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把美國放回到了它生長的背景中,審視了它的各種原初觀念、成長線路及調整的痕跡。在人民與祖國、公民與國家、自我與民族精神、角色與做人的多重關係中來看什麽是美國人的特性:
率真——同歐洲人比,美國人直率;同亞洲人比,美國人真誠。
自立——同歐洲人比,美國人自強;同亞洲人比,美國人自主。
務實——同歐洲人比,美國人實效;同亞洲人比,美國人實際。
樂助——同歐洲人比,美國人寬容;同亞洲人比,美國人開闊。
其次從經濟、政治、文化的等多種關係上分析美國社會有什麽不同:
美國經濟注重的核心是勞動,培養的是自強;
美國政治注重的核心是權利,培養的是自治;
美國文化注重的核心是信仰,培養的是自覺。
美國的最大最深的不同在於它獨特的社會理念:
一方麵通過“不可剝奪性”,保障了每個人的應有屬性,即自然祖國性、社會平權性、自我信仰性,不管這些屬性來自於上帝,還是來自於魔鬼,隻要不違反法律,不破壞道德,都是個人的生活權利,都會讓他們自由地實現、自願地展示、自覺地發揮;
另一方麵又通過自由、自願、自覺的“自主性”升華了他們的責任性、義務性、公益性。
在中美之間,最大的差異則是如何融洽這兩個方麵,協調扮演角色與做人之間的關係:
美國社會不隻看重經濟,還強調政治、文化;美國社會的管理不僅調用了法律,而且強化了道德、信仰;美國人的教育不隻是知識的傳授,教給學生的不隻是人作為 學士、碩士、博士需要的東西,而且是作為人需要的東西。這裏的必然性差別是當人被管理時,人隻是角色而不是人;隻有當人服從自己、並樂意服從自己管理時, 人才是一個自覺的存在物;沒有心靈中的提升,沒有靈魂上的自覺,一切的享受,最多是角色的快樂,不是人的幸福。
上升不到自覺、幸福的層麵,就理解不了美國社會為什麽既矛盾重重、爭論不休,又平和寬容,活力不斷:如果說斯密解決的是從一顆植物變成棉花的財富性質問 題,馬克思解決的是把棉花織成布的人,為什麽沒衣穿的現實經濟矛盾,那麽現在的問題則是,美國為什麽能讓生產者用自己的棉花、布造出耐克鞋、寇馳包,用自 己的船運去,然後再買下背回來,把利潤留給了美國,自己還覺得便宜高興呢?
僅僅用“陰謀”來說事兒,不隻是耽誤了他人,也耽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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