,實際上是害了她,使她變本加厲。
建議林小姐這次在發脾氣之前,先請斑竹查一下IP。
怪隻怪JJ寫得太好
讓戲如人生, 人生如戲的無法分清
才怒愛從心中來
所以有人在意
笑也好罵也罷
聽是一段交響樂吧
so called " too unreal ", I guess it is the same as" too good to be true"
but the person said this may really mean: how wonderful it would be if it is happenning to me,
all, including me ,is always looking forward for something looks unreal, right?
some are really unreal, and some are reasonable unreal
and that is the fun we will enjoy in this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